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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shore Oil Engineering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5

Dec 18, 2005

56837_rns_2005-12-18_d48311b3-f8af-4fb0-99ff-114bf9b63ff9.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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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之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 " "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 公司 )独立 董事,现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有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认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 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符合我国资本市场改革的方向,解决了公司股权分置 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有利于改善公司股权结构,有利于形成公司治理的共同利益基 础,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兼顾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体现公众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我们同意将上述方案与流通股股东 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并提交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维安 韩传模 杨军

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