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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cn Edu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2
Aug 3,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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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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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原章程内容 | 原章程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
|---|---|---|---|---|---|
| 本数)的单项投融资(风险投资和非主营业务权益性 | |||||
| (六)决定金额在人 | 民币1500 万元以下 | ||||
| 第一百三 | (含本数)的单项主业益 | 投融资(风险投资和投资除外),但事后 | (六)决定金额在人民币5000 万元以下(含投资除外),但事后应向董事会报告。 | ||
| 十八条 | 非营务权性董 | ||||
| 应向事会报告。 | |||||
| 公司应当执行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 | |||||
| 前提下,将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 | |||||
|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 | |||||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 为分配现金或者股 | ,(二)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 | |||
| 第二百零 | 票。公司实行持续 | 、稳定的利润分配制 | 他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实际经营 | ||
| 三条 | 度,利润分配应不 | 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 | (三) | 现金分红的条件: | |
| 润的范围。 | 1、公司2审计 | 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 | |||
| 、3、公司 | 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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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 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 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 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六)决策程序与机制: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 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 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 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 上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 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如因外部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需对 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 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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