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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shore Oil Engineering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Mar 2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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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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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海洋石 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就 2016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郭涛先生、黄永进 先生及董事孟军先生 3 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 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 立董事郭涛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6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具体如 下:
| 序号召开时间会 议名 称召开方式 | 审议事项 |
|---|
- 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 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 3. 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内控评价
2016 年第一 报告》
1 2016‐03‐14 次董事会审 现场 4. 审议通过《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
计委员会 务所从事本年度海油工程审计工作的 总结报告》 5.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16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2016 年第二 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 2 2016‐04‐22 次董事会审 现场 告 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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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2016‐08‐18 | 2016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现场 | 1.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议案》2.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
| 4 | 2016‐10‐21 | 2016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现场 | 审议通过《公司2016 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 |
三、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受董事会的委托,对公司年审会计机构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 立信 ” )执行的公司 2016 年度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进行监督评估并出具对年审会计 师 2016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1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经对立信相关资质及参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团队的了解和 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 工作。 2016 年立信认真履行职责,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财 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工作认真负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真实、公允地为公司出具 了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在立信开始公司年度审计前与其当面沟通,认真 审阅立信编制的年审工作计划,就审计范围、计划、方法等事项 及在审计中发现的关注事项与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真督 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并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 告。
3 .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立信 2016 年度审计费共计 200 万元, 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170 万元,包括 2016 中期审阅、年度预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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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审计费用;内控制度审计费用 30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 计费用情况相符。
4 .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为维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高效性,提高审计效果和效率, 降低审计成本,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经审计委员审议表决后,决 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2017 年度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财务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 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在 2016 年年度报告编制、审议过程中履行了如下职责:
1 .在立信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部 门提呈的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出具了《关于公司 2016 年未经 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审阅意见》,认为公司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意提交立信开展审 计工作。
2 .在立信进场审计后,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审计师就公司年 度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当面沟通,讨论了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 事项》等 12 项准则的通知(财会〔 2016 〕 24 号)对公司年度审 计工作的影响。要求立信按照中注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 做好上市公司 2016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通知》(会协〔 2016 〕 75 号)完善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建议 2016 年度公司年度审计 报告初稿完成后,由立信向公司董事会专题汇报新准则执行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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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影响。
3 .在立信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16 年经初步审计后的财务报表,认为:立信对本公司的审计程序比 较全面、系统,审计工作比较规范,经审计的公司 2016 年度财 务信息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 经营实际情况,是真实、可靠的。
4 .年度审计完成后,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年审会计师单独做 了当面沟通,听取了立信对公司 2016 年度审计工作的组织情况、 重要审计程序的执行情况、 2016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简要分析、 审计主要事项说明、会计政策、判断与估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情 况及管理建议等情况的汇报。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情况有了更 深入的了解,并认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程序到位,审计结果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及内控工作做了必要的指导和督促, 审阅了公司 2016 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并形 成了审阅意见,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审核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 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形成了决议,认为: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 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没有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更正处理。希望公司在今 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会计核算能力,提升会计信息质量,防 范类似事件的发生。
四、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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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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