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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goal Technology Co.,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5

Oct 1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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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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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10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宏 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本制度所称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 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本制度所称外部 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本制度所称独立董 事,是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原则

  • (1)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 (2)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该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权、利”

  • 的统一。

    • 2、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 3、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 4、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高管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 薪酬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薪酬标准

第六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月薪和年终绩效奖励构成。 月薪是基本报酬,一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组成。

第七条 根据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 按照公司的工资体系确定不同的月薪标准,按月发放。

第八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终绩效奖励与公司利润完成情况 及其他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挂钩。

第九条 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外部董事、 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公司董事会 及股东会等)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内部董事不另行发放津贴。

第四章薪酬的支付

第十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月薪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 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津贴于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发放。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 得税。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不

予发放绩效年薪或津贴:

  • 1、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 3、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的;

  • 4、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薪酬调整

第十二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 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1、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

  • 2、通胀水平;

  • 3、公司盈利状况;

  • 4、组织结构调整;

  • 5、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四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 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不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改时亦同。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