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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goal Technology Co.,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5
Sep 1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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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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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才泉 | 联系电话:0755-23835126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花少军 | 联系电话:0755-2383512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根据宏工科技内控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师 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有效执行了 相关规章制度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一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
是 |
1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定期现场检查计划后续执行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报送 |
不适用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4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
|
|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 无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不适用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1次 |
| (2)培训日期 | 2025年9月8日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募集资金规范使用、静默期和短线交易事项 |
2
|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 不适用 |
|---|---|
|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 《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的要求/《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
不适用 |
|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 第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 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
不适用 |
|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 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
不适用 |
|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 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
不适用 |
|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 《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
不适用 |
|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 1.信息披 露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重大信息 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 人登记管理情况,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检索 公司舆情报道,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 谈,未发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问 题。 |
不适用 |
| 2.公司内 部制度的 建立和执 行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文件,查 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文件,对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公司 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 3.“三 会”运作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 及会议材料、信息披露文件,对高级管理人 |
不适用 |
3
| 员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三会”运作方 面存在重大问题。 |
||
|---|---|---|
| 4.控股股 东及实际 控制人变 动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股东名册、持股比例、最 新公司章程、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未 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
不适用 |
| 5.募集资 金存放及 使用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 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 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 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 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未发 现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方面存在重大 问题。 |
不适用 |
| 6.关联交 易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的内 部制度,取得了关联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 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公 允性进行分析,未发现公司在关联交易方面 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 7.对外担 保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对外担保的内 部制度,取得了对外担保明细,查阅了决策 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未发现公司在对外担 保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 8.购买、 出售资产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内部制 度,查阅了信息披露材料,本期不存在购 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
不适用 |
| 9. 其他 业务类 别重要 事 项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相关制度, 取得了相关业务协议、交易明细,查阅了决 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未发现公司在上述 |
不适用 |
4
| (包括 对外投 资、风 险 投 资、委 托 理 财、财 务 资 助、套 期保值 等) |
业务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 |
|---|---|---|
| 10.发 行人或 者其聘 请的证 券服务 机构配 合保荐 工作的 情况 |
本期不存在相关情况 | 不适用 |
| 11.其他 (包括经 营环境、 业务发 展、财务 状况、管 理状况、 核心技术 等方面的 重大变化 情况) |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 文件、财务报表,查阅了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变化情况,实地查看 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 定期报告及市场信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访谈,未发现公司在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存在重大问题。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5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 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
|---|---|---|
| 1.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阶段的相关承诺(参考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附件”) |
是 | 不适用 |
| 四、其他事项 |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未发生相关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我公司作为保荐人受到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6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出具《关于对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公司 担任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人,在执业过程中未按照《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发行类第5号》5-12的要求对发行人经销收入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充分核查,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发表的 核查意见不准确;未按照《发行类第5号》5-15的核查要求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对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及关联方之间的异常大额资金流水、 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最终流向予以充分核查,且未采取充分的替代性核查措施,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获取的核查证据不足以支持其核查结论,核查程序执行不到 位;未对发行人生产周期披露的准确性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 核查。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 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我公司采取书面警示 的自律监管措施。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 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并对相关人 员进行了内部追责。同时,要求投行项目人员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保荐业务执业规范的规定,诚实守 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 证招股说明书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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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跟 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才泉 花少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