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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cn Edu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Jul 21,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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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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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 (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 《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协会”) 《关于保荐机构推荐询价对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发行A股,本次初步询 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实施,请询价对象及股票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重要提示
1、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1046 号文核准。股票代码为002607,该代码同 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 网下发行股数不超过438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9.91%;网上发行股数为 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
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 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组织本次发行现场推介和初步询价。符合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修订)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自主选择在北 京、上海或深圳参加现场推介会。
4、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 10 月11 日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 称“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包括平安证券自主推荐、已向协会备案的询价对 象。
5、上述询价对象于初步询价截止日2011 年7 月26 日(T-3 日)12:00 前已 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配售对象(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 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除外)方可参与本次初步 询价。配售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交有效报价,将不得 参与网下申购。
6、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 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以申报3档价格。 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 为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平安证券研究 所对发行人的合理估值区间,主承销商将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和申报数量 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均设定为73万股,即配售对象的每档申购数量必 须是73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438万股。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 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称。
9、发行价格确定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 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 本次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 报数量;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 缴纳申购款,将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芜湖亚 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 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0、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73万股)配号 的方法,平安证券将按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每一申购单 位获配一个编号,最终将摇出6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73万股股票。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438万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配 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11、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 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2、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其报价具体信息将会在《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请配售对象理性报 价、谨慎报价。
13、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 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 家;
-
(2)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438 万股;
-
(3)网上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发行总量,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
购不足;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14、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 个月,锁定期自本 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5、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推介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1 年7 月21 日(T-6 日,周四)登载 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 刊登于2011 年7 月21 日(T-6 日,周四)《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 (2009 年修订)》可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询。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 T-6 日2011 年7 月21 日(周四) |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
| T-5 日2011 年7 月22 日(周五)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
| T-4 日2011 年7 月25 日(周一)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
| T-3 日2011 年7 月26 日(周二)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 |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 T-2 日2011 年7 月27 日(周三) |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数量及有效申报数量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
| T-1 日2011 年7 月28 日(周四) |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网上路演 |
| T 日2011 年7 月29 日(周五) |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 之前)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
| T+1 日2011 年8 月1 日(周一) |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
| T+2 日2011 年8 月2 日(周二) |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网上申购摇号抽签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
| T+3 日2011 年8 月3 日(周三) |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
注:(1)T日为发行日;
-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股票配售对象无法正常
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股票配售对象及时与
主承销商联系。
-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推介的具体安排
主承销商将于2011 年7 月22 日(T-5 日,周五)至2011 年7 月26 日(T-3 日,周二)期间的三个工作日,在北京、上海、深圳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所 有询价对象进行网下推介。推介的具体安排如下:
| 推介日期 | 推介时间 | 推介地点 | 地址 |
|---|---|---|---|
| 2011 年7 月22 日(T-5 日,周五) | 09:30-11:30 | 北京金融街威斯汀酒店聚宝厅I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9 号 |
| 2011 年7 月25 日(T-4 日,周一) | 09:30-11:30 | 上海金茂君悦大酒店二楼嘉宾厅1+2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 号金茂大厦 |
| 2011 年7 月26 日(T-3 日,周二) | 09:30-11:30 | 深圳福田香格里拉酒店三楼香格里拉厅II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4088 号 |
三、初步询价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应到深交 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 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初步询价期间为2011 年7 月22 日(T-5 日,周五)至2011 年7 月26 日(T-3 日,周二)期间的三个工作日每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询价 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其所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报 价格和申报数量。
3、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 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 档价格。 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最低申购数量为73 万股,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 单位”为73 万股,即每个配售对象的每档申购数量必须是73 万股的整数倍, 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438 万股。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填写示 例如下:
假设某一配售对象填写了三档申购价格分别是P1、P2、P3,且P1﹥P2﹥P3, 对应的申购数量分别为Q1、Q2、Q3,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P,则若P﹥P1, 则该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发行;若P1≥P﹥P2,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 购的数量为Q1;若P2≥P﹥P3,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 若P3≥P,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Q3。
4、股票配售对象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股票配售对象未在初步询 价截止日2011 年7 月26 日(T-3 日,周二)12:00 前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 记备案的;股票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 备案信息不一致的;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累计申 报数量超过438 万股以上的部分;经主承销商与询价对象沟通确认为显著异常 的。
5、询价对象每次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报 数量的,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询价对象每次申报及修改情况将 由主承销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股票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 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
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四、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62078356、0755-22625640、22627926
发行人: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