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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cn Edu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Apr 2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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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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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材料,经审慎分析,本着 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对相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等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 司 2022 年度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如下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没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鉴于公司 2022 年度亏损,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值,不满 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充分考虑公司正常经营 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做出的客观判断,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本次《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利润分配的预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 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对 2023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经营中 的正常业务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双方交易遵循了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合理,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 事项时,关联董事李永新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3 年度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公司日常经 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使用效率,增加公 司收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任一 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止。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 了持续的改进和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的执行,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真 实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 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薪酬方案的制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 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 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 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陈玉琴 江 涛 张轩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