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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cn Edu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5

Nov 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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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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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公司 董事由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构成。

(一)非独立董事: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担任的董事;

(二)独立董事: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适用本制度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以及公司董事会聘任或确认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稳 定发展,同时符合市场价值规律。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的原则;

(二)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四)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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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

第五条 董事报酬事项由股东会决定。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 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 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负责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发放

第八条 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及其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 确定如下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其他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再 向董事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按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 钩。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 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不进行考核,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根据 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 核发放。

第九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 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税前收入,应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章 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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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公司可以减少或不 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章程的相关规 定执行。

第十三条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制度。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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