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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H SCIENCE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Feb 2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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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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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西 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杰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公司预计 2018 年向关联法人销售商品 之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东杰智能根据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与关联法人太原东杰车库运 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杰运营”)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金额为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金额。2017 年公司与东杰运营签订关联交易合同金额 12,848.60 万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18 年向关联法 人销售商品之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姚长杰、李祥山回避表决。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审议该事项时 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 易内容 |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 金额或预 计金额 |
截至披露 日已发生 金额 |
上年发生 金额 |
|---|---|---|---|---|---|---|
| 向关联人销 售产品、商品 |
东杰运营 | 智能停 车系统 |
市场公允 定价原则 |
20,000 | 0 | 12,848.60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 : 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 关联交 实际发生 预计 实际发 披露日期及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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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 人 | 易内容 | 金额 | 金额 | 实际发生 额占同类 业务比例 |
生额与 预计金 额差异 |
引 |
|---|---|---|---|---|---|---|---|
| 向关联人 销售产 品、商品 |
东杰 运营 |
智能停 车系统 |
12,848.60 | - | 80.90% | - | 2017年1月18、 6 月30 日、8 月29 日、9 月 22 日日巨潮资 讯网(公告编号 2017-010、 2017-080、 2017-110、 2017-121)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不适用 |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不适用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太原东杰车库运营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丰源西路 26 号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7 月 12 日
营业期限:2016 年 7 月 12 日至 2037 年 7 月 11 日
主营业务:智能立体停车场、停车库、停车楼的开发建设等。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该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12,682.29 万元,净资产为 9,264.66
万元; 2017 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42 万元,净利润-354.70 万元(上述数 据未经审计)。
(三)构成关联关系说明
东杰运营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控股企业,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基础及协议签订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 价方法以市场化为原则,执行市场公允价格,具体交易的产品数量、单价、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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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另行以具体的订单或合同进行确认。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法人东杰运营由于业务需要,将会持续发生销售商品的经常性关 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将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 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五、履行的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预计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相关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保 荐机构认为:
公司预计 2018 年向关联法人销售商品之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需 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确认并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有关规定的要求。
保荐机构提醒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在签署具体关 联交易合同时,需关注定价的公允性,并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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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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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任波
罗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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