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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cn Edu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2
Apr 22,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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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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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会审字 [2013]0895 号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北京 ) 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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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字[2013]0895 号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 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 露。
二、 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相关格式指引编制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 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 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 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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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友菊
(北京)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郑 磊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舒 鹏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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