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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ean's King Lighti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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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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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21-046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2021 年4 月14 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 号海洋王科技楼6 楼会议 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 年4 月2 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 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到监事3 名,实到监事3 名,分别是潘伟、卢志丹、曾 春莲。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本次监事会 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同意:3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 弃权:0 票;

  • 反对:0 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

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

  • 该议案需提交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3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该议案需提交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3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00,786,138.63 元,其中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12,252,926.94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11,225,292.69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101,027,634.25 元,加上2019 年末未分配利润267,264,400.07 元,扣除2019 年度现金分红 72,000,000.00 元,2020 年末结余未分配利润为296,292,034.32 元。

现拟对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提议以2020 年12 月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779,829,726.00 股为基数,每10 股现金分红1.5388 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 120,000,000.00 元,分配实施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76,292,034.32 元,结转下 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

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 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 则相应调整。我们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检查,我们 认为上述分配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 股东的长远利益。也完全符合《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3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3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 票;

  • 反对:0 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3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 票;

  • 反对:0 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基本上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 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重要业务环节 及高风险领域均能得到有效控制,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和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和完整,为管理层科学决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关于2020 年度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3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 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 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 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关于2021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3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 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公 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需提交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3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滚动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 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该议案需提交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 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 同意:3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 弃权:0 票;

  • 反对:0 票。

  •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同意:3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 弃权:0 票;

  • 反对:0 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 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发展。 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公司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三年

  • (2021-2023)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3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股东未来三年(2021-2023)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 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 公告[2013]4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司实际 情况,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切 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三年(2021-2023)分红回报规划》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的议案》

同意:3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是基于当前的市场环境和 公司现状做出的,符合公司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需 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及延期,并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的议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3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认为:本次公司对会计政策 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交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3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0 年度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同意:3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 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深 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业绩数据已审计、真实准确。本事项遵守《业绩承 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的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 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1.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4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