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Offshore Oil Engineering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Mar 17, 2014
56837_rns_2014-03-17_c87a7255-c14b-4498-8df4-b9acf9702258.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600583 证券简称: 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 临 2014-006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 年3 月6 日 以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 知。2014 年3 月14 日,公司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 人,实到监事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冯景信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 年监 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股本规模已经较大,以及考虑到公司珠海场地和 重大深水船舶建设等后续发展仍需较多资金的现状。我们认为,董事会 提出的 201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 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利润分配事项须提交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
证券代码: 600583 证券简称: 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 临 2014-006
(三)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13 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提出审阅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监事 会认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 原则,公司制订了各项内控制度,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保 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 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配备到位,开展了相应的内部审 计工作,能保证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对公司内部重点控 制活动的监督是有效的。
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 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目前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并有效执 行。
经审阅,监事会对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四)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关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 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3 年度募集 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董事会编 制的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3 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 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
1.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
2
证券代码: 600583 证券简称: 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 临 2014-006
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 届选举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原因,冯景信先生和张祥华先生向监事会申请辞去公 司监事职务。公司及公司监事会衷心感谢冯景信先生和张祥华先生任职 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根据工作需要,为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监事会拟进行换 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拟由三人组成,作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51.34% 股份的大股东,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推荐魏君超先生和赵艳波女士为公 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与会监事认为上述股东监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魏君超先生和赵艳波女 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因此在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公司职工代表联席会议民主选举饶仕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 工监事。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3
证券代码: 600583 证券简称: 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 临 2014-006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魏君超先生: 男,1958 年1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75 年11 月 至1989 年7 月,在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所属的采油公司工作,有多年 基层工作的经验;1989 年7 月至2004 年10 月,先后在渤海石油公司党 委办公室、团委、行政办公室和工会工作,历任党委办公室秘书科长、 公司团委书记、行政办公室主任和工会主席;2004 年10 月至2013 年12 月,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办公厅主任;2013 年12 月起,任中国海洋 石油总公司监事会主席。
赵艳波女士: 女,1971 年4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国 际注册内部审计师。1995 年7 月至2001 年8 月 ,在北京市第十九中学 任英语教师;2001 年8 月至2003 年8 月,在华寅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 员;2003 年8 月至2012 年2 月,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审计监察部高 级审计师;2012 年3 月至2013 年3 月,任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2013 年4 月至2014 年2 月任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 海石油保险有限公司、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海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中海石油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