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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shore Oil Engineering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2

Mar 30,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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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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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工作,认真 贯彻实施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联 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配套指引,根据中国证监会、 天津证监局的统一部署和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内控 规范实施工作方案。本方案是《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优化内控 制度体系实施方案》(海油工程审【2011】219 号)的持续和延伸, 内控规范实施工作已在本公司提前开展,部分内容已提前完成。现就 后续工作计划明确如下: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是由中海石油工程设计公司、中海石油平台制造公司、中海 石油海上工程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以及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 部公司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工程设计 公司、中海石油平台制造公司、中海石油海上工程公司作为股份公司 的主要发起人,将其所属的与海洋工程设计、建造、海上安装及海底 管线铺设业务相关的全部经营性资产经评估后折成国有法人股,中国 海洋石油渤海公司以面积 3,632.26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经评估后作 为出资,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以 4000 吨滑道及面积为 3,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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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经评估后作为出资,组建成股份有限公司。本集 团于 2000 年 4 月 20 日正式成立,经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领 取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壹亿柒仟万元整。

2、公司股票首次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2]2 号文批准,本集团于 2002 年 1 月 21 日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股票 8,000 万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 集团股票于 2002 年 2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 为:600583。工商注册变更登记于 2002 年 7 月 9 日办理完毕,变更 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为 1200001000326,注册资本为贰亿伍仟 万元整。

(1)2003 年 9 月 28 日,本集团实际控制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 司以协议方式无偿受让本集团发起人股东中海石油平台制造公司、中 海石油海上工程公司和中海石油工程设计公司持有的总计 15,923.38 万股的股份,占本集团当时股份总数的 57.91%,成为本集团第一大 股东,股份过户手续于 2004 年 2 月 13 日办理完成。三家发起公司中 海石油平台制造公司、中海石油海上工程公司、中海石油工程设计公 司不再持有本集团股份。

(2)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2 号《关 于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及 2006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股权 分置改革方案,本集团非流通股股东向 2006 年 1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每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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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2.4 股股票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合计 3,041.28 万股。执 行对价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渤 海公司及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持股数量分别为 20,339.96 万 股、141.48 万股和 3,405.28 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 51.36%、0.36%和 8.60%。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所 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组织构架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及天津证监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 理结构,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股东大会享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力,依法行使对公司经营方针、筹资、 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 行使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权和规定范围内的经营决策权;监事会对股 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和高管履职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经理层负 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证券监 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和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等公司治 理规范性文件,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

组织机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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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内控规范实施工作要求,确保公司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建设及自我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22 日已下 发了《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优化内控制度体系实施方案》,成 立了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工作办公室。

1、公司优化内控工作领导小组。

公司总裁担任内控实施领导小组负责人,与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 员共同领导内控实施工作;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批准公司内部控 制规范实施工作,协调相关事宜,向公司董事会负责。

2、公司优化内控工作小组。

公司主管领导任工作小组组长、审计监察部总经理任副组长、公 司机关各部门及各所属单位总经理和内控建设工作联系人任组员;内 部控制实施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要求,负责内部控制规范的研究、风险识别、控 制设计、测试、评价整改、优化等工作,并对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相 关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确保内部控制设计合理、运行有效。

3、公司优化内控工作办公室。

优化内控工作办公室由审计监察部总经理任主任、内控与风险管 理岗位经理任副主任,主要负责公司优化内控建设工作的日常组织、 管理、协调及审核、发布工作,负责组织公司《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及配套指引的研究、学习及宣贯工作,负责组织风险识别、控制 设计、测试、评价整改、优化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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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预算。

公司决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计 并出具审计报告,已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费用作为专项预算上报公 司。

四、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计划

组织部门:公司审计监察部

参与部门:公司机关各部门、各所属单位

总体完成时间:2012 年 9 月 30 日。

具体工作内容:

  • 1、确定内部控制实施的主体范围。(2011 年已完成)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实施的主体范围是公司及重要全资子公司。

  • 2、组织《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学习。(2011

  • 年已完成)

  • 3、梳理风险、编制风险评估报告。(2012 年 2 月已完成)

主要工作内容: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 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两个维度,全面梳理、预测评估公司 重大重要风险,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和风险清单,落实责任部门,落实 应对措施和监控责任,实施定期监控。

  • 4、全面优化内控体系。(2012 年 6 月底前完成)

主要工作内容:根据组织机构优化情况和生产经营实际,全面优 化内控体系建设,搭建体系框架,编制体系文件,逐级审核,形成《内 控制度体系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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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制定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2012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 主要工作内容:公司将在规定日期前将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内部

  • 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上报天津证监局备案。

6、《内控制度体系手册》整版发布、试运行并开展测试工作。(2012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

主要工作内容:

《内控制度体系手册》整版发布;手册试运行;内控自我测试并 形成阶段性报告。

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

组织部门:公司审计监察部

参与部门:公司机关各部门、各所属单位

总体完成时间:2012 年 12 月 31 日。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于 2012 年下半年开展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工作。编制公司《内控自我评价工作计划》,确定纳入自我评价 范围的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流程,确定评价工作的具体时间表和人员分 工。工作小组和内控办根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结果,于 2013 年 3 月底前完成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编写。具体安排如 下:

  • 1、确定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标准。(2011 年已完成)

评价标准详见《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内控检查评价办法》 (CG-09-02)和《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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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管理办法》(IS-01-06);

  • 2、编制公司《内控自我评价工作计划》,确定纳入自我评价范围

  • 的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流程,明确评价工作时间表和分工;

3、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规定的五要素,结合公司 业务特点组织实施内控自我评价工作,并形成自我评价工作报告。然 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改进和完善关键流程和内控制度。

六、内控审计工作计划

组织单位:公司审计监察部

协助部门:公司机关各部门、各所属单位

总体完成时间:2013 年 3 月

  • 在 2012 年年报披露前完成内控审计工作,在披露 2012 年年报

  • 的同时披露内控审计报告。主要工作内容:

  • 1、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审

  • 计;

  • 2、配合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做好内控审计工作;

  • 3、在 2012 年年报披露的同时按照相关要求披露内控审计报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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