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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H SCIENCE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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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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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1-161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 务代表暨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12 月22 日召开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 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和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于 2021 年12 月22 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并于2021 年12 月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 选举监事会主席、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议案(上述人员 简历详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

(一)第八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娄刚先生

副董事长:蔺万焕先生、梁燕生先生

非独立董事:娄刚先生、梁燕生先生、王吉红女士、蔺万焕先生、王永红先

生、刘福利先生

独立董事:陈国锋先生、阴慧芳女士、朱黎庭先生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以上9 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 1、战略委员会:娄刚(主任委员)、蔺万焕、陈国锋

  • 2、审计委员会:阴慧芳(主任委员)、陈国锋、刘福利

  • 3、提名委员会:陈国锋(主任委员)、娄刚、朱黎庭

  •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朱黎庭(主任委员)、阴慧芳、蔺万焕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张文清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张磊先生、黄志平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张晓军先生、周妍女士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以上5 名监事组成,任期自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均具 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公司监事人数的三分 之一。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具体如下:

总经理:蔺万焕先生

副总经理:王永红先生、朱忠义先生、张新海先生、王振国先生、郝志勇先

生、曹军先生、梁春生先生、江东先生、郭强忠先生

财务总监:张路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胡晨阳女士

上述聘任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新海先生、胡晨阳女 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新海、胡晨阳

电话:0351-3633818 传真:0351-3633521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030008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姚长杰先生、薄少伟先生、王继祥先生、 杨志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因任期届满,第七届监事 会监事谢晋鹏先生、高志强先生、王伟民先生不再担任监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日, 以上董事、监事未持有公司股份。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七届高级管理人员王永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王 永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张冬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仍在公司任职。 周受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仍在深圳中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张冬 先生、周受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 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2 月22 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一、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1、娄刚先生, 中国香港永久居民,1974 年出生,1997 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 学获本科学历。2015 年于清华大学五道口研究生院取得金融EMBA 硕士学历。早 期历任LG 证券高级分析师;邓普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投资分析员;2001 年8 月至2011 年6 月于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兼中国策略师; 2011 年7 月至2014 年6 月于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 2014 年6 月至2016 年6 月于恒睿金松(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2016 年7 月至今于恒睿铂松(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法定代表人、总 经理兼执行董事。

娄刚先生本人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形。

2、蔺万焕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出生。 长江商学院EMBA,有丰富的大型企业管理运营经验。2003 年至2014 年历任深圳 广华通汽车实业集团总经理,深圳市骏恒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至 2017 年任深圳菁英时代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2017 年任菁英致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19 年1 月起任公司董事。

蔺万焕先生本人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

3、梁燕生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出生。 1981 年-1982 年,任职北京市联谊外贸服务公司;1983 年-1985 年,任职日本三

菱商事北京事务所;1985 年-1992 年,任职英国五金技术公司北京代表处,任执 行经理;1992 年-2005 年,任职英国海登德莱塞国际北京办事处,任首席代表; 1983 年-2005 年,任英国伊利诺斯工具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首席代表;1996 年 至今,任北京海登赛思涂装设备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兼总经理;2013 年至今,任 常州海登赛思涂装设备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兼总经理;2014 年至今,任北京海登 赛思工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兼总经理。2018 年6 月任公司董事、副董 事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梁燕生先生持有25,399,679 股公司股份,与公司副总经 理梁春生先生(兄弟关系)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

4、刘福利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出生, 1997 年毕业于山东财经大学,本科学历。1997 年9 月至2021 年11 月,历任淄 博市财政局科员、副科长、科长(期间2020 年12 月起任淄博市财金控股集团筹 备组副组长)。

刘福利先生本人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

5、王吉红女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出生, 2004 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硕士学历。1998 年7 月至2004 年4 月于长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任大客户经理;2004 年5 月至2012 年1 月在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 公司上海代表处担任副总裁;2012 年2 月至2015 年2 月在摩根士丹利证券(中 国)有限公司担任研究部主管;2015 年3 月至2016 年6 月任恒睿金松(上海)股

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后于2016 年6 月至今任恒睿铂松(上海)股权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总裁。

王吉红女士本人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

6、王永红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 1993 年毕业于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现长春理工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 师。1993 年至1999 年于山西兴安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工作,1999 年至2019 年先 后任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任设计师、项目经理、副总工程师,自动 化立体停车库经理。2019 年1 月任公司总经理。2021 年1 月任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永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 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7、陈国锋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 1994 年本科毕业于郑州工业大学(现郑州大学),2000 年博士毕业于中国科学院 金属研究所,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2001 年至2002 年在德国马普学会金属研 究所(现马普学会智能系统研究所)工作;2002 年至2003 年在英国国家物理实 验室工作;2003 年至2006 年在美国克利夫兰州立大学工作;2006 年至2007 年 在西安西北工业大学工作;2007 年至2020 年在西门子中国研究院工作,先后任 高级研究员、专家研究员、研发总监;2020 年7 月至12 月在深圳光韵达增材制 造研究院任院长;2021 年至今在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富联) 研究院任常务副院长,工业富联智造谷创新事业处技术委员会主任。

陈国锋先生本人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

8、阴慧芳女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出生, 2007 年本科毕业于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2011 年博士毕业于新加坡 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获会计学博士学位。2011 年起任职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 学院,历任助理教授、副教授,2019 年6 月起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阴慧芳女士本人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 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9、朱黎庭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6 月出 生,2003 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本科学历。1997 年至2017 年先后任上海邦信阳中 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行主任、主任;2017 年至今先后任北京国枫(上 海)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执行主任、主任。

朱黎庭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

二、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1、张文清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出生, 2008 年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本科学历。2008 年至2016 年在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工作,先后任营业部职员、营运主管、风控合规主管,

2016 年至今在淄博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职员、投资基金部副 经理、董事。

张文清先生本人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

2、张磊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 年出生,2013 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律师。2013 年7 月至2017 年 8 月于国枫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17 年8 月至2021 年10 月于恒睿铂松(上海) 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法务总监,2021 年11 月至今于天麒恒松私募基金管理 (淄博)有限公司任合规风控负责人。

张磊先生本人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形。

3、黄志平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2 月出 生,1990 年3 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集团军某师某团服役至1992 年12 月,1993 年3 月至武进县国土局横山桥镇国土管理所工作至2008 年5 月,期间于1995 年3 月-7 月于南京农业大学委培,2001 年至2003 年就读于常州电大工商管理系, 2015 年10 月至今任常州海登赛思涂装设备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工会主席。

黄志平先生本人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

4、张晓军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出生, 大专学历,1985 年-1990 年51014 部队服役。1990 年至1998 年退伍后在763 厂、 平朔露天矿、5405 厂工作。1998 年6 月至今在公司办公室工作任主任一职。

张晓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

5、周妍女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 年3 月出生, 2018 年毕业于中北大学材料工程专业,硕士学历。2017 年7 月至今任公司仿真 工程师,2019 年4 月至今任公司党支部书记。

周妍女士本人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情形。

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张路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出生,1998 年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国际金融专业,本科学历,会计师。1998 年至2001 年就 职于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历任出纳、会计、财务经理等职务; 2001 年至2008 年就职于北京共创开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2008 年至2011 年就职于友联互通多媒体通讯 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11 年至2012 年就职于北京搜斗士科 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12 年至2019 年就职于北京国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担任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2019 年至2020 年就职于北京中电兴发科技 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裁;2020 年之2021 年就职于北京启迪数字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担任子公司启迪国信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路先生本人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 形,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的相关规定。

2、朱忠义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出生, 1996 年毕业于东北重型机械学院,本科学历,工程师。1996 年至1999 年任太原 钢铁公司技术员,1999 年至2008 年任山西东方智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 总调度长、工程部经理,2008 年至2010 年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工程部经理,2010 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朱忠义先生持有公司242,100 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3、张新海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 1993 年毕业于太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系,本科学历。1993 年至1997 年任山西前 进机器厂技术员、科长,1999 年至今先后任公司技术员、证券部经理、董事会 秘书,2010 年8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张新海先生持有公司66,600 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形,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4、王振国先生 ,公司副总经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84 年10 月出生,2008 年毕业于太原科技大学,本科学历。2009 年至今,先 后担任公司项目副总指挥、总指挥、项目总调度长、营业技术部经理。2017 年9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振国先生本人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形,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5、郝志勇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出生, 1992 年毕业于太原重型机械学院铸造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1992 年至1999 年于山西机器厂铸铁车间、人劳处任技术员、工程师。1999 年至2001 年在太原 东方物流设备有限公司任技术员、工程师,2001 年至2010 年在公司任生产处长、 生产部副经理,2010 年至2018 年任公司工程部、综管部经理。2019 年1 月至今 任公司副总经理。

郝志勇先生本人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形,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6、曹军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出生,2000 年毕业于山西省建筑工程技术学院电气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2000 年至2008 年在公司任电气工程师,2008 年至2016 年在公司任电控一室室主任,

2016 年至2018 年在公司任营业技术部部长。2019 年1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曹军先生本人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 形,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的相关规定。

7、江东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出生,1993 年大学毕业于四川大学外文系汉语语言文学专业,2010 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EMBA)专业,研究生学历。1993 年7 月至 2001 年4 月于四川空分设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任职销售经理、 总经理助理、上海分公司经理等;2001 年4 月至2010 年9 月于张家港中集圣达 因低温装备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职上海销售公司经理、工程部经理、总经理助 理、副总经理;2010 年10 月至2012 年3 月于中国联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 任职集团公司运营副总裁;2012 年10 月至2016 年3 月,自主创业,与苏州安 基基金合资创业成立江苏绿动新能源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2018 年1 月至 2020 年11 月于上海中集天照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2020 年11 月进入东杰智能,任职东杰智能(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江东先生本人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 形,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的相关规定。

8、郭强忠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出生, 2007 年毕业于西安科技大学,本科学历。2007 年至2011 年任浙江中程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软件开发工程师,2011 年至2015 年先后任深圳市昂捷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数据库工程师、大数据分析工程师,2015 年至2020 年先后任东杰智能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仓储分拣事业部总经理。

郭强忠先生本人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形,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9、梁春生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3 月17 日出生,2014 年至今担任常州海登赛思涂装设备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梁春生先生持有720,112 股公司股份,与公司副董事长 梁燕生先生(兄弟关系)为一致行动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四、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胡晨阳女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 年11 月出生, 2016 年毕业于湖南农业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2016 年3 月至今任 职于公司证券部,2019 年3 月任公司证代。2016 年10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胡晨阳女士本人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形,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