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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shore Oil Engineering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Jul 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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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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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2015 年7 月9 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申 请授信额度并同意为青岛子公司使用该额度出具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海洋石油(青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2.公司此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随时掌握其 资信状况,能够严格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3.该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和证监发[2OO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等有关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规的规定。

4.该担保事项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5.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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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朱武祥 郭 涛 黄永进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