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Ocean's King Lighti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6
Aug 19, 2016
54739_rns_2016-08-19_83565a68-01f3-4281-9585-7a608594506c.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16-04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30), 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集团”)计划于 2016年7月15日起不超过6个月,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5,906,250 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华西集团所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24.9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华西集团的《转让通知》,华西集团已完成上述股份减 持计划,华西集团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 称 |
减持方 式 |
减持方 式 |
减持期 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占总股本 比例 |
减持后占总 股本比例 |
|---|---|---|---|---|---|---|---|---|---|
| 江苏华 西集团 有限公 司 |
大宗交 易 |
2016年8 月17日 |
24.66 | 3,606,250 | 0.90% | 5.02% | |||
| 江苏华 西集团 有限公 司 |
大宗交 易 |
2016年8 月17日 |
24.66 | 2,300,000 | 0.58% | 4.44% | |||
| 合计 | 5,906,250 | 1.48% | - | ||||||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股数(股) | 占总股 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 本比例 |
||
|---|---|---|---|---|---|
| 江苏华西 集团有限 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23,673,700 | 5.92% | 17,767,450 | 4.4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954,950 | 1.49% | 48,700 | 0.01%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7,718,750 | 4.43% | 17,718,750 | 4.43%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华西集团实施本次减持计划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的情况。
2 、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华西集团已不再是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上述减 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华西集团减持计划一致。
3 、本次减持股东华西集团严格遵守了其承诺:
( 1 )华西集团在《上市公告书》、《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前其已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本公司作为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以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所持发行人的部分股 票。其中,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有减持意向,但本公司承诺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数量的 25% ,且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 公司在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 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 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司减持期间,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 应进行调整。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则违规减持发行人 股票的收入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收入在减持之 日起 10 日内交付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与上述所得相等金额的应付股东现金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分红予以截留,直至本公司将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收入交付至发行人。
( 2 ) 2015 年 7 月 13 日,华西集团承诺:从 2015 年 7 月 8 日起六个月内,
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华西集团本次减持未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价,未违反相关承诺。 4 、华西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股份减持系股东的 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转让通知》
特此公告
2016年8月19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