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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goal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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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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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贺辉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贺辉娥作为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 在2024年的工作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发挥独立 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贺辉娥,女,1984 年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浙江大学工商管理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 (非执业)。2005 年11 月至2010 年3 月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合 并后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0 年3 月至2012 年2 月 任深圳泰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2 年2 月至2015 年8 月任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18 年10 月至2019 年5 月任深华建设(深 圳)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9 年5 月至今任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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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董事;2024 年4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 司或其主要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1、董事会
2024年度,本人出席了6次董事会,没有缺席情形且未委托其他 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 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 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股东大会
2024年度,本人出席了1次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情形且未委托其 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 会议情况并获取相关资料,对提交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予以认真审议,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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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内,本人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 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参加3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 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按照规 定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4年度季度报告等进 行审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提名委员会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关 于公司提名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 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 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在对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深入了解的前提下,适时 提出合理化建议,助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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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 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工 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年报审计期间,通过审计 委员会会议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 工作安排、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人员配备等事 项进行充分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 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会议和不定期实地现场检查等形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 事项及相关财务核算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状况、财务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监督,现场听取管理层的相关汇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时,得到了公司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等相关人员的配 合和支持,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 必要的协助,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有效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 作。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对涉 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 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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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 作,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 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且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审议关联交易, 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主要为实际控制人为支持公司的 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或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关 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我们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次担保为对全资子公 司的担保,可有力保证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 险可控。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 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 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 性、合法性、完整性。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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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六)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 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 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全面关注公司的发 展状况,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 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5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秉承 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地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掌握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 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贺辉娥
2025 年4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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