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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ympic Circuit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Oct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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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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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吸收 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珠海奈力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奈电科技”) 本次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珠海奈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奈力电子”),有 利于公司优化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升资产整体管理效率和运营效率。本 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实际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 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 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珠海奈力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的实施。
二、关于《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0 年度的营业收入、拟解锁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 实际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关于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的要求,15 名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世运电路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独
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经核查,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经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董事会同意 由公司回购其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流程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全部股份。
2、因公司2019 年及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和调 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玉招、饶莉、冼易
2021 年10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