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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ean's King Lighti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Jun 1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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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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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3-048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明之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为满足明之辉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为明之辉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的担保期限 根据具体担保协议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 担保事项系上市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 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 1、名称: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3、住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中心城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二号厂

  • 房B座1401号

    • 4、法定代表人:朱恺

    • 5、注册资本:5,118万元

    • 6、成立日期:2003年3月28日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照明工 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电子与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电子与建筑智能化设计专项乙级;机电安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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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专业承包二级;洁净行业企业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智慧城市系统 及产品的开发及应用、城市视觉空间及景观规划设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文化 旅游景区、特色城市与特色小镇规划设计;合同能源管理(EMC),节能技术开 发与应用推广;城市路灯、景观亮化与交通设施的管养;国内外贸易(法律、行 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投资兴办实业(具体 项目另行申报)。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灯光雕塑、标识标牌、LED 显示屏、LED 灯具、电子产品、电器产品的研发、设计与生产、制作;新能源 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安装与维护

8、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明之辉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为 905,458,692.79 元,负债总额为 471,324,962.39 元,净资产为 434,133,730.40 元。 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457,354,585.22 元,净利润 31,372,233.79 元。 9、明之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事宜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 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不超 过本次董事会审议担保额度。在后续实际签署授信担保合同时,明之辉其余股东 代表将至少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连带担保措施,以保障公司的利益。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明之辉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同意为明之辉向银行申请的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余股东 代表将至少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连带担保措施。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明之 辉的经营发展,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不会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 超过 8,000 万元提供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 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且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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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后续实 际签署授信担保合同时,明之辉其余股东代表将至少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连带 担保措施,以保障公司的利益,实际担保额度及期限最终以向银行实际出具的担 保合同为准。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 8,000万元提供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 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且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提供的 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后续实际签 署授信担保合同时,明之辉其余股东代表将至少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连带担保 措施,以保障公司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0 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 0%。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18,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 经审计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6.33%。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八、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 2、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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