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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ean's King Lighti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Jan 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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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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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洋王照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 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现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1、因工作调整,李彩芬女士、黄修乾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李 彩芬女士、黄修乾先生辞职后,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 意李彩芬女士、黄修乾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经审阅陈艳女士的个人履历等资料,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和《公司章程》第128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任 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位。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及聘任程序规范,符合《公司章程》、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陈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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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窦林平: 王 卓: 李 萍: 邹 玲: 程 源: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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