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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ympic Circuit Technology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Jul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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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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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世运电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日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除了 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拟授予的股票期权,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的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为与公司(含子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
3、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拟获授股票期权 的 302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 (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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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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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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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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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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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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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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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 302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一致同意以 2021 年 7 月 20 日为股票期权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0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40 万份股票期权。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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