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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E Precision Cutting Tools Co., 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2

May 1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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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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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欧科亿 证券代码:688308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25

目录

一、释义 .......................................................... 2 二、声明 .......................................................... 3 三、基本假设 ...................................................... 4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5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 5 (二)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差异情况 ........................................................................................................ 6 (三)本次激励计划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 6 (四)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 7 (五)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 9 (六)结论性意见 .................................................................................................. 10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11 (一)备查文件 ...................................................................................................... 11 (二)咨询方式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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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释义

  1. 上市公司、公司、欧科亿:指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指《株洲欧科亿数控 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3.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 满足相应的获益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 股本总额: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

  5. 激励对象: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6. 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7. 授予价格: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8. 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 作废失效的期间。

  9. 归属: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10. 10.归属条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11. 11.归属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记的 日期,必须为交易日。

  12. 12.《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3. 13.《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4. 14.《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15. 15.《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16. 16.《自律监管指南》:指《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 信息披露》

  17. 17.《公司章程》:指《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8. 18.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9. 19.证券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20. 20.元: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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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欧科亿提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相关事项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 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 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对欧科亿股东 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 对欧科亿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 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 的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 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 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 决议、相关公司财务报告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 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 管指南》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 料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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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

  •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

  • 可靠;

  •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

  • 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 (五)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本

  • 次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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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欧科亿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1. 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 2022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 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 2022 年 4 月 13 日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 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 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更正后)》以及《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更正公告》,就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 正,本次更正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并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5.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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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 同步披露了《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1. 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欧科亿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 励计划内容一致。

(三)本次激励计划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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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欧科亿及其激励对象

  • 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 1.授予日:2022 年 5 月 9 日。

  • 2.授予数量:169.0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10,000.00 万股的 1.69%。

  • 3.授予人数:172 人。

  • 4.授予价格:28.30 元/股。

  •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 (1)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 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

  • 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 ①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

  • 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 ②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 ③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 ④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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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 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 相关规定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次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次授予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0%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 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 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 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 票归属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 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7.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情况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
占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数
的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
公告时股本总
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韩红涛 中国 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
2 1.00% 0.02%
2 梁宝玉 中国 财务总监 2 1.00% 0.02%
3 苏振华 中国 董事、核心技术
人员
2 1.00% 0.02%
4 李树强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 1.00% 0.02%
5 陈信锗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 1.00% 0.02%
6 罗利军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5 0.75% 0.015%
7 刘钢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0.8 0.40%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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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12.3 6.15% 0.123%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165
人)
156.7 78.35% 1.567%
首次授予合计 169.00 84.50% 1.69%
三、预留部分 31.00 15.50% 0.31%
合计 200.00 100.00% 2.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 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 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公司本次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 明

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本独立财务 顾问建议欧科亿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有关监管部门 的要求,对本次股权激励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计量、提取和核算,同时提请股东 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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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论性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欧科亿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取 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不存在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 形;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 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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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 1.《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更正后)》

  • 2.《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 性股票的公告》

  • 3.《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

  • 议公告》

  • 4.《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 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 议公告》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经 办 人:孙伏林

联系电话: 021-52588686

传 真:021-52583528

联系地址:上海市新华路 639 号

邮 编:2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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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 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经办人: 孙伏林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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