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Optics Technology Holding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Jan 8, 2016

55476_rns_2016-01-08_1ee8d094-358a-4b0c-bcdb-4973497da6e8.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哈 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查 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股东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立群、李海永的任 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专长以及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等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 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2 、我们同意对刘立群、李海永 2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宜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 足公司及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 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 、我们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1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钟 掘 张为民 王福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