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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tics Technology Holding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Sep 1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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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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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哈尔滨 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作为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查,现 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宝鸡中飞恒力机械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主要 是为了其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被反担保的对象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对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 益。该项反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 担保事项的实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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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念念 吴 昆 白 云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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