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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tics Technology Holding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Jan 4, 2017
55476_rns_2017-01-04_77c2382c-ff7e-4caa-8163-84571f1e37d9.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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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哈 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 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经审查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的 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业知识,不存在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 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2、同意公司聘任龚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冯正海先生、张春波先生、 高树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单长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聘任赵玉 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杨宗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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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福胜 吴 昆 陈念念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1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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