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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ean's King Lighti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Apr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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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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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21-04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独立董事制度》 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新条款 原条款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以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
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
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独立
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
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
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
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
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
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
(五)独立董事在被提名前,原则上应
当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尚未取得的,应当书面承诺参
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本所
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
告。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
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
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
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
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
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
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
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
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第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
(一)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
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
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
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
妹等);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
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
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
(五)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 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
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
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
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
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
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
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
所列举情形之一的人员;
(八)最近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候
选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存在其他
影响其独立性情形的人员;
(九)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定的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属;
(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
举情形的人员;
(五)为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及其直系
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四条 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独立董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
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
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
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
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当2
名或2 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
第十四条 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独立董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
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
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
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
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当2
名或2 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
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
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
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
立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 5 年。
(二)独立董事享有以下特别职权:
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
达成的总额高于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
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
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
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
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
判断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
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
投票权,但不得采取有偿或者变相有偿
方式进行征集。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
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赋予董事的其他权力。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独立董事
应当发表公开声明:
1、被公司免职,本人认为免职理由不
当的;

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
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
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
立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 5 年。
(二)独立董事享有以下特别职权:
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
达成的总额高于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
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
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
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
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
判断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
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征集
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
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赋予董事的其他权力。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独立董事
应当发表公开声明:
1、被公司免职,本人认为免职理由不
当的;
2、由于公司存在妨碍独立董事依法行
2、由于公司存在妨碍独立董事依法行
使职权的情形,致使独立董事辞职的;
3、董事会会议材料不充分时,两名以
上独立董事书面要求延期召开董事会
会议或延期审议相关事项的提议未被
采纳的;
4、对公司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向董事会报告后,
董事会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5、严重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
情形。

使职权的情形,致使独立董事辞职的;
3、董事会会议材料不充分时,两名以
上独立董事书面要求延期召开董事会
会议或延期审议相关事项的提议未被
采纳的;
4、对公司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向董事会报告后,
董事会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5、严重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
情形。

除上述修订外,《独立董事制度》其他条文保持不变。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 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