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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ean's King Lighti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Sep 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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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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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审 阅 报 告
中审亚太审阅字【 2019 】 020590 号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王照明”) 按照后附的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3 所述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 2019 年 4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9 年 1-4 月、 2018 年度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统称“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海洋王照明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 作的基础上对这些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 行了审阅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审阅工作,以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海洋王照明有关人员和对财 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 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备考合并财务报 表没有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3所述 的编制基础编制,未能公允反映海洋王照明 2019 年 4 月 30 日和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的备考合并财务状况, 2019 年 1-4 月和 2018 年度的备考合并经营成果。
本报告仅供海洋王照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资产重组材料使用,未经本会计师 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引起的法律责任与本注册 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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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本页无正文,系中审亚太审阅字【 2019 】 020590 号审阅报告签字盖章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强(项目合伙人) (特殊普通合伙) (签名并盖章) (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湘飞 (签名并盖章) 中国·北京 二〇一九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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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1 、公司基本情况
1.1 公司概况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或 “ 本公司 ” )系原深圳市海 洋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原深圳市海 洋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周明杰、徐素和江苏华西集团公司,公司于 2008 年 11 月 6 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份公司设立时 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
深圳市海洋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由周明杰、梁贵珍两位自然人共同出资, 于 1995 年 8 月 11 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领取了注册号为 19236808-7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周明 杰、梁贵珍出资比例分别为 90% 、 10% 。
2007 年 12 月 11 日,经深圳市海洋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同 意股东梁贵珍将其持有的公司 10% 股权转让给徐素。 2007 年 12 月 20 日有限公 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8 年 3 月 8 日,经深圳市海洋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徐素 将其持有的公司 6.75% 股权转让给江苏华西集团公司。 2008 年 3 月 18 日有限 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8 年 10 月 10 日经深圳市海洋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深圳市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首届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原深圳市海洋 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制公司,同时更名为深圳市海洋王照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全体股东以其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所享有的净资产投入本公 司,有限公司以经审计净资产中 20,000 万元折成股份公司股本 20,000 万股,每 股面值 1 元,其中:股东周明杰折合股份 18,000 万元,占总股本的 90.00% ; 江苏华西集团公司折合股份 1,350 万元,占总股本的 6.75% ;徐素折合股份 650 万元,占总股本的 3.25% ,其余 9,326.15 万元转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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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09 年 9 月 30 日,深圳市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海洋王照 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10 年 7 月 20 日 201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0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以 2010 年经审计中 期报告中的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向股东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7.5 股,转增后 公司总股本为 35,000 万股。转增后股东周明杰持股 31,500 万股,江苏华西集团 公司持股 2,362.5 万股,徐素持股 1,137.5 万股;其持股比例分别为 90% , 6.75% , 3.25% 。 2010 年 7 月 28 日已完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股份转让的议案》,同意 股东周明杰将其所持公司 9.6246% ,共计 3,368.60 万股股份转让给李彩芬等 182 位自然人,股份转让后各股东的持股情况为:股东周明杰持股 28,131.4 万股, 江苏华西集团公司持股 2,362.5 万股,徐素持股 1,137.5 万股,李彩芬等 182 位 自然人持股 3,368.6 万股;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 80.3744% , 6.75% , 3.25% , 9.6256%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登记时因保留四位小数位数的原因,李 彩芬等 182 位自然人持股比例合计 9.6256% ,周明杰持股比例 80.3744% )。 2011 年 6 月 23 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公司 2011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013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01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并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4]1055 号文《关于核准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5,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8.88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444,000,000.00 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5,958,431.5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 398,041,568.5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50,0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股 本溢价人民币 348,041,568.50 元,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400,000,000.00 元。 2014 年 12 月 24 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完成变更登 记手续。根据董事会和股东会相关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 的议案》,同意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22,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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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为人民币 600,000,000.00 元。 2017 年 11 月 17 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完 成变更登记手续。根据董事会和股东会相关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 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0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60,000,000.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2 股。转增后公 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720,000,000.00 元。 2018 年 10 月 16 日在深圳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已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368087N
法定代表人:周明杰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高新路 1601 号海洋王科技楼 B 栋 1 层 1.2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研发、销售光源类、控制器产品;视频摄像设备、 4G 传输 设备、智能控制系统的开发、销售;灯具和 机电设备的租赁;企业管理咨询; 视频传输监控类照明系统、防爆电器产品的开发、销售;网络、通信的软、硬件 产品的开 发、销售;自有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业务;国内贸易 ( 不含专营、专卖、 专控商品 ) ; 经营进出口业务 ( 法律、行政法规、国 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许可经营项目:研制、生产灯具 ( 生产项目另行申报 ) ;生产 ( 分公司经营 ) 、 销售光源类、控制器产品。系统集成和安防工程。视频摄像设备、 4G 传输设备、 智能控制系统、视频传输监控类照明系统、防爆电器产品、网络、通信的软、硬 件产品生产。
1.3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告于 2019 年 9 月 6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临时会 议批准报出。
2 、资产重组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2.1 交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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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9 月 6 日,公司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重 组交易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朱恺、童莉和深圳市莱 盟建设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莱盟建设 ” )持有的深圳市明之辉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明之辉公司 ” ) 51% 股权,交易金额为 27,132.00 万元, 其中交易对价的 75.00% 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 25.00% 以现金方 式支付;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3,566.00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中介机构费用及对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收购 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 6,783.00 万元,并用于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 5,600.00 万元,以及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未超过本 次交易价格的 100% 。交易对方选择对价方式的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交易对方 1 朱恺 2 童莉 3 深圳市莱盟建设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
本次交易的明 之辉公司股权 比例 交易对价 (万元) 支付方式 现金支付 (万元) 股份支付 (万元) 25.42% 13,524.21 5,562.38 7,961.84 5.58% 2,967.79 1,220.62 1,747.16 20.00% 10,640.00 - 10,640.00 51.00% 27,132.00 6,783.00 20,349.00 |
|---|---|
本次交易标的为明之辉 51% 股权。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 司对交易标的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评估结 果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结论。根据国众联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 2019 )第 3-0035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4 月 30 日,明之辉 100% 股权的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评估对象 | 评估方法 | 评估结果 | 账面净资产 | 评估增值 | 增值率 |
| 明之辉100%股权 收益法 |
53,249.68 20,666.86 |
32,582.82 157.66% |
根据评估结果,经本次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明 之辉 51% 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27,132.00 万元。
2.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司与朱恺、童莉、深圳市莱盟建设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名交易对方签 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明之辉公司)》,约定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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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明之辉公司 51% 股权。明之辉公司截止 2019 年 04 月 30 日 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比例(%) | ||
|---|---|---|---|---|---|
| 1 | 朱恺 | 3,357.60 | 65.60 | ||
| 2 | 童莉 | 736.80 | 14.40 | ||
| 深圳市莱盟建设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3 | 1,023.60 | 20.00 | |||
| 伙) | |||||
| 合计 | 5,118.00 | 100.00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 2019 年 9 月 6 日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为 5.63 元 / 股,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市场参考价) 的 90% 。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各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 整。
根据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中用于股份支付对价部分 20,349.00 万元和发行 价格 5.63 元 / 股计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为 36,143,870 股。 如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13,566.00 万元以及假设 5.63 元 / 股的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进行测算,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上限为 24,095,914 股。各交易对方选择对价方式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交易对方 | 本次交易的明之 辉股权比例 |
交易价格 | 现金对价 | 股份对价 金额 股份数量 |
|
| 1 | 朱恺 | 25.42% | 13,524.21 | 5,562.38 | 7,961.84 | 14,141,811 |
| 2 | 童莉 | 5.58% | 2,967.79 | 1,220.62 | 1,747.16 | 3,103,303 |
| 3 | 莱盟建设 | 20.00% | 10,640.00 | 10,640.00 | 18,898,756 | |
| 合计 | 51.00% | 27,132.00 | 6,783.00 | 20,349.00 | 36,143,870 |
为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公司拟通过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13,566.00 万元,本 用于支付交易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并用于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不以募集配套资金成功实施为 前提,最终配套融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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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被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失败或募集 配套资金金额不足,则海洋王将自行筹集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最终发行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2.3 拟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 注册地址 主要办公地址 经营范围 |
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1440300748852959M 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1440300748852959M 有限责任公司 |
|---|---|---|
| 5118万元人民币 | ||
| 朱恺 2003-03-28 2003-03-28至2023-03-28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中心城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二号厂房B座1401号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中心城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二号厂房B座1401号 一般经营项目是: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 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电子与建筑智能化专业 承包二级,电子与建筑智能化设计专项乙级;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洁净行业 企业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智慧城市系统及产品的开发及应用、城市视 觉空间及景观规划设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文化旅游景区、特色城市与特色小镇 规划设计;合同能源管理(EMC),节能技术开发与应用推广;城市路灯、景观亮化与交 通设施的管养;国内外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 的项目除外);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许可经营项目是:灯光雕塑、标 识标牌、LED显示屏、LED灯具、电子产品、电器产品的研发、设计与生产、制 作;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安装与维护 |
明之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18 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 5,118 万元业经 深圳中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19 年 7 月 9 日出具了 深中之信验字( 2019 ) 008 号验资报告。
3 、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与假设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按照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2014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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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编制基础
3.1.1 本公司假设购买明之辉公司 51% 股权交易于报告期初已实施完成,即 在本报告期初明之辉公司已成为本公司子公司。即本公司对明之辉公司的企业合 并的公司架构于 2018 年 1 月 1 日已存在,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纳入财务报表的编制 范围。
3.1.2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为本公司 2019 年 1-4 月、 2018 年度财务报 表,以及明之辉公司经审计的中审亚太审字【 2019 】 020589 报告中的 2019 年 1-4 月、 2018 年度财务报表。
3.1.3 考虑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特殊目的,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只 编制了本备考期间的备考合资产负债表和备考合并利润表,而未编制备考母公司 财务报表及附注,亦未编制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考虑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特殊目的,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所有者权 益整体列报,不区分各明细项目。
3.2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假设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根据公司购买资产相关的协议或约定内容,在以下假设 基础上编制。
3.2.1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 所述的相关协议能够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3.2.2 本备考财务报表系假设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已于 2018 年 1 月 1 日完 成,并依据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权架构,自期初持续经营,且在本报告期无重大 改变。
3.2.3 备考财务报告 2018 年初未考虑收购相关标的公司股权而产生的费用及 税务等的影响本公司在编制备考财务报表时,按照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 所述的交 易方案确定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人民币 27,132.00 万元,并据此增加本公司的股本 和资本公积。本次资产重组基准日为 2019 年 4 月 30 日,以基准日标的公司经审计 确定的账面净资产的评估值作为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直接以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与基准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备考财务报表中列报的商 誉 16,591.90 万元,并假定该商誉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即存在。
本次交易方案募集配套资金中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对标的公司补充流 动资金部分人民币 6,783.00 万元计入其他流动资产。另外,该交易的会计处理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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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与业绩承诺补偿相关的或有对价。
3.3 备考合并假设固有限制
由于本次重组方案尚待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的核准,最终经批准 的本次重组方案,包括本公司实际发行的股价和数量,拟收购资产的评估值及其 计税基础,以及发行费用等都可能与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所采用的上述假设存 在差异。
我们提醒报表使用者关注该备考合并财务报告假设的固有限制对财务报表 的影响。
4 、备考财务报表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1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 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4.2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 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 性划分标准。
4.3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 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 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港币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 货币为人民币。
4.4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
- 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4.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指参与合并的公司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 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企业合并。
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被 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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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合并方在被合并以前,是最终控制方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控制的, 则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还应包含相关的商誉金额。公司取得的净 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 策与公司不一致的,公司在合并日应当按照公司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的财务报表 相关项目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本政策规定确认。
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 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与 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 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应 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 “ 一揽子交易 ” 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 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 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 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向处于同一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 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 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4.4.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 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之和。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 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 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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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 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 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 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不能重分类计入当期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除外。
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 关管理费用,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工具 或债务性工具的交易费用,应当计人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 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本公司将其 计入合并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该差额在母公 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商誉;在控股合并情况下,该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列 示为商誉。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差额,本公司计入合并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该差额 计入合并当期母公司个别利润表;在控股合并情况下,该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合 并利润表。
4.5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4.5.1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 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 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 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 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4.5.2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 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 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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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 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 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 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中,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比较报表的编制应区别不 同的情况,如果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仅需要编制个别财务报表、不需要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方在编制前期比较报表时,无须对以前期间已经编制的比 较报表进行调整;如果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在编制 前期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将吸收合并取得的被合并方前期有关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并入合并方前期合并财务报表。前期比较报表的具体编制原 则比照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比较报表的编制。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 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 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 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 “ 少数股东损益 ” 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 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 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 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 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 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 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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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 长期股权投资》或《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 ” ” 本附注 “4.13 长期股权投资 或本附注 “4.9 金融工具 。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 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 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 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 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 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 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 “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 长期股权投资 ” (详见本附注 4.13.2.4 )和 “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 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 ” (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 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 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 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4.6 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 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 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 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 “4.13.2.2 权益法核 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 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 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 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 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 营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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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 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 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 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 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 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4.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 企业持有的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指从购入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内到期)、流动性 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4.8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4.8.1 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 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 本位币金额。
4.8.2 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 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 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 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 认为当期损益);以及③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 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 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 营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 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 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 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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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 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确认为 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 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 “ 未分配 利润 ” 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 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 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 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 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 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 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 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 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 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 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 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 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 处置当期损益。
4.9 金融工具
( 2019 年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权益工具的合 同。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4.9.1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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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 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9.1.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 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 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 的利息的支付。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 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 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 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 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 损益。
4.9.1.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4.9.1.2.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 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 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其 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 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 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 出,计入当期损益。
4.9.1.2.2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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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仅将相关 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 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 存收益。
4.9.1.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 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 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4.9.2 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以及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 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 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 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 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 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 个月内预期信 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 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 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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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 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 来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 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4.9.2.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 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 1 )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 部市场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指标包括:信用利差、针对借款人的信用违 约互换价格、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其摊余成本的时间长短和程度、与借款人 相关的其他市场信息(如借款人的债务工具或权益工具的价格变动);
( 2 )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 3 )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 4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 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 5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 6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 7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本公司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90 日,或者以下 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 或预期经营成果的显著变化、担保物价值或担保方信用评级的显著下降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则假设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违约风险较 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间内 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 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4.9.2.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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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本公司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 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 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
-
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
(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
-
事实。
当一项金融工具逾期超过(含) 90 日,本公司推定该金融工具已发生违约。 4.9.2.3 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
4.9.2.3.1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
- 值,则本公司对该金融资产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4.9.2.3.2 单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预估信用 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划 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预计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报表项目 | 组合名称 | 组合内容 | ||
|---|---|---|---|---|
| 应收票据 | [组合1] | 银行承兑汇票 | ||
| 应收票据 | [组合2] | 商业承兑汇票 | ||
| 应收账款 | [组合1] | 应收非关联方货款 | ||
| 应收账款 | [组合2] | 应收关联方货款 | ||
| 其他应收款 | [组合1] | 一般性往来款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未来经营状况预测,编制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未来经营状况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
4.9.3 金融资产转移确认依据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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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予以终止对该项金融资产的确认:收 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 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 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 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 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相对的公允价 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 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 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留存收益。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 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4.9.4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 值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 其一部分。本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 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 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9.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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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 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 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 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4.10 金融工具
( 2018 年度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 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4.10.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 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 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 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 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 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 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 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4.10.2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 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 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10.2.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 A.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 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 B.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 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C. 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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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 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 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A. 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 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B. 本公 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 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 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 入计入当期损益。
4.10.2.2 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 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 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 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 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4.10.2.3 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 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 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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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10.2.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 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 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 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 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 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 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 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 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计入投资收益。
4.10.3 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 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 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 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4.10.3.1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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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 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 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4.10.3.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 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 “ 严重下跌 ” 是指公允价 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 50% ; “ 非暂时性下跌 ” 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 12 个月,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据为连续下跌或在下跌趋势持续期间反弹上扬幅度 低于 20% ,反弹持续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的均作为持续下跌期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 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 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 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 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 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 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 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 回。
4.10.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 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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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 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 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 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 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 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10.5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4.10.5.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 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4.10.5.2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 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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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
4.10.5.3 财务担保合同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 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 —— 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 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4.10.6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 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 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10.7 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 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 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 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 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 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4.10.8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 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 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4.10.9 权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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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 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 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 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4.11 应收款项
( 2018 年度适用)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本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 提方法如下: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坏账准备根据其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单项金额重大主要指对于单项金额在 50 万以上的应收款项。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 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 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 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 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4.11.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判断依据或金额 单项金额在 50 万以上的应收款项。 标准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 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 准备的计提方法 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按个别认 定法进行减值测试
4.11.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组合 1 : 账龄组合 组合 2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组合中,组合 1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 年以内 5.0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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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
| 1—2年 | 10.00 | 10.00 | |
| 2—3年 | 30.00 | 30.00 | |
| 3年以上 | 50.00 | 50.00 |
组合中,组合 2 不计提坏账准备。
4.11.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4.11.4 对于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
-
款等),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4.12 存货
4.12.1 公司存货分类:产成品、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 品、在产品等。
4.12.2 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成 本。
4.12.3 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
①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为: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 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用于生产的材料、在产品等需要经过加工的 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 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 值。
②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 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 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
- 4.12.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在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
4.12.5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 4.13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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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 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 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 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 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 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 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 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 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 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 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 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 “ 第 42 号 ——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 持有待售 准则 ” )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 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 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 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 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 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 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 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 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 下两者孰低计量:( 1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 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 ) 可收回金额。
4.14 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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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 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 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其他收益工具投资,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 “4.9 金融工 ” 具 。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 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 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14.1 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 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 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 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 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 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 “ 一揽子交易 ” 进行处理:属于 “ 一揽子交易 ” 的,将各 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 “ 一揽子交易 ” 的,在合 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 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 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 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 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 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 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 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 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 “ 一揽子交易 ”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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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处理:属于 “ 一揽子交易 ” 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 处理。不属于 “ 一揽子交易 ” 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 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 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 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 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 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 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 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 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4.14.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 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 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4.14.2.1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 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 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4.14.2.2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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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 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 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 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 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 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 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 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 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 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 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 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 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 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 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 —— 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 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 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 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 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4.14.2.3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 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14.2.4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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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 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 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 的,按本附注 “4.5.2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 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 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 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 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 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 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 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 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 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 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 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 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 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 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 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 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 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 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 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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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 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 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 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 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 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4.15 固定资产
4.15.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 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 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4.15.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 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 类 别 折旧方法 房屋及建筑物 平均年限法 机器设备 平均年限法 电子设备 平均年限法 运输设备 平均年限法 办公设备 平均年限法 |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20年 5 4.75 5-10年 5 9.50~19.00 3-8年 5 11.88~31.67 4-10年 5 9.50~23.75 3-8年 5 11.88~31.67 |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 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4.15.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详见附注 “4.17 长期资产减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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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4 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 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 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 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4.16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 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 “4.17 长期资产减 ” 值 。
4.17 无形资产
4.17.1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 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 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 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 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 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 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 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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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 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本公司无形资产具体摊销年限如下:
| 项目 | 摊销期限(年) |
|---|---|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 计算机软件 | 5年 |
4.17.2 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 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 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 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 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 损益。
4.17.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 详见附注 “4.18 长期资产减值 。
4.18 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 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 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 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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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 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 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 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 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 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 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 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 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 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 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 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 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 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4.19 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 期职工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 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 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 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 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或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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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 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 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 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 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 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 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 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4.20 预计负债
4.20.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重 组义务、固定资产弃置义务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确认为 负债:
( 1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 2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20.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 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该范 围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按如下方法确定:
( 1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 2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 率计算确定。
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的,则补 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 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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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 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4.21 股份支付
4.21.1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 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 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 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 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 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 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 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 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 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 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 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 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 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 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 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 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4.21.2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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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 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 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 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 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 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 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4.21.3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 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 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 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 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 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 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 支付处理。
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 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 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4.22 收入确认原则
4.22.1 销售商品
本公司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①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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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 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具体收入确认原则:
( 1 )固定照明设备销售
本公司固定照明设备的销售和服务包括设备产品销售、照明施工工程和合同 能源管理三类细分业务,具体收入确认如下:
1) 设备产品销售
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设备产品发货至客户指定地点,经客户验收合格后 开具发票,确认设备产品的销售收入。
2) 照明施工工程
本公司与客户签订照明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包括固定照明设备的销售和照 明施工安装工程服务,其中固定照明设备由本公司提供,照明工程的施工安装服 务由本公司外包给具备施工资质的第三方完成。照明工程的施工安装周期较短, 一般为 2-3 个月。
本公司在照明工程经客户竣工验收合格后,对固定照明设备销售部分开具发 票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商品成本按照加权平均法进行结转确认;对施工安装服务 部分开具发票确认施工安装劳务收入,劳务成本按照分包合同金额进行结转确 认。
( 2 )移动、便携照明设备销售
移动、便携照明设备销售收入确认参照固定照明设备销售中设备产品销售收 入确认方式。
4.22.2 建造合同收入
4.22.2.1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与装修工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公司照明工程施工业务的收 入确认原则具体如下: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15 号——建造合同》确认收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 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实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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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采用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 靠估计是指: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与合同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的区分和可靠的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 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 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使建 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 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 亏损 ) 与已结算的价款在 资产负债表中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 毛利 ( 亏损 ) 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 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 亏损 ) 之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
( 2 )合同完工进度的确认方法
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 ( 3 )合同预计总成本的确定
在施工项目开工前,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及预计成本支出情况,估计 工程总成本,该总成本即为合同预计总成本。在施工过程中,公司需要根据合同 变更情况、实际施工的成本发生情况,对合同预计总成本进行调整。
合同预计总成本的确认依据包括:
①内部信息:成本控制中心、工程项目组编制的工程量清单;采购部及工程 管理中心编制的材料 / 劳务投标询价汇总表;成本控制中心根据工程设计图、施 工及配套图纸、经批准的实际工程量清单、材料 / 劳务投标询价汇总表等编制合 同预算成本表。
②外部信息: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计图、施工图;经发包方确认的项目工程 量清单;合同中规定与造价相关的条款,包括变更、签证、结算、索赔、罚款等 条款。
( 4 )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的确定
公司按照施工项目分项归集各个项目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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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合同总收入的确定
一般的,以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总价为合同总收入,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 生工程量增减,经双方确认后,按照调整后的合同金额确认为合同总收入。
( 6 )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的具体确认方法
①确认时点:每月末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即:资产负债表日。
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A 对于当期在建工程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项目合同总价作为该项目 实施过程中可实现的合同总收入,根据完工百分比确认每个会计期间实现的合同 收入;
B 对于当期已完工且已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项目,按照决算收入减去以前期 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
C 对于当期已完工但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项目,按照合同总收入减去以前 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决算时,决算金额与合同 金额之间的差额在决算当期调整。
③计算方法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 = (合同总收入 × 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 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 = (合同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 × 完工进度-以前 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 =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以前会 计年度预计损失准备。
项目所处阶段及依据,确认完工百分比所取得的外部证据,确保完工进度计 量的准确性的内部、外部证据的核对内部依据及核对过程:
工程收入每月 / 季末根据工程进度表上的完工比例进行确认收入。当工程项 目开工后,项目现场人员每月根据工地领用材料及安装情况进行统计,形成工程 量汇总表,提交至工程中心,经工程中心审核后提交至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实际 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认相应的收入,同时每半年度由项目经理汇总完 工工程量、完工比例经由监理、发包方确认后交由工程中心进行留底,财务部据 此进一步核实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并使账面确认收入与外部证据相互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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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依据及核对过程:公司季末 / 年末获得监理工程师、发包方签字确认的 完工进度表,将公司根据工程进度表的完工比例与监理工程师、发包方签字确认 的完工进度表的完工比例进行比较,若存在差异较大的情况时财务部、项目部、 工程中心负责与监理工程师、发包方沟通了解原因并进行相应调整。
4.22.3 提供劳务
4.22.3.1 照明工程设计
( 1 )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 100.00 万元以下的项目,在竣工验收时一次性确 认收入及成本。
( 2 )其余项目在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可靠估计,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 可靠计量、劳务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确定及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 司,区分设计业务各阶段,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公司采用已发生的成本占 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 总额乘以项目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 认为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收入确认时点提供劳务所归集已发生的项目 成本,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 3 )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已经发生的劳 务成本按预计能否得到补偿分别处理,已经发生的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按其 已发生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 本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 入。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合同总成本将超过合同总收入的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 费用。
4.22.3.2 照明工程运行管理维护收入
在劳务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劳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发行 人、劳务已实际提供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具体操作方法:对按一定时限提供 的运行管理维护收入,公司于每月末将按照合同期间直线法确认的月合同收入。 单项验收的运行管理维护收入以客户验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4.22.3.3 合同能源管理
本公司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利用自身产品和技术,通过建造或改造项目区域内 照明工程,为客户节约能源,获得节能分成来达到盈利目的;项目服务期通常为 3-5 年,在节能项目进行过程中,区域照明工程建造的节能设备由客户代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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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为客户提供相关节能的服务,客户按一定的付款周期支付节能收益;在项 目结束后,本公司无偿将照明设备所有权转移给客户,不再另行收费。
节能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一般以 3 个月为结算周期,本公司在客户对项 目节能效果进行验收确认后,按照双方确认的当期节能收益,开具发票确认收入; 本公司对节能项目下的照明设备作为异地存放的存货处理,并按照各期确认的节 能分享服务收入占合同金额的比例逐步进行成本结转。
4.22.4 让渡资产使用权
①本公司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A.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B.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本公司分别按照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A.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
定;
B. 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23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 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 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 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 )政府文件明确 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 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 2 )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 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 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 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 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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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 以下条件:( 1 )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 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 2 )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 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 业制定的;( 3 )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 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 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 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 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 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 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 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 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24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4.24.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 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 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 调整后计算得出。
4.24.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 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 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 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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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 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 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 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 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 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 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 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 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 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 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4.3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 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 益。
4.24.4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 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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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 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 销后的净额列报。
4.25 租赁
4.25.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26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26.1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的、 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 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 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 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 “4.12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 组 ” 相关描述。
4.27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 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 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 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 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 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 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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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 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 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 要领域如下:
4.27.1 建造合同收入确认
在建造合同结果可以可靠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 确认合同收入。合同的完工百分比是依照本附注 4.22.2 所述方法进行确认的, 在执行各该建造合同的各会计年度内累积计算。
在确定完工百分比、已发生的合同成本、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 同可回收性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项目管理层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 判断。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执行结果的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 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 影响。
4.27.2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 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 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 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 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4.27.3 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 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 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 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 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 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27.4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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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 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 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 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 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 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 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 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 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 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 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4.28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4.28.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4.28.1.1 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 号),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 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2018]15 号)同时废止。 根据该通知,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行项目拆分为 “ 应收票据 ” 及 “ 应收账 款 ” ;将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行项目拆分为 “ 应付票据 ” 及 “ 应付账款 ” 。本公司对 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 [2019]6 号文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政策的主要影响 如下: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2019 年4 月30 日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
|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已审批 | 应收票据:增加80,307,37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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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两个项目
应收账款:增加 508,727,529.06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少 589,034,904.58
4.28.1.2 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 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 —— 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 金融工 具列报(修订)》(统称 “ 新金融工具准则 ” ),本公司经第 届董事会第 次 会议决议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 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 4.10 。
本财务报告于 2019 年 9 月 6 日经公司召开 2019 年第 四 届董事会第 四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
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将因追溯调整对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均无
影响,执行上述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2019 年4 月30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
| (1)因报表项目名称变更, 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重 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
已审批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减少593,122,503.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593,122,503.00 |
| (2)非交易性的可供出售权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1,500,000.00 | |
| 益工具投资指定为“其他非流 | 已审批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加1,500,000.00 |
| 动金融资产”。 |
4.28.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报告期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5 、税项
5.1 主要税种及税率
| 税(费) 种 具体税(费)率情况 增值税 |
2019年1-4月 2018年度 (1)公司按产品和原材料等销 售收入的17%/16%以及按照施 工安装劳务收入的11% /10%扣 除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计缴。 本公司出口货物享受“免、抵、 退”税政策,退税率根据国家政 策规定为5%、6%、9%、13%、 15%、11%/10%和17% /16%。 (2)明之辉公司应税收入按 17%、16%、11%、10%、9%、6%、 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 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 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1)公司按产品和原材料等销 售收入的17%/16%以及按照施 工安装劳务收入的11% /10%扣 除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计缴。 本公司出口货物享受“免、抵、 退”税政策,退税率根据国家政 策规定为5%、6%、9%、13%、 15%、11%/10%和17% /16%。 (2)明之辉公司应税收入按 17%、16%、11%、10%、6%、3% 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 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 差额计缴增值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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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维 护建设 税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的计缴。 教育费 附加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的计缴。 地方教 育费附 加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的计缴。 房产税 按房产原值减除30%后余值的 计缴。 |
7% 7% 3% 3% 2% 2% 1.2% 1.2% |
|---|---|
5.1.1 增值税
2018 年享受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1 年 10 月 13 日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1]100 号文)的有关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 17% 的 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 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5.2 企业所得税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纳税主体,披露情况说明:
| 公司名称 | 2019年1-4月 | 2018年度 |
|---|---|---|
|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00% | 25.00% |
|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注1) | 15.00% | 15.00% |
| 深圳市海洋王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 25.00% | 25.00% |
| 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注2) | 15.00% | 15.00% |
| 海洋王(香港)技术有限公司(注3) | 16.50% | 16.50% |
| 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4) | 15.00% | 15.00% |
注 1 :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2016 年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税 收优惠备案, 2016 年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备案登记。子公司深圳市海洋 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按 15% 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
注 2 :子公司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进行高新技术企业 税收优惠备案, 2016 年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备案登记。子公司海洋王(东 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按 15% 税率缴纳 企业所得税。
注 3 :根据香港《税务条例》规定,子公司海洋王(香港)技术有限公司按 16.50% 计算缴纳利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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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注 4 :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6 年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备案, 2016 年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备案登记。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 务局龙岗税务分局【深国税龙龙通( 2017 ) 7000 号】税务事项通知书,本公司 自【 2016 】年起至【 2019 】年减 10% 按照 15%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6.1 货币资金
| 6.1货币资金 | ||
|---|---|---|
| 项 目 | 2019.4.30 | 2018.12.31 |
| 库存现金 | 111,811.63 | 64,441.91 |
| 银行存款 | 162,403,378.61 | 434,809,152.44 |
| 其他货币资金 | 10,944,694.70 | 6,568,455.04 |
| 合 计 | 173,459,884.94 | 441,442,049.39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注: ① 2019 年 4 月 30 日其他货币资金余额系由股票结算账户余额 80,201.60 元和保函保证金账户余额 10,864,493.10 元构成。其中保函保证金账 户余额中系由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60,059.56 元与海洋王照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9,704,433.54 元组成。
②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其他货币资金余额由股票结算账户余额 80,131.48 元 和保函保证金账户余额 6,488,323.56 元构成。
6.2 交易性金融资产
6.2.1 分类
| 项 目 | 2019 年04 月30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479,535.20 | |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
| 权益工具投资 | 2,479,535.20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其他 | ||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
759,656,628.77 | |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
| 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结构性存款) | 759,656,628.77 | |
| 合 计 | 762,136,163.97 |
6.2.2 结构性存款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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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9 年 1-4 月,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签订《企业金融
结构性存款协议》,购买了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签订日期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 产品起止日期 2018.12.28 固定收益为1.55%,浮动收益 为0.00%或2.45%,产品合计收 益为1.55%或4.00%; 2018.12.28-2019.6.28 2019.01.25 固定收益为1.55%,浮动收益 为0.00%或2.30%,产品合计收 益为1.55%或3.85%; 2019.01.25-2019.7.25 2019.02.01 固定收益为1.55%,浮动收益 为0.00%或2.30%,产品合计收 益为1.55%或3.85%; 2019.02.01-2019.8.02 2019.02.26 固定收益为1.35%,浮动收益 为0.00%或2.30%,产品合计收 益为1.35%或3.65%; 2019.02.26-2019.5.30 2019.4.10 固定收益为1.25%,浮动收益 为0.00%或2.33%,产品合计收 益为1.25%或3.58%; 2019.4.10-2019.6.10 2019.4.10 固定收益为1.55%,浮动收益 为0.00%或2.28%,产品合计收 益为1.55%或3.83%; 2019.4.10-2019.10.10 合计 |
期限 金额 182天 120,000,000.00 181天 379,000,000.00 182天 89,000,000.00 93天 30,000,000.00 61天 65,000,000.00 183天 70,000,000.00 753,000,000.00 |
|---|---|
由于该结构性存款收益与伦敦黄金市场之黄金定盘价格挂钩,期末余额中, 753,000,000.00 元为结构性存款本金, 6,656,628.77 元为 2019 年 4 月份持有期 间结构性存款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6.3.1 分类
| 6.3.1分类 | |||
|---|---|---|---|
| 项 目 | 2019 年04 月30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93,122,503.00 | ||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
| 权益工具投资 | 1,892,716.70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其他 | 591,229,786.30 | ||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 |||
| 融资产 | |||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
| 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结构性存款) | |||
| 合 计 | 593,122,503.00 |
2018 年度,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签订《企业金融结 构性存款协议》,购买了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签订日期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 产品起止日期 期限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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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日期 | 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 | 产品起止日期 | 期限 | 金额 |
|---|---|---|---|---|
| 2018.10.25 | 固定收益为1.35%,浮动收 益为0.00%或2.45%,产品合 计收益为1.35%或3.80%; |
2018.10.25~2019.1.25 | 92天 | 379,000,000.00 |
| 2018.11.02 | 固定收益为1.35%,浮动收 益为0.00%或2.45%,产品合 计收益为1.35%或3.80%; |
2018.11.02~2019.2.01 | 91天 | 89,000,000.00 |
| 2018.12.28 | 固定收益为1.55%,浮动收 益为0.00%或2.45%,产品合 计收益为1.55%或4.00%; |
2018.12.28~2019.6.28 | 182天 | 120,000,000.00 |
| 合计 | 588,000,000.00 |
①产品名称:存款产品;
②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
③产品内容:本款产品收益分为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两部分,浮动收益与挂 钩标的伦敦黄金市场之黄金定盘价格的波动变化情况挂钩;
④产品本金和收益兑付日:产品到期日当日内兑付本金及收益;
⑤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由于该结构性存款收益与伦敦黄金市场之黄金定盘价格挂钩,期末余额中, 588,000,000.00 元为结构性存款本金, 3,229,786.30 元为 2018 年持有期间结构 性存款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4 应收票据
6.4.1 分类
| 项 | 目 | 2019.4.30 | 2018.12.31 | |
|---|---|---|---|---|
| 银行承兑汇票 | 26,077,018.86 | 29,196,929.73 | ||
| 商业承兑汇票 | 54,230,356.66 | 71,337,056.16 | ||
| 合 | 计 | 80,307,375.52 | 100,533,985.89 |
(续)
| 2019.4.30 | 2019.4.30 | |||||
|---|---|---|---|---|---|---|
| 类 别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组合计提坏 | ||||||
| 账 准备的应收票 |
80,307,375.52 | - | - |
- | 80,307,375.52 | |
| 据 | ||||||
| 其中: | ||||||
| 银行承兑汇票 | 26,077,018.86 | 32.47 | - |
- | 26,077,018.86 | |
| 商业承兑汇票 | 54,230,356.66 | 67.53 | - |
- | 54,230,35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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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合 计 80,307,375.52 100.00 - - 80,307,375.52
(续)
2018.12.31
| 类 别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组合计提坏 | ||||||
| 账 准备的应收票 |
100,533,985.89 | - | - |
- | 100,533,985.89 | |
| 据 | ||||||
| 其中: | ||||||
| 银行承兑汇票 | 29,196,929.73 | 29.04 | - |
- | 29,196,929.73 | |
| 商业承兑汇票 | 71,337,056.16 | 70.96 | - |
- | 71,337,056.16 | |
| 合 计 | 100,533,985.89 | 100.00 | - |
- | 100,533,985.89 |
6.4.2 期末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情况
注:截止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企业无质押的应收票据。
6.4.3 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项 | 目 | 2019.4.30 | 终止确认金额 | 2018.12.31 | 终止确认金额 | |
|---|---|---|---|---|---|---|
| 银行承兑汇票 | 77,528,689.68 | 56,311,152.94 | ||||
| 商业承兑汇票 | 1,664,648.51 | |||||
| 合 | 计 | 79,193,338.19 | 56,311,152.94 |
6.5 应收账款
6.5.1 分类
2019.4.30
| 2019.4.30 | 2019.4.30 | ||||
|---|---|---|---|---|---|
| 类 别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款项 |
552,012,864.81 | 100.00% | 43,285,335.75 | 7.84% |
508,727,529.06 |
|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 | 552,012,864.81 | 100.00% | 43,285,335.75 | 7.84% |
508,727,529.06 |
|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往 | |||||
| 来组合) | |||||
| 合 计 | 552,012,864.81 | 100.00% | 43,285,335.75 | 7.84% |
508,727,529.06 |
(续)
| 类 别 2018.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575,608,150.60 100.00% 40,125,046.85 6.97% |
账面价值 535,483,103.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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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备的应收款项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 575,608,150.60 100.00% 40,125,046.85 6.97%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往 来组合) - - 合 计 575,608,150.60 100.00% 40,125,046.85 6.97% |
535,483,103.75 - 535,483,103.75 |
|---|---|
① 2019 年 4 月 30 日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无
②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19.4.30
| 账 龄 应收账款 1年以内 446,917,257.35 1至2年 66,573,070.08 2至3年 24,915,221.83 3年以上 13,607,315.55 合 计 552,012,864.81 |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22,341,921.31 5.00% 6,665,190.12 10.00% 7,474,566.54 30.00% 6,803,657.78 50.00% 43,285,335.75 |
|---|---|
(续)
| 账 龄 应收账款 1年以内 466,750,372.02 1至2年 80,498,312.78 2至3年 27,210,179.60 3年以上 1,149,286.20 合 计 575,608,150.60 |
2018.12.31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23,337,518.60 5.00% 8,049,831.28 10.00% 8,163,053.88 30.00% 574,643.09 50.00% 40,125,046.85 |
|---|---|
6.5.2.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2019 年 1-4 月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5,134,361.2 元;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 额 0.00 元。
2018 年度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8,630,049.51 元;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6.5.2.3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截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应收账款前五大明细:
|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武汉市东西湖区城乡建设局 24,500,000.00 1年以内 阜阳市路灯管理处 13,528,888.00 1年以内 邵阳市城市路灯管理所 8,847,066.00 1-2年 |
占年末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4.44% 1,225,000.00 2.45% 676,444.40 1.60% 884,706.60 |
款项性质 照明施工款 照明施工款 照明施工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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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青岛市崂山区环卫园林总公司 8,450,000.00 1年以内 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8,027,398.22 1-2年 合 计 63,353,352.22 |
1.53% 422,500.00 1.45% 802,739.82 11.48% 4,011,390.82 |
照明施工款 照明施工款 |
|---|---|---|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前五大明细:
|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邵阳市城市路灯管理所 9,347,066.00 1-2年 深圳榕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8,127,131.00 1年以内 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8,027,398.22 1-2年 哈尔滨铁路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7,983,629.18 1年以内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7,359,449.56 1年以内 合 计 40,844,673.96 |
占年末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款项性质 1.62% 934,706.60照明施工款 1.41% 406,356.55照明施工款 1.39% 802,739.82照明施工款 1.39% 399,181.46 货款 1.28% 367,972.48 货款 7.10% 2,910,956.91 |
|---|---|
本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 2019 年 4 月 30 日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 63,353,352.22 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11.48% ,相应计提的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为 4,011,390.82 元。
本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 40,844,673.96 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7.10% ,相应计提的坏 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为 2,910,956.91 元。
6.6 预付款项
6.6.1 账龄
| 6.6.1账龄 | ||||
|---|---|---|---|---|
| 2019.4.30 | 2019.12.31 | |||
| 账 龄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19,993,729.13 | 88.58% | 20,153,018.38 | 83.73% |
| 1至2年 | 1,949,334.26 | 8.64% | 3,418,660.82 | 14.20% |
| 2至3年 | 189,779.80 | 0.84% | 497,344.96 | 2.07% |
| 3年以上 | 437,821.86 | 1.94% | - | 0.00% |
| 合 计 | 22,570,665.05 | 100.00% | 24,069,024.16 | 100.00% |
| 6.7 其他应收款 | ||||
| 项 目 | 2019.4.30 | 2018.12.31 |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44,500,430.95 | 34,275,208.23 | ||
| 合 计 | 44,500,430.95 | 34,275,208.23 |
6.7.1 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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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6.7.1.1 分类
| 6.7.1.1分类 | |||||
|---|---|---|---|---|---|
| 2019.4.30 | |||||
| 类 别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账面价值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款 |
50,471,655.24 | 100.00% | 5,971,224.29 | 11.83% |
44,500,430.95 |
|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 | 50,471,655.24 | 100.00% | 5,971,224.29 | 11.83% |
44,500,430.95 |
|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往 | |||||
| 来组合) | |||||
| 合 计 | 50,471,655.24 | 100.00% | 5,971,224.29 | 11.83% |
44,500,430.95 |
(续)
2018.12.31
| 类 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款 38,845,871.43 100.00% 4,570,663.20 11.77%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 38,845,871.43 100.00% 4,570,663.20 11.77%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往 来组合)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38,845,871.43 100.00% 4,570,663.20 11.77% |
账面价值 34,275,208.23 34,275,208.23 34,275,208.23 |
|---|---|
①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无
②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账 龄 其他应收款 1年以内 30,741,148.98 1至2年 10,084,710.45 2至3年 6,986,010.65 3年以上 2,659,785.16 合 计 50,471,655.24 |
2019.4.30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537,057.45 5.00% 1,008,471.05 10.00% 2,095,803.20 30.00% 1,329,892.59 50.00% 5,971,224.29 |
|---|---|
(续)
| 账 龄 其他应收款 1年以内 21,839,257.24 1至2年 9,739,663.12 |
2018.12.31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091,962.87 5.00% 973,966.31 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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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2至3年 5,643,707.60 3年以上 1,623,243.47 合 计 38,845,871.43 |
1,693,112.28 30.00% 811,621.74 50.00% 4,570,663.20 |
|---|---|
6.7.1.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2019 年 1-4 月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
|---|---|---|---|---|---|
| 坏账准备 | 未来12 个月预期信 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未发生信用 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用 减值) |
合计 | |
| 2018 年12 月31 日余额 | 4,570,663.20 | 4,570,663.20 | |||
| 2018 年12 月31 日余额 在本期 |
4,570,663.20 | 4,570,663.20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 | 1,400,561.09 | - |
1,400,561.09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19 年4 月30 日余额 | 5,971,224.29 | 5,971,224.29 |
2018 年度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3,369,483.26 元;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 0.00 元。
6.7.1.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无
6.7.1.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 项 | 目 | 2019.4.30 | 2018.12.31 | |
|---|---|---|---|---|
| 押金及保证金 | 21,788,356.15 | 22,709,065.22 | ||
| 备用金 | 11,828,608.35 | 5,514,143.52 | ||
| 往来款 | 16,854,690.74 | 10,622,662.69 | ||
| 合 | 计 | 50,471,655.24 | 38,845,871.43 |
6.7.1.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截止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其他应收款前五大明细:
|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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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广州市花都区星河灯饰 厂 退货货款 1,220,000.00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 限公司 保证金 1,197,000.00 许云 总部备用金 1,070,000.00 黄丽华 服务中心押 金、个人往来 及总部备用 金 853,000.00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保证金 800,000.00 合 计 — 3,890,123.03 |
2-3年700,000.00元,3年 以上520,000.00元 2.42% 1年以内1,197,000.00元 2.37% 1年以内1,070,000.00元 2.12% 1年以内445,700.00元 1-2年400,000.00元 2-3年1,500.00元 3年以上5,800.00元 1.69% 1-2年800,000.00元 1.59% — 10.18% |
470,000.00 59,850.00 53,500.00 65,635.00 80,000.00 1,128,061.52 |
|---|---|---|
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前五大明细:
|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 投标保证金 700,000.00 广州市花都区星河灯饰 厂 退货货款 1,220,000.00 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投标保证金 1,200,000.00 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 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 1,500,000.00 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 心 工程质量押金 1,210,148.08 合 计 — 5,830,148.08 |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1年以内350,000.00元,1-2 年350,000.00元 1.80% 1-2年700,000.00元,2-3年 520,000.00元 3.14% 1-2年800,000.00元,1年 以内400,000.00元 3.09% 1年以内1,500,000.00元 3.86% 1年以内323,900.00元,2-3 年886,248.08元 3.12% — 15.01%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52,500.00 226,000.00 100,000.00 75,000.00 282,069.42 735,569.42 |
|---|---|---|
6.8 存货
6.8.1 分类
| 2019.4.30 | ||||||
|---|---|---|---|---|---|---|
| 项 | 目 |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71,123,199.26 | - | 71,123,199.26 | |||
| 库存商品 | 95,849,590.15 | - | 95,849,590.15 | |||
| 在产品 | 7,149,325.76 | - | 7,149,325.76 | |||
| 低值易耗品 | 3,012,591.14 | - | 3,012,591.14 | |||
| 委托加工物资 | 1,472,940.80 | - | 1,472,940.80 | |||
| 包装物 | 377,225.40 | - | 377,225.40 | |||
| 工程施工 | 186,736,477.25 | - | 186,736,477.25 | |||
| 合 | 计 | 365,721,349.76 | - | 365,721,349.76 |
(续)
| 2018.12.31 | ||||||
|---|---|---|---|---|---|---|
| 项 | 目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69,951,909.95 | - | 69,951,909.95 | |||
| 库存商品 | 87,811,966.02 | - | 87,811,966.02 |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0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在产品 | 6,055,610.80 | - | 6,055,610.80 | ||
|---|---|---|---|---|---|
| 低值易耗品 | 3,030,946.24 | - | 3,030,946.24 | ||
| 委托加工物资 | 1,792,168.93 | - | 1,792,168.93 | ||
| 包装物 | 452,444.19 | - | 452,444.19 | ||
| 工程施工 | 171,140,290.59 | - | 171,140,290.59 | ||
| 合 | 计 | 340,235,336.72 | - | 340,235,336.72 |
6.8.2 本公司截止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中不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余额。
6.8.3 工程施工情况
| 项 | 目 | 2019.4.30 | 2018.12.31 | |
|---|---|---|---|---|
| 累计已发生成本 | 678,330,197.90 | 602,444,200.01 | ||
| 累计已确认毛利 | 204,152,700.85 | 172,455,165.46 | ||
| 减:预计损失 | - | - | ||
| 累计已确认工程结算 | 695,746,421.50 | 603,759,074.88 | ||
| 工程施工余额 | 186,736,477.25 | 171,140,290.59 |
注: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对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街景整 治亮化工程进行施工建设,项目于 2017 年 12 月基本完工。该项目工程共有 149 个分项工程。其中 4 个分项工程造价已经与项目总承包方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 团有限公司签署 930 万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应发生的合同成本
7,594,630.12 元,结算工程进度款 900 万并在报告期内收到 900 万工程款。另 145 个分项工程发生的合同成本为 59,748,317.32 元,截至审计报告日止尚未签 署协议、未进行工程进度款结算、未收到对应工程款程款,故不确认对应的主营 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情况如下:
| 项 | 目 | 2019.4.30 | 2018.12.31 |
|---|---|---|---|
| 累计已发生成本 | 67,342,947.45 | 67,085,421.21 | |
| 累计已确认毛利 | 859,915.33 | - | |
| 减:预计损失 | - | - | |
| 累计已确认工程结算 | 8,181,818.18 | - | |
| 工程施工余额 | 60,021,044.60 | 67,085,421.21 |
2019 年 4 月 30 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施工余额 60,021,044.60 元,报告期后剥离累计已发生额成本 59,748,317.32 元,详见资 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3.3 。
6.9 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2019.4.30 2018.12.31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理财产品 | 10,000,000.00 | - |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21,036,208.50 | 2,996,004.08 |
| 募集配套资金中用于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等 | 67,830,000.00 | 67,830,000.00 |
| 合 计 | 98,866,208.50 | 70,826,004.08 |
- 注:截至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 理财产品账面余额 10,000,000.00 元 , 该 理财通过银行认购,属保本固定收益理财,持有期限为 40 天,购买日为 2019 年 4 月 4 日。
6.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10.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 项 目 | 2019.4.30 | 2019.4.30 | 2019.4.30 | 2018.12.31 | 2018.12.31 | 2018.12.31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 其中:按公允价值计量 的 |
||||||
| 按成本计量的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 合 计 | 1,500,000.00 | 1,500,000.00 |
6.1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12.1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 工具投资
| 项 目 | 2019 年04 月30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
| 北京恒溢永晟企业管理中心(有 | 1,500,000.00 | |
| 限合伙) | ||
| 合 计 | 1,500,000.00 |
本公司将上述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基于管理层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和该金融资产的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确定。
6.12 固定资产
| 6.12固定资产 | 6.12固定资产 | 6.12固定资产 |
|---|---|---|
| 项 目 2019.4.30 2018.12.31 固定资产 420,595,988.02 426,832,397.01 固定资产清理 合 计 420,595,988.02 426,832,397.01 |
||
| 6.12.1固定资产情况 | ||
| 项 目 房屋及建筑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 模具 |
合 计 |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物 一、账面原值 1、2018.12.31 491,513,289.15 14,887,159.54 3,830,674.66 2、本期增加金额 - 465,189.19 - (1)购置 465,189.19 3、本期减少金额 - 258,404.91 380,800.00 (1)处置或报废 258,404.91 380,800.00 4、2019.4.30 491,513,289.15 15,093,943.82 3,449,874.66 二、累计折旧 1、2018.12.31 90,888,052.85 10,654,638.25 2,425,331.58 2、本期增加金额 7,838,139.20 409,144.76 190,588.52 (1)计提 7,838,139.20 409,144.76 190,588.52 3、本期减少金额 - 245,484.64 363,160.00 (1)处置或报废 245,484.64 363,160.00 4、2019.4.30 98,726,192.05 10,818,298.37 2,252,760.10 三、减值准备 1、2018.12.31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2019.4.30 四、账面价值 1、2019.4.30账面价 值 392,787,097.10 4,275,645.45 1,197,114.56 2、2018.12.31账面价 值 400,625,236.30 4,232,521.29 1,405,343.08 |
31,872,629.77 61,209,868.82 437,275.37 3,561,946.24 437,275.37 3,561,946.24 878,337.98 826,092.29 878,337.98 826,092.29 31,431,567.16 63,945,722.77 27,295,699.78 44,450,188.56 779,696.77 1,383,681.85 779,696.77 1,383,681.85 850,634.25 784,787.60 850,634.25 784,787.60 27,224,762.30 45,049,082.81 767,313.91 767,313.91 4,206,804.86 18,896,639.96 4,576,929.99 15,992,366.35 |
603,313,621.94 4,464,410.80 4,464,410.80 2,343,635.18 2,343,635.18 605,434,397.56 - 175,713,911.02 10,601,251.10 10,601,251.10 2,244,066.49 2,244,066.49 184,071,095.63 - 767,313.91 - - - - 767,313.91 - 420,595,988.02 426,832,397.01 |
|---|---|---|
| 续 | ||
| 项 目 房屋及建筑 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一、账面原值 1、2017.12.31 454,168,575.80 14,178,723.63 4,434,949.60 2、本期增加金额 37,344,713.35 1,635,917.84 60,657.26 (1)购置 37,344,713.35 1,635,917.84 60,657.26 3、本期减少金额 - 927,481.93 664,932.20 (1)处置或报废 927,481.93 664,932.20 4、2018.12.31 491,513,289.15 14,887,159.54 3,830,674.66 二、累计折旧 - 1、2017.12.31 63,231,654.31 10,500,338.14 2,487,071.37 2、本期增加金额 27,656,398.54 1,035,407.64 569,945.94 |
办公设备 模具 31,495,903.94 56,958,258.16 2,310,620.70 8,771,425.61 2,310,620.70 8,771,425.61 1,933,894.87 4,519,814.95 1,933,894.87 4,519,814.95 31,872,629.77 61,209,868.82 - 26,299,424.14 44,590,334.03 2,835,590.48 3,799,608.19 |
合 计 561,236,411.13 50,123,334.76 50,123,334.76 8,046,123.95 8,046,123.95 603,313,621.94 - 147,108,821.99 35,896,950.79 |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1)计提 27,656,398.54 1,035,407.64 569,945.94 3、本期减少金额 881,107.53 631,685.73 (1)处置或报废 881,107.53 631,685.73 4、2018.12.31 90,888,052.85 10,654,638.25 2,425,331.58 三、减值准备 1、2017.12.31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2018.12.31 四、账面价值 1、2018.12.31账面价 值 400,625,236.30 4,232,521.29 1,405,343.08 2、2017.12.31账面价 值 390,936,921.49 3,678,385.49 1,947,878.23 |
2,835,590.48 3,799,608.19 1,839,314.84 3,939,753.66 1,839,314.84 3,939,753.66 27,295,699.78 44,450,188.56 767,313.91 767,313.91 4,576,929.99 15,992,366.35 5,196,479.80 11,600,610.22 |
35,896,950.79 7,291,861.76 7,291,861.76 175,713,911.02 - 767,313.91 - - - - 767,313.91 426,832,397.01 413,360,275.23 |
|---|---|---|
6.12.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截止至 2019 年 04 月 30 日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216,767,460.85 34,473,631.87 182,293,828.98 合计 216,767,460.85 34,473,631.87 182,293,828.98 |
备注 公司计划用 于出租 |
|---|---|
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216,767,460.85 31,463,781.62 合计 216,767,460.85 31,463,781.62 |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185,303,679.23 185,303,679.23 |
备注 公司计划用 于出租 |
|---|---|---|
6.12.3 无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
6.12.4 无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6.12.5 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6.13 在建工程
6.13.1 在建工程明细
| 项目 | 2019..04. 30 | 2019..04. 30 | 2019..04. 30 | 2018 .12. 31 | 2018 .12. 31 | 2018 .12. 31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净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净值 | |
| 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 限公司灯具博物馆项目 |
7,120,968.52 | 7,120,968.52 | 7,120,968.52 | 7,120,968.52 | ||
| 合计 | 7,120,968.52 | 7,120,968.52 | 7,120,968.52 | 7,120,968.52 |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4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6.13.2 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 项目名称 | 2018.12.30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其中:转入 固定资产 |
2019 .04. 30 |
|---|---|---|---|---|---|
| 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 限公司灯具博物馆项目 |
7,120,968.52 | 7,120,968.52 | |||
| 合计 | 7,120,968.52 | 7,120,968.52 |
6.14 无形资产
6.14.1 无形资产情况
| 项 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合 计 | |
|---|---|---|---|---|
| 一、账面原值 | ||||
| 1、2018.12.31 | 92,061,089.00 | 12,067,374.88 | 104,128,463.88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52,830.19 | 152,830.19 | |
| (1)购置 | - | 152,830.19 | 152,830.19 | |
| (2)内部研发 | - | - | -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4、2019.4.30 | 92,061,089.00 | 12,220,205.07 | 104,281,294.07 | |
| 二、累计摊销 | - | |||
| 1、2018.12.31 | 15,452,691.38 | 9,474,321.91 | 24,927,013.29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13,740.60 | 309,550.58 | 923,291.18 | |
| (1)计提 | 613,740.60 | 309,550.58 | 923,291.18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4、2019.4.30 | 16,066,431.98 | 9,783,872.49 | 25,850,304.47 | |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
| 1、2018.12.31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4、2019.4.30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 - | |
| 1、2019.4.30账面价值 | 75,994,657.02 | 2,436,332.58 | 78,430,989.60 | |
| 2、2018.12.31账面价值 | 76,608,397.62 | 2,593,052.97 | 79,201,450.59 | |
| 续 | ||||
| 项 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合 计 | |
| 一、账面原值 |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5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1、2017.12.31 | 90,856,225.00 | 10,785,047.75 | 101,641,272.75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04,864.00 | 1,282,327.13 | 2,487,191.13 |
| (1)购置 | 1,204,864.00 | 1,282,327.13 | 2,487,191.13 |
| (2)内部研发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2018.12.31 | 92,061,089.00 | 12,067,374.88 | 104,128,463.88 |
| 二、累计摊销 | |||
| 1、2017.12.31 | 13,434,756.20 | 8,705,910.99 | 22,140,667.1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17,935.18 | 768,410.92 | 2,786,346.10 |
| (1)计提 | 2,017,935.18 | 768,410.92 | 2,786,346.1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2018.12.31 | 15,452,691.38 | 9,474,321.91 | 24,927,013.29 |
| 三、减值准备 | |||
| 1、2017.12.31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2018.12.31 | |||
| 四、账面价值 | |||
| 1、2018.12.31账面价值 | 76,608,397.62 | 2,593,052.97 | 79,201,450.59 |
| 2、2017.12.31账面价值 | 77,421,468.80 | 2,079,136.76 | 79,500,605.56 |
6.15 商誉
6.15.1 商誉账面原值
| 6.15.1商誉账面原值 | |
|---|---|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 形成商誉的事项 2018.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企业合并 形成的 …… 处置 …… 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165,918,989.83 合 计 165,918,989.83 |
2019.4.30 165,918,989.83 165,918,989.83 |
| (续) | |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 形成商誉的事项 2017.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企业合并 形成的 …… 处置 …… 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165,918,989.83 合 计 165,918,989.83 |
2018.12.31 165,918,989.83 165,918,989.83 |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6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商誉的说明:
6.15.2 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形成商誉 174,904,114.17 元,具体计算过程 如下:
( 1 )如附注 3 所述 , 本次交易支付对价 271,320,000.00 元超过获得的 2019 年 4 月 30 日按收购比例 51% 计算明之辉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105,401,010.17 元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165,918,989.83 元。
6.15.3 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
本备考财务报表未发现明之辉公司的商誉可能产生的减值迹象,因此未考虑 其减值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6.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负债
6.16.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 2019.4.30 | 2019.4.30 | 2018.12.31 | 2018.12.31 | |
|---|---|---|---|---|
| 项 目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767,313.91 | 115,097.09 |
767,313.91 | 115,097.09 |
| 应付职工薪酬 | 7,399,715.60 | 1,109,957.34 |
11,730,937.23 | 1,759,640.58 |
| 可抵扣亏损 | ||||
| 坏账准备 | 45,064,015.38 | 6,760,600.22 |
40,299,524.51 | 6,045,070.7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 |
3,372,390.91 | 505,858.64 |
3,959,209.41 | 593,881.41 |
| 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 益所得税影响 |
4,779,567.79 | 3,747,715.30 | ||
| 其他 | 710232.35 | 106,534.85 |
6,517,229.99 | 977,584.50 |
| 合 计 | 57,313,668.15 | 13,377,615.93 |
63,274,215.05 | 13,238,989.58 |
6.16.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细
| 2019.4.30 | 2019.4.30 | 2018.12.31 | 2018.12.31 | |
|---|---|---|---|---|
| 项 目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 |
4,736,926.00 | 710,538.90 | 2,184,372.60 | 327,655.89 |
| 合 计 | 4,736,926.00 | 710,538.90 | 2,184,372.60 | 327,655.89 |
6.17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17其 | 他非 | 流动资产 | ||
|---|---|---|---|---|
| 项 | 目 | 2019.4.30 | 2018.12.31 | |
| 购置房屋款 | 10,474,360.00 | 10,474,360.00 | ||
| 合 | 计 | 10,474,360.00 | 10,474,360.00 |
注 : 详见或有事项 12.2.1 。
6.18 短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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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6.18.1 短期借款分类
| 项 | 目 | 2019.4.30 | 2018.12.31 | |
|---|---|---|---|---|
| 抵押+保证借款 | 5,200,000.00 | 5,200,000.00 | ||
| 合 | 计 | 5,200,000.00 | 5,200,000.00 |
注:短期借款由明之辉公司股东朱恺名下房产:龙岗天安数码城创新园二号 厂房 B1401 及福田区北环路梅林工业园合正园 B2-1001 两处房产作抵押,明之 辉公司股东朱恺、童莉为公司作担保,融资授信额度为 1,600.00 万元。
6.18.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公司截止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无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6.19 应付账款
6.19.1 应付账款列示
| 项 | 目 | 2019.4.30 | 2018.12.31 | |
|---|---|---|---|---|
| 货款 | 54,596,374.81 | 62,745,260.02 | ||
| 工程款 | 155,110,351.75 | 171,678,333.40 | ||
| 合 | 计 | 209,706,726.56 | 234,423,593.42 |
6.19.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供应商/劳务分包公司 期末余额 账龄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3,245,848.04 0-2年 深圳市允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4,330,000.00 0-2年 广东满天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材料 3,906,418.82 1-2年 江苏春虹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3,710,979.29 1-2年 中建八局 3,628,991.39 1-2年 合 计 48,822,237.54 |
占年末余额 比例(%) 款项性质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8.32% 货款 项目未结算的材料款 1.08% 设计款 项目未结算的设计款 0.98% 货款 未结算的货款 0.93% 货款 未结算的货款 0.91% 货款 未结算的货款 12.22% |
|---|---|
6.20 预收款项
6.20.1 预收款项列示
| 项 | 目 | 2019.4.30 | 2018.12.31 | |
|---|---|---|---|---|
| 预收销售货款 | 16,591,573.00 | 10,892,751.60 | ||
| 照明施工款 | 982,999.31 | 257,660.71 | ||
| 其他 | 31,500.00 | 63,000.00 | ||
| 合 | 计 | 17,606,072.31 | 11,213,412.31 |
6.20.2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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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6.21 应付职工薪酬
6.21.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 项 目 | 2018.12.31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19.4.30 |
|---|---|---|---|---|
| 一、短期薪酬 | 127,939,198.93 | 120,705,869.76 | 203,950,089.22 | 44,694,979.47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 | 8,673,365.26 | 8,673,365.26 | - |
| 三、辞退福利 | 12,439.76 | 31,200.00 | 43,639.76 |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 | - | - |
| …… | ||||
| 合 计 | 127,951,638.69 | 129,410,435.02 | 212,667,094.24 | 44,694,979.47 |
(续)
| 项 目 2017.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8.12.31 一、短期薪酬 110,471,326.75 461,645,970.04 444,178,097.86 127,939,198.93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24,906,114.99 24,906,114.99 - 三、辞退福利 65,379.76 864,660.01 917,600.01 12,439.76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 计 110,536,706.51 487,416,745.04 470,001,812.86 127,951,638.69 |
项 目 2017.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8.12.31 一、短期薪酬 110,471,326.75 461,645,970.04 444,178,097.86 127,939,198.93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24,906,114.99 24,906,114.99 - 三、辞退福利 65,379.76 864,660.01 917,600.01 12,439.76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 计 110,536,706.51 487,416,745.04 470,001,812.86 127,951,638.69 |
|---|---|
| 6.21.2短期薪酬列示 | |
| 项 目 2018.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9.4.30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11,837,115.94 110,268,355.33 193,489,101.65 28,616,369.62 2、职工福利费 5,588,711.59 5,588,711.59 - 3、社会保险费 2,054,913.67 2,054,913.6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1,749,909.40 1,749,909.40 - 工伤保险费 3,647.41 3,647.41 - 生育保险费 301,356.86 301,356.86 - 4、住房公积金 2,779,618.30 2,779,618.3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5,671,683.32 14,270.87 37,744.01 15,648,210.18 6、短期带薪缺勤 430,399.67 430,399.67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8、其他 合 计 127,939,198.93 120,705,869.76 203,950,089.22 44,694,979.47 |
|
| (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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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3、社会保险费 | 7,458,861.01 | 7,458,861.01 | - | |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654,425.17 | 5,654,425.17 | - | |
| 工伤保险费 | 949,267.68 | 949,267.68 | - | |
| 生育保险费 | 855,168.16 | 855,168.16 | - | |
| 4、住房公积金 | 9,210,369.36 | 9,210,369.36 | - |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5,724,732.18 | 19,288.42 | 72,337.28 | 15,671,683.32 |
| 6、短期带薪缺勤 | 465,237.44 | 4,850,283.95 | 4,885,121.72 | 430,399.67 |
|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8、其他 | ||||
| 合 计 | 110,471,326.75 | 461,645,970.04 | 444,178,097.86 | 127,939,198.93 |
6.21.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 项 目 2018.12.31 1、基本养老保险 - 2、失业保险费 - 3、企业年金缴费 - 合 计 - |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9.04.30 8,499,273.43 8,499,273.43 - 174,091.83 174,091.83 - - - - 8,673,365.26 8,673,365.26 - |
|---|---|
(续)
| 项 目 2018.12.31 1、基本养老保险 - 2、失业保险费 - 3、企业年金缴费 - 合 计 - |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9.04.30 24,282,218.94 24,282,218.94 - 623,896.05 623,896.05 - - - - 24,906,114.99 24,906,114.99 - |
|---|---|
本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深圳市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保缴纳标准,本公司分别按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13% 、 0.6% 每月向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 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 成本。
6.22 应交税费
| 6.22应 | 交税 | 费 | ||
|---|---|---|---|---|
| 项 | 目 | 2019.4.30 | 2018.12.31 | |
| 增值税 | 3,278,474.06 | 37,547,398.37 | ||
| 城建税 | 649,015.09 | 2,977,835.00 | ||
| 企业所得税 | 11,782,092.71 | 16,342,204.46 | ||
| 房产税 | 1,241,974.96 | - | ||
| 土地使用税 | 161,083.38 | 19,96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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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个人所得税 | 253,352.15 | 1,934,799.53 | ||
|---|---|---|---|---|
| 教育费附加 | 381,459.01 | 2,061,894.47 |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97,131.22 | 81,630.05 | ||
| 合 | 计 | 17,844,582.58 | 60,965,723.66 |
6.23 其他应付款
| 6.23其 | 他应 | 付款 | ||
|---|---|---|---|---|
| 项 | 目 | 2019.4.30 | 2018.12.31 |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43,577,749.04 | 41,712,867.73 | ||
| 合 | 计 | 43,577,749.04 | 41,712,867.73 |
6.23.2 其他应付款
6.23.2.1 款项性质
| 项 | 目 | 2019.4.30 | 2018.12.31 | |
|---|---|---|---|---|
| 质保金 | 4,534,742.11 | 2,701,705.22 | ||
| 往来款 | 24,651,846.30 | 16,988,483.50 | ||
| 预提费用 | 804,109.35 | 6,891,259.17 | ||
| 项目备用金 | 4,968,838.72 | 5,942,499.84 | ||
| 房租 | 160,000.00 | 9,188,920.00 | ||
| 其他 | 8,458,212.56 | |||
| 合 | 计 | 43,577,749.04 | 41,712,867.73 |
6.23.2.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项 目 | 2019.4.30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 江苏瑞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41,941.20 | 尚在质保期间 |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767,834.92 | 工程尚未完工 |
| 合 计 | 1,009,776.12 |
6.24 预计负债
| 6.24预计 | 负债 | |||
|---|---|---|---|---|
| 项 | 目 | 2019.4.30 | 2018.12.31 | 形成原因 |
| 对外提供担保 | ||||
| 未决诉讼 | 1,199,200.00 | 1,199,200.00 | 工程合同纠纷 | |
| 产品质量保证 | ||||
| 重组义务 |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 其他 | ||||
| 合 | 计 | 1,199,200.00 | 1,199,200.00 |
6.25 其他非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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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项 | 目 | 2019.4.30 | 2018.12.31 | |
|---|---|---|---|---|
| 内蒙古项目往来款 | 34,680,000.00 | 34,680,000.00 | ||
| 购置长期资产 | 3,251,278.55 | |||
| 合 | 计 | 37,931,278.55 | 34,680,000.00 |
6.26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2019 年1-4 月 | 2018 年度 | ||||
|---|---|---|---|---|---|
| 项 | 目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464,020,221.03 | 203,216,549.82 | 1,651,353,585.97 | 660,752,661.27 | |
| 其他业务 | - | - | - | - | |
| 合 | 计 | 464,020,221.03 | 203,216,549.82 | 1,651,353,585.97 | 660,752,661.27 |
6.26.1 收入和成本按类别分类情况
| 6.26.1收入和 | 成本按类别分类 | 情况 | ||
|---|---|---|---|---|
| 2019 年1-4 | 月 | 2018 年度 | ||
| 项目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固定照明设备 | 177,289,480.76 | 28,522,400.71 | 647,099,253.85 | 182,477,478.27 |
| 移动照明设备 | 78,332,711.83 | 44,928,743.96 | 265,170,275.35 | 78,305,046.80 |
| 便携照明设备 | 90,447,188.77 | 45,155,570.62 | 340,926,971.50 | 98,382,268.93 |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 109,545,746.94 | 79,097,263.23 | 340,383,084.07 | 254,390,685.21 |
| 装修工程 | 3,124,727.30 | 2,476,416.85 | 32,968,660.43 | 30,276,200.66 |
| 照明工程运行管理维 护 |
2,512,509.59 | 1,554,896.90 | 9,393,356.72 | 7,509,173.23 |
| 照明工程设计 | 2,767,855.84 | 1,481,257.55 | 15,411,984.05 | 9,411,808.17 |
| 合 计 | 464,020,221.03 | 203,216,549.82 | 1,651,353,585.97 | 660,752,661.27 |
6.26.2 按经营分布列示如下:
| 6.26.2按经 | 营分布列示如下: | |||
|---|---|---|---|---|
| 项目 | 2019 年1-4 | 月 | 2018 年度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大型企业 | 17,930,763.86 | 7,363,680.61 | 73,417,284.50 | 22,440,216.14 |
| 军品 | 21,648,995.96 | 6,800,647.19 | 75,612,696.90 | 18,355,452.33 |
| 电煤 | 33,177,914.17 | 7,102,264.17 | 109,264,966.28 | 31,832,031.88 |
| 石化 | 26,669,500.13 | 11,901,993.33 | 92,254,944.51 | 24,730,962.24 |
| 铁路 | 38,546,387.25 | 10,022,834.26 | 185,858,220.35 | 52,808,170.12 |
| 网电 | 42,496,247.50 | 4,513,560.07 | 195,952,169.47 | 62,756,948.76 |
| 冶金 | 30,476,977.44 | 13,680,519.09 | 98,377,879.23 | 27,299,049.67 |
| 油田 | 22,347,544.87 | 10,784,415.17 | 154,424,388.31 | 42,925,973.56 |
| 船舶场馆 | 30,060,608.99 | 12,479,197.10 | 109,152,766.65 | 30,906,261.39 |
| 公安消防 | 26,255,727.79 | 11,601,974.83 | 106,830,663.70 | 29,553,611.34 |
| 其他 | 35,630,614.58 | 13,487,415.48 | 52,050,520.80 | 15,556,116.34 |
| 国际部 | 20,828,098.79 | 8,868,213.99 | ||
| 城市灯光照明等 | 117,950,839.70 | 84,609,834.53 | 398,157,085.27 | 301,587,867.50 |
| 合 计 | 464,020,221.03 | 203,216,549.82 | 1,651,353,585.97 | 660,752,66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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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6.26.3 按地区分布列示如下:
| 6.26.3按地 | 区分布列示如下: | |||
|---|---|---|---|---|
| 项目 | 2019 年1-4 | 月 | 2018 年度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境内地区 | 462,915,328.15 | 202,783,717.01 | 1,599,213,067.24 | 645,469,768.38 |
| 境外地区 | 1,104,892.88 | 432,832.81 | 52,140,518.73 | 15,282,892.89 |
| 合 计 | 464,020,221.03 | 203,216,549.82 | 1,651,353,585.97 | 660,752,661.27 |
6.27 税金及附加
| 6.27税金 | 及 | 附加 | |||
|---|---|---|---|---|---|
| 项 | 目 | 2019 | 年1-4 月 | 2018 年度 | |
| 城建税 | 3,856,917.93 | 10,417,318.51 |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001,885.99 | 268,880.65 | |||
| 教育费附加 | 1,754,032.82 | 7,168,181.16 | |||
| 土地使用税 | 143,348.25 | 436,406.54 | |||
| 房产税 | 1,385,605.50 | 2,959,849.61 | |||
| 印花税 | 416,988.02 | 1,050,579.76 | |||
| 其他 | 4,198.14 | 39,530.85 | |||
| 合 | 计 | 8,562,976.65 | 22,340,747.08 |
注: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 5 、税项”。
6.28 销售费用
| 项 目 | 2019 年1-4 月 | 2018 年度 |
|---|---|---|
| 工资薪酬 | 85,889,376.49 | 327,913,886.44 |
| 差旅费 | 11,585,475.53 | 42,244,136.46 |
| 市场推广费 | 1,542,082.89 | 35,802,501.52 |
| 房租水电管理费 | 10,823,105.48 | 25,572,653.63 |
| 运杂费 | 6,192,355.30 | 19,841,480.82 |
| 折旧摊销费 | 1,276,736.60 | 3,385,184.81 |
| 业务招待费 | 3,460,392.70 | 11,274,511.38 |
| 通讯费 | 1,316,355.41 | 4,352,629.64 |
| 办公费 | 2,557,840.64 | 5,067,410.74 |
| 培训费 | 7,234,658.97 | - |
| 车辆使用费 | 33,000.69 | 67,315.19 |
| 其他 | 15,583,885.10 | 27,800,798.38 |
| 合 计 | 147,495,265.80 | 503,322,509.01 |
| 6.29管理费用 | ||
| 项 目 | 2019 年1-4 月 | 2018 年度 |
| 工资薪酬 | 16,917,214.70 | 60,873,351.07 |
| 折旧摊销 | 7,210,880.23 | 27,298,089.50 |
| 房租水电管理费 | 1,253,347.57 | 3,336,15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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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办公费 | 2,894,744.33 | 4,795,238.45 | ||
|---|---|---|---|---|
| 培训费 | 1,819,421.00 | 6,626,370.58 | ||
| 通讯费 | 341,881.28 | 1,146,095.55 | ||
| 咨询服务费 | 4,032,812.27 | 7,580,244.52 | ||
| 劳动保护费 | - | 1,219,564.38 | ||
| 展会及会议费 | 1,490,678.84 | 6,952,040.54 | ||
| 差旅费 | 2,231,431.11 | 3,266,837.46 | ||
| 业务招待费 | 1,139,260.52 | 3,039,579.78 | ||
| 车辆费 | 63,428.26 | 121,081.51 | ||
| 其他 | 3,155,715.65 | 7,242,322.94 | ||
| 股份支付 | - | 4,966,901.87 | ||
| 合 | 计 | 42,550,815.76 | 138,463,871.03 |
6.30 研发费用
| 项 | 目 | 2019 | 年1-4 月 | 2018 年度 | |
|---|---|---|---|---|---|
| 工资薪酬 | 15,896,931.60 | 56,668,881.57 | |||
| 折旧摊销费 | 384,445.15 | 1,082,440.51 | |||
| 差旅费 | 534,417.58 | 1,725,325.17 | |||
| 房租水电管理费 | 57,265.99 | 153,115.83 | |||
| 材料燃料动力费 | 2,171,639.76 | 19,519,820.48 | |||
| 开发费 | 60,659.70 | 2,232,555.32 | |||
| 认证检测费 | 1,107,049.43 | 4,914,694.21 | |||
| 知识产权费 | 1,887,733.62 | 13,188,622.32 | |||
| 培训费 | 26,579.00 | 260,674.89 | |||
| 其他 | 938,506.77 | 1,742,030.55 | |||
| 合 | 计 | 23,065,228.60 | 101,488,160.85 |
6.31 财务费用
| 项 目 2019 年1-4 月 2018 年度 利息支出 114,398.32 383,890.30 减:利息收入 1,001,951.30 3,231,738.10 汇兑损失 950,767.94 445,124.96 减:汇兑收益 -46,919.40 2,403,745.76 手续费及其他 49,561.07 532,416.08 合 计 159,695.43 -4,274,052.52 |
项 目 2019 年1-4 月 2018 年度 利息支出 114,398.32 383,890.30 减:利息收入 1,001,951.30 3,231,738.10 汇兑损失 950,767.94 445,124.96 减:汇兑收益 -46,919.40 2,403,745.76 手续费及其他 49,561.07 532,416.08 合 计 159,695.43 -4,274,052.52 |
|---|---|
| 6.32 其他收益 | |
| 项 目 2019 年1-4 月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益的金额 增值税退税 6,760,436.55 6,760,436.55 |
2018 年度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益的金额 18,471,273.75 18,471,27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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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补贴收入 5,374,564.20 5,374,564.20 合 计 12,135,000.75 12,135,000.75 |
13,642,289.10 13,642,289.10 32,113,562.85 32,113,562.85 |
|---|---|
6.32.1 政府补助明细
截止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期间的政府补助明细
| 补助项目 与资产/收益相关 计入其他收益 计入营业外收 入 拨款单位 增值税即征即退 收益相关 6,760,436.55 国家金库深圳 分库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 局2018年第三批科 技企业研发投入激 励金 收益相关 381,300.00 -龙岗区财政局 关于开展2017年第 二批大企业专利申 请资助工作的通知 收益相关 436,000.00 深圳市市场和 质量监督管理 委员会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关于印 发《深圳市从 业人员职业培训补 贴办法》的通知 收益相关 38,800.00 深圳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 局 关于开展2018年第 一批大企业专利申 请资助工作的通知 收益相关 2,226,000.00 深圳市科技创 新委员会 2018年度企业研究 开发资助、国家高新 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申请指南 收益相关 1,000,000.00 深圳市科技创 新委员会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申报2018年度深 圳市知识产权专项 资金的通知 收益相关 140,000.00 深圳市市场和 质量监督管理 委员会 |
补助期间 2019年度 2019年度 2019年度 2019年度 2019年度 2019年度 2019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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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申报2018年度深 圳市知识产权专项 资金的通知 收益相关 140,000.00 深圳市市场和 质量监督管理 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7年第 二批大企业专利申 请资助工作的通知 收益相关 215,000.00 深圳市市场和 质量监督管理 委员会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 化局关于发放2017 年深圳市第十四批 电机能效提升项目 补贴款项的通知 收益相关 110,140.00 深圳市经济贸 易和信息化委 员会 2018年度企业研究 开发资助、国家高新 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申请指南 收益相关 667,000.00 深圳市科技创 新委员会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关于印 发《深圳市从业人员 职业培训补贴办法》 的通知 收益相关 1,600.00 深圳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 局 《深圳市工商业用 电降成本暂行办法》 (深经贸信息规字 【2018】12号 收益相关 18,724.20 深圳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 合 计 —— 12,135,000.75 |
2019年度 2019年度 2019年度 2019年度 2019年度 2019年度 |
|---|---|
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政府补助明细
| 补助项目 与资产/收益相关 计入其他收益 计入营业外收 入 拨款单位 增值税即征即退 收益相关 18,471,273.75 国家金库深圳 分库 关于公布2017年深 圳市专利奖励拨款 名单的通知-提升企 业竞争力国内及境 外专利年费奖励 收益相关 638,000.00 深圳市市场和 质量监督管理 委员会 第二批企业研究开 发资助 收益相关 987,000.00 深圳市科技创 新委员会 |
补助期间 2018年度 2018年度 2018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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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企业 | ||||
|---|---|---|---|---|
| 2017年第1批专 利资助直通车企业 |
收益相关 | 1,186,000.00 | 深圳市市场和 质量监督管理 委员会 |
2018年度 |
| 关于申报专利奖奖 | 深圳市市场和 | |||
| 励的通知(深市质 | 收益相关 | 300,000.00 | 质量监督管理 | 2018年度 |
| [2018]37号) | 委员会 | |||
| 2018年产业转型升 | 深圳市经济贸 | |||
| 级专项资金品牌奖 | 收益相关 | 620,000.00 | 易和信息化委 | 2018年度 |
| 励项目第二批 | 员会 | |||
| 2018年度企业国内 市场开拓项目资助 计划 |
收益相关 | 26,270.00 | 深圳市中小企 业服务署 |
2018年度 |
| 2018年下半年经济 | 深圳市光明新 | |||
| 发展知识产权专项 | 收益相关 | 486,000.00 | 区发展和财政 | 2018年度 |
| 资金 | 局 | |||
| 关于举办“2017中国 | ||||
| 智能装 | ||||
| 备产业博览会暨第 | ||||
| 六届中国电子装备 | ||||
| 产业博览会” 以及“2017中国深圳 |
收益相关 | 27,000.00 | 深圳国防科技 工业协会 |
2018年度 |
| 第二届军民融合协 | ||||
| 同创新主题 | ||||
| 展”的通知(深国防协 | ||||
| 字[2017]9号) | ||||
| 关于拨付松山湖 | 东莞松山湖高 | |||
| 2016年专利资助奖 励款项的通知(松科 |
收益相关 | 1,030,000.00 | 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科技创新 |
2018年度 |
| 发[2018]4号) | 局 | |||
| 关于受理2018年东 | ||||
| 莞市第一批专利申 请资助项目申报的 |
收益相关 | 588,000.00 | 东莞市知识产 权局 |
2018年度 |
| 通知 | ||||
| 关于拨付2017年度 | ||||
| 企业研究开发省级 | ||||
| 财政补助项目资金 (第一批)的通知 |
收益相关 | 499,737.00 | 东莞市科学技 术局 |
2018年度 |
| (东科函[2018]378 | ||||
| 号) | ||||
| 关于拨付2017年度 | ||||
| 企业研究开发省级 | ||||
| 财政补助项目资金 (第二批)的通知 |
收益相关 | 145,163.00 | 东莞市科学技 术局 |
2018年度 |
| (东科函[2018]1021 | ||||
| 号) | ||||
| 关于印发《东莞松山 | ||||
| 湖高新区工厂企业 | 东莞松山湖高 | |||
| 食堂食品安全提升 行动资金补助方案》 |
收益相关 | 60,000.00 | 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管理委员 |
2018年度 |
| 的通知(松山湖发 | 会 | |||
| [2018]56号) | ||||
| 收到深圳市科技创 新委员会企业研发 资助 |
收益相关 | 1,879,000.00 | 深圳市科技创 新委员会 |
2018年度 |
| 关于开展2017年第 | ||||
| 一批大企业专利申 | 收益相关 | 534,000.00 | 2018年度 | |
| 请资助工作 |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7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的通知 收到2017年第二批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资助 收益相关 3,600.00 深圳市市场和 质量监督管理 委员会 关于办理2016年、 2017年国家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奖补资 金下达手续的通知 收益相关 30,000.00 深圳市科技创 新委员会 收到2018年度民营 及中小企业创新发 展培育扶持 计划企业国内市场 开拓资助 收益相关 12,260.00 深圳市科技创 新委员会 关于申报2018年度 南山区国内外发明 专利等项目的通知 收益相关 972,000.00 南山区科技局 南山区经促局关于 开通工业增加值奖 励资助项目 申报的通知 收益相关 3,000,000.00 南山区财政局 收到深圳市南山区 2018年统计员津贴 收益相关 400.00 南山区财政局 收到社会保障局生 育及稳岗津贴 收益相关 364,659.10 南山区财政局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 局2016年高新企业 补贴款 - 50,000.00 -龙岗区财政局 龙岗区财政局高新 技术2017年认定补 助 - 200,000.00 -龙岗区财政局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 公共实训管理服务 中心2018年龙岗区 第3批岗前培训补贴 - 3,200.00 - 深圳市高技能 人才公共实训 管理服务钟 合 计 —— 32,113,562.85 |
2018年度 2018年度 2018年度 2018年度 2018年度 2018年度 2018年度 2018年度 2018年度 2018年度 |
|---|---|
| 6.33投资收益 | |
| 项 目 2019 年1-4 月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 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1,416,723.29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收益 4,187,567.08 合 计 5,604,290.37 |
2018 年度 26,674.54 24,575,312.06 24,601,986.60 |
6.3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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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2019 年1-4 月 | 2018 | 年度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013,661.00 | -761,934.93 |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合 计 | 4,013,661.00 | -761,934.93 | |||
| 6.35 | 信用减值损失 | ||||
| 项 目 2019 年1-4 月发生额 |
2018 | 年度 | |||
| 坏账损失 | -4,534,227.85 | - | |||
| 合 计 | -4,534,227.85 | - |
6.36 资产减值损失
| 6.36 资产减值损失 | 6.36 资产减值损失 |
|---|---|
| 项 目 2019 年1-4 月 2018 年度 坏账损失 -5,781,538.47 合 计 -5,781,538.47 |
|
| 6.37 营业外收入 | |
| 项 目 2019 年1-4 月 计入当期非经常 性损益的金额 2018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699.87 赔偿款 477,823.95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69,379.29 69,379.29 181,825.09 政府补助 2,943.51 2,943.51 28,000.00 税收滞纳金 其他 0.84 0.84 9,211.51 合 计 72,323.64 72,323.64 697,560.42 |
计入当期非经常 性损益的金额 699.87 477,823.95 181,825.09 28,000.00 9,211.51 697,560.42 |
| 6.38营业外支出 | |
| 项 目 2019 年1-4 月 计入当期非经常 性损益的金额 2018 年度 税收滞纳金 8,494.73 8,494.73 31,037.43 罚款支出 2,500.00 2,500.00 5,055.06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99,558.02 99,558.02 761,155.40 其他 75,257.00 计提的预计负债 1,199,200.00 合 计 110,552.75 110,552.75 2,071,704.89 |
计入当期非经常 性损益的金额 31,037.43 5,055.06 761,155.40 75,257.00 1,199,200.00 2,071,704.89 |
注:关于计提预计负债详细情况的披露详见附注 “12 承诺及或有事项。 6.39 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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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6.39.1 所得税费用表
| 项 目 | 2019 年1-4 月 | 2018 年度 | |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299,777.62 | 38,974,861.39 |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30,175.10 | 125,163.61 | |
| …… | |||
| 合 计 | 7,529,952.71 | 39,100,025.00 |
6.39.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 项 目 | 2019 年1-4 月 | 2018 年度 |
|---|---|---|
| 利润总额 | 56,150,184.13 | 278,057,620.83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4,037,546.03 | 69,514,405.22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302,991.16 | -30,908,453.59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86,881.41 |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52,963.15 | 1,369,912.61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2,838,967.23 | -8,959,766.70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381,401.91 | 9,176,416.86 |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 变化 |
-1,579,370.81 | |
| …… | ||
| 所得税费用 | 7,529,952.71 | 39,100,025.00 |
6.4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 6.40 所 | 有权或 | 使用权受 | 限制的资产 | ||||||
|---|---|---|---|---|---|---|---|---|---|
| 项 | 目 | 2019 | 年4 | 月30 | 日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
| 货币资金 | 15,661,458.10 | 详见“6.1 有事项” |
货币资金”、“12.2 | 或 | |||||
| 合 | 计 | 15,661,458.10 |
注: ① 2019 年 4 月 30 日保函保证金账户余额由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 1,160,059.56 元与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704,433.54 元组成, 且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还有法院冻结款 4,796,965.00 元。法院冻结 款详见“ 12.2 或有事项”。
6.41 外币货币性项目
6.41.1 明细
| 6.41.1明细 | |||||
|---|---|---|---|---|---|
| 项目 | 2019.4.30 | 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2019.4.30 | 折算人民币余 额 |
| 货币资金 | |||||
| 其中:美元 | 8,124,568.56 | 6.7286 |
54,666,765.39 | ||
| 港币 | 9,299,238.63 | 0.8578 |
7,977,170.19 |
==> picture [61 x 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90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项目 | 2019.4.30 | 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2019.4.30 折算人民币余 额 |
2019.4.30 折算人民币余 额 |
|---|---|---|---|---|---|
| 日元 | 378,000.00 | 0.0603 |
22,793.40 | ||
| 欧元 | 2,019.88 | 7.5252 |
15,200.10 | ||
| 应收账款 | |||||
| 其中:美元 | 1,241,942.41 | 6.7286 |
8,356,502.12 | ||
| 港币 | 1,887,824.31 | 0.8578 |
1,619,433.20 | ||
| 续 | |||||
| 项目 | 2018.12.31 | 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2018.12.31 折算人民币 余额 |
|
| 货币资金 | |||||
| 其中:美元 | 7,863,075.21 | 6.8632 | 53,965,857.78 | ||
| 港币 | 8,843,279.38 | 0.8762 | 7,748,481.39 | ||
| 日元 | 222,000.00 | 0.0619 | 13,741.80 | ||
| 欧元 | 2,019.88 | 7.8473 | 15,850.60 | ||
| 应收账款 | |||||
| 其中:美元 | 8,725.08 | 6.8632 | 59,881.97 | ||
| 港币 | 404,839.93 | 0.8762 | 354,720.75 |
6.41.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海洋王(香港)技术有限公司其经营地为香港,记账本位 币为港币。
7 、合并范围的变更
无
8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8.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8.1.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基本情况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 性质 |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
取得 方式 |
|---|---|---|---|---|---|---|
|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 深圳市海洋王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 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 | 东莞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 海洋王(香港)技术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 非同 | ||||||
| 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制造业 | 51.00 | 一控 制下 |
|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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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 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 方式 直接 间接 合并 收购 |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 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 方式 直接 间接 合并 收购 |
|---|---|
| 8.1.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
|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的 持股比例(%) 2019 年1-4 月归 属于少数股东 的损益 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 49% 9,609,337.88 |
2019年1-4月向少 数股东分派的股 利 2019.4.30 少数 股东权益余额 101,267,637.22 |
| 续 |
|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的 持股比例(%) 2018 年度归属 于少数股东的 损益 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 49% 24,013,428.64 |
2018 年度向少数 股东分派的股利 2018.12.31 少数 股东权益余额 91,658,299.34 |
|---|---|
8.1.3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 2019.4.30 | 2019.4.30 | ||||||
|---|---|---|---|---|---|---|---|
| 子公司名称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 深圳市明之辉建 设工程有限公司 |
420,146,795.35 | 4,671,009.51 424,817,804.86 182,269,957.46 | 35,879,200.00 | 218,149,157.46 | |||
| (续) | |||||||
| 2018.12.31 | |||||||
| 子公司名称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 深圳市明之辉建 设工程有限公司 |
408,217,635.19 | 4,082,643.34 412,300,278.53 189,363,324.77 | 35,879,200.00 | 225,242,524.77 | |||
| 子公司名称 | 2019 | 年1-4 月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深圳市明之辉建 设工程有限公司 |
117,950,839.66 | 19,610,893.63 | 19,610,893.63 | 4,130,006.85 | |||
| (续) | |||||||
| 2018 年度 | |||||||
| 子公司名称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深圳市明之辉建 设工程有限公司 |
398,157,085.27 | 49,006,997.23 | 49,006,997.23 | -8,377,143.16 |
8.2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8.2.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 主要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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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企业名称 经营地 内蒙古明之辉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 浩特市赛罕区新华 东街中银城市广场 A座21层 内蒙古自治 区呼和浩特 市赛罕区新 华东街中银 城市广场A 座21层 |
直接 间接 一般经营项目:新能 源领域产品的研发、 生产、销售;合同能源 管理;节能检测、节能 评估、节能改造、节 能项目设计、节能技 术开发与应用;LED系 列产品的研发、生产、 销售、设计安装;软硬 件开发、集成;照明工 程设计、安装;机电设 备安装工程、电子工 程安装服务、智能化 安装工程服务;园林 绿化工程、市政工程 的设计、施工与维护; 太阳能光伏发电项 目、风能发电项目的 开发、建设、经营、 维护、管理及技术服 务;电子、通信与自动 控制技术研究;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进出 口业务(法律、法规禁 止经营的不得经营, 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 商品,涉及配额、许可 证管理、专项规定管 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 规定办理申请);广告 业 20% |
联营企业投资 的会计处理方 法 权益法 |
|---|---|---|
8.2.2 明之辉公司尚未对内蒙古明之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出资,该公 司未发生经营业务。
9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 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 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 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 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 9.1 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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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 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与应收款项有关。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 了以下措施。
1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 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 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本公司应收账款 11.48%(2018 年 12 月 31 日: 7.10%) 源于前五大客 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2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应收押金、保证金和往来款等,公司对此等款项 与相关经济业务一并管理并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本公司的应收款项中尚未逾期未发生减值的金额,以及虽已逾期但未减值的 金融资产的期限分析如下:
| 项 目 未逾期未减值 1 年以内 应收票据 80,307,375.52 小 计 80,307,375.52 |
2019.4.30 已逾期未减值 合 计 1-2 年 2-3 年 80,307,375.52 80,307,375.52 |
|---|---|
| 项 目 未逾期未减值 1 年以内 应收票据 100,533,985.89 小 计 100,533,985.89 |
2018.12.31 已逾期未减值 合 计 1-2 年 2-3 年 100,533,985.89 100,533,985.89 |
9.2 流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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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 其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 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本公司报告期期末金融负债余额较小。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流动风险不重 大。
9.3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 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因汇率变动产生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 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有关。本公司主要业务为国内业务,且其主要活动以人民币 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本公司年末外币资产列示见本附注项目注释 6.41 其他之外币货币性项目说 明。
10 、公允价值的披露
10.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整体归类于三个层次时,依据的是公允价值计量时使用的各重要输 入值所属三个层次中的最低层次。三个层次的定义如下:
第 1 层次: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 报价;
第 2 层次: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 值;
第二层次输入值包括: 1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 2 )非活跃市 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 3 )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包括 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隐含波动率和信用利差等; 4 ) 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第 3 层次: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0.2 2019 年 4 月 30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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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9.4.30 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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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 第一层次公 允价值计量 第二层次 公允价值 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2,479,535.20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2,479,535.20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2,479,535.20 (3)其他(结构性存款)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其他(结构性存款)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2,479,535.20 |
第三层次公允价 值计量 合计 759,656,628.77 762,136,163.97 759,656,628.77 762,136,163.97 2,479,535.20 759,656,628.77 759,656,628.77 759,656,628.77 762,136,163.97 |
|---|---|
注:本公司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为从二级市场购买的股票,其市 价的确定依据为股票市收盘价。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由于该结构性存款收益与伦敦黄金市场之黄金定盘 价格挂钩。期末余额中, 753,000,000.00 元为结构性存款本金, 6,656,628.77 元为 2019 年 4 月份持有期间结构性存款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0.3 市价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签订《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 存款协议》,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收益分为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两部分,浮动 收益与每盎司黄金的美元标价挂钩,挂钩黄金价格水平为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发布 的下午定盘价。存款浮动利率根据所挂钩的黄金价格表现来确定,期初价格是指 存款登记当日伦敦金市下午定盘价,到期观察日是指到期日前第二个伦敦工作 日,波动区间是指黄金价格从 “ 期初价格 -400 美元 ” 至 “ 期初价格 +400 美元 ” 的区间 范围(含边界)。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未突破波动区间,则存款到期浮 动利率为 2.45% (年化);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水平突破波动区间,则存款到期 浮动利率为 0 。
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签订《招商 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认购金额为 120,000,000.00 元,到期日为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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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年 6 月 28 日。根据观察分析所挂钩的黄金价格表现可以确定到期观察日黄金价 格水平将很难突破波动区间。因此,截止 2019 年 4 月 30 日,结构性存款的市 场公允价值 =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 ( 1.55%+2.45% ) *119/365= 121,569,315.06 元。
2019 年 1 月 25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签订《招商 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认购金额为 379,000,000.00 元,到期日为 2019 年 7 月 25 日。根据观察分析所挂钩的黄金价格表现可以确定到期观察日黄金价 格水平将很难突破波动区间。因此,截止 2019 年 4 月 30 日,结构性存款的市 场公允价值 = 379,000,000.00 +379,000,000.00 * ( 1.55%+2.30% ) *95/365= 382,797,787.67 元。
2019 年 2 月 1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签订《招商银 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认购金额为 89,000,000.00 元,到期日为 2019 年 8 月 2 日。根据观察分析所挂钩的黄金价格表现可以确定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 将很难突破波动区间。因此,截止 2019 年 4 月 30 日,结构性存款的市场公允 价值 = 89,000,000.00 +89,000,000.00 * ( 1.55%+2.30% ) *88/365= 89,826,115.07 元。
2019 年 2 月 26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签订《招商 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认购金额为 30,000,000.00 元,到期日为 2019 年 5 月 30 日。根据观察分析所挂钩的黄金价格表现可以确定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 水平将很难突破波动区间。因此,截止 2019 年 4 月 30 日,结构性存款的市场 公允价值 = 30,000,000.00 +30,000,000.00 * ( 1.35%+2.30% ) *63/365= 30,189,000.00 元。
2019 年 4 月 10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签订《招商 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认购金额为 65,000,000.00 元,到期日为 2019 年 6 月 10 日。根据观察分析所挂钩的黄金价格表现可以确定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 水平将很难突破波动区间。因此,截止 2019 年 4 月 30 日,结构性存款的市场 公允价值 = 65,000,000.00 +65,000,000.00 * ( 1.25%+2.33% ) *20/365= 65,127,506.8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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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9 年 4 月 10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签订《招商 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认购金额为 70,000,000.00 元,到期日为 2019 年 10 月 10 日。根据观察分析所挂钩的黄金价格表现可以确定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 水平将很难突破波动区间。因此,截止 2019 年 4 月 30 日,结构性存款的市场 公允价值 = 70,000,000.00 +70,000,000.00 * ( 1.55%+2.28% ) *20/365= 70,146,904.12 元。
10.4 2018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 2018.12.31 公允价值 | 2018.12.31 公允价值 | |||
|---|---|---|---|---|
| 项 目 | 第一层次 公允价值 计量 |
第二层次公 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 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1,892,716.70 | 591,229,786.30 | 593,122,503.00 | |
|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1,892,716.70 | 591,229,786.30 | 593,122,503.00 |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1,892,716.70 | 1,892,716.70 | ||
| (3)其他 | 591,229,786.30 | 591,229,786.30 |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
|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3)其他(结构性存款)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892,716.70 | 591,229,786.30 | 593,122,503.00 |
注:本公司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为从二级市场购买的股票,其市 价的确定依据为股票市收盘价。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由于该结构性存款收益与伦敦黄金市场之黄金定盘 价格挂钩,将该产品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期末余额中, 588,000,000.00 元为结构性存款本金, 3,229,786.30 元为 2018 年持有期间结构性存款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0.5 市价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签订《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 存款协议》,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收益分为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两部分,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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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收益与每盎司黄金的美元标价挂钩,挂钩黄金价格水平为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发布 的下午定盘价。存款浮动利率根据所挂钩的黄金价格表现来确定,期初价格是指 存款登记当日伦敦金市下午定盘价,到期观察日是指到期日前第二个伦敦工作 日,波动区间是指黄金价格从 “ 期初价格 -400 美元 ” 至 “ 期初价格 +400 美元 ” 的区间 范围(含边界)。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未突破波动区间,则存款到期浮 动利率为 2.45% (年化);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水平突破波动区间,则存款到期 浮动利率为 0 。
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签订《招商 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认购金额为 379,000,000.00 元,到期日为 2019 年 1 月 25 日。根据观察分析所挂钩的黄金价格表现以及期后实际收益情况可以 确定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未突破波动区间。因此,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结构性存款的市场公允价值 =379,000,000.00+379,000,000.00 ( 1.35%+2.45% ) 67/365= 381,643,654.80 元。
2018 年 11 月 2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签订《招商银 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认购金额为 89,000,000.00 元,到期日为 2019 年 2 月 1 日。根据观察分析所挂钩的黄金价格表现以及期后实际收益情况可以确定到 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未突破波动区间。因此,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结构 性存款的市场公允价值 = 89,000,000.00 +89,000,000.00 ( 1.35%+2.45% ) 59/365= 89,546,679.45 元。
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签订《招商 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认购金额为 120,000,000.00 元,到期日为 2019 年 6 月 28 日。根据观察分析所挂钩的黄金价格表现可以确定到期观察日黄金价 格水平将很难突破波动区间。因此,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结构性存款的市 场公允价值 =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 ( 1.55%+2.45% ) *3/365= 120,039,452.05 元。
11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1.1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①控制本公司的关联方
| 自然人姓名 关联关系 对本公司持股比例(%) 周明杰和徐素 实际控制人 73.27 |
对本公司表决权比例(%) 73.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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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注:周明杰和徐素为夫妻关系。
11.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详见附注“ 8.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1.3 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8.2 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 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
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 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 ||
|---|---|---|
|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
| 内蒙古明之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11.4 其他关联方情况
| 11.4其他关联方情况 | |
|---|---|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 朱恺、童莉 | 明之辉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深圳市明之辉照明灯饰有限公司 | 明之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 |
| 李彩芬 | 董事 |
| 黄修乾 | 董事 |
| 杨志杰 | 董事、副总经理 |
| 陈艳 | 董事、副总经理 |
| 李付宁 | 董事、副总裁 |
| 吴秀琴 | 董事 |
| 叶辉 | 董事 |
| 唐小芬 |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
11.5 关联方交易情况
11.5.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截止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无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11.5.2 关联受托管理 / 委托管理情况
本公司截止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无受托管理、委托管理情况的关联交易。
11.5.3 关联租赁情况
①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 出租方 名称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 种类 租赁起始日 朱恺 深圳市明之辉建 设工程有限公司 办公室租 赁 2016.09.01 |
租赁终止日 租赁费定 价依据 确认的租赁 费2019 年1-4 月 2020.08.31市场价格 160,000.00 |
确认的租赁 费2018 年度 48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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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截止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向关联方租赁的情况如下:其主要是由朱恺把其 名下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天安数码城 2 栋 B 座 1401 室承租给明之辉公司 作为办公室使用; 2018 年度支付租金为 480,000.00 元,截止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租金为 160,000.00 元。
11.5.4 关联担保情况
①明之辉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
| 朱恺、童莉 | 16,000,000.00 | 2016-5-12 | 2019-5-12 | 否 |
注:浦发银行 1600 万元融资授信额度下的抵押物是朱恺名下的房产。
11.5.5 关联方资金拆借
| 11.5.5 | 关联方资金拆借 | ||||||||
|---|---|---|---|---|---|---|---|---|---|
| 项目 | 关联方 | 2019 | 年4 | 月余额 | 2018 | 年余额 | 2017 年余额 | 说明 | |
| 其他应收款 | 朱恺 | - | - | - | 资金拆借 | ||||
| 其他应收款 | 童莉 | - | - | 12,124,832.01 | 资金拆借 | ||||
| 其他应收款 | 深圳市明之辉灯饰有限公司 | - | - | - | 资金拆借 |
(续)
|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拆入: 童莉 资金拆入 深圳市明之辉灯饰有限公司 资金拆入 朱恺 资金拆入 归还: 童莉 资金归还 深圳市明之辉灯饰有限公司 资金归还 朱恺 资金归还 |
关联交易定价方 式及决策程序 2019 年1-4 月 2018 年 2017 年 无息 - 15,224,832.01 5,000,000.00 无息 - 3,580,000.00 - 无息 - - 1,508,768.71 无息 - 3,100,000.00 10,350,000.00 无息 - 3,580,000.00 - 无息 - - 1,508,768.71 |
|---|---|
11.5.6 关联方往来
11.5.6.1 其他应收款往来
| 项 目 | 2019.4.30 | 2018.12.31 | 2017.12.31 | ||
|---|---|---|---|---|---|
| 朱恺 | - | - | - | ||
| 童莉 | - | - | 12,124,832.01 | ||
| 深圳市明之辉灯饰有限公司 | - | - | - | ||
| 合 计 | - | - | 12,124,83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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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 12 月 31 日童莉欠明之辉公司 12,124,832.01 元,已在 2018 年度 通过银行转账全部归还。
11.5.6,2 其他应付款往来
| 项 目 | 2019.4.30 | 2018.12.31 | 2017.12.31 | ||
|---|---|---|---|---|---|
| 朱恺 | 160,000.00 | - | - | ||
| 童莉 | - | - | - | ||
| 深圳市明之辉灯饰有限公司 | 160,000.00 | - | - | ||
| 合 计 | - | - | - |
2019 年 4 月 30 日明之辉公司欠朱恺 160,000.00 元,系公司 2019 年 1-4 月经营办公室租金。
12 、承诺及或有事项
12.1 重大承诺事项
无
12.2 或有事项
12.2.1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2015 年 1 月同新 疆地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新疆地王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开发的新疆总部基地第 63 棟 2 单元商品房,合同预定交房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新疆地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在约定时间交房, 2016 年 11 月 17 日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同新疆地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 同》,要求新疆地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购房款 10,474,360.00 元及预告费 3,850.00 元,并按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830,911.48 元,支付合同违 约金 1,571,154.00 元,支付延迟交房违约金 1,277,871.92 元,退还深圳市海洋 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新疆地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的税费 319,537.00 元。 2016 年 11 月 28 日,根据新疆地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妥善 解决贵我双方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函》,退还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 公司交纳的总房款 10,474,360.00 元。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830,911.48 元 。上述应退还总金额按照分期付款方式,其中 2017 年 2 月退还 3,000,000.00 元, 2017 年 4 月退还 4,000,000.00 元, 2017 年 6 月退还 4,305,271.48 元。由于双方在赔偿款方面存在分歧。新疆地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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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司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提起反诉,要求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继续履 行《商品房买卖合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判决驳回新疆地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请求,双方《商品房买卖合 同》确认解除。由于新疆地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起反诉,导致本公司下属子 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原诉讼中止至 2019 年 1 月才恢复审理,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开庭审理。截止本报 告出具日,尚未收到裁决书。
12.2.2 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 1 )罗正忠于 2018 年度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项向贵州省务川仡佬 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经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判 决,明之辉公司应赔偿罗正忠损失 1,199,200.00 元。明之辉公司已向贵州省务 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止 2019 年 5 月 30 日,该案件二审 已开庭,正处于庭外和解状态,当庭未作判决。已向律师咨询该案件的胜诉可能 性及预计赔偿金额,律师表示无法对该案件的可能性作出预估,由于无法预估案 件胜诉的可能性以及赔偿金额范围,出于谨慎性考虑,故按照一审判决金额的 100% 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 1,199,200.00 元。
( 2 )见 13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批注
12.2.3 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对外提供债务担保。
12.2.4 业绩承诺补偿
根据公司与朱恺、童莉和深圳市莱盟建设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统称 “ 乙方 ” )于 2019 年 9 月 6 日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明之辉公司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预测净利润分别为 5,600 万元、 6,100 万元、 6,400 万元。乙方承诺标的公司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为 18,100 万元。若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三个承诺年度标的公司累计 实现净利润低于其累计承诺净利润 18,100 万元,则其须就不足部分向公司进行 补偿。
13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3.1 明之辉公司法律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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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深圳市时代皓龘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 “ 明之辉公司、柳向旭买 卖合同纠纷一案涉及的银行资金冻结款项,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开庭 审理并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当日出具了( 2019 )粤 0306 民初 8953 号民事判决 书,判决结果显示:被告明之辉公司应于判决生效日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时代皓 龘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款项 157,414.00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 157,417.00 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 24% 的标准从 2017 年 11 月 1 日起计至付款 结清日);驳回原告深圳市时代皓龘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此案判决未对资金冻结款项作特殊声明,视同原法院执行的资金冻结手续仍 然有效。
13.2 明之辉公司股份支付事项
13.2.1 股份支付计划
| 1 | 3. | 2.1股份支付计划 | |||
|---|---|---|---|---|---|
| 项 目 | 2019 年度 | ||||
| 2019 | 年 | 6 | 月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8,006,534.88 | |
| 2019 | 年 | 6 | 月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8,006,534.88 | |
| 2019 | 年 | 6 | 月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
13.2.2 股份支付计划
| 项 目 | 2019 年度 | |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8,006,534.88 | |
| 2019年6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8,006,534.88 |
2019 年 6 月 14 日,经股东会同意,在明之辉公司持股平台深圳市莱盟建 设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深圳市莱盟建设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由朱恺和童莉共同成立 ,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前朱恺原 始持股 921.24 万股,童莉原始持股 102.36 万股。本次股权激励的对象共 30 人 , 朱恺转让给激励对象 123.28 万股,转让价格为每股价格 3.91 元。根据国众联出 具的评报字( 2019 )第【 3-0035 】号《资产评估报告》每股公允价格为 10.40 元,原始股 123.28 万股对应的每股转让价格差异为 6.49 元,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8,006,534.88 元。公司因上述股权激励,增加 2019 年度管理费用 7,009,809.61 元,增加 2019 销售费用 996,725.27 元,合计 8,006,534.88 元,用同时相应增 加资本公积 8,006,534.88 元。
13.3 明之辉公司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街景整治亮化工程 项目之权利义务转让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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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 项目基本情况
明之辉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对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街景 整治亮化工程进行施工建设,项目于 2017 年 12 月基本完工。其中 4 个分项工 程造价已经与项目总承包方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930 万的《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的合同成本 7,594,630.12 元,结算工程进度款 900 万 并在报告期内收到 900 万工程款。另外未签定合同的分项工程已发生的成本为 59,748,317.32 元,截至审计报告日止尚未签署协议、未进行工程进度款结算、 未收到对应工程款,故不确认对应的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截止到 2019 年 4 月 30 日未签订合同分项工程已发生的合同成本、原材料、应付货款、其他 非流动负债明细如下。
| 非流动负债明细如下。 | |||
|---|---|---|---|
| 项目 | 金额 | 项目 | 金额 |
| 存货 | 74,740,773.75 | 货款及合作款 | 74,740,773.75 |
| 其中:原材料 | 14,992,456.42 | 其中-应付账款-货款 | 40,060,773.75 |
| 其中: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 59,748,317.32 | 其中-其他非流动负债-合作款 | 34,680,000.00 |
| 合 计 | 74,740,773.75 | 合 计 |
74,740,773.75 |
13.3.2 相关的资产和债务转让协议的签署情况
13.3.2.1 根据项目转让方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受让方内蒙古 明之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内蒙古新能源公司 ” )于 2019 年 8 月 30 - 日签订《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街景整治亮化工程 资产转让协 议》约定将明之辉公司资产转让给内蒙古新能源公司。转让资产明细如下:
| 债权人 | 金额(万元) | |
|---|---|---|
| 原材料 | 1,499.25 | |
| 合同成本-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基础设施建设街景整治亮化工程 | 5,974.83 | |
| 合 计 | 7,474.08 |
双方并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办理上述资产的移交手续。
13.3.2.2 根据债务转让方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债权人深圳市 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7 名债权人、受让方内蒙古新能源公于 2019 年 8 月 - 30 日签订《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街景整治亮化工程 债务转让 协议》约定将明之辉公司债务转让给内蒙古新能源公司。转让债务明细如下:
| 债权人 | 金额(万元) | |
|---|---|---|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265.17 | |
| 深圳市华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7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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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晟明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670.87 |
|---|---|
| 包头市新泰和金基地产有限公司 | 1,000.00 |
| 贾晓君 | 200.00 |
| 柳向旭 | 1,348.00 |
| 周宏 | 920.00 |
| 合 计 | 7,474.08 |
13.3.2.3 根据明之辉公司和受让方 “ 内蒙古新能源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 - 签订《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街景整治亮化工程 债权债务抵消 协议》约定内容如下:
( 1 )内蒙古明之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受让明之辉公司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街景整治亮化工程项目的原材料和工程施工等资产,转让资 产在明之辉公司的账面金额为 7,474.08 万元,且预期对该项目的总承包方山西 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形成不低于上述资产账面金额的债权;同时,明之 辉公司将因内蒙古街景整治亮化工程项目对原债权人负有的债务 7,474.08 万元 转让给内蒙古明之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由内蒙古明之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负债对原债权人进行清偿。
( 2 )内蒙古明之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方同意以承接明之辉公司债务的方 式作为受让资产的对价,内蒙古明之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方无需向明之辉公司 支付现金。
( 3 )债务转让完成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街景整治亮 化工程应由明之辉公司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交由内蒙古明之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承接和履行。
13.3.2.4 明之辉公司已于 2019 年 9 月 3 日将该上述交易通知该项目总承包 方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该通知书已于 2019 年 9 月 6 日前送达。 13.3.3 在报告期后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上述协议,本次剥离基准日 2019 年 4 月 30 日的审计数据,本次剥离 资产、负债、收入、净利润的金额、比例列表如下:
| 项 | 目 | 2019.04.30 | 剥离数据 | 占比 | 剥离后报表数 | |
|---|---|---|---|---|---|---|
| 资产 | 2,687,742,675.47 | 74,740,773.75 | 3% | 2,613,001,901.72 | ||
| 负债 | 378,471,127.41 | 74,740,773.75 | 20% | 303,730,353.66 | ||
| 股东权益 | 2,309,271,548.06 | 2,309,271,548.06 | ||||
| 收入 | 464,020,221.03 | 464,020,22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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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48,620,231.42 48,620,231.42
14 、其他重要事项
14.1 前期差错更正 无
14.2 债务重组
本报告期未发生债务重组。
14.3 终止拟收购浙江沪乐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事项
2017 年 3 月 21 日,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过 的《关于 < 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 的议 案》,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章华超、方顺金、 薛洪柱、周元胜、胡爱夏、嘉兴六顺持有的浙江沪乐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51% 股权,在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的股份进行评估并 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前,经各方协商一致,各方同意浙江沪乐 51% 的股权及其相 应的全部资产(包括债权债务、权益等)的转让价格暂定为人民币 1.173 亿元(大 写:壹亿壹仟柒佰叁拾万元整)。其中本次交易的股份对价为 51% ,现金对价 为 49%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5,982.30 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交易对价的 100% 。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 案》;并签订《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章华超、方顺金、薛洪柱、周元 胜、胡爱夏、嘉兴六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收购浙江沪乐电气设备制 造有限公司 51% 股权的 < 协议书 > 及 <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 之终止协议》。
15 、补充资料
15.1 本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项 目 2019 年1-4 月 2018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30,178.73 699.87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的税收返还、减免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补助除外 5,374,564.20 13,642,289.1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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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24,543,860.01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债务重组损益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益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1,199,20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9,617,951.37 -703,808.34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050.38 -175,643.3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小 计 14,954,286.46 36,108,197.30 所得税影响额 1,793,432.45 -3,653,158.55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3,160,854.01 32,455,038.7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74,799.00 -1,084,844.1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2,786,055.01 33,539,882.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6,224,838.52 181,404,284.32 |
|
|---|---|
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数字 “+” 表示收益及收入, “-” 表示损失或支出。
15.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2019 年 1-4 月
| 2019 年1-4 月 | |||
|---|---|---|---|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74% | 0.0500 | 0.0500 |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7% | 0.0336 | 0.0336 |
| 2018年度 | |||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89% | 0.2755 | 0.2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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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35% 0.2325 0.2325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6 日
第 6 页至第 104 页的备考财务报表附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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