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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ean's King Lighti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Apr 22,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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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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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19-025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4 月 19 日,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市场情况,公司拟延长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国内 营销中心扩建项目建设期延期至 2020 年年底。“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55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 年10 月24 日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人民币8.88 元。截至2014 年10 月29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44,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45,958,431.50 元,募集资金净额398,041,568.50 元。
截止2014 年10 月29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 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审亚太验字[2014]011161 号”验 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8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15,764,529.52 元,其中:公司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96,990,000.00 元(含募集资金到位之 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33,659,886.21 元),2018 年度 使用募集资金18,774,529.52 元。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 后)7,782,771.06 元;2018 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 3,340,117.17 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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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99,858.99 元。
二、 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 1、生产线建设项目 | 24,333.23 | 24,368.72 |
|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492.06 | 4,699.77 |
| 3、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 | 5,055.31 | 2,507.96 |
| 合计 | 39,880.60 | 31,576.45 |
三、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1、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根据公司原投资计划,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合计10,492.06 万元;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合计5,055.31 万元;上述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上市时披露的募集资金当年预计使用金额 差异超过30%,系市场行情变化,公司投入较少。
2、 本次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资金额31,576.45 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基于公 司发展以及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对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进行延期,延期后的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于 2020 年12 月31 日前完成。
3、 本次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公司现状而做出的,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延期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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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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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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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生产线建设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的具体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 公司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共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
|---|---|---|---|---|
|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投资进度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
| 生产线建设项目 | 24,333.23 | 24,368.72 | 100.15% | 73.28 |
(二)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 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在确保募 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 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节约了部分募 集资金。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期可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73.28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 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节余募集资金转 出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委托财务部注销上述募投项目 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订的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 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 相关的审批程序
- 1、董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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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延长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 目建设期延期至2020年年底,同意对“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进行结项,并注销相 应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 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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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
(1)海洋王本次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决定是管理层充分考虑 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市场状况并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实 施,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此次调整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和实施 方式,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 也不影响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的效果。此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 投资计划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也不会对募集资金投产后预期产能和盈利能力带来负面影响;
(2)海洋王“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海洋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 监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海洋王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4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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