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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ympic Circuit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Apr 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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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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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20 证券简称:世运电路 公告编号:2024-012 转债代码:113619 转债简称:世运转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运电路”)于 2023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 和使用。公司将按照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 授权的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 具体事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7 号)核准,世运电路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7,964,243 股,发行价格为 15.20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93,056,493.6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6,054,211.59 元(不含增 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77,002,282.01 元。2024 年 3 月 25 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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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4 年 4 月 1 日,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以下表格 中银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基本信息如 下:
| 序 号 |
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金额(元) |
|---|---|---|---|---|
| 1 | 广东世运电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鹤山 支行 |
2012006229200081444 | 395,125,928.66 |
| 2 | 广东世运电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江门 市分行 |
44050167070100001826 | 380,000,000.00 |
| 3 | 广东世运电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鹤山 市支行 |
44411501040010258 | 200,000,000.00 |
| 4 | 广东世运电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江门鹤山 支行 |
740678234630 | 100,000,000.00 |
| 5 | 广东世运电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 |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江门分行 |
8110901012101686782 | 700,000,000.00 |
注:账户余额为截至 2024 年 3 月 25 日数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 方”)分别与上述表格中各专户银行(以下简称“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截止 年 月 日,专户余额为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广东世运 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的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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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存放募集资金的金额为 万元。
2、在募集资金专户内,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 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形式存 放。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 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 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前述产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后,甲方才 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理。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 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承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 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配合 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笑雨、申飞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 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 料。
6、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 并抄送给丙方。
7、甲方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颜”)的 20%的, 甲方及乙方应当在付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 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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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17 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 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 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 所有损失和费用。
特此公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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