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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E Precision Cutting Tool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Dec 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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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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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08 证券简称:欧科亿 公告编号:2022-086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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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8,067,222.16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1,147.45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9 号),株洲欧科亿数控 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科亿”)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12,616,306 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3.41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63.46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786,455,598.88 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 年11 月16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天运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中天运[2022] 验字第90062 号《验资报 告》。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情况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 1 | 株洲欧科亿切削工具有限公司数控刀具产业园项目 | 748,900,000.00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186,455,598.88 |
| 合计 | 948,900,000.00 | 800,000,000.00 | 786,455,598.88 |
三、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及置换情况
(一)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 目进行先行投入。截至2022 年11 月29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实 际投资额为228,067,222.16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 1 | 株洲欧科亿切削工具有限公司数控刀具产业园项目 | 600,000,000.00 | 228,067,222.16 | 228,067,222.16 |
(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11 月2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 791,147.45 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1,147.45 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综上,公司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8,858,369.61 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2 年12 月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8,067,222.16 元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1,147.45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 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 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 个月内进行 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 则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 规。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 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则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关于株洲 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天运 [2022]核字第90384 号),认为公司管理 层编制的《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 14 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截止2022 年11 月29 日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且已由中 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 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欧科亿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 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天运 [2022]核字第90384 号);
(四)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