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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cn Edu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Jun 2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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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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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3-059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为加强公司经营流动性,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 司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 100,000 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以持有的北京中公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公 司参股 49%)49%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并以北京中公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名下 CP001804-0012 地块 F3 其他类多功能用地提供抵押担保。此次具体贷款额度、期限、方式 等以公司最终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同时,公司拟授权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 司管理层或者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手续。

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批准了上述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 易,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1、企业名称: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51426892J

  • 3、法定代表人:王振东

  •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 38 号 B 座 9 层 911 室

  • 5、注册资本:9,000 万元

  • 6、成立日期:2010-02-04

7、经营范围:教育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教育咨 询;文化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投资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 公共关系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服务;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职业中介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力资源服务;从 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经营电信业务;出版物批发。(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职业中介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力资源服务、从事 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经营电信业务、出版物批发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8、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331 日(未经审计) 202212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748,869.96 707,730.69
负债总额 749,474.80 713,046.47
净资产 -604.84 -5,315.78
项目 2023 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 2022 年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88,820.95 482,333.10
利润总额 4,691.46 -118,874.00
净利润 4,710.95 -100,881.60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情况

为加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经营流动性,公司拟以持有的北京中公未来教育科技有限 公司(公司参股 49%)49%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以北京中公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名下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七里渠南北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CP00-1804-0012 地块 F3 其 他类多功能用地提供抵押担保。该地块净占地面积 22.230.770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办 公、商业。

除本次抵押外,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上述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该事 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为保证上述事项的顺利 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层或者授权代表 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手续。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并以公司子公司北京中公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名下 CP00-1804-0012 地块 F3 其他类多功能用地提供抵押担保。该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审批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 1、《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