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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goal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Mar 2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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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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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第3-4页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第5-9页
- 四、附件…………………………………………………………… 第10-13页
- (一) 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10页
- (二) 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11页
- (三) 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12-13页



地址: 杭州市钱汀路1366号 Add: 1366 Qianjiang Road, Hangzhou, China 网址: www.pccpa.cn
关于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 〔2024〕3-354号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工公司)管理层编制 的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1-2023年度以及2024年1-9月) 及其附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宏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宏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 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宏工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 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 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 明细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溃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宏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明细 表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宏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如实反 映了宏工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冷胶族 编制单位: |
单位: 人民币元 | |||
|---|---|---|---|---|
| Ш 项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997,059.13$ | $-85,042.80$ | $-56, 543.37$ | 25,563.0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 894, 093. 42 | 16, 198, 652. 52 | 3,795,406.59 | 3,758,995.5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11, 232.88 | 82,799.68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因不可抗力因素,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 |
$3 - 2 - 5 - 4$
简 Ã
$\Box$
页 3页共13 第
| Ш 项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 性影响 $-\frac{y}{N}$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 |
||||
| 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因取消、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 益 |
||||
| 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39, 382, 06$ | $-582, 558, 80$ | $-313, 331, 71$ | $-1, 537, 268, 8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pm$ $\Leftrightarrow$ |
3, 957, 652.23 | 15, 531, 050.92 | 3,536,764.39 | 2, 330, 089.47 |
| 表示) 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 减: |
543, 154.31 | 2, 372, 904. 57 | 660, 311.32 | 576, 643.97 |
| 少数股东损益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3, 414, 497.92 | 13, 158, 146.35 | 2,876,453.07 | 1,753,445.50 |
|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2/ 法定代表人: 安排学 |
会计机构负责人:/2 |
页 共 13 页 第4

$3 - 2 - 5 - 5$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一、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一)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24年1-9月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5,894,093.42元,明细列示如下:
(1)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 2023 年湖南省研发财政奖补拟兑现企业名单的公示》, 湖南宏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宏工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收到株洲市天元区 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拨付 2023 年企业研发奖补专项资金 4,048,900,00 元。
(2) 根据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招 才引智"一事一议"专项扶持资金》,湖南宏工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收到株洲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拨付高新产业扶持资金 1,503,500.00元。
(3)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 2024 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 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宏工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收到东莞市商务局拨付的促进开放型 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81,500.00元。
(4) 公司于 2024年1-9月收到扩岗补助、就业困难人员补贴及稳岗返还等其他政府补 助款合计 260, 193, 42元。
- 2023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6, 198, 652. 52 元, 明细列示如下:
(1)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关于下达 2022 年第一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的 通知》,湖南宏工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收到株洲市天元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拨付2022 年第一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奖补 533, 200. 00 元。
(2) 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帮扶困难群体就业系列政策》, 宏工公司于 2023年2月28日收到东莞财政支付中心拨付资助资金96,567.32元。
(3) 根据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招 才引智"一事一议"专项扶持资金》,湖南宏工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收到株洲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拨付公司搬迁扶植资金 1,500,000.00 元。
(4)根据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财政厅《2021 年度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 税收增量奖补资金拟支持企业的公示》,湖南宏工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收到株洲市财政 局拨付的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励 138,700.00元。

(5) 根据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招 才引智"一事一议"专项扶持资金》,湖南宏工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收到株洲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拨付公司搬迁扶植资金共 1,500,000,00元。
(6) 根据东莞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拨付 2023 年东莞市培育 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奖励的通知》,宏工公司2023年6月28日收到财政国库拨付补贴费用共 $3,000,000,00元$ 。
(7) 根据中共株洲高新区工作委员会中国株洲市天元区委员会《关于兑现 2021 年度株 洲高新区(天元区)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四类产业政策奖补的决定》,湖南宏工公司于 2023 年7月28日收到科工信局拨付奖金173,000.00元。
(8) 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 2022 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绿色制造专题项目的通知》,宏工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收到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 付资助资金 50,000,00元。
(9)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确认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发放信息的通 知》, 湖南宏工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收到株洲高新产业开发区失业保险 157,831.00 元。
(10) 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实施 2022 年鼓励企业扩大产销规模项目的 通知》, 宏工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收到东莞财政支付中心拨付资助资金 540, 900. 00 元。
(11) 根据株洲市商务局 株洲市财政局《关于 2023 年招商引资政策兑现拟支持项目的 公示》,湖南宏工公司于 2023年12月12日收到株洲市财政局拨付招商引资补贴共 2, 262, 200. 00 元。
(12)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 2023 年移动互联网产业发 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湖南宏工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工软件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收到株洲市财政局拨付的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500,000.00 元。
(1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化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 2022 年度湖南省工业企业 技术改造经济贡献增量奖补资金的通知》,湖南宏工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收到株洲市 财政局拨付招商引资补贴共 1, 283, 000. 00 元。
(15) 根据株洲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 招财引智"一事一议"专项扶持资金》,宏工软件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收到专项扶持 资金 264, 200.00元。
(16) 根据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 《2023 年研发财政奖补拟兑现企业名单 及奖补资金》,湖南宏工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收到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 局共 3,735,800.00元。
(17) 公司于 2023 年度收到稳岗补贴、留工补贴、扩岗补助等其他政府补助款合计

463, 254. 20 元。
- 2022 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3, 795, 406, 59 元, 明细列示如下:
(1) 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拨付 2021 年东莞市首台 (套)重点技术装备项目 资助资金的通知》, 宏工公司于 2022年3月28日收到东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的稳定 增长首台(套)项目推广奖励 1, 156, 400.00元。
(2) 根据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发布的《市科技局关于协助核查 2021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倍增奖励项目承担单位情况的通知》, 宏工公司于2022年9月9日收 到东莞市科学技术局拨付的广东省智能配料输送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款项补助 400,000.00元。
(3)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的《关于下达 2021 年企业高校及科研 院所研发奖补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21〕61号),湖南宏工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 收到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拨付的 2021 年度企业研发奖奖金 278,000.00 元。
(4) 根据东莞市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拨付 2022 年东莞市"倍增 计划"服务包奖励项目资金的通知》,宏工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收到东莞市工业和信 息化局拨付的 2022 项东莞市"倍增计划"服务包奖励项目 197, 800. 00 元。
(5)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的《关于下达 2022 年第一批创新型省 份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22〕9号),湖南宏工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收 到株洲市天元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拨付的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100,000.00元。
(6) 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的《关于 2022 年一季度制造业企业营收增量奖励 项目资助计划的公示》,宏工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收到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的 2022年一季度制造业企业应收增量奖励项目 59, 100.00元。
(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 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3 号),湖南宏工软件开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软件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收到国家金库雨花区支库拨付的2021 年度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退税 31,376.25元。
(8) 根据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市科技局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科技金融贷款贴息拟资助 企业名单公示》,宏工公司分别于 2022年12月16日、2022年12月21日收东莞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 2021 年第一季度专利质押贷款贴息款 133, 758. 00 元、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1 年 第二季度贷款贴息款 69,008.00 元, 合计财政贴息款 202,766.00 元。
(9) 公司于 2022 年度收到稳岗补贴、留工补贴、扩岗补助等其他政府补助款合计 $1, 369, 964, 34$ 元。
- 2021 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3, 758, 995. 59 元, 明细列示如下:
(1) 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资金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 推广奖励项目资助计划(第四批)的公示》(东工信函〔2020〕128号),宏工公司于2021年

7月14日收到东莞市工业信息化局拨付的稳定增长首台(套)项目推广奖励1,265,400.00元。
(2)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管理 办法》(湘财企〔2021〕11号), 湖南宏工公司于 2021年 10月 22日收到株洲市财政局拨付 的制造强省政府补贴 1, 200, 000, 00 元。
(3)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的《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广东省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宏工公司于 2021年12月 20日收到东莞市科学技术局拨 付的广东省智能配料输送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补贴 400,000.00元。
(4) 宏工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收到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的稳增长贷款贴息 80,000.00 元, 于2021年8月6日收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第三、四季度专利质 押贷款贴息 128, 208, 00 元, 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收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第一、 二季度专利质押贷款贴息 149, 734, 00 元,合计财政贴息 357, 942, 00 元。
(5) 根据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 2020 年度株洲高新区 (天元区) 产业高质 量发展等6类产业政策兑现情况的表扬通报》(国发〔2020〕7号), 湖南宏工公司于2021 年5月17日收到株洲市天元区财政局拨付的2020年度株洲高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建设奖 励 170,000.00元。
(6) 根据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入围 2021年度天元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成果转化项目的公示》,湖南宏工公司于 2021年8月31日 收到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拨付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果转化项目资助款 100,000.00元。
(7)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东莞市促进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专项资金管理 办法》东府办 (2017) 82号, 宏工公司于 2021年 11月 29日收到东莞市商务局拨付的 2021 年第十一批东莞市促进企业开拓境内市场专项资金 64, 160, 00 元。
(8) 湖南宏工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收到株洲市天元区财政局拨付的税收奖补款项 58,482.00元。
(9) 根据株洲市科学技术局、株洲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下达株洲市 2021 年度长株潭 国家自主创新 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第四批科技计划的通知》(株科办〔2021〕35号),湖南 宏工公司于 2021年11月30日收到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拨付的株洲高企科 技局奖补 50,000.00元。
(10) 公司于 2021 年度收到稳岗补贴、岗前培训补贴、返还企业失业保险费等其他政府 补助款合计 93, 011. 59元。
(二)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2021年度、2022年度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82,799.68元、111,232.88元, 均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
(三)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主要系:
第8页共13页
| 项 目 |
2024年1-9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
| 其他营业外收入: | ||||
| 其他 | 127, 555.08 | 77, 127.40 | 76, 951.76 | 85, 574.38 |
| 其他营业外支出: | ||||
| 罚款、滞纳金 | 66, 866. 85 | 6, 774.44 | 390, 280. 46 | 1, 551, 430.80 |
| 赔偿支出 | 1,000,000.00 | 635, 760.00 | 40,000.00 | |
| 其他 | 70.29 | 17, 151.76 | 3.01 | 31, 412.46 |
二、根据定义和原则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性损益 (2023年修订)》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无根据定义和原则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 益(2023年修订)》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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