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Olympic Circuit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pr 5, 2017

57903_rns_2017-04-05_2670e544-62a1-4450-93ed-34c08ab1f3e9.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世运”、“发行人”或“公 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21]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 [2016]7 号)(以下简 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 [2016]7 号)、《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 [2016]7 号)(以下简称“《投资 者管理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 细则》(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 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 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 http://www.sse.com.cn/ )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 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 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 、投资者在 2017414 日( 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 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7414 日( T 日),其 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 ,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2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协商确定拟申购总量中报价 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 ,然后根据 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 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

1

多依次剔除,如果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都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晚至早的 顺序依次剔除,直至满足剔除的拟申购数量达到拟剔除数量的要求。当最高申 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 于 10%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17418 日( T+2 日) 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确保其资金账户 在 2017418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 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 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一、中止发行情况”。

6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 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 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重要提示

1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 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 C39 )。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8,880 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本次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40,180 万股。

3 、本次发行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 标询价。

2

4 、本次初步询价时间为 2017410 日( T-4 日)、 2017411 日( T-3 日)每个交易日 9:30-15:00

5 、市值要求:网下投资者在 201746 日( T-6 日,含当日)前 20 个 交易日持有的沪市非限售股票的流通市值日均值超过 6,000 万元;网上投资者持 有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上交所上市股票市值的,可在 2017414 日( T 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17412 日(含 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6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请认真阅读 本询价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 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主承销商视为该投 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 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8,880 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351 号文核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世运 电路”,股票代码为“603920”,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 8,880 万股,其中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6,216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2,664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0%。

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金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 电子化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2017 年 4 月 10 日(T-4 日)、2017 年 4 月 11 日(T-3 日)每个交易日 9:30-15:00 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报价时间。

3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 行累计投标询价。

4、只有符合本公告“三、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程序”的投资者方能参 与本次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址(https://120.204.69.22/ipo)参与本次发 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 价和网下申购日 9:30-15:00。关于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 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5、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17 年 4 月 13 日(T-1 日)刊登的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 行公告》”)中公布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以及有效报价投 资者的名单等信息。《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 申购。

有效报价投资者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 子化平台参与申购。投资者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被认定为有 效报价的,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2017 年 4 月 14 日(T 日),网下和网上 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 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 发行。

7、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代码为“732920”。网上网下申购的具体安排将于《发 行公告》中披露。

8、本次发行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均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 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17 年 4 月 6 日(T-6 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10、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7年4月6日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等文件
网下投资者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材料

4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5日 2017年4月7日 网下投资者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核查材料截止日
(中午12:00截止)
T-4日 2017年4月10日 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T-3日 2017年4月11日 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截止)
T-2日 2017年4月12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T-1日 2017年4月13日 刊登《发行公告》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等文件
网上路演
T日 2017年4月14日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上、网下发行数量,网上
申购配号
T+1日 2017年4月17日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7年4月18日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获配缴款日(申购资金到账截止时间16:00)
网上中签缴款日
T+3日 2017年4月19日 确定是否中止发行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
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7年4月20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 注: 1、T 日为网下、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 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应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网下、网上发行申购缴款将相应 顺延,具体发行日程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及时通知并公告。

  • 4、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 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二、路演推介安排

本次发行不安排网下路演推介。

本次发行拟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T-1 日)安排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

5

具体信息请参阅 2017 年 4 月 12 日(T-2 日)刊登的《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

三、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程序

(一)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需满足的条件

1、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要求,并于初步询价开 始前一交易日 2017 年 4 月 7 日(T-5 日)12:00 前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 且已开通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CA 证书的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方可参与 本次初步询价。

投资者参与询价,其所管理的拟参与本次发行的单个配售对象,于初步询价 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 2017 年 4 月 6 日(T-6 日)之前 20 个交易日(含 T-6 日) 应当持有 6,000 万元(含)以上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日均市值。

2、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 金,须按上述法律法规规定于 2017 年 4 月 7 日(T-5 日)12:00 前完成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

3、网下投资者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新股网下询价及配售:

(1)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 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 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2)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3)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4)上述第(1)、(2)、(3)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 配偶的父母;

(5)过去 6 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 5%

6

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主承销商签署保 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6)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7)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或信托计划;

  • (8)在招募说明书、投资协议等文件中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一、

  • 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首发股票的理财产品等证券投资产品;

(9)被列入中国证券业协会黑名单、尚未完成重新注册的投资者或配售对 象;

(10)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能参与新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不受上述第(2)、(3)项的限制,但应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网下投资者需自行审核比对关联方,确保不参加与承销商和发行人存在任 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的新股网下询价。投资者若参与世运电路询价,即视为 其向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其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参与网下询价 及配售的情形。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参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 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二)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的程序

1、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社保 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无需提供备案申 请材料,直接参与本次询价,但需自行审核确保其不存在上述不能参与本次新股 网下询价及配售的情形。

2、其他有意向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格核查文件:

机构投资者 :应于 2017 年 4 月 7 日(T-5 日)12:00 前向主承销商指定邮箱 [email protected] 发送:

  • (1) 营业执照复印件(PDF 扫描版,加盖公章)

  • (2) 《附件 1:网下投资者承诺函(机构)》(PDF 扫描版,加盖公章);

  • (3) 《附件 2:网下投资者关联关系核查表(机构)》(PDF 扫描版、EXCEL

7

电子版,加盖公章);

  • (4) 《附件 3: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机构)》(PDF 扫描版、EXCEL 电子版,加盖公章)。

  • (5) 需要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需同时提供私 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文件以及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成立的备案证明 文件(PDF 扫描版,加盖公章)。

个人投资者 :应于 2017 年 4 月 7 日(T-5 日)12:00 前向保荐人(主承销 商)指定邮箱 [email protected] 发送:

  • (1)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PDF 扫描版,签字)

  • (2) 《附件 4:网下投资者承诺函(个人)》(PDF 扫描版,签字);

  • (3) 《附件 5:网下投资者关联关系核查表(个人)》(PDF 扫描版、EXCEL 电子版)。

上述文件的模板投资者可前往金元证券网站(www.jyzq.cn)首页或“信息 公告”栏目中下载填写。

重要提醒:

(1) 机构投资者指定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个人投资者指定邮箱: [email protected]

  • (2) 网下投资者提供备案申请文件 必须包括电子版( EXCEL )和签字 / 签章扫描版( PDF ) ,投资者发送前须自行检查是否齐备,并确保电 子版和扫描版内容一致;

  • (3) 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世运电路 IPO-投资者类型-投资者全称”;

  • (4) 邮件发送时间的认定以“邮件显示的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成功送达 后将收到自动回复,如发送 1 小时内未收到回复邮件,可电话联系确 认,确认电话:0755-83025500。

投资者须仔细审核备案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以上要求,并对其所提供的备案

8

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投资者的材料,或投资者所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完整、内容 不符合要求,或经审查属于法律法规禁止配售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有权拒绝投资者参与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配售,或将其报价确认为无效报价并 剔除。因投资者提供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所导致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 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 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 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禁止配售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 其参与本次初步询价和配售。

3、纸质版备案申请材料原件应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T-2 日)前寄达如下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7 层金元证券资本市场部 郑金波 收(邮编:518048)。

四、初步询价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进行,符合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条件的投资者于 2017 年 4 月 7 日(T-5 日)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完成网下投资者注册并已开通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数字证书、成为网下申 购电子化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初步询价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0 日(T-4 日)、2017 年 4 月 11 日(T-3 日) 每个交易日 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 台填写、提交申购报价和拟申购数量。

3、网下投资者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 量。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 购数量,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网 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填报同一个拟申购价格,该拟申购价格对 应一个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 应当一次性提交;多次提交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

9

每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最低拟申购数量为 500 万股,超过 50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的整数倍,同时不得超过 1,000 万股。 投资者应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告的相关规定独立、审慎、合规参与询价,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投资者的申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资者未按照本公 告要求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注册;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 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注册信息不一致的;私募投资基金未能完成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投资者资格核查文件或经审查不符合金 元证券网下投资者条件的;被中国证券业协会列入黑名单的网下投资者;经发行 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认定的其他情形。

  • 5、网下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的,金元证券将及时向证券业协会报告:

(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3)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4)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5)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6)委托他人报价;

(7)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9)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

(10)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

价;

(11)机构投资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12)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的情形;

(13)不符合配售资格;

  • (14)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 (15)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

(16)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确定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

10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 价结果,对所有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的按拟申购数量由小 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 电子化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向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 剔除的数量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若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 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 10%。剔除部分不 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剩余报价及 拟申购数量,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 况、募集资金需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及有效拟申购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 20 家。 未被剔除的投资者,其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规 定的其他条件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下申购。

六、网上和网下发行

1、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 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 价,均不得参与网上发行。

2、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 1 万元(含)以上的投资者方可参与 本次网上发行。根据投资者 2017 年 4 月 12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 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 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对应的 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即同时不得超过 26,000 股。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3、网上和网下申购的具体安排将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T-1 日)《发行公告》 中披露。

七、回拨机制

11

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 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 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 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既定的配 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该申购不足部分的,由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余额包销。

(2)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3)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 超过 50 倍、低于 100 倍(含)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数量的 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0 倍,回拨比例为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回拨后 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 1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低于 50 倍(含),将不启动回拨机制。

在回拨实施过程中,将充分考虑并确保回拨后的网上发行数量为 1,000 股的 整数倍。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 并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T+1 日)在《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告相关回拨事 宜。

八、网下配售原则

网下发行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已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 资者中进行分类配售。配售原则如下:

1、公募基金与社保基金类配售比例不低于企业年金基金及保险资金类,企 业年金基金及保险资金类的配售比例不低于其他投资者。

公募基金及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及保险资金、其他投资者三类投资者中, 同类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比例相同。

12

2、若公募基金及社保基金的有效申购总量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比例的不超 过 50%(含),则按其实际申购数量全额同比例配售;若公募基金与社保基金的 有效申购总量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比例超过 50%,则将不低于本次网下发行数 量的 50%(含)的股份对有效申购的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进行同比例配售。

3、初始安排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 10%的股份对有效申购的企业年金基金及 保险资金进行同比例配售,企业年金基金及保险资金的最终配售数量将进行调整 以保证公募基金与社保基金类配售比例不低于企业年金基金及保险资金类,企业 年金基金及保险资金类的配售比例不低于其他投资者。

4、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以上标准得出各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和配售 股数。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取整后精确到1 股,产生的 零股统一分配给A 类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A类,则产 生的零股统一分配给B 类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B类, 则产生的零股统一分配给C 类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申购数量相同时, 按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顺序,由申购序号最前面的配售对象获配零股。

5、若因投资者获配未及时足额缴款导致相应类别投资者最终配售比例变化 而与配售原则不一致的,不再调整配售结果。

九、网上和网下投资者缴款

网上和网下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T+2 日)16:00 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 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 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

网上中签投资者应依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 发行价格与中签数量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资金账户在 2017 年 4 月 18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 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 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13

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 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十、放弃认购及无效认购股份处理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 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以及因 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投资者获 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详见 2017 年 4 月 20 日(T+4 日)刊登的《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结果公告》。

十一、中止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采取中 止发行措施: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目不足 20 家或剔除不低于拟申购 总量 10%的最高报价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 20 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申报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 后,剩余申报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提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总量 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总量;

  •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 4、申购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 5、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6、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发 行;

7、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 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中止。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 告。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

14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十二、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发行人: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佘英杰

地址:鹤山市共和镇世运路 8 号

联系人:徐毓湘 电话:0750-8911768

2 、保荐人(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作义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四楼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郑金波 电话:0755-83025500

发行人: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6 日

15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之盖章页)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 picture [88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2017 年 4 月 6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16

  • (此页无正文,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之盖章页)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7 年 4 月 6 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