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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cn Edu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Nov 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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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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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5-076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会议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11 月25 日14:00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1 月25 日9:15-

  •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1 月

  • 25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11 月19 日

  • 7、出席对象:

  • (1)2025 年11 月19 日(周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 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23 号汉华世纪大厦B 座中公教育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5.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6.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
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7.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8.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9.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0 《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1.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2.00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3.00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2、上述议案已相应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1 月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 公告及制度全文。

3、上述议案1.00、2.00、3.00 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 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

  •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 3、股东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 模板详见附件二)。

  • 4、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现场、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 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 5、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20 日 9:00—11:30,14:00—17:00。

  • 6、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 23 号汉华世纪大厦 B 座中公教育证券部。

  • 7、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 23 号汉华世纪大厦 B 座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电话:010-83433677

联系人:徐琴

  • 8、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 1、《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11 月7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2607

  • 2、投票简称:“中公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 —

  • 1、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9:25,9:30 11:30 和 13:00

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

  • 年 11 月 25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

  •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 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6.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9.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0.00
《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11.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
理制度>的议案》
13.00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
提案名称 提案名称 提案名称 提案名称 备注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
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
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