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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cn Edu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pr 2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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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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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 和 6 个月内复牌的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收购重大事项,为 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亚夏汽车,证券代码:002607)自 2018 年 1 月 4 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星期四)起转入重大资产重 组程序继续停牌。
由于公司预计无法在累计停牌后 4 个月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 告书并申请股票复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 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 问”)作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 6 个月内复牌的可行性 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核查
(一)前期信息披露情况
因筹划资产收购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1 月 4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8 年 1 月 4 日、2018 年 1 月 11 日发布了《关 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2018-001 号)、《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 告》(2018-002 号)。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筹划事项涉及重 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1 月 18 日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 并分别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2018 年 1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的停牌公告》(2018-008 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的进展公告》(2018-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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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18 年 2 月 1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暨进 展公告》(2018-016 号),2018 年 2 月 8 日、2018 年 2 月 14 日、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的进展公告》(2018-019 号)、《重大 资产重组停牌期间的进展公告》(2018-020 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的进展 公告》(2018-022 号)。
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3 月 2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3 月 2 日、2018 年 3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025 号)、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的进展公告》(2018-026 号)
2018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2018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18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 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2018-028 号),并分别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2018 年 3 月 23 日、2018 年 3 月 30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的进展公告》(2018-030 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的进展公告》(2018-031 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期间的进展公告》(2018-32 号)。
2018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4 月 2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月,累 计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2018 年 1 月 4 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2018 年 4 月 10 日、2018 年 4 月 17 日、2018 年 4 月 24 日发布了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2018-034 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 的进展公告》(2018-036 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的进展公告》(2018-046 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的进展公告》(2018-047 号)。
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披露的信息具体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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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停牌过程中,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分别召开董事会、股东大 会就延期复牌议案进行审议,相关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 牌业务》等有关规定。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停牌期间披露的重组进展信息具有真实 性。
二、继续停牌的合理性核查
(一)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较为复杂,涉及的相关事项多、规模大,标的资产的 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具体方案尚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 善,公司预计无法于本次重组停牌期满 4 个月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 告书。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相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 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仍需继续停牌。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具有合理性。 三、 6 个月内复牌的可行性核查
(一) 6 个月内复牌的可行性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与主要交易对方签署了《收购意向协议》,与 相关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和论证,公司及相关方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协调各方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 项工作。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正在按 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有序地推进对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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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同时,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 牌业务》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 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并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会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继续全力推动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 估工作,积极商讨、论证和完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 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及时公告并申请复牌。同时,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 5 个交易日公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预计最晚将于 2018 年 7 月 2 日(星期一)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 年修订)》 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 牌时间累计未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 3 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在停牌期满 6 个月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并申请复牌具有可行性。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自 2018 年 1 月 4 日停牌以来,公司严格根 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法规要求,按时编制并公告了重组进展信息等信息 披露文件,披露信息真实、准确。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较为复杂,涉及的相关 事项多、规模大,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具体方 案尚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继续停牌具有合理性。鉴于公司及有关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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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按计划积极推进相关重组事宜,公司累计停牌后 6 个月内复牌具有可行性。
作为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将督促公司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在本次重组各项工作完成之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公告义务及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复牌。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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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 6 个月内复 牌的可行性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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