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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H SCIENCE Group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25
Dec 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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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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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5-156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决定12 月5 日(星期五)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 年11 月20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有关 事项提示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12 月5 日(星期五)下午14:0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12 月5 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12 月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12 月5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 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 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11 月28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 年11 月28 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 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中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丰源路59号东杰智能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 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
||
| 1.00 | 《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 对象的子议 案数(11) |
| 3.01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 √ |
| 3.02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 3.03 | 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 √ |
| 3.04 | 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 √ |
| 3.05 |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 |
| 3.06 |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 3.07 |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
| 3.08 |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 |
| 3.09 | 修订《内部控制制度》 | √ |
|---|---|---|
| 3.10 | 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 |
| 3.11 | 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 √ |
| 4.00 |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 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如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如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如有)、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5 年12 月3 日(8:00—12:00、13:30—17:00)
3、登记地点: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山西省太原市中北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丰源路59 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新海
电话:0351-3633818 传真:0351-3633521
联系地址: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030008
-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 票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 程请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486”,投票简称为“东
-
杰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5 年12 月5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
下午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12 月5 日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姓名: |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姓名: |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姓名: |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姓名: |
|---|---|---|---|
| 股东地址: | |||
| 个人股东身份证 号_∕_法人股东营业执 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姓名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是否委托 |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致: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
人出席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以本人名义 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 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 提案编 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赞 成 |
反 对 |
弃 权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
|||||
| 1.00 | 《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 对象的子议 案数(11) |
|||
| 3.01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 √ | |||
| 3.02 |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
| 3.03 | 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 √ | |||
| 3.04 | 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 √ | |||
| 3.05 |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 | |||
| 3.06 |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
| 3.07 |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 |||
| 3.08 |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 | |||
| 3.09 | 修订《内部控制制度》 | √ | |||
| 3.10 | 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 | |||
| 3.11 | 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 √ | |||
| 4.00 |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
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