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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ean's King Lighti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Aug 2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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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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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24 证券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2-07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王”或“公司”)于2022年8月 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 调整,由13.31元/股调整为13.11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2022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二)2022 年 3 月 22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4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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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意见》。

(三)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 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 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 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五)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 2022 年 4 月 7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2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57.2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3.31 元/份。公司已完成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六)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一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779,829,726股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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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0股现金分红2.00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155,965,945.20元。公司于2022 年6月21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 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7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6月27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 案)》第九章第二条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行权价格=13.31-0.2=13.11 元/股。公司董事会 根据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行权价格由 13.31 元/股调整为 13.11 元/ 股。

三、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 说明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一致。根据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作出 的调整,公司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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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行权价格调整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 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 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且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海洋王照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 整。

七、律师结论性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 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做出了调整。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已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四)《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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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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