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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tics Technology Holding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May 1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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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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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哈尔 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 的原则,对公司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审议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时,关联董事予 以回避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 通过该议案。

二、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光智”) 与关联方广东先导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系基于安徽光 智的日常生产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和收益。董事会在审议关联 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陈念念、吴昆、白云 2020 年5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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