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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cn Edu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Mar 1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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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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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作为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 续停牌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因筹划资产收购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1 月 4 日开市起停牌。停牌 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积极推 进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重大资 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原计划不晚于 2018 年 4 月 2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 年修 订)》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较为复 杂,涉及的相关事项多、规模大,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 行当中,具体方案尚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因此,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4 月 2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累计停牌时间 自停牌首日(2018 年 1 月 4 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 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3、公司为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 大投资者利益,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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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周友梅 汪莉 赵定涛
2018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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