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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E Precision Cutting Tool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Nov 2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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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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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株洲欧 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1919 号)批复,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科 亿”、“发行人”或“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投 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或“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发行过 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欧科亿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欧科亿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 决议,发行定价过程符合有关规定,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欧科亿及 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有关发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1
(二)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2 年 11 月 8 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 55.4707 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 55.48 元/股。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严格按照《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 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最终 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63.41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4.29%,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80%。
(三)发行数量
根据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方案,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 万元,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441.9610 万股(为本次募集资 金上限 80,000 万元除以发行底价 55.48 元/股),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即 2,000 万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616,306 股, 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本次实际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及发行方案 中拟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 20%,且发行股数已超过本次 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数量上限的 70%。
(四)发行对象
1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为 13 名,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 行所有获配机构获配的金额、比例、价格、限售期均符合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 的要求。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 序号 | 发行对象 | 获配股数 (股) |
获配金额 (元) |
限售期 (月) |
|---|---|---|---|---|
| 1 | 通用技术高端装备产业股权投资(桐乡)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3,154,076 | 199,999,959.16 | 6 |
2
| 序号 | 发行对象 | 获配股数 (股) |
获配金额 (元) |
限售期 (月) |
|---|---|---|---|---|
| 2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192,090 | 139,000,426.90 | 6 |
| 3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892,445 | 119,999,937.45 | 6 |
| 4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734,742 | 109,999,990.22 | 6 |
| 5 | 佛山市佛控汇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473,111 | 29,999,968.51 | 6 |
| 6 | UBS AG | 410,029 | 25,999,938.89 | 6 |
| 7 | 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94,259 | 24,999,963.19 | 6 |
| 8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业银行- 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 |
394,259 | 24,999,963.19 | 6 |
| 9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业银行- 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
394,259 | 24,999,963.19 | 6 |
| 10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 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94,259 | 24,999,963.19 | 6 |
| 11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 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多策略优选投资账户 |
394,259 | 24,999,963.19 | 6 |
| 12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 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 |
394,259 | 24,999,963.19 | 6 |
| 13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94,259 | 24,999,963.19 | 6 |
| 合计 | 12,616,306 | 799,999,963.46 |
2 、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 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 他补偿。
(五)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799,999,963.46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13,544,364.58 元 (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786,455,598.8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本次 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80,000 万元。
3
(六)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 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 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 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获配对象认购的股份自 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经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金 额及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均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证券法》《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内部决策程序
1、2022 年 3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告。
2、2022 年 4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 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已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告。
3、2022 年 11 月 4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上述董 事会决议已于 2022 年 11 月 5 日公告。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批准程序
1、2022 年 7 月 29 日,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出具《关于株洲欧科亿 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交所科创 板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 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4
2、2022 年 8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 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9 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经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 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过程和情况
(一)发出认购邀请书的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了《株洲欧科 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及会后 事项承诺,并启动本次发行。
自发行方案及投资者名单报备后至 2022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9:00 前,有 4 名 新增的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主承销商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 单中,并向其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如下:
|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
| 1 | 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优财鑫鑫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2 | 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3 | UBS AG |
| 4 | 林素真 |
截止 2022 年 11 月 10 日(T 日)申购报价前,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方式或 快递的方式共计向 162 名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包括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剔除关联关系)、51 家证券投资基金公司、23 家证 券公司、14 家保险机构以及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 54 投资者。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上交所 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 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 排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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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 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 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 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二)询价对象认购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2022 年 11 月 10 日(T 日)上午 9:00~12:00, 在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本次发行共收到 47 份申购报价单,所有申购 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了文件,并向主承销商提供了无关联关系 承诺,且均已在民生证券处完成了投资者适当性评估并符合民生证券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的要求,其中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已全部完成备案。
经发行人、主承销商与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的共同核查,47 名申购对象中 有 10 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除晋江和铭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和铭价值发现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未及时缴纳保证金外,另外 36 名申购对 象已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因此本次报价共 46 名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截 至 2022 年 11 月 10 日 12:00,上述 46 名有效报价的投资者缴纳了 36 笔申购保证 金,共计 18,000 万元。
民生证券与发行人对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了簿记建档,有效申购价格区 间为 55.48 元~70.41 元,有效申购金额为 283,000.00 万元。
投资者的各档申购报价情况如下(按照报价从高到低排列):
| 序号 | 申购对象 | 申购价格 (元/股) |
申购金额(万 元) |
是否为有效 报价 |
|---|---|---|---|---|
| 1 | 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0.41 | 2,500.00 | 是 |
| 2 | 佛山市佛控汇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70.00 | 3,000.00 | 是 |
| 3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 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5.61 | 2,500.00 | 是 |
| 4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业银行- 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
65.61 | 2,500.00 | 是 |
| 5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业银行- 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 |
65.61 | 2,500.00 | 是 |
| 6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5.49 | 5,500.00 | 是 |
6
| 序号 | 申购对象 | 申购价格 (元/股) |
申购金额(万 元) |
是否为有效 报价 |
|---|---|---|---|---|
| 63.41 | 14,900.00 | |||
| 59.91 | 25,000.00 | |||
| 7 | UBS AG | 65.10 | 2,600.00 | 是 |
| 63.39 | 4,500.00 | |||
| 8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 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 |
64.88 | 2,500.00 | 是 |
| 58.88 | 5,800.00 | |||
| 9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 限责任公司投连多策略优选投资账户 |
64.88 | 2,500.00 | 是 |
| 58.88 | 5,000.00 | |||
| 10 | 通用技术高端装备产业股权投资(桐乡)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64.80 | 20,000.00 | 是 |
| 11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4.69 | 12,000.00 | 是 |
| 59.09 | 20,400.00 | |||
| 12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4.19 | 2,500.00 | 是 |
| 62.87 | 4,300.00 | |||
| 61.02 | 10,500.00 | |||
| 13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3.66 | 11,000.00 | 是 |
| 60.18 | 19,000.00 | |||
| 56.00 | 25,000.00 | |||
| 14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3.39 | 4,500.00 | 是 |
| 55.50 | 7,800.00 | |||
| 15 |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3.37 | 23,300.00 | 是 |
| 60.01 | 23,400.00 | |||
| 56.33 | 33,300.00 | |||
| 16 |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3.00 | 3,000.00 | 是 |
| 17 | 陕西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63.00 | 3,000.00 | 是 |
| 18 |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2.50 | 2,500.00 | 是 |
| 19 |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2.38 | 2,500.00 | 是 |
| 60.22 | 2,500.00 | |||
| 58.79 | 2,500.00 | |||
| 20 | 上海优优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2.30 | 2,500.00 | 是 |
| 60.30 | 2,900.00 | |||
| 55.49 | 3,300.00 | |||
| 21 |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资产-乾恒 | 62.20 | 2,500.00 | 是 |
7
| 序号 | 申购对象 | 申购价格 (元/股) |
申购金额(万 元) |
是否为有效 报价 |
|---|---|---|---|---|
| 添溢资产管理产品 | ||||
| 22 |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资产-主动 配置二号资产管理产品 |
61.80 | 2,500.00 | 是 |
| 23 |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1.50 | 2,500.00 | 是 |
| 24 |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61.42 | 2,600.00 | 是 |
| 60.17 | 3,000.00 | |||
| 57.86 | 4,000.00 | |||
| 25 | 青岛华资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61.06 | 8,000.00 | 是 |
| 26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1.00 | 2,500.00 | 是 |
| 27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0.12 | 11,500.00 | 是 |
| 28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0.00 | 2,500.00 | 是 |
| 29 | 马怀义 | 60.00 | 2,500.00 | 是 |
| 59.00 | 2,500.00 | |||
| 58.00 | 2,500.00 | |||
| 30 | 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9.66 | 2,500.00 | 是 |
| 57.71 | 5,000.00 | |||
| 55.48 | 7,500.00 | |||
| 31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9.33 | 5,000.00 | 是 |
| 32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9.10 | 2,600.00 | 是 |
| 55.60 | 3,700.00 | |||
| 33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研究精 选股票型养老基金产品 |
59.00 | 2,500.00 | 是 |
| 34 | 林素真 | 58.48 | 2,500.00 | 是 |
| 56.50 | 2,500.00 | |||
| 55.48 | 2,500.00 | |||
| 35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58.24 | 4,200.00 | 是 |
| 36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7.03 | 3,300.00 | 是 |
| 37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 限责任公司-投连进取型保险产品 |
57.01 | 2,500.00 | 是 |
| 38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 限责任公司投连安盈回报投资账户 |
57.01 | 2,500.00 | 是 |
| 39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7.00 | 2,500.00 | 是 |
| 40 |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 | 56.86 | 2,500.00 | 是 |
| 56.20 | 2,500.00 |
8
| 序号 | 申购对象 | 申购价格 (元/股) |
申购金额(万 元) |
是否为有效 报价 |
|---|---|---|---|---|
| 55.55 | 2,600.00 | |||
| 41 | 晋江和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铭价值发现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6.50 | 3,800.00 | 是 |
| 56.00 | 3,800.00 | |||
| 55.48 | 3,800.00 | |||
| 42 | 晋江和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铭价值发现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6.50 | 2,500.00 | 否 |
| 56.00 | 2,500.00 | |||
| 55.48 | 2,500.00 | |||
| 43 | 晋江和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铭成长1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56.50 |
3,700.00 | 是 |
56.00 |
3,700.00 | |||
| 55.48 | 3,700.00 | |||
| 44 | 宋文光 | 56.11 | 2,500.00 | 是 |
| 45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56.00 | 3,600.00 | 是 |
| 46 | 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5.48 | 5,000.00 | 是 |
| 47 | 光大永明人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55.48 | 2,500.00 | 是 |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参与申购的 47 名申购对象中,除晋江和铭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和铭价值发现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未缴纳保证金外,其余 46 名申 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除证券投 资基金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均及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其申购价格、申购金额和申 购保证金缴纳情况均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约定,为有效报价。
(三)发行配售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资金需要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63.41 元/股,发 行数量为 12,616,30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99,999,963.46 元。发行对象及其获配 股数、获配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发行对象 | 获配股数 (股) |
获配金额 (元) |
限售期 (月) |
|---|---|---|---|---|
| 1 | 通用技术高端装备产业股权投资(桐乡)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3,154,076 | 199,999,959.16 | 6 |
| 2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192,090 | 139,000,426.90 | 6 |
| 3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892,445 | 119,999,937.45 | 6 |
| 4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734,742 | 109,999,990.22 | 6 |
9
| 序号 | 发行对象 | 获配股数 (股) |
获配金额 (元) |
限售期 (月) |
|---|---|---|---|---|
| 5 | 佛山市佛控汇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473,111 | 29,999,968.51 | 6 |
| 6 | UBS AG | 410,029 | 25,999,938.89 | 6 |
| 7 | 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94,259 | 24,999,963.19 | 6 |
| 8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业银行- 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资产管理产品 |
394,259 | 24,999,963.19 | 6 |
| 9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业银行- 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
394,259 | 24,999,963.19 | 6 |
| 10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 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94,259 | 24,999,963.19 | 6 |
| 11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 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多策略优选投资账户 |
394,259 | 24,999,963.19 | 6 |
| 12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 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 |
394,259 | 24,999,963.19 | 6 |
| 13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94,259 | 24,999,963.19 | 6 |
| 合计 | 12,616,306 | 799,999,963.46 |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和 《实施细则》规定的 35 名投资者上限。上述投资者均在《竞价对象名单》及新 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上述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 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 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 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 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获配发行对象、获配数量及限售期符合《承 销办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同时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
(四)获配对象的出资来源情况
主承销商查阅了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签署的《认购合同》以及发行对象出具的 《承诺函》,对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进行了核查。
发行对象承诺本次发行的申购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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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不存在上市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申购保证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且补缴的认购款项的来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发行 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发行对象的私募备案核查情况
经核查:全部获配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了文件,其中涉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其用于申购的产品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均已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完成备案。
1、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茂定增 2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佛山市佛控汇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用技术高端装备产 业股权投资(桐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 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经核查, 其参与申购并获配的配售对象均已按照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 记备案。
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 理计划参与认购,上述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资产管理公 司管理规定》《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
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产品参与 认购,上述产品为公募基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须向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
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上述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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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证券期货经 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 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5、UBS AG 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投资基金 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 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须向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 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 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六)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
本次发行获配的 13 名投资者均已在民生证券完成投资者适当性评估,本次 获配的 13 名投资者均为专业投资者,均符合民生证券对投资者适当性的要求, 可以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实施指引(试行)》及民生证券相关制度,本次欧科亿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 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3 级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经对投资 者提供的适当性管理相关资料核查,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 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和律 师对其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认为欧科亿本次发行风险等级与 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相匹配。
| 序号 | 发行对象 | 投资者分类 |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
|---|---|---|---|
| 1 | 通用技术高端装备产业股权投资(桐 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专业投资者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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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发行对象 | 投资者分类 |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
|---|---|---|---|
| 2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 | 是 |
| 3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 | 是 |
| 4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 | 是 |
| 5 | 佛山市佛控汇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专业投资者 | 是 |
| 6 | UBS AG | 专业投资者 | 是 |
| 7 | 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专业投资者 | 是 |
| 8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 业银行-华泰资产华泰稳健增益资产 管理产品 |
专业投资者 | 是 |
| 9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 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 产品 |
专业投资者 | 是 |
| 10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 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 | 是 |
| 11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多策略优 选投资账户 |
专业投资者 | 是 |
| 12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产品 |
专业投资者 | 是 |
| 13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投资者 | 是 |
(七)缴款与验资
发行人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向上述获得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发出了《株洲欧 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2022 年 11 月 16 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 报告》(中天运〔2022〕验字第 90061 号),经审验,截至 2022 年 11 月 15 日 止,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申购欧科亿发行人民币 A 股股票的资 金人民币 799,999,963.46 元。
2022 年 11 月 16 日,民生证券在扣除保荐费承销费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 转了认购股款。
2022 年 11 月 16 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 报告》(中天运〔2022〕验字第 90062 号),经审验,截至 2022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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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时止,发行人向 13 户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2,616,306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实际发行价格 63.41 元,募集资金总额 799,999,963.46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 13,544,364.5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786,455,598.88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2,616,306 元,资本公积 人民币 773,839,292.88 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 行结果公平、公正,缴款通知书的发送、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认购邀请 书》的约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 行方案的规定以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 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 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 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 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 关规定;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 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 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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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 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 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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