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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H SCIENCE Group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6

Dec 3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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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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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规定,对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杰智能”、“公司”)进行了 2016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二)保荐代表人:任波、罗耸

  • (三)协办人:李艳梅

  • (四)培训时间: 2016 年 12 月 27 日

  • (五)培训地点:太原市新兰路 51 号东杰智能会议室

  • (六)培训人员:任波

  •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与财务部相关人

(八)培训内容:

  • 1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 规范要求;

  • 2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规定,包括披露要求、内幕交易的防范、法律

  • 责任等;

    • 3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法规、存储与使用规范等。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在人员、场地、组织等方面 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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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要求,对东 杰智能进行了 2016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全体参与培训人员均进行了认真深入地 学习并进行了交流沟通。本次培训之中,东杰智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人员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自身的行为要求有了 更加深刻的理解与认识。同时,保荐机构相关人员和参与培训的人员对公司日常 运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促进培训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 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 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东杰智能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 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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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任 波

罗 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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