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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ean's King Lighti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 Annual Report 2015
Apr 1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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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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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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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2016 年 0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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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明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小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 管人员 ) 朱立裕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宏观经济波动以及下游行业波动带来的风险、竞争加剧的风险、公司短期 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公司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人力资源的风险、管 理风险、商标和商号侵权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40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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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1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6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48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7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8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6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1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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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释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 本公司、公司、海洋王、照明科技公司、发 | ||
| 指 |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行人 | ||
| 工业技术公司 | 指 | 深圳市海洋王工业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原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报告期 | ||
| 照明技术公司 | 指 | |
| 内被照明工程公司吸收合并,现已注销。 | ||
| 照明工程公司 | 指 |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 海洋王东莞公司 | 指 | 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 OCEAN'S KING TECH LIMITED,即海洋王(香港)技术有限公司, | ||
| 香港海洋王公司 | 指 | |
|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在香港 |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东大会 | 指 |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 董事会 | 指 |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监事会 | 指 |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 本报告 | 指 | 海洋王2015年年度报告 |
| 本报告期、报告期内 | 指 | 2015年1-12月 |
| 本报告期末、报告期末 | 指 | 201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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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 股票简称 | 海洋王 | 股票代码 | 002724 |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海洋王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Ocean's King Lighti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周明杰 |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海王大厦A座22层 |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54 |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 |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107 | ||
| 公司网址 | http://www.haiyangwang.com |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 姓名 | 唐小芬 | 方晓涛 |
| 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 | 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 | |
| 联系地址 | ||
| 技楼 | 技楼 | |
| 电话 | 0755-23242666转6513 | 0755-23242666转6513 |
| 传真 | 0755-26406711 | 0755-26406711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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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192368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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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 | |
|---|---|
| 无变更 | |
| 有) | |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 |
|---|---|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2-23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王增明、申宏波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 | 2014年11月4日-2016年12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陈轩壁、高传富 | ||
| 厦A座41楼 | 月31日 |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015年 | 2014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3年 | |
|---|---|---|---|---|
| 营业收入(元) | 896,374,775.65 | 1,056,428,518.11 |
-15.15% |
1,131,310,021.4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7,225,886.21 | 171,628,819.27 |
||
-60.83% |
172,482,038.20 |
|||
| (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 ||||
| 68,062,927.40 | 153,139,079.03 |
-55.55% |
155,194,130.56 |
|
|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393,639.92 | 198,410,054.56 |
||
-46.38% |
204,573,431.80 |
|||
| (元)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81 | 0.479 |
-64.91% |
0.492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81 | 0.479 |
-64.91% |
0.492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41% | 15.29% |
-10.88% |
18.17% |
| 2015年末 | 2014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3年末 | |
| 总资产(元) | 1,763,833,397.41 | 1,777,598,855.74 |
-0.77% |
1,289,740,765.2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33,944,830.04 | 1,535,010,240.18 |
||
-0.07% |
1,025,329,877.86 |
|||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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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
| 营业收入 | 136,950,411.32 | 206,477,270.80 |
195,193,811.18 |
357,753,282.3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007,486.05 | -35,568,737.90 |
8,134,319.57 |
74,652,818.4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 ||||
| 17,768,704.79 | -20,534,959.73 |
3,443,817.22 |
67,385,365.12 |
|
|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962,336.69 | -4,112,046.43 |
166,438.55 |
156,301,584.4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2015年金额 | 2014年金额 | 2013年金额 | 说明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 -224,404.90 | |||
-39,599.05 |
-19,907.78 |
|||
|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 11,731,000.00 | 政府补助 | ||
|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 7,673,000.00 |
4,041,000.00 |
||
|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 4,061,630.14 | 理财收益 | ||
|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 ||||
|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316,972.52 | 14,138,887.37 |
16,459,24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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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34,718,826.74 | 公司本期应支付给员 工的搬迁补助 |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96,587.79 | 3,282,548.08 |
3,192,433.66 |
|
| 合计 | -837,041.19 | 18,489,740.24 |
17,287,907.64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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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专业从事特殊环境照明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产品涵盖固定照明设备、移动照明设备和便携 照明设备三大系列,包括200多种型号,广泛应用于电力、冶金、铁路、油田、石化、公安、消防、煤炭、部队、港口、场 馆、民航、船舶和机械制造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行业。
公司提供的照明设备能使客户在易燃易爆、强振动、强冲击、强腐蚀、高低温、高湿、高压力、电磁干扰、宽电压输入 等环境下获得一致和稳定的照明体验,能满足特种配光、信号、应急等特殊照明需求,同时满足节能、安全、环保、健康、 智能、个性化等方面的要求。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 、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 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专业灯具及LED产品生产项目本期部分投入使 | |
| 固定资产 | |
| 用,结转至固定资产 | |
| 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专业灯具及LED产品生产项目本期部分投入使 | |
| 在建工程 | |
| 用,结转至固定资产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公司购买新疆期房做办公基地 |
2 、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研发方面
-
1、高效的研发团队
-
公司建立了发展研究院、技术与设计部、行业产品线组成的产品研发团队,保证公司能够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水平,适
-
时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
-
2、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2214项国内专利和232项PCT国外发明专利;其中国内专利包括发明专利1813项、实用 新型237项、外观设计164项。公司产品在节能、防护、防腐、防爆等性能上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同时注重提高灯具使用过程 中的可靠性和一致性设计,真正为客户提供超值的产品和服务。
公司的技术创新得到行业认可,先后荣获 “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中国设计红星奖”等荣誉。
-
(二)销售和服务方面
-
1、完善的销售和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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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在全国设有11个专业化的行业事业部,行业事业部下设有131个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下设服务部,覆盖了多个专业 领域。全国近2,000名专业人员组成的销售团队可以在客户提出需求后24小时内(特殊情况下72小时)到达现场提供照明服 务,缩短客户因照明故障而停工的时间。
- 2、快速响应市场的能力
公司完善的销售和服务体系,可以针对不同行业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和照明解决方案,提高公司应对市场的反应能力。
通过健全的服务网络,公司形成了良好的全过程服务体系,从而有效地实现了对客户的快速响应。
-
(三)质量管理方面
-
1、建立了全员、全过程、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
公司在产品设计上推进IPD管理,按照PLM流程实现设计开发过程的优质高效低耗;在采购环节上实现“阳光采购、价值
-
采购”,实施供应商能力定期评审以及采购问题再发防止活动,不断提升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在制造全过程中设立质量控
-
制点,预先识别关键与特殊过程,确保发货质量;在市场服务环节按照三现主义原则主动、及时、快速发现问题。
-
2、持续强化全员质量意识和提升全员质量保证能力
-
公司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不断地学习国内外先进质量管理知识,强化全员持续改进的质量意识;通过周报告、
-
月度会议、质量月、质量目标反省以及质量诚信标兵标杆管理等活动不断地提升全员质量保证能力。
-
(四)产品方面
公司产品品种齐全,涵盖固定照明设备、移动照明设备和便携照明设备三大系列,广泛应用于电力、冶金、铁路等关系到国 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行业,形成共计200多种型号的特殊环境照明设备体系。公司凭借产品种类丰富的优势,快速响应客户个 性化需求,根据客户多样化需求组织生产,在订单竞争和获取中占有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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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5年,国际社会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经济增速放缓,部分下游行业产能过剩,下行压力继续加大。面对外部环境的变 化,公司密切关注客户需求变化,挖掘客户需求,调整行业事业部、服务中心、服务部的设置和市场划分,完善市场布局, 为客户提供更好更快的服务。运用IPD手段和PLM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技术平台,加快新产品开发速度。全面深入推行TQM, 培养活性化员工,提高员工实现目标的能力。
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9,637.48万元,同比下降15.15%;利润总额8,191.83万元,同比下降59.02%;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22.59万元,同比下降60.83%。受宏观经济和照明行业竞争格局影响,导致公司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 下降,影响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由于收入下降影响,且公司2015年上半年决定分二次支付供应链管理部、品质保证部和实验 室三个部门员工搬迁补助3,471.88万元,导致公司利润下降。
2015年度,公司营业总成本为84,734.17万元,同比下降3.53%。
2015年度,公司销售费用为39,825.79万元,同比下降8.09%,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入下降导致提成和差旅费等费用下降较 明显;管理费用为18,330.35万元,同比上升30.88%,主要原因是支付供应链管理部、品质保证部和实验室这三部门员工搬 迁补助。
2015年度,公司研发投入金额5,718.71万元,投入研发近20个专业照明项目,预计未来将提高公司在专业照明领域的竞 争能力。
201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119,524.07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0.51%,主要是收入下降;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出108,884.71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2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639.36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46.38%, 主要是收入下降和支付供应链管理部、品质保证部和实验室这三部门员工搬迁补助。
二、主营业务分析
1 、概述
参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 、收入与成本
(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2015年 | 2015年 | 2014年 | 2014年 | ||
|---|---|---|---|---|---|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 营业收入合计 | 896,374,775.65 | 100% |
1,056,428,518.11 |
100% |
-15.15% |
| 分行业 | |||||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 | |||||
| 896,374,775.65 | 100.00% |
1,056,428,518.11 |
100.00% |
-15.15% |
|
| 造业 | |||||
| 分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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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固定照明设备 | |||||
|---|---|---|---|---|---|
| 其中:设备产品 | |||||
| 392,355,177.32 | 43.77% |
436,568,552.76 |
-10.13% |
-26.37% |
|
| 销售 | |||||
| 照明施工工程 | 4,253,445.26 | 0.47% |
5,368,748.71 |
0.51% |
-20.77% |
| 合同能源管理 | 24,091,122.42 | 2.69% |
15,364,799.32 |
1.45% |
56.79% |
| 移动照明设备 | 154,778,968.80 | 17.27% |
174,640,045.74 |
16.53% |
-11.37% |
| 便携照明设备 | 320,896,061.85 | 35.80% |
424,486,371.58 |
40.18% |
-24.40% |
| 分地区 | |||||
| 境内地区 | 850,110,434.17 | 94.84% |
1,020,065,547.35 |
96.56% |
-16.66% |
| 境外地区 | 46,264,341.48 | 5.16% |
36,362,970.76 |
3.44% |
27.23% |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 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比上年 | 营业成本比上年 | 毛利率比上年同 |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
| 同期增减 | 同期增减 | 期增减 | ||||
| 分行业 | ||||||
| 电气机械和器材 | ||||||
| 896,374,775.65 | 266,792,332.80 |
70.24% |
-15.15% |
-10.34% |
-1.60% |
|
| 制造业 | ||||||
| 分产品 | ||||||
| 固定照明设备 | ||||||
| 其中:设备产 | ||||||
| 392,355,177.32 | 109,152,733.46 |
72.18% |
-10.13% |
-8.48% |
-0.50% |
|
| 品销售 | ||||||
| 4,253,445.26 | 3,721,038.26 |
12.52% |
-20.77% |
-20.01% |
-0.83% |
|
| 照明施工工程 | ||||||
| 24,091,122.42 | 4,584,612.01 |
80.97% |
56.79% |
62.50% |
-0.67% |
|
| 合同能源管理 | ||||||
| 移动照明设备 | 154,778,968.80 | 46,610,889.63 |
69.89% |
-11.37% |
-16.28% |
1.77% |
| 便携照明设备 | 320,896,061.85 | 102,723,059.44 |
67.99% |
-24.40% |
-10.77% |
-4.89% |
| 分地区 | ||||||
| 境内地区 | 850,110,434.17 | 253,890,654.21 |
70.13% |
-16.66% |
-11.94% |
-1.60% |
| 境外地区 | 46,264,341.48 | 12,901,678.59 |
72.11% |
27.23% |
39.55% |
-2.46%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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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15年 | 2014年 | 同比增减 |
|---|---|---|---|---|---|
| 销售量 | 套 | 265,225 | 288,301 |
-8.00% |
|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 | |||||
| 造业(固定照明设 | 生产量 | 套 | 231,810 | 237,597 |
-2.44% |
| 备) | 库存量 | 套 | 117,544 | 84,129 |
39.72% |
| 销售量 | 套 | 53,989 | 60,917 |
-11.37% |
|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 | |||||
| 造业(移动照明设 | 生产量 | 套 | 46,174 | 63,128 |
-26.86% |
| 备) | 库存量 | 套 | 27,959 | 20,143 |
38.80% |
| 销售量 | 套 | 575,866 | 761,765 |
-24.40% |
|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 | |||||
| 造业(便携照明设 | 生产量 | 套 | 537,358 | 856,595 |
-37.27% |
| 备) | 库存量 | 套 | 223,288 | 184,780 |
20.8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固定和移动照明设备库存量加大,是由于东莞松山湖基地投产,为2016年备货;便携照明设备生产量减少是由于2015年销量 下降。
(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 2015年 | 2015年 | 2014年 | 2014年 | |||
|---|---|---|---|---|---|---|
| 行业分类 | 项目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 电气机械和器材 | ||||||
| 原辅材料 | 206,060,786.87 | 77.24% |
242,671,458.58 |
81.56% |
-15.09% |
|
| 制造业 | ||||||
| 电气机械和器材 | ||||||
| 直接人工 | 19,242,885.39 | 7.21% |
18,498,995.95 |
6.22% |
4.02% |
|
| 制造业 | ||||||
| 电气机械和器材 | ||||||
| 制造费用 | 41,488,660.54 | 15.55% |
36,375,342.90 |
12.23% |
14.06% |
|
| 制造业 | ||||||
| 单位:元 | ||||||
| 2015年 | 2014年 | |||||
| 产品分类 | 项目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 固定照明设备 |
单位:元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其中:设备 | ||||||
|---|---|---|---|---|---|---|
| 原辅材料 | 87,104,540.98 | 32.65% |
99,780,378.36 |
33.53% |
-12.70% |
|
| 产品销售 | ||||||
| 其中:设备 | ||||||
| 直接人工 | 4,622,955.05 | 1.73% |
4,533,527.42 |
1.52% |
1.97% |
|
| 产品销售 | ||||||
| 其中:设备 | ||||||
| 制造费用 | 17,425,237.43 | 6.53% |
14,956,622.83 |
5.03% |
16.51% |
|
| 产品销售 | ||||||
| 其中:设备 | ||||||
| 合计 | 109,152,733.46 | 40.91% |
119,270,528.61 |
40.08% |
-8.48% |
|
| 产品销售 | ||||||
| 其中:照明 | ||||||
| 原辅材料 | ||||||
| 施工工程 | ||||||
| 其中:照明 | ||||||
| 直接人工 | 3,721,038.26 | 1.39% |
4,651,983.72 |
1.56% |
-20.01% |
|
| 施工工程 | ||||||
| 其中:照明 | ||||||
| 制造费用 | ||||||
| 施工工程 | ||||||
| 其中:照明 | ||||||
| 合计 | 3,721,038.26 | 1.39% |
4,651,983.72 |
1.56% |
-20.01% |
|
| 施工工程 | ||||||
| 其中:合同 | ||||||
| 原辅材料 | ||||||
| 能源管理 | ||||||
| 其中:合同 | ||||||
| 直接人工 | 4,584,612.01 | 1.72% |
2,821,220.09 |
0.95% |
62.50% |
|
| 能源管理 | ||||||
| 其中:合同 | ||||||
| 制造费用 | ||||||
| 能源管理 | ||||||
| 其中:合同 | ||||||
| 合计 | 4,584,612.01 | 1.72% |
2,821,220.09 |
0.95% |
62.50% |
|
| 能源管理 | ||||||
| 移动照明设备 | 原辅材料 | 37,226,095.71 | 13.95% |
46,577,283.04 |
15.65% |
-20.08% |
| 移动照明设备 | 直接人工 | 1,916,835.02 | 0.72% |
2,116,241.62 |
0.71% |
-9.42% |
| 移动照明设备 | 制造费用 | 7,467,958.90 | 2.80% |
6,981,721.92 |
2.35% |
6.96% |
| 移动照明设备 | 合计 | 46,610,889.63 | 17.47% |
55,675,246.58 |
18.71% |
-16.28% |
| 便携照明设备 | 原辅材料 | 81,730,150.18 | 30.63% |
96,313,797.18 |
32.37% |
-15.14% |
| 便携照明设备 | 直接人工 | 4,397,445.05 | 1.65% |
4,376,023.10 |
1.47% |
0.49% |
| 便携照明设备 | 制造费用 | 16,595,464.22 | 6.22% |
14,436,998.15 |
4.85% |
14.95% |
| 便携照明设备 | 合计 | 102,723,059.44 | 38.50% |
115,126,818.43 |
38.69% |
-10.77% |
说明
(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根据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整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4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合并完成后,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 公司存续经营,深圳市海洋王照明技术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取消。
(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
|---|---|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34,426,728.05 |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3.84% |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
| 1 | 第一名 | 7,816,806.97 | 0.87% |
| 2 | 第二名 | 7,371,304.36 | 0.82% |
| 3 | 第三名 | 7,260,777.98 | 0.81% |
| 4 | 第四名 | 6,468,504.62 | 0.72% |
| 5 | 第五名 | 5,509,334.12 | 0.61% |
| 合计 | -- | 34,426,728.05 | 3.84%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 |
|---|---|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42,937,608.16 |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0.62% |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
| 1 | 第一名 | 10,321,520.73 | 4.96% |
| 2 | 第二名 | 8,879,626.38 | 4.26% |
| 3 | 第三名 | 8,516,086.23 | 4.09% |
| 4 | 第四名 | 8,003,766.99 | 3.84% |
| 5 | 第五名 | 7,216,607.83 | 3.47% |
| 合计 | -- | 42,937,608.16 | 20.62%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5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费用
单位:元
| 2015年 | 2014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 398,257,855.17 | 433,318,746.79 |
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入下降导致提成 |
||
| 销售费用 | -8.09% |
|||
和差旅费等费用下降较明显 |
||||
| 183,303,510.92 | 140,056,267.30 |
主要原因是支付供应链管理部、品质 | ||
| 管理费用 | 30.88% |
保证部和实验室这三部门员工搬迁 |
||
| 补助 | ||||
| -10,787,370.91 | -6,525,125.94 |
主要原因是2014年底货币资金增加 |
||
| 财务费用 | -65.32% |
|||
从而增加利息收入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2,436,307.70 | 15,552,601.90 |
-20.04% |
与收入下降相当 |
本期是利润减少及本期转回应收账 |
||||
| 所得税费用 | 14,692,412.70 | 28,267,905.44 |
-48.02% |
|
款坏账准备金额所致 |
||||
4 、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5年投入研发近20个专业照明项目,预计未来将提高公司在专业照明领域的竞争能力。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 2015年 | 2014年 | 变动比例 | |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293 | 321 |
-8.72% |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0.92% | 11.20% |
-0.28%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57,187,071.49 | 59,725,360.67 |
-4.25%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6.38% | 5.65% |
0.73%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 | |||
| 0.00% | 0.00% |
0.00% |
|
| 的比例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 、现金流
单位:元
| 项目 | 2015年 | 2014年 | 同比增减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95,240,746.96 | 1,335,643,391.03 |
-10.5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88,847,107.04 | 1,137,233,336.47 |
-4.25%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6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106,393,639.92 | 198,410,054.56 |
|
|---|---|---|---|
-46.38% |
|||
| 额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24,062,595.14 | 279,484.15 |
187,410.6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8,837,356.51 | 134,978,719.01 |
336.2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64,774,761.37 | -134,699,234.86 |
|
-51.91% |
|||
| 额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0.00 | 406,928,000.00 |
-1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8,400,000.00 | 64,111,178.60 |
6.6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68,400,000.00 | 342,816,821.40 |
|
-119.95% |
|||
| 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458,988.18 | 406,583,047.45 |
-106.26%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1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1,195,240,746.96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0.51%,主要是收入下降;
201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1,088,847,107.04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25%;
201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06,393,639.92元,比去年同期减少46.38%,主要是收入下降和支付供应链管 理部、品质保证部和实验室这三部门员工搬迁补助。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2015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524,062,595.14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87,410.67%,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了理财本金和取得理 财收益;
2015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588,837,356.51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36.24%,主要原因本期增加了理财和购置资产增加;
2015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774,761.37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1.91%,主要原因是在建工程投入和新疆 基地期房购买。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2014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8,400,000.00元,去年同期为342,816,821.40元,较同期下降119.95%,主要 原因是去年同期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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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 、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2015年末 | 2015年末 | 2014年末 | 2014年末 | |||
|---|---|---|---|---|---|---|
| 占总资产比 | 占总资产比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金额 | 金额 | |||||
| 例 | 例 | |||||
| 811,740,439.5 0 |
831,424,620.85 | |||||
| 货币资金 | 46.02% |
46.77% |
-0.75% |
|||
| 286,912,105.8 3 |
364,068,511.10 | 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 |
||||
| 应收账款 | 16.27% |
20.48% |
-4.21% |
|||
理,加快货款回收 |
||||||
| 106,212,937.4 6 |
83,054,955.08 | 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松山湖生产基地 |
||||
| 存货 | 6.02% |
4.67% |
1.35% |
|||
投产,为2016年备货 |
||||||
| 197,060,361.6 1 |
55,101,755.28 | 主要是报告期部分在建工程投入使 |
||||
| 固定资产 | 11.17% |
3.10% |
8.07% |
|||
用 |
||||||
| 195,945,961.8 8 |
293,110,727.40 | 主要是报告期部分在建工程投入使 |
||||
| 在建工程 | 11.11% |
16.49% |
-5.38% |
|||
用 |
||||||
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
1 、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8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 | 累计变更 | 累计变更 |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 向 |
|||||||
|---|---|---|---|---|---|---|---|---|---|---|
| 本期已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
已累计使 | 尚未使用 | 闲置两年 | |||||||
| 募集资金 | 变更用途 | 用途的募 | 用途的募 | |||||||
|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用募集资 | 募集资金 | 以上募集 | ||||||
| 总额 | 的募集资 | 集资金总 | 集资金总 | |||||||
| 金总额 | 总额 | 资金金额 | ||||||||
| 金总额 | 额 | 额比例 | ||||||||
存放在银 行账户 |
||||||||||
| 2014 | 发行股票 | 39,804.16 | 3,095.23 |
26,651.56 |
0 |
0 |
0.00% |
13,229.03 |
0 | |
| 合计 | -- | 39,804.16 | 3,095.23 |
26,651.56 |
0 |
0 |
0.00% |
13,229.03 |
-- |
0 |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5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 | ||||||||||
|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 | ||||||||||
| 人民币8.88元。截至2014年10月29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4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5,958,431.50元,募集 | ||||||||||
| 资金净额398,041,568.50元。截止2014年10月2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 ||||||||||
|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审亚太验字[2014]01116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 | ||||||||||
| 目累计投入266,515,593.79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33,659,886.21 | ||||||||||
| 元,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0,952,290.51元。2015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手续费支出后金额2,577,952.83元。2015年 | ||||||||||
|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98,000,000.00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 ||||||||||
| 36,242,505.47元。 |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是否已变 | 截至期末 | 项目达到 | 项目可行 | |||||||
|---|---|---|---|---|---|---|---|---|---|---|
| 募集资金 | 调整后投 | 截至期末 | 本报告期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 更项目 | 本报告期 | 投资进度 | 预定可使 | 是否达到 | 性是否发 | ||||
| 承诺投资 | 资总额 | 累计投入 | 实现的效 | |||||||
| 资金投向 | (含部分 | 投入金额 | (3)= | 用状态日 | 预计效益 | 生重大变 | ||||
| 总额 | (1) | 金额(2) | 益 | |||||||
| 变更) | (2)/(1) | 期 | 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33,585.28 | 24,333.23 |
2,492.99 |
21,893.75 |
89.97% |
0 | 否 |
否 | |
|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4,481.38 | 10,492.06 |
475.47 |
3,674.99 |
35.03% |
0 | 否 |
否 | |
| 3、国内营销中心扩建 | ||||||||||
| 否 | 6,977.45 | 5,055.31 |
126.77 |
1,082.82 |
21.42% |
0 | 否 |
否 | ||
| 项目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55,044.11 | 39,880.59 |
3,095.23 |
26,651.56 |
-- |
-- | 0 | -- |
--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9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投向 |
|---|---|---|---|---|---|---|---|---|---|---|
| 无 | 0 | 0 |
0 |
0 |
0.00% |
0 | 否 |
否 | ||
| 合计 | -- | 55,044.11 | 39,880.59 |
3,095.23 |
26,651.56 |
-- |
-- | 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 ||||||||||
|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无 | |||||||||
| (分具体项目)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 ||||||||||
| 无 | ||||||||||
| 变化的情况说明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 不适用 | |||||||||
| 及使用进展情况 | ||||||||||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 ||||||||||
| 施地点变更情况 | ||||||||||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 ||||||||||
| 施方式调整情况 | ||||||||||
| 适用 | ||||||||||
|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上市前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生产线项目、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共计23,365.99万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 [2014]011211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3,365.99万元置换 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 ||||||||||
|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 不适用 | |||||||||
|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 不适用 | |||||||||
|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98,000,000.00元,其中60,000,000.00元存放在公 | ||||||||||
| 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油支行开立的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 ||||||||||
| 7559170271800016账户中,38,000,000.00元存放在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 | ||||||||||
| 用途及去向 | ||||||||||
| 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油支行开立的75590172178100053账户中。剩余36,242,505.47元存放在 | ||||||||||
| 指定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 ||||||||||
|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 无 | |||||||||
|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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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 、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 、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灯具的技术 | ||||||||
| 深圳市海洋 | 开发、生产 | |||||||
| 、 ; 100,500,000. 00 |
888,291,473. | 670,454,383. | 831,217,616. | -15,159,601. | ||||
| 王照明工程 | 子公司 | 销售、租赁 | 1,342,565.92 |
|||||
| 65 | 42 |
67 |
03 |
|||||
| 有限公司 | 照明工程设 | |||||||
| 计等 | ||||||||
| 深圳市海洋 | 生产灯具; | |||||||
| 20,785,330.6 | 19,133,658.1 | |||||||
| 王工业技术 | 子公司 | 电子产品的 | 1,060,000.00 | 5,504,462.22 |
1,118,534.95 |
1,057,329.23 |
||
| 9 | 4 |
|||||||
| 有限公司 | 购销 | |||||||
| 研发、生产 | 、 | |||||||
| 海洋王(东 | ||||||||
| 销售灯具、 | 357,541,568. | 433,808,827. | 367,507,780. | 49,589,255.7 | 23,137,932.9 | 22,063,449.4 | ||
| 莞)照明科技 | 子公司 | |||||||
| 光源类、控 | 50 | 32 | 92 |
8 |
0 |
2 |
||
| 有限公司 | ||||||||
| 制器产品等 | ||||||||
| 海洋王(香 | ||||||||
| 13,609,982.4 | -1,253,120.5 |
-1,253,308.4 | ||||||
| 港)技术有限 | 子公司 | 灯具的销售 | 3,343,400.00 | 560,609.09 |
4,586,370.86 |
|||
| 7 | 7 |
4 |
||||||
| 公司 |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
|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
根据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下属全资 |
|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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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本公司下 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技术有 限公司,合并完成后,深圳市海洋王照 明工程有限公司存续经营,深圳市海洋 王照明技术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取 消。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
(一)行业发展趋势和竞争格局
-
1、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LED在民用照明、商业照明领域的广泛应用,LED已开始逐步应用于特殊环境照明领域。特殊环境照明设备必须满 足客户在易燃易爆、强振动、强冲击、强腐蚀、高低温、高湿、高压力、电磁干扰、宽电压输入等环境下正常运行的要求, LED在特殊环境照明领域的应用,将能更好的满足客户对特种配光、信号、应急、节能、安全、环保、健康、智能等特殊照 明需求。
- 2、行业竞争格局
特殊环境照明行业是照明行业中的细分行业,市场需求相对分散,行业差异性相对较大。目前特殊环境照明行业的集中 度较低,规模较大的企业较少。大多数中小照明企业均以价格竞争为主要竞争手段,存在产品同质化的现象。尤其是近年来, 部分下游行业企业在物资采购方面开始实行集中招标的采购方式,不少特殊环境照明企业以低价策略作为主要竞争手段。同 时,部分原从事商业照明的大型企业也逐步介入特殊环境照明行业,使得竞争日趋激烈。随着各行各业的不断发展,对节能 环保及安全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能准确把握客户需求,掌握特殊环境照明核心技术,提供安全可靠、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 的企业,将赢得未来的竞争力。
- (二)公司发展计划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特殊环境照明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逐渐形成了良好的品牌和口碑。虽然特殊环 境照明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但公司也面临着许多新的发展机遇,比如国有企业改革将会释放许多改革红利,海洋强国建设 和一带一路战略等将会带动固定资产投资的大幅增长,十三五规划、中国制造2025、能源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将为公司 带来机会。为把握经济发展脉搏,实现公司发展,公司将加大以下几方面的投入:
-
1、通过互联网增值和延伸作用,开发满足客户需求的服务产品
-
1)充分调研客户,行业需求及发展趋势,开拓性地研究服务产品市场变化;
-
2)调整产品结构与应对措施,建立服务产品开发指导原则,结合物联网技术,基于照明开发服务产品。
-
2、加大研发投入,建立更多照明领域的综合优势
-
1)开发、储备技术模块,包含智能控制、防腐、抗震、防爆等典型功能,通过应用技术模块,实现竞争力产品的快速 研发推广和持续领先;同时健全专利质量管理机制,增强技术模块的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
-
2)与具有特殊环境照明技术优势的企业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公司将关注行业内有独特竞争优势的企业,从产业整合 的方面加快公司的发展。
-
3、加速生产与物流的自动化,实现计划、采购、生产的快速联动
随着东莞松山湖工业园的投入使用,公司进一步完善新的现代化生产线。采购方面,在公司与供应商之间建立无缝的订 单履行机制,采购初步实现电子化,物料的质量和交期更有保证。生产方面,实现关键环节自动化,解决生产瓶颈,提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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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产工艺水平,进一步提高制造过程的一致性和可靠性。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 1、宏观经济波动以及下游行业波动带来的风险
公司的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冶金、铁路、油田、石化、公安、消防、煤炭、部队、港口、场馆、民航、船舶和机械制 造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行业,国家宏观经济的波动和相关经济政策的调整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上述相关领域的发 展。公司销售的产品分布在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各个基础行业,单个或少数几个行业的波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 如果发生宏观经济波动,很可能导致多个行业的投资额和增速下降,减少对特殊环境照明设备的需求,从而对公司经营 产生一定的影响。
- 2、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大型国有企业,近年来部分客户在物资采购方面进行了改革,开始实行集中招标的采购方式。集中招 标方式导致竞争对手以低价策略作为主要竞争手段。虽然公司积极顺应采购方式的变化,进一步深挖客户需求,但客户采购 方式的变化以及市场不断加剧的价格竞争给公司的市场销售带来了新的挑战。
- 3、公司短期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015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受宏观经济原因的影响,部分行业事业部销售收入下滑,导致公司整体销售收入较2014年度有所 下降,影响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从长期来看,公司的产品和服务仍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和盈利增长点,但由于受部分下游行业 的影响,同时随着竞争加剧和成本费用增加,短期内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 4、公司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客户以大中型国有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为主,这些客户一般年初预算、年底决算,因此公司的营业收入 在下半年体现较多。此外,公司以1月1日至12月31日作为一个销售工作年度,各行业市场尤其是新市场,经过上半年的销售 工作积累,能够对客户的需求进行详细了解,并最终赢得客户的认可和信任,因此公司销售成果集中体现在下半年,特别是 第四季度。公司业务的季节性特征不仅导致公司季节性资金需求和现金流量不均衡,定期报告中各季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营业利润也均呈现出明显的不均衡。
5、人力资源的风险
高素质的技术研发团队和销售服务团队是公司发展的基石,客户需求的不断提高和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对公司研发、 销售与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公司如何吸引、留住、培养和激励人才提出了新的挑战。尽 管公司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人力资源激励和约束机制,但公司机制若不能很好的适应未来发展趋势,公司将面临人员流失的风 险,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将产生不利影响。
- 6、管理风险
为适应宏观经济环境和客户需求的变化,公司需要积极调整管理模式。公司目前全面深入推行自主经营管理模式,通过 量入为出,创造价值,实现内涵式增长。但是如果公司未来的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外部环境变化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 制度未能及时调整和完善,将难以保证公司安全和高效运营,进而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 7、商标和商号侵权的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积累,依靠良好的产品质量,使得“海洋王”商号和商标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除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使用“海洋王”商号和商标外,市场上存在其他同行业企业名称中使用“海洋王”字样情况,也存在其他企业在国家商标局 申请与公司已获得专用权的商标类似或相似的商标的情况,构成对公司商标和商号的侵权,并引起市场混乱,损害公司的品 牌形象。
为应对其他企业对公司商标和商号的侵权行为,公司通过向国家商标局提起异议、申请撤销,以及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申请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多种途径,打击上述侵犯公司商号及商标的行为,加强品牌的监督和保护,并已取得初步成效。由 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及其纠正过程的特殊性,公司在短期内尚无法彻底消除上述侵权行为,对公司的品牌建设可能构成一定 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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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 、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
| 2015年01月22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询问经营状况 |
| 2015年01月27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咨询公司运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2015年03月04日 | 书面问询 | 个人 | 咨询2014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
| 调研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 |||
| 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 | |||
| 2015年03月06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
| 平台《海洋王:2015年3月6日投资 | |||
| 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
| 2015年03月11日 | 书面问询 | 个人 | 了解公司未来发展情况 |
| 2015年03月11日 | 书面问询 | 个人 | 咨询公司客户及产品情况 |
| 2015年03月31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咨询公司名称、人员等情况 |
| 2015年04月17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咨询公司情况 |
| 2015年05月06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咨询公司情况 |
| 2015年05月06日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期望前来公司拜访 |
| 2015年05月07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咨询公司情况 |
| 2015年05月12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咨询公司情况 |
| 2015年05月18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期望前来公司拜访 |
| 调研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及战略情况 | |||
| 等,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 | |||
| 2015年05月22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
| 动平台《海洋王:2015年5月22日投 | |||
| 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
| 调研公司基本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详 | |||
|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 | |||
| 2015年05月28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
| 台《海洋王:2015年5月28日投资者 | |||
| 关系活动记录表》 | |||
| 2015年06月01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公司情况 |
| 调研公司产品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情 | |||
| 况,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 | |||
| 2015年06月05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
| 动平台《海洋王:2015年6月5日投 | |||
| 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
| 2015年06月29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
| 2015年07月02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咨询公司情况 |
| 2015年07月02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咨询公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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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2015年07月07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咨询公司人员、业绩情况 |
|---|---|---|---|
| 2015年07月07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咨询公司情况 |
| 2015年07月08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咨询公司情况 |
| 2015年07月09日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期望前来公司拜访 |
| 2015年08月17日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期望前来公司拜访 |
| 2015年08月19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咨询公司情况 |
| 2015年10月28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咨询公司情况 |
| 2015年10月30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咨询公司情况 |
| 2015年11月02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咨询公司业绩情况 |
| 2015年11月05日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期望前来公司拜访 |
| 2015年11月05日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期望前来公司拜访 |
| 2015年11月09日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期望前来公司拜访 |
| 2015年11月23日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咨询公司基本情况 |
| 2015年11月24日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咨询公司基本情况 |
| 2015年11月24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咨询公司专利情况 |
| 2015年11月24日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期望前来公司拜访 |
| 2015年12月01日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期望前来公司拜访 |
| 2015年12月02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咨询公司专利情况 |
| 2015年12月07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咨询公司专利、产品情况 |
| 2015年12月07日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期望前来公司拜访 |
| 2015年12月09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咨询公司专利、业绩情况 |
| 2015年12月10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咨询公司情况 |
| 2015年12月10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咨询公司情况 |
| 调研公司生产经营、未来发展规划等情 | |||
| 况,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 | |||
| 2015年12月10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
| 动平台《海洋王:2015年12月10日 | |||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
| 2015年12月11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咨询公司情况 |
| 2015年12月15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咨询公司业绩、专利、产品情况 |
| 2015年12月17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咨询公司业绩、专利、产品情况 |
| 2015年12月28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咨询公司专利、业绩情况 |
| 2015年12月29日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期望前来公司拜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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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为了保障和增加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三年(2014-2016)分红回报规划》, 以细化《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的条款,确保股东对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实施进行监督。《关于制定<海洋王照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三年(2014-2016)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已于2014年1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4 年2月21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5年5月19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 本400,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1.71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68,400,000.00元,分配实施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242,676,216.42元,结转下一年度。
2015年5月29日,公司通过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现金红利及公司自行派发的方式完成了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
|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 |
| 是 | |
|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 |
| 是 | |
| 明: | |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400,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0.35元(含税),分配 现金股利14,00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400,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1.71元(含税),分配 现金股利68,40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截止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350,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1.7142857元(含税), 分配现金股利60,000,000.00元。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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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 ||||
|---|---|---|---|---|---|
| 现金分红金额(含 |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 | |
| 分红年度 | |||||
| 税) |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 红的金额 | 红的比例 | |
| 润 | 率 | ||||
| 2015年 | 14,000,000.00 | 67,225,886.21 |
20.83% |
0.00 |
0.00% |
| 2014年 | 68,400,000.00 | 171,628,819.27 |
39.85% |
0.00 |
0.00% |
| 2013年 | 60,000,000.00 | 172,482,038.20 |
34.79% |
0.00 |
0.00%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35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400,000,000 |
|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 14,000,000.00 |
| 可分配利润(元) | 279,535,513.00 |
|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7,225,886.21 | |
| 元,其中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954,773.98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 | |
| 积金4,095,477.4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36,859,296.58元,加上2014年末未分配利润311,076,216.42元,扣 | |
| 除2014年度现金分红68,400,000.00元,2015年末结余未分配利润为279,535,513.00元。现拟对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提议 | |
| 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00,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0.35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14,000,000.00 | |
| 元,分配实施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65,535,513.00元,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 | |
| 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 股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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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收购报告 | ||||||
|---|---|---|---|---|---|---|
| 书或权益 | ||||||
| 变动报告 | ||||||
| 书中所作 | ||||||
| 承诺 | ||||||
| 资产重组 | ||||||
| 时所作承 | ||||||
| 诺 | ||||||
| 1、发行人已制定了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 | ||||||
| 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当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股票连 | ||||||
| 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 ||||||
| 的每股净资产时,即触及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发行 | ||||||
| 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稳定公司股价 | ||||||
| 的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 | ||||||
| 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 | ||||||
| 方案的实施。2、当发行人触及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 ||||||
| 严格履行 | ||||||
| 时,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 ||||||
| IPO稳定 | 2014年11 | 2017年11 | 中,不存在 | |||
| 周明杰 | 员将按以下顺序依次开展实施:(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 | |||||
| 股价承诺 | 月04日 | 月4日 | 违反承诺 | |||
| 公积转增股本;(2)公司回购;(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 ||||||
| 的情形。 | ||||||
| 人增持;(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直至消除连续20 | ||||||
|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为止。本人承诺: | ||||||
| 本人已了解并知悉《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 | ||||||
| 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 ||||||
| 的全部内容;本人愿意遵守《海洋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 | ||||||
| 首次公开 | ||||||
| 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 | ||||||
| 发行或再 | ||||||
| 预案》的内容,并按照预案的要求履行相关措施,并承担 | ||||||
| 融资时所 | ||||||
| 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作承诺 | ||||||
| 1、发行人已制定了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 | ||||||
| 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当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股票连 | ||||||
| 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 ||||||
| 的每股净资产时,即触及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发行 | ||||||
| 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稳定公司股价 | ||||||
| 的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 | ||||||
| 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 | 严格履行 | |||||
| IPO稳定 | 方案的实施。2、当发行人触及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 2014年11 | 2017年11 | 中,不存在 | ||
| 徐素 | ||||||
| 股价承诺 | 时,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 月04日 | 月4日 | 违反承诺 | ||
| 员将按以下顺序依次开展实施:(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 | 的情形。 | |||||
| 公积转增股本;(2)公司回购;(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 ||||||
| 人增持;(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直至消除连续20 | ||||||
|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为止。本人承诺: | ||||||
| 本人已了解并知悉《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 | ||||||
| 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 ||||||
| 的全部内容;本人愿意遵守《海洋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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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 | ||||||
|---|---|---|---|---|---|---|
| 预案》的内容,并按照预案的要求履行相关措施,并承担 | ||||||
| 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自本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 ||||||
| 二十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 ||||||
| 每股净资产之情形,即触及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当 | ||||||
| 本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个会 | ||||||
| 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即触及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 ||||||
| 海洋王 | ||||||
| 的条件。本公司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 | 严格履行 | |||||
| 照明科 | ||||||
| IPO稳定 | 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 | 2014年11 | 2017年11 | 中,不存在 | ||
| 技股份 | ||||||
| 股价承诺 | 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 | 月04日 | 月4日 | 违反承诺 | ||
| 有限公 | ||||||
| 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当本公司触及稳定股价措施 | 的情形。 | |||||
| 司 | ||||||
| 的启动条件时,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和 | ||||||
| 高级管理人员将按以下顺序依次开展实施:(1)实施利润 | ||||||
| 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公司回购;(3)控股股东 | ||||||
| 及实际控制人增持;(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直至 | ||||||
| 消除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为止。 | ||||||
| 李彩芬; | ||||||
| 黄修乾; | ||||||
| 杨志杰; | ||||||
| 1、本人已了解并知悉《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 | ||||||
| 陈少凤; | ||||||
| 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 | 严格履行 | |||||
| 陈艳;马 | ||||||
| IPO稳定 | 预案》的全部内容;2、本人愿意遵守和执行《海洋王照 | 2014年11 | 2017年11 | 中,不存在 | ||
| 少勇;吴 | ||||||
| 股价承诺 | 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 | 月04日 | 月4日 | 违反承诺 | ||
| 秀琴;窦 | ||||||
| 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 的情形。 | |||||
| 林平;王 | ||||||
| 任。 | ||||||
| 卓;李萍; | ||||||
| 邹玲;程 | ||||||
| 源;陈慧 | ||||||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企业并未以 | ||||||
| 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海洋王照明科技相竞争的业 | ||||||
| 务,并未拥有从事与海洋王照明科技可能产生同业竞争企 | ||||||
| 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与海洋王照明科技存在同业 | ||||||
| 竞争的企业有任何权益;将来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 | ||||||
| 关于同业 | ||||||
| 从事与海洋王照明科技相竞争的业务,不会直接或间接投 | ||||||
| 竞争、关 | 自公司股 | 严格履行 | ||||
| 资、收购与海洋王照明科技存在同业竞争的企业。2、本 | ||||||
| 联交易、 | 2014年11 | 票上市起 | 中,不存在 | |||
| 周明杰 | 人保证海洋王照明科技上市后,根据持有的海洋王照明科 | |||||
| 资金占用 | 月04日 | 长期有 | 违反承诺 | |||
| 技权益所行使的一切股东权利和相关决策均以海洋王照 | ||||||
| 方面的承 | 效。 | 的情形。 | ||||
| 明科技的最大利益为前提。3、本人保证遵循上市公司治 | ||||||
| 诺 | ||||||
| 理结构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规定,确保 | ||||||
| 海洋王照明科技按上市公司的规范独立自主经营,本人保 | ||||||
| 证海洋王照明科技的人员独立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 ||||||
| 员稳定,保障海洋王照明科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 | ||||||
| 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4、如因本人违反本承诺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9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函而给海洋王照明科技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 | ||||||
|---|---|---|---|---|---|---|
| 反上述承诺给海洋王照明科技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 | ||||||
| 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 ||||||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企业并未以 | ||||||
| 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海洋王照明科技相竞争的业 | ||||||
| 务,并未拥有从事与海洋王照明科技可能产生同业竞争企 | ||||||
| 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与海洋王照明科技存在同业 | ||||||
| 竞争的企业有任何权益;将来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 | ||||||
| 从事与海洋王照明科技相竞争的业务,不会直接或间接投 | ||||||
| 资、收购与海洋王照明科技存在同业竞争的企业。2、本 | ||||||
| 关于同业 | ||||||
| 人保证海洋王照明科技上市后,根据本人与海洋王照明科 | ||||||
| 竞争、关 | 自公司股 | 严格履行 | ||||
| 技控股股东周明杰先生的夫妻关系及本人持有的海洋王 | ||||||
| 联交易、 | 2014年11 | 票上市起 | 中,不存在 | |||
| 徐素 | 照明科技权益所行使的一切股东权利和相关决策均以海 | |||||
| 资金占用 | 月04日 | 长期有 | 违反承诺 | |||
| 洋王照明科技的最大利益为前提。3、本人保证遵循上市 | ||||||
| 方面的承 | 效。 | 的情形。 | ||||
| 公司治理结构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规 | ||||||
| 诺 | ||||||
| 定,确保海洋王照明科技按上市公司的规范独立自主经 | ||||||
| 营,本人保证海洋王照明科技的人员独立和董事、监事及 | ||||||
| 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保障海洋王照明科技具有独立完整 | ||||||
| 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4、如因本 | ||||||
| 人违反本承诺函而给海洋王照明科技造成损失的,本人愿 | ||||||
| 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海洋王照明科技造成的直接、 | ||||||
| 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 ||||||
| 1、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 | ||||||
| 间接从事与贵公司相竞争的业务。在贵公司依法存续期间 | ||||||
| 且本公司仍然持有贵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下,本公司 | ||||||
| 承诺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贵公司的主 | ||||||
| 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以避免与贵公司构 | ||||||
| 关于同业 | ||||||
| 成同业竞争。2、在本公司仍然持有贵公司5%以上股份期 | ||||||
| 竞争、关 | 自公司股 | 严格履行 | ||||
| 江苏华 | 间,若因本公司业务发展而导致本公司的业务与贵公司的 | |||||
| 联交易、 | 2014年11 | 票上市起 | 中,不存在 | |||
| 西集团 | 业务发生重合而可能构成同业竞争,则本公司承诺,贵公 | |||||
| 资金占用 | 月04日 | 长期有 | 违反承诺 | |||
| 公司 | 司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等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 | |||||
| 方面的承 | 效。 | 的情形。 | ||||
| 或本公司通过合法途径促使本公司所控制的全资、控股企 | ||||||
| 诺 | ||||||
| 业或其他关联企业向贵公司转让该等资产或股权,或本公 | ||||||
| 司通过其他公平、合理的途径对业务进行调整,以避免与 | ||||||
| 贵公司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3、如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 | ||||||
| 函而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同意对由此而给贵公司 | ||||||
| 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 ||||||
| 关于同业 | 1、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公 | |||||
| 竞争、关 |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规范关联交易:在股 | 自公司股 | 严格履行 | |||
| 联交易、 | 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 | 2014年11 | 票上市起 | 中,不存在 | ||
| 周明杰 | ||||||
| 资金占用 | 回避表决的义务;本人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发行人的资 | 月04日 | 长期有 | 违反承诺 | ||
| 方面的承 | 金、资产的行为,不利用所处控股股东地位,就发行人与 | 效。 | 的情形。 | |||
| 诺 |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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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或故意促使发行人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做出侵犯发行人 | ||||||
|---|---|---|---|---|---|---|
| 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发行 | ||||||
| 人向本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严 | ||||||
| 格遵循市场原则,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 | ||||||
| 应以双方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 | ||||||
| 则,避免损害发行人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2、 | ||||||
| 本人与发行人之间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 | ||||||
| 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承诺将 | ||||||
| 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 | ||||||
| 行合法程序,按照发行人《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 | ||||||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 ||||||
| 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议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 | ||||||
| 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 | ||||||
| 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 | ||||||
| 额外的费用支出。 | ||||||
| 1、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公 | ||||||
|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规范关联交易:在股 | ||||||
| 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 | ||||||
| 回避表决的义务;本人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发行人的资 | ||||||
| 金、资产的行为,不利用所处发行人控股股东合法妻子的 | ||||||
| 身份地位,就发行人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相关的任何关 | ||||||
| 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或故意促使发行人的股东大会或董 | ||||||
| 事会做出侵犯发行人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在任何 | ||||||
| 关于同业 | ||||||
| 情况下,不要求发行人向本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在双 | ||||||
| 竞争、关 | 自公司股 | 严格履行 | ||||
| 方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对持续经营所发生 | ||||||
| 联交易、 | 2014年11 | 票上市起 | 中,不存在 | |||
| 徐素 | 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应以双方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 |||||
| 资金占用 | 月04日 | 长期有 | 违反承诺 | |||
| 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避免损害发行人和广大中小股东 | ||||||
| 方面的承 | 效。 | 的情形。 | ||||
| 权益的情况发生。2、本人与发行人之间将尽可能地避免 | ||||||
| 诺 | ||||||
| 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 | ||||||
| 关联交易,本人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 ||||||
| 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发行人《公司章程》、 | ||||||
| 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 ||||||
|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议程序,保证不通过 | ||||||
| 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愿意承 | ||||||
| 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 | ||||||
| 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 ||||||
|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 | ||||||
| 关于同业 |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规范关联交易: | |||||
| 竞争、关 | 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 | 自公司股 | 严格履行 | |||
| 江苏华 | ||||||
| 联交易、 | 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本公司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 | 2014年11 | 票上市起 | 中,不存在 | ||
| 西集团 | ||||||
| 资金占用 | 发行人的资金、资产的行为,不利用自身持有发行人5% | 月04日 | 长期有 | 违反承诺 | ||
| 公司 | ||||||
| 方面的承 | 以上股份的股东地位及影响,就发行人与本公司控制的其 | 效。 | 的情形。 | |||
| 诺 | 他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或故意促使发 | |||||
| 行人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做出侵犯发行人和其他股东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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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法权益的决议;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发行人向本公司提 | ||||||
|---|---|---|---|---|---|---|
| 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循市场 | ||||||
| 原则,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应以双方协 | ||||||
| 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避免损 | ||||||
| 害发行人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2、本公司与 | ||||||
| 发行人之间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 | ||||||
| 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承诺将遵循 | ||||||
| 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 | ||||||
| 法程序,按照发行人《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 | ||||||
|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 ||||||
| 务和办理有关审议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 | ||||||
| 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 | ||||||
| 诺给发行人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 | ||||||
| 外的费用支出。 | ||||||
| 1、自海洋王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 | ||||||
|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 | ||||||
| 海洋王股份,也不要求海洋王回购本人所持有的海洋王股 | ||||||
| 份。2、本人作为持有海洋王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 | ||||||
| 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 | 严格履行 | |||||
| 股份减持 | 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所持海洋王的部分股票。其 | 2014年11 | 2017年11 | 中,不存在 | ||
| 周明杰 | ||||||
| 承诺 | 中,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有减持意向,但本人承 | 月04日 | 月4日 | 违反承诺 | ||
| 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海洋王股票数量的 | 的情形。 | |||||
| 25%,且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在转让所持海洋王 | ||||||
| 股票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 | ||||||
| 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 ||||||
| 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 ||||||
| 1、自海洋王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 | ||||||
|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已持有的 | ||||||
| 海洋王股份,也不要求海洋王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海洋王 | ||||||
| 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 ||||||
| 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2、本公 | ||||||
| 司作为持有海洋王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锁定期满 | 严格履行 | |||||
| 江苏华 | ||||||
| 股份减持 | 后,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 | 2014年11 | 2015年11 | 中,不存在 | ||
| 西集团 | ||||||
| 承诺 | 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所持海洋王的部分股票。其中,在上 | 月04日 | 月4日 | 违反承诺 | ||
| 公司 | ||||||
| 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有减持意向,但本公司承诺每 | 的情形。 | |||||
|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海洋王股票数量的25%, | ||||||
| 且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公司在转让所持海洋王股票 | ||||||
| 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 | ||||||
| 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 | ||||||
| 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 ||||||
| 周明杰; | 1、自海洋王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 | 严格履行 | ||||
| 股份限售 | 2014年11 | 2017年11 | ||||
| 李彩芬; |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 | 中,不存在 | ||||
| 承诺 | 月04日 | 月4日 | ||||
| 黄修乾; | 海洋王股份,也不要求海洋王回购本人所持有的海洋王股 | 违反承诺 |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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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杨志杰; | 份。2、前述锁定期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 的情形。 | ||||
|---|---|---|---|---|---|---|
| 陈少凤; |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 | |||||
| 陈艳;马 | 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 | |||||
| 少勇;陈 | 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 | |||||
| 慧 | 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3、 | |||||
| 本人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 ||||||
| 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 ||||||
|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 | ||||||
|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 ||||||
| 延长6个月。自海洋王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本人减持期间, | ||||||
| 如海洋王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 | ||||||
| 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 | ||||||
| 行调整。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则 | ||||||
| 违规减持海洋王股票的收入将归海洋王所有。如本人未将 | ||||||
| 违规减持海洋王股票的收入在减持之日起10日内交付公 | ||||||
| 司,则海洋王有权将与上述所得相等金额的应付股东现金 | ||||||
| 分红予以截留,直至本人将违规减持海洋王股票的收入交 | ||||||
| 付至公司。 | ||||||
| 1、自海洋王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 | ||||||
|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 | ||||||
| 海洋王股份,也不要求海洋王回购本人所持有的海洋王股 | ||||||
| 份。2、本人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 ||||||
| 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 | ||||||
| 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 ||||||
| 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 | 严格履行 | |||||
| 股份限售 |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自海洋王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本 | 2014年11 | 2017年11 | 中,不存在 | ||
| 徐素 | ||||||
| 承诺 | 人减持期间,如海洋王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 月04日 | 月4日 | 违反承诺 | ||
| 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 | 的情形。 | |||||
| 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关于股份锁定 | ||||||
| 期的承诺,则违规减持海洋王股票的收入将归海洋王所 | ||||||
| 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海洋王股票的收入在减持之日起 | ||||||
| 10日内交付公司,则海洋王有权将与上述所得相等金额的 | ||||||
| 应付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本人将违规减持海洋王 | ||||||
| 股票的收入交付至公司。 | ||||||
| 1、自海洋王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 | ||||||
|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已持有的 | ||||||
| 海洋王股份,也不要求海洋王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海洋王 | ||||||
| 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 严格履行 | |||||
| 江苏华 | ||||||
| 股份限售 | 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2、本公 | 2014年11 | 2015年11 | 中,不存在 | ||
| 西集团 | ||||||
| 承诺 | 司作为持有海洋王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锁定期满 | 月04日 | 月4日 | 违反承诺 | ||
| 公司 | ||||||
| 后,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 | 的情形。 | |||||
| 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所持海洋王的部分股票。其中,在上 | ||||||
| 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有减持意向,但本公司承诺每 | ||||||
|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海洋王股票数量的25%,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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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且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公司在转让所持海洋王股票 | ||||||
|---|---|---|---|---|---|---|
| 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 | ||||||
| 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 | ||||||
| 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海洋 | ||||||
| 王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司减持期间,如海洋王有派息、 | ||||||
|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 | ||||||
| 则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如本公司未 | ||||||
| 能履行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则违规减持海洋王股 | ||||||
| 票的收入将归海洋王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海洋王 | ||||||
| 股票的收入在减持之日起10日内交付公司,则海洋王有 | ||||||
| 权将与上述所得相等金额的应付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 | ||||||
| 直至本公司将违规减持海洋王股票的收入交付至公司。 | ||||||
| 1、自海洋王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 | ||||||
|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海洋 | ||||||
| 闫利荣; | ||||||
| 王股份,也不要求海洋王回购本人所持有的海洋王股份。 | 严格履行 | |||||
| 崔彤;冯 | ||||||
| 股份限售 | 2、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海洋王任职期间,每年转 | 2014年11 | 2017年11 | 中,不存在 | ||
| 源;易年 | ||||||
| 承诺 |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 | 月04日 | 月4日 | 违反承诺 | ||
| 丰;李长 | ||||||
| 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 | 的情形。 | |||||
| 明 | ||||||
| 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 | ||||||
| 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
| 林红宇; | ||||||
| 余长江; | ||||||
| 丁春普; | ||||||
| 刘银锋; | 自海洋王照明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 |||||
| 杨明;李 |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海洋王照明 | |||||
| 广红;颜 | 科技的股份,也不向海洋王照明科技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 | |||||
| 伦歆;肖 | 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海洋王照明科技任职期间,每 | 严格履行 | ||||
| 宁;杨昭 | 股份限售 |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总 | 2014年11 | 2017年11 | 中,不存在 | |
| 霞;叶辉; | 承诺 |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 | 月04日 | 月4日 | 违反承诺 | |
| 吕忠;潘 | 海洋王照明科技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 | 的情形。 | ||||
| 伟;邓跃 |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海洋王照明科技股票数 | |||||
| 兵;唐小 | 量占本人所持有海洋王照明科技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 |||||
| 芬;郝宏; | 50%。 | |||||
| 左丹;黄 | ||||||
| 建斌;朱 | ||||||
| 立裕 | ||||||
| 刘记沁; | 自海洋王照明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 |||||
| 李长福; |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海洋王照明 | |||||
| 严格履行 | ||||||
| 黄静;张 | 科技的股份,也不向海洋王照明科技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 | |||||
| 股份限售 | 2014年11 | 2017年11 | 中,不存在 | |||
| 庆全;李 | 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海洋王照明科技任职期间,每 | |||||
| 承诺 | 月04日 | 月4日 | 违反承诺 | |||
| 龙;张成 |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总 | |||||
| 的情形。 | ||||||
| 军;胡爱 |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 | |||||
| 平;尹乐 | 海洋王照明科技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4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芳;姜海 |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海洋王照明科技股票数 | |||||
|---|---|---|---|---|---|---|
| 群;李竹 | 量占本人所持有海洋王照明科技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 |||||
| 芸;黄乐 | 50%。 | |||||
| 文;辛艳 | ||||||
| 林;黄国 | ||||||
| 军;何凤 | ||||||
| 甫;邢俊 | ||||||
| 芳 | ||||||
| 邓彩红; | ||||||
| 赖北兰; | ||||||
| 张桂英; | ||||||
| 柯丽;赵 | ||||||
| 汝诚;李 | ||||||
| 盛创;刘 | ||||||
| 剑革;彭 | ||||||
| 湘;张笃 | ||||||
| 丽;李兵; | ||||||
| 展峰;肖 | ||||||
| 芬;罗晓 | ||||||
| 丹;敖晓 | ||||||
| 自海洋王照明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 ||||||
| 青;郭苑 | ||||||
| 股份限售 |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已持有的海洋王照明 | 2014年11 | 2015年11 | |||
| 梅;张绍 | 履行完毕。 | |||||
| 承诺 | 科技股份,也不由海洋王照明科技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 | 月04日 | 月4日 | |||
| 飞;王定 | ||||||
| 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 ||||||
| 鑫;赵秀 | ||||||
| 萍;李惠; | ||||||
| 王海涛; | ||||||
| 邓滢;曾 | ||||||
| 国惠;车 | ||||||
| 建生;黄 | ||||||
| 李权;曹 | ||||||
| 广阔;蒋 | ||||||
| 学武;刘 | ||||||
| 霞;黄献 | ||||||
| 伟;杨光; | ||||||
| 邵刚 | ||||||
| 张德发; | ||||||
| 杨巍;朱 | ||||||
| 冬儿;田 | ||||||
| 自海洋王照明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 ||||||
| 素贞;魏 | ||||||
| 股份限售 |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已持有的海洋王照明 | 2014年11 | 2015年11 | |||
| 邓群;杨 | 履行完毕。 | |||||
| 承诺 | 科技股份,也不由海洋王照明科技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 | 月04日 | 月4日 | |||
| 旭;李云 | ||||||
| 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 ||||||
| 渊;杨志 | ||||||
| 国;贾荣 | ||||||
| 丽;李宝;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5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张莉萍; | ||||||
|---|---|---|---|---|---|---|
| 缪慧;尤 | ||||||
| 国彬;李 | ||||||
| 毓娟;靳 | ||||||
| 爱红;李 | ||||||
| 楚弟;郑 | ||||||
| 汉雨;周 | ||||||
| 海波;程 | ||||||
| 鹏;石小 | ||||||
| 靖;卢云 | ||||||
| 惠;刘志 | ||||||
| 梅;向三 | ||||||
| 建;叶小 | ||||||
| 兰;杜海 | ||||||
| 舟;王春; | ||||||
| 李付宁; | ||||||
| 张豫川; | ||||||
| 赵桂荣; | ||||||
| 唐凌 | ||||||
| 王振勇; | ||||||
| 李永生; | ||||||
| 董国英; | ||||||
| 刘淑清; | ||||||
| 陈海云; | ||||||
| 吴德兵; | ||||||
| 宾强;魏 | ||||||
| 容;魏清; | ||||||
| 黄志英; | ||||||
| 邹珍珍; | ||||||
| 邹小平; | ||||||
| 自海洋王照明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 ||||||
| 赵亭;方 | ||||||
| 股份限售 |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已持有的海洋王照明 | 2014年11 | 2015年11 | |||
| 璋;艾静; | 履行完毕。 | |||||
| 承诺 | 科技股份,也不由海洋王照明科技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 | 月04日 | 月4日 | |||
| 张嫦莉; | ||||||
| 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 ||||||
| 郭毅;郑 | ||||||
| 瑞君;胡 | ||||||
| 桃英;陈 | ||||||
| 武;卢路 | ||||||
| 妹;周剑 | ||||||
| 玲;干卫 | ||||||
| 京;余春 | ||||||
| 美;覃伟; | ||||||
| 吴伏梅; | ||||||
| 曹莲真; | ||||||
| 张光余;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6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彭跃进; | ||||||
|---|---|---|---|---|---|---|
| 陈璐 | ||||||
| 贵勇军; | ||||||
| 黄丽辉; | ||||||
| 马代江; | ||||||
| 田清玖; | ||||||
| 刘义堂; | ||||||
| 陈芳;韩 | ||||||
| 国令;胡 | ||||||
| 桃山;王 | ||||||
| 莉;金智 | ||||||
| 慧;苏万 | ||||||
| 龙;王熙; | ||||||
| 陈建梅; | ||||||
| 自海洋王照明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 ||||||
| 杨兆明; | ||||||
| 股份限售 |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已持有的海洋王照明 | 2014年11 | 2015年11 | |||
| 罗华;李 | 履行完毕。 | |||||
| 承诺 | 科技股份,也不由海洋王照明科技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 | 月04日 | 月4日 | |||
| 霞;骆游; | ||||||
| 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 ||||||
| 喻志强; | ||||||
| 刘丽;郝 | ||||||
| 立萍;邹 | ||||||
| 广恩;王 | ||||||
| 克丽;田 | ||||||
| 家静;周 | ||||||
| 银建;张 | ||||||
| 蕾;刘琪; | ||||||
| 宋军;李 | ||||||
| 恒丽;万 | ||||||
| 小军;杨 | ||||||
| 文芳 | ||||||
| 彭杰;李 | ||||||
| 健;胡益 | ||||||
| 民;杨桂 | ||||||
| 民;韩卫 | ||||||
| 华;杜海 | ||||||
| 燕;刘志 | 自海洋王照明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 |||||
| 宏;陈丽; | 股份限售 |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已持有的海洋王照明 | 2014年11 | 2015年11 | ||
| 履行完毕。 | ||||||
| 段辉军; | 承诺 | 科技股份,也不由海洋王照明科技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 | 月04日 | 月4日 | ||
| 张菊芬; | 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 |||||
| 陈宽平; | ||||||
| 吴静;李 | ||||||
| 兵;魏晓 | ||||||
| 霞;甘树; | ||||||
| 马斌;张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7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雪梅 | ||||||
|---|---|---|---|---|---|---|
| 股权激励 | ||||||
| 承诺 | ||||||
| 严格履行 | ||||||
| 周明杰; | 股份减持 | 2015年07 | 2016年1 | 中,不存在 | ||
| 本次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 | ||||||
| 徐素 | 承诺 | 月17日 | 月20日 | 违反承诺 | ||
| 的情形。 | ||||||
| 严格履行 | ||||||
| 江苏华 | ||||||
| 股份减持 | 2015年09 | 2016年3 | 中,不存在 | |||
| 西集团 | 本次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 | |||||
| 承诺 | 月07日 | 月8日 | 违反承诺 | |||
| 公司 | ||||||
| 的情形。 | ||||||
| 严格履行 | ||||||
| 江苏华 | ||||||
| 股份减持 | 从2015年7月8日起六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 | 2015年07 | 2016年1 | 中,不存在 | ||
| 西集团 | ||||||
| 承诺 | 公司股份。 | 月08日 | 月8日 | 违反承诺 | ||
| 公司 | ||||||
| 的情形。 | ||||||
| 严格履行 | ||||||
| 股份减持 | 2015年08 | 2016年2 | 中,不存在 | |||
| 李彩芬 | 本次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 | |||||
| 承诺 | 月21日 | 月21日 | 违反承诺 | |||
| 的情形。 | ||||||
| 严格履行 | ||||||
| 其他对公 | 黄修乾; | 股份减持 | 2015年07 | 2016年1 | 中,不存在 | |
| 本次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 | ||||||
| 司中小股 | 易年丰 | 承诺 | 月15日 | 月15日 | 违反承诺 | |
| 东所作承 | 的情形。 | |||||
| 诺 | 严格履行 | |||||
| 杨志杰; | 股份减持 | 2015年07 | 2016年3 | 中,不存在 | ||
| 本次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 | ||||||
| 马少勇 | 承诺 | 月14日 | 月9日 | 违反承诺 | ||
| 的情形。 | ||||||
| 严格履行 | ||||||
| 陈艳;陈 | 股份减持 | 2015年09 | 2016年3 | 中,不存在 | ||
| 本次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 | ||||||
| 少凤 | 承诺 | 月07日 | 月7日 | 违反承诺 | ||
| 的情形。 | ||||||
| 严格履行 | ||||||
| 股份减持 | 2015年07 | 2016年1 | 中,不存在 | |||
| 闫利荣 | 本次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 | |||||
| 承诺 | 月17日 | 月17日 | 违反承诺 | |||
| 的情形。 | ||||||
| 严格履行 | ||||||
| 股份减持 | 2015年07 | 2016年1 | 中,不存在 | |||
| 冯源 | 本次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 | |||||
| 承诺 | 月27日 | 月27日 | 违反承诺 | |||
| 的情形。 | ||||||
| 股份减持 | 2015年07 | 2016年1 | 严格履行 | |||
| 陈慧 | 本次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 | |||||
| 承诺 | 月16日 | 月16日 | 中,不存在 |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8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违反承诺 的情形。 承诺是否 是 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 期未履行 完毕的, 应当详细 说明未完 不适用。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及下一步 的工作计 划
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 “ 非标准审计报告 ” 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整体 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合并完成后,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9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存续经营,深圳市海洋王照明技术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取消。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60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8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王增明、申宏波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无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 0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无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因内部控制鉴证需要,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的内部控制鉴证机构,期 间与年度审计共支付审计费用60万元。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诉讼(仲裁)基本情 | 涉案金额(万 | 是否形成预计 | 诉讼(仲裁) | 诉讼(仲裁)审理 | 诉讼(仲裁)判 | ||
|---|---|---|---|---|---|---|---|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
| 况 | 元) | 负债 | 进展 | 结果及影响 | 决执行情况 | ||
| 照明工程公司起诉 | |||||||
| 山西海鑫钢铁集团 | |||||||
| 有限公司、陕西龙 | |||||||
| 门钢铁有限责任公 | 183.57 | 否 |
未开庭。 | 未开庭。 | 未开庭。 | ||
| 司、中钢集团衡阳 | |||||||
| 重机有限公司、长 | |||||||
| 治市瑞达焦业有限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0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公司支付货款案 | |||||||
|---|---|---|---|---|---|---|---|
| 件。 | |||||||
| 杨巍与照明工程公 | |||||||
| 司劳动纠纷、王烨 | |||||||
| 文起诉照明科技公 | |||||||
| 司及照明技术公司 | |||||||
| 支付专利奖励、照 | |||||||
| 421.61 | 否 |
审理中。 | 审理中。 | 尚未执行。 | |||
| 明工程公司起诉山 | |||||||
| 西同世达煤化工集 | |||||||
| 团有限公司支付货 | |||||||
| 款等8个诉讼、仲 | |||||||
| 裁案件。 | |||||||
| 照明科技公司起诉 | |||||||
| 温岭海洋王照明工 | |||||||
| 程有限公司侵犯公 | |||||||
| 司商标权及不正当 | |||||||
| 竞争、马文波起诉 | |||||||
| 已达成调 | |||||||
| 照明科技公司支付 | 已达成调解/裁决 | ||||||
| 541.37 | 否 |
解/裁决/判 | 尚未执行。 | ||||
| 专利奖金、照明工 | /判决。 | ||||||
| 决。 | |||||||
| 程公司起诉河北钢 | |||||||
| 铁集团荣信钢铁有 | |||||||
| 限公司支付货款等 | |||||||
| 共20个诉讼、仲裁 | |||||||
| 案件。 | |||||||
| 黄杰、钟玲珑、吴 | |||||||
| 凤、刘大喜起诉照 | 一审已判 | ||||||
| 一审已判决,等 | |||||||
| 明科技公司及照明 | 8.06 | 否 |
决,等待二 | 尚未执行。 | |||
| 待二审开庭。 | |||||||
| 技术公司支付专利 | 审开庭。 | ||||||
| 奖励案件。 | |||||||
| 照明工程公司起诉 | |||||||
| 安徽省工业设备安 | 已执行完 | ||||||
| 28.94 | 否 |
已执行完毕。 | 已执行完毕。 | ||||
| 装公司支付货款一 | 毕。 | ||||||
| 案。 |
==> picture [106 x 53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 、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 1 )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 2 )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 3 )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租赁了9处房产用于办公和生产(均已办理租赁备案),其中6处用于办公,3处用于生 产。此外,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拥有131个服务中心,各服务中心根据其业务开展情况下设服务部。其中,共有 103个服务中心(北京基地13个服务中心、成都基地9个服务中心、郑州基地6个服务中心的办公场所属于自有房产)及其下 属各服务部所使用的房屋为租赁房产,出租方分别与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了租赁合同。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 1 )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额度 | ||||||||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 | 是否履行 | 是否为关 | |||||
| 担保对象名称 | 相关公告 | 担保额度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
| (协议签署日) | 额 | 完毕 | 联方担保 | |||||
| 披露日期 | ||||||||
|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情况 | ||||||||
| 担保额度 | ||||||||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 | 是否履行 | 是否为关 | |||||
| 担保对象名称 | 相关公告 | 担保额度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
| (协议签署日) | 额 | 完毕 | 联方担保 | |||||
| 披露日期 | ||||||||
| 2015年12月 | ||||||||
|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 | 2015年12月24 |
连带责任保 |
30日至 | |||||
| 10,000 | 10,000 | 否 | 否 | |||||
| 程有限公司 | 日 |
证 |
201612月29 | |||||
| 日 |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 |
|||||||
| 10,000 | 10,000 | |||||||
| 合计(B1) | 际发生额合计(B2)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 |
|||||||
| 10,000 | 10,000 | |||||||
| 额度合计(B3) | 保余额合计(B4) |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 | 是否履行 | 是否为关 |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
| 相关公告 | (协议签署日) | 额 | 完毕 | 联方担保 |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披露日期 | ||||||||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 | |||||||
| 10,000 |
10,000 | |||||||
| (A1+B1+C1) | 合计(A2+B2+C2)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 | |||||||
| 10,000 |
10,000 | |||||||
| (A3+B3+C3) | 计(A4+B4+C4) |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6.52% | |||||||
| 其中: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015 年 12 月 24 日,照明工程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以下简称“招行南油支行”)签订授信协 议,招行南油支行向照明工程公司提供人民币壹亿元整(含等值其他币种,汇率按各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甲方公布的外汇牌 价折算)的授信额度,照明科技公司为该授信协议提供担保。报告期内,照明工程公司未使用该授信额度,公司无银行贷款 需要偿还。
( 2 )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 1 )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报告期 | |||||||||||
|---|---|---|---|---|---|---|---|---|---|---|---|
| 本期实际 | 计提减值 | 报告期实 | |||||||||
| 受托人名 | 是否关联 | 委托理财 | 报酬确定 方式 |
损益实 | |||||||
| 产品类型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收回本金 | 准备金额 | 预计收益 | 际损益金 | |||||
| 称 | 交易 | 金额 | 际收回 | ||||||||
| 金额 | (如有) | 额 | |||||||||
| 情况 | |||||||||||
| 深圳市海 | |||||||||||
| 蕴通财富 | 2015年 | 2015年 | |||||||||
| 洋王照明 | 保证收益 型 |
||||||||||
| 否 | •日增利 | 5,000 | 05月29 |
06月29 | 5,000 | 18.26 | 18.26 |
到账 |
|||
| 技术有限 | |||||||||||
| 31天 | 日 | 日 | |||||||||
| 公司 | |||||||||||
| 深圳市海 | |||||||||||
| 蕴通财富 | 2015年 | 2015年 | |||||||||
| 洋王照明 | 保证收益 型 |
||||||||||
| 否 | •日增利 | 4,000 | 06月05 |
09月02 | 4,000 | 39.01 | 39.01 |
到账 |
|||
| 工程有限 | |||||||||||
| 89天 | 日 | 日 | |||||||||
| 公司 | |||||||||||
| 海洋王照 | |||||||||||
| 蕴通财富 | 2015年 | 2015年 | |||||||||
| 明科技股 | 保证收益 型 |
||||||||||
| 否 | •日增利 | 13,000 | 06月05 |
09月02 | 13,000 | 126.79 | 126.79 |
到账 |
|||
| 份有限公 | |||||||||||
| 89天 | 日 | 日 | |||||||||
| 司 |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4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招商银行 | |||||||||||
|---|---|---|---|---|---|---|---|---|---|---|---|
| 点金公司 | |||||||||||
| 海洋王 | |||||||||||
| 理财之步 | 2015年 | 2015年 | |||||||||
| (东莞) | 保本浮动 | ||||||||||
| 否 | 步生金 | 7,000 | 06月04 |
09月09 | 7,000 | 52.15 | 52.15 |
到账 |
|||
| 照明科技 | 收益型 | ||||||||||
| 8688号 | 日 | 日 | |||||||||
| 有限公司 | |||||||||||
| 保本理财 | |||||||||||
| 计划 | |||||||||||
| 深圳市海 | |||||||||||
| 蕴通财富 | 2015年 | 2015年 | |||||||||
| 洋王照明 | 保证收益 | ||||||||||
| 否 | •日增利 | 4,000 | 09月14 |
12月14 | 4,000 | 32.41 | 32.41 |
到账 |
|||
| 工程有限 | 型 | ||||||||||
| 91天 | 日 | 日 | |||||||||
| 公司 | |||||||||||
| 海洋王照 | |||||||||||
| 蕴通财富 | 2015年 | 2015年 | |||||||||
| 明科技股 | 保证收益 | ||||||||||
| 否 | •日增利 | 13,000 | 09月14 |
12月14 | 13,000 | 105.34 | 105.34 |
到账 |
|||
| 份有限公 | 型 | ||||||||||
| 91天 | 日 | 日 | |||||||||
| 司 | |||||||||||
| 招商银行 | |||||||||||
| 点金公司 | |||||||||||
| 海洋王 | |||||||||||
| 理财之步 | 2015年 | 2015年 | |||||||||
| (东莞) | 保本浮动 | ||||||||||
| 否 | 步生金 | 6,000 | 09月11 |
12月10 | 6,000 | 32.2 | 32.2 |
到账 |
|||
| 照明科技 | 收益型 | ||||||||||
| 8688号 | 日 | 日 | |||||||||
| 有限公司 | |||||||||||
| 保本理财 | |||||||||||
| 计划 | |||||||||||
| 合计 | 52,000 | -- |
-- | -- | 52,000 | 406.16 | 406.16 |
-- |
|||
|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 | |||||||||||
| 0 | |||||||||||
| 金额 | |||||||||||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无 | ||||||||||
| 委托理财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 | |||||||||||
| 2015年04月24日 | |||||||||||
| 日期(如有) | |||||||||||
| 委托理财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 | |||||||||||
| 2015年05月20日 | |||||||||||
| 日期(如有) | |||||||||||
| 未来是否还有委托理财计划 | 有 |
( 2 )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 、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5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照明工程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与深圳市海洋王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照明技术公司”,原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被照明工程公司吸收合并,现已注销。)吸收合并事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照明工程公司展开吸收合并照明技术公司工作的事项,具体详见公司2015 年05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及《关于全资 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2015年9月28日,照明技术公司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注 销的通知书,至此,照明工程公司与照明技术公司的吸收合并工作已全部完成,照明技术公司依法注销,具体详见公司2015 年09月3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
二十、社会责任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海洋王对社会责任的认知进一步加深,不断探索提高实践能力,恪守各项承诺,助力客户等相关方提升效率, 降低对环境的污染,推动低碳经济增长,实现整个产业链共赢和可持续发展。
(一)深入推进质量经营管理
公司成立了多个专项改进小组和QC小组,针对重点改进项目或自身职场存在问题不断进行改进,致力于培养全员掌握 TQM思维方式及科学工具,实现一次做对。公司通过制定与客户QCC、5S交流相关标准,实现QCC、5S交流活动标准化。 另外,公司连续七年开展质量月活动,全员质量意识、问题意识及持续改进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营造了人人追求质量、 做有质量的海洋王人的良好氛围。
(二)股东权益保护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建立了以《公司章程》为 基础的内部治理结构,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体系,切实保障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障广大股东享有平等的知情权。报告期内累计对外披露公告及相关文件近90份。同时, 公司秉着公平、公正、公开、规范、诚信的原则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 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机构投资者接待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公平接待投资者的来电、来函和来访,客观、 规范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基本经营情况和日常运营状况,记录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达到监管部门的要求,未出现任何异常或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公司将在今后的 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信息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为投资者服务的水平,开展更为丰富有效的方法和途径,进一步完善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
(三)员工权益保护
公司拓展员工个人发展空间,为员工提供业务通道晋升与管理通道晋升双重发展模式,从而使员工在基于个人兴趣与专 长的基础上更好地实现自身价值与公司价值。公司提供各种培训资源和渠道,搭建了新员工入职培训、在职培训、进修、管 理者提升培训等完善的培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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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在绩效管理方面,员工的绩效指标依据职责从经营项目中选取,促进员工理解目标,提高工作成就感,通过优化绩效管 理体系,减少领导干部和员工绩效管理中事务性工作量,让绩效管理的各环节更好的为促进目标实现服务,且各部门在公司 的管理原则下可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实施要求,轻装上阵更好的实现部门和个人目标。
同时,公司在基层班组及营销系统服务中心推出“同读一本书”、“5S管理”、“部门心歌”等一系列异彩纷呈的团队建设活 动,有效地将公司企业文化、经营战略落地,营造出“快乐工作,快乐生活”的良好团队氛围。
- (四)客户及供应商权益保护
公司推进销售活动进度的可视化,建立实体产品销售体系与标准规程,进一步充实销售管理标准,加强与客户共建5S、 QCC管理交流,实现三级目标点贯通,在为客户带来价值的同时也为公司培育了更多的忠诚客户。
公司一直坚持与供应商紧密合作,通过年度供应商大会、高层交流互访、QC学习、供应商评估、审核、供应商承诺书等方 式来提高供应商的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主题是“阳光采购、价值采购、合作共赢,打造卓越供应链”的供应商大会, 旨在与供应商一起携手合作,建设一条优质、高效、低耗供应链。
- (五)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时刻关注环境,围绕“量入为出”的思想,将环境保护融入到公司的每个运营环节以及整个产品的生命 周期之中,将绿色环保战略贯穿到公司运营、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工程等领域,探索一条绿色、环保之路。
在日常工作中,公司提倡纸张再利用、推广无纸化办公、设置单面打印废纸回收盒等,以节约办公纸张消耗。通过办公 自动化软硬件的推广及使用,推动跨区域电话会议、视频会议及网络在线沟通,使多部门、跨区域的长期合作成为可能,进 一步降低差旅成本,促进节能减排。
公司定期对废水、废气、噪音、照度等办公环境进行委外监测。推动供应商送货采用周转箱,减少一次性纸箱。设立专 门部门负责绿色回收和循环利用工作,推动废旧产品的回收及资源循环利用。公司对所有废弃物进行跟踪直至回收处理完成, 确保不浪费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并实现废弃物的环保处理。
(六)公共关系及社会公益事业
“ ” “ ” 公司连续十三年为对口助教的英德城北小学援助硬件设备,开展 我运动我快乐 、 诚信伴我行 等主题活动,不断提高 师生综合素质;组织服务中心同时间、不同地点开展“托起明天的太阳”捐资助教活动。此外,公司还持续组织开展员工植树 活动,员工子女、扶助单位学生“暑假夏令营”活动;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参与深圳读书月及其他公益活动。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重污染行业
□ 是 √ 否 □ 不适用
二十一、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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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 、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本次变动后 | ||
|---|---|---|---|---|---|---|---|---|---|
| 公积金转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股 | |||||||||
| 350,000,0 | -11,119,0 | -11,119,0 | 338,881,0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7.50% |
84.72% |
|||||||
| 00 | 00 | 00 |
00 |
||||||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 350,000,0 | -11,119,0 | -11,119,0 | 338,881,0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87.50% |
84.72% |
|||||||
| 00 | 00 | 00 |
00 |
||||||
| 23,625,00 | 23,625,00 |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5.91% |
5.91% |
|||||||
| 0 | 0 | ||||||||
| 326,375,0 | -11,119,0 | -11,119,0 | 315,256,0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81.59% |
78.81% |
|||||||
| 00 | 00 | 00 |
00 |
||||||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 50,000,00 | 11,119,00 | 11,119,00 | 61,119,00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50% |
15.28% |
|||||||
| 0 | 0 | 0 |
0 |
||||||
| 50,000,00 | 11,119,00 | 11,119,00 | 61,119,00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2.50% |
15.28% |
|||||||
| 0 | 0 | 0 |
0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00%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00% |
|||||
| 4、其他 | 0 | 0.00% |
0 | 0.00% |
|||||
| 400,000,0 | 400,000,0 |
||||||||
| 三、股份总数 | 100.00% |
0 | 0 |
100.00% |
|||||
| 00 | 00 |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7月~9月期间,为维持股价稳定,公司原董事会秘书陈慧女士、原监事易年丰先生增持公司股份,具体详见公司 2015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 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7)。由于陈慧女士、易年丰先生分别在2015年10月、2015年12月离职,根据规定,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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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人员所增持股份被锁定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2015年11月4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变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具体详见公司2015年10月30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
201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付宁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根据规定,李付宁先 生所持股份被锁定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 本期解除限售股 | 本期增加限售股 | ||||||
|---|---|---|---|---|---|---|---|
|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 数 | 数 | ||||||
| 期初限售股为首 | |||||||
| 发前个人类限售 | |||||||
| 股,本期增加限 | |||||||
| 售股是因为周明 | |||||||
| 杰于2015年7月 | |||||||
| 2015年11月3 | |||||||
| 17-20日期间增 | |||||||
| 日解除限售股 | |||||||
| 持股份380,299 | |||||||
| 380,299股。剩余 | |||||||
| 周明杰 | 281,314,000 | 380,299 |
380,299 |
281,314,000 |
股,本期解除限 |
||
| 限售股拟于2017 | |||||||
| 售股是因为2015 | |||||||
| 年11月3日解除 | |||||||
| 年11月3日,增 | |||||||
| 限售。 | |||||||
| 持部分股份随公 | |||||||
| 司锁定期为一年 | |||||||
| 的首发前个人类 | |||||||
| 限售股同时解除 | |||||||
| 限售。 | |||||||
| 江苏华西集团公 | 首发前机构类限 |
股票解除质押后 | |||||
| 23,625,000 | 0 |
0 |
23,625,000 |
||||
| 司 | 售股。 |
申请解除限售。 | |||||
首发前个人类限 |
拟于2017年11 | ||||||
| 徐素 | 11,375,000 | 0 |
0 |
11,375,000 |
|||
售股。 |
月3日解除限售。 | ||||||
| 期初限售股为首 | 2015年11月3 | ||||||
| 李彩芬 | 1,900,000 | 2,800 |
2,800 |
1,900,000 |
发前个人类限售 |
日解除限售股 | |
| 股,本期增加限 | 2,800股。剩余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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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售股是因为李彩 | 售股拟于2017年 | ||||||
|---|---|---|---|---|---|---|---|
| 芬于2015年8月 | 11月3日解除限 | ||||||
| 21日增持股份 | 售。 | ||||||
| 2,800股,本期解 | |||||||
| 除限售股是因为 | |||||||
| 2015年11月3 | |||||||
| 日,增持部分股 | |||||||
| 份随公司锁定期 | |||||||
| 为一年的首发前 | |||||||
| 个人类限售股同 | |||||||
| 时解除限售。 | |||||||
首发前个人类限 |
拟于2017年11 | ||||||
| 刘记沁 | 1,500,000 | 0 |
0 |
1,500,000 |
|||
售股。 |
月3日解除限售。 | ||||||
| 期初限售股为首 | |||||||
| 发前个人类限售 | |||||||
| 股,本期增加限 | |||||||
| 售股是因为黄秀 | |||||||
| 乾于2015年7月 | 2015年11月3 | ||||||
| 15日增持股份 | 日解除限售股 | ||||||
3,000股,本期解 |
3,000股。剩余限 | ||||||
| 黄修乾 | 1,500,000 | 3,000 |
3,000 |
1,500,000 |
|||
除限售股是因为 |
售股拟于2017年 | ||||||
| 2015年11月3 | 11月3日解除限 | ||||||
| 日,增持部分股 | 售。 | ||||||
| 份随公司锁定期 | |||||||
| 为一年的首发前 | |||||||
| 个人类限售股同 | |||||||
| 时解除限售。 | |||||||
| 期初限售股为首 | |||||||
| 发前个人类限售 | |||||||
| 股,本期增加限 | |||||||
| 售股是因为陈少 | |||||||
| 凤于2015年9月 | 2015年11月3 | ||||||
| 7日增持股份 | 日解除限售股 | ||||||
2,600股,本期解 |
2,600股。剩余限 | ||||||
| 陈少凤 | 1,150,000 | 2,600 |
2,600 |
1,150,000 |
|||
除限售股是因为 |
售股拟于2017年 | ||||||
| 2015年11月3 | 11月3日解除限 | ||||||
| 日,增持部分股 | 售。 | ||||||
| 份随公司锁定期 | |||||||
| 为一年的首发前 | |||||||
| 个人类限售股同 | |||||||
| 时解除限售。 | |||||||
期初限售股为首 |
2015年11月3 | ||||||
| 陈艳 | 800,000 | 2,000 |
2,000 |
800,000 |
|||
发前个人类限售 |
日解除限售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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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股,本期增加限 | 2,000股。剩余限 | |||||
|---|---|---|---|---|---|---|
| 售股是因为陈艳 | 售股拟于2017年 | |||||
| 于2015年9月7 | 11月3日解除限 | |||||
| 日增持股份 | 售。 | |||||
| 2,000股,本期解 | ||||||
| 除限售股是因为 | ||||||
| 2015年11月3 | ||||||
| 日,增持部分股 | ||||||
| 份随公司锁定期 | ||||||
| 为一年的首发前 | ||||||
| 个人类限售股同 | ||||||
| 时解除限售。 | ||||||
| 期初限售股为首 | ||||||
| 发前个人类限售 | ||||||
| 股,本期增加限 | ||||||
| 售股是因为杨志 | ||||||
| 杰于2015年7月 | 2015年11月3 | |||||
| 14日增持股份 | 日解除限售股 | |||||
3,000股,本期解 |
3,000股。剩余限 | |||||
| 杨志杰 | 800,000 | 3,000 |
3,000 |
800,000 |
||
除限售股是因为 |
售股拟于2017年 | |||||
| 2015年11月3 | 11月3日解除限 | |||||
| 日,增持部分股 | 售。 | |||||
| 份随公司锁定期 | ||||||
| 为一年的首发前 | ||||||
| 个人类限售股同 | ||||||
| 时解除限售。 | ||||||
| 期初限售股为首 | ||||||
| 发前个人类限售 | ||||||
| 股,本期增加限 | ||||||
| 售股是因为易年 | ||||||
| 丰于2015年7月 | ||||||
| 15日增持股份 | ||||||
| 1,100股,本期解 | 增持的1,100股 | |||||
| 除限售股是因为 | 拟于2016年6月 | |||||
2015年11月3 |
29日解除限售。 | |||||
| 易年丰 | 740,000 | 1,100 |
2,200 |
741,100 |
||
日,增持部分股 |
剩余限售股拟于 | |||||
| 份随公司锁定期 | 2017年11月3 | |||||
| 为一年的首发前 | 日解除限售。 | |||||
| 个人类限售股同 | ||||||
| 时解除限售。 | ||||||
| 2015年12月28 | ||||||
| 日,易年丰辞去 | ||||||
| 监事职务,不在 | ||||||
| 公司担任其他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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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何职务,根据规 | |||||||
|---|---|---|---|---|---|---|---|
| 定,其增持的 | |||||||
| 1,100股锁定为 | |||||||
| 限售股。 | |||||||
首发前个人类限 |
拟于2017年11 | ||||||
| 李长明 | 740,000 | 0 |
0 |
740,000 |
|||
售股。 |
月3日解除限售。 | ||||||
| 艾静、敖晓青、 | |||||||
首发前个人类限 |
于2015年11月3 | ||||||
| 宾强等136名股 | 11,006,000 | 11,006,000 |
0 |
0 |
|||
售股。 |
日解除限售。 | ||||||
| 东 | |||||||
| 期初限售股为首 | |||||||
| 发前个人类限售 | |||||||
| 股,本期增加限 | |||||||
| 售股是因为闫利 | |||||||
| 荣于2015年7月 | |||||||
| 17日增持1,000 | |||||||
| 股、冯源于2015 | |||||||
| 2015年11月3 | |||||||
| 年7月27日增持 | |||||||
| 日解除限售股 | |||||||
| 2,000股、马少勇 | |||||||
| 闫利荣、冯源、 | 23,000股。剩余 | ||||||
| 1,290,000 | 23,000 |
23,000 |
1,290,000 |
于2015年7月14 |
|||
| 马少勇 | 限售股拟于2017 | ||||||
| 日增持20,000 | |||||||
| 年11月3日解除 | |||||||
| 股,本期解除限 | |||||||
| 限售。 | |||||||
| 售股是因为2015 | |||||||
| 年11月3日,增 | |||||||
| 持部分股份随公 | |||||||
| 司锁定期为一年 | |||||||
| 的首发前个人类 | |||||||
| 限售股同时解除 | |||||||
| 限售。 | |||||||
| 期初限售股为首 | |||||||
| 发前个人类限售 | |||||||
| 股,锁定期为一 | |||||||
| 年,于2015年11 | |||||||
| 月3日解除限售, | |||||||
| 2015年12月29 | |||||||
日,公司通过职 |
拟于2017年1月 | ||||||
| 李付宁 | 160,000 | 160,000 |
45,000 |
45,000 |
|||
工代表大会选举 |
1日解除25%。 | ||||||
| 李付宁为公司职 | |||||||
| 工代表监事,其 | |||||||
| 于当日所持的全 | |||||||
| 部股份共计 | |||||||
| 60,000股中75% | |||||||
| 锁定为限售股。 | |||||||
| 陈慧 | 600,000 | 0 |
900 |
600,900 |
期初限售股为首 |
增持的900股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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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发前个人类限售 | 于2016年4月16 | ||||||
|---|---|---|---|---|---|---|---|
| 股,本期增加限 | 日解除限售。剩 | ||||||
| 售股是因为陈慧 | 余限售股拟于 | ||||||
| 于2015年7月16 | 2017年11月3 | ||||||
| 日增持股份900 | 日解除限售。 | ||||||
| 股。2015年10 | |||||||
| 月16日,陈慧辞 | |||||||
| 去董事会秘书职 | |||||||
| 务,不在公司担 | |||||||
| 任其他任何职 | |||||||
| 务,根据规定, | |||||||
| 其增持的900股 | |||||||
| 继续锁定为限售 | |||||||
| 股。 | |||||||
| 黄建斌、丁春普、 | |||||||
首发前个人类限 |
拟于2017年11 | ||||||
| 李竹芸等33名股 | 11,500,000 | 0 |
0 |
11,500,000 |
|||
售股。 |
月3日解除限售。 | ||||||
| 东 | |||||||
| 合计 | 350,000,000 | 11,583,799 |
464,799 |
338,881,00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 、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 日前上一月末 表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参 0 |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 日前上一月末 表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总 数(如有)(参 0 |
||||||
|---|---|---|---|---|---|---|---|
| 报告期末表决 | 年度报告披露 | ||||||
| 年度报告披露 | |||||||
| 权恢复的优先 | 日前上一月末 | ||||||
| 报告期末普通 | 日前上一月末 |
||||||
| 17,978 | 18,552 | 股股东总数 |
0 | 表决权恢复的 |
0 | ||
| 股股东总数 | 普通股股东总 |
||||||
| (如有)(参见 | 优先股股东总 | ||||||
| 数 | |||||||
| 注8) | 数(如有)(参 |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见注8) | 见注8) | |||||||||||||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报告期内 | 持有有限 | 持有无限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报告期末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增减变动 | 售条件的 | 售条件的 | |||||||||
| 持股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情况 | 股份数量 | 股份数量 | ||||||||||||
| 周明杰 | 境内自然人 | 70.42% | 281,694,2 99 |
380,299 |
281,314,0 00 |
380,299 |
||||||||
| 江苏华西集团公 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92% | 23,673,70 0 |
48,700 |
23,625,00 0 |
48,700 |
||||||||
质押 |
23,625,000 | |||||||||||||
| 徐素 | 境内自然人 | 2.85% | 11,391,59 1 |
16,591 |
11,375,00 0 |
16,591 |
||||||||
| 中央汇金资产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0.80% | 3,201,700 | 3,201,700 | 0 |
3,201,700 | ||||||||
| 李彩芬 | 境内自然人 | 0.48% | 1,902,800 | 2,800 | 1,900,000 | 2,800 |
||||||||
| 杨谦 | 境内自然人 | 0.43% | 1,702,638 | 1,702,638 | 0 |
1,702,638 | ||||||||
| 黄修乾 | 境内自然人 | 0.38% | 1,503,000 | 3,000 | 1,500,000 | 3,000 |
||||||||
| 刘记沁 | 境内自然人 | 0.38% | 1,500,000 | 0 | 1,500,000 | 0 |
||||||||
| 淮北市倚天投资 有限公司-倚天 七剑下天山7号证 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35% | 1,391,545 | 1,391,545 | 0 |
1,391,545 | ||||||||
| 四川信托有限公 司-金赢37号结 构化证券投资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0.34% | 1,347,626 | 1,347,626 | 0 |
1,347,626 |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 | ||||||||||||||
| 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 | 不适用。 | |||||||||||||
| 见注3)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 前10名股东中周明杰、徐素之间是夫妻关系,是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 | |||||||||||||
| 明 | 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份种类 |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201,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01,700 | |||||||||||
| 杨谦 | 1,702,638 | 人民币普通股 |
1,702,638 | |||||||||||
| 淮北市倚天投资有限公司-倚天七 剑下天山7号证券投资基金 |
1,391,545 | |||||||||||||
人民币普通股 |
1,391,545 | |||||||||||||
|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金赢37号结构 | 1,347,626 | 人民币普通股 |
1,347,626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4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
|---|---|---|---|
| 陈胜敏 | 1,159,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9,600 |
| 苏昕煜 | 1,066,93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66,938 |
|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安 盈中钰10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
1,009,700 |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9,700 | ||
|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安 盈玉信8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
922,600 | ||
人民币普通股 |
922,600 | ||
| 中信建投基金-广发银行-中信建 投-玉信2号资产管理计划 |
825,200 | ||
人民币普通股 |
825,200 | ||
|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平安银行1号 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782,863 | ||
人民币普通股 |
782,863 |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 | |||
| 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 | |||
| 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 | |||
|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 | |||
|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 |||
| 动人。 | |||
| 说明 |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股东杨谦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702,638股,通 |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 |||
| 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的其他股东均未通过投资 | |||
| 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
| 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 |||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 、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 周明杰 | 中国 | 否 |
| 1995年8月开始在深圳市海洋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工作,并担 |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
| 任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 | ||
| 无 | ||
| 司的股权情况 |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5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 、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 实际控制人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 周明杰 | 中国 | 否 |
| 徐素 | 中国 | 否 |
| 周明杰,男,195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5 | ||
| 年8月开始在深圳市海洋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工作,并担任董 |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
| 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徐素,女,196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 | ||
| 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6月至今为家庭主妇。 |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picture [252 x 15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 、其他持股在 10% 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6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7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本期增持 | 本期减持 | ||||||||||
|---|---|---|---|---|---|---|---|---|---|---|---|
| 任期起始 | 任期终止 | 期初持股 | 其他增减 | 期末持股 | |||||||
|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股份数量 | 股份数量 | |||||
| 日期 | 日期 | 数(股) | 变动(股) | 数(股) | |||||||
| (股) | (股) | ||||||||||
| 2011年 | 2017年 | ||||||||||
| 董事长兼 | 281,314,0 | 281,694,2 |
|||||||||
| 周明杰 | 现任 | 男 | 58 | 08月11 |
08月05 | 380,299 |
0 |
0 |
|||
| 总经理 | 00 | 99 |
|||||||||
| 日 | 日 | ||||||||||
| 2011年 | 2017年 | ||||||||||
| 董事 | 现任 | 女 | 51 | 08月11 |
08月05 | ||||||
| 日 | 日 | ||||||||||
| 2011年 | 2015年 | ||||||||||
| 李彩芬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女 | 51 | 08月11 |
12月30 | 1,900,000 | 2,800 |
0 |
0 |
1,902,800 |
| 日 | 日 | ||||||||||
| 2011年 | 2015年 | ||||||||||
| 财务负责 | |||||||||||
| 离任 | 女 | 51 | 08月11 |
10月23 | |||||||
| 人 | |||||||||||
| 日 | 日 | ||||||||||
| 2011年 | 2017年 | ||||||||||
| 董事 | 现任 | 男 | 52 | 08月11 |
08月05 | ||||||
| 日 | 日 | ||||||||||
| 黄修乾 | 1,500,000 | 3,000 | 0 | 0 | 1,503,000 | ||||||
| 2011年 | 2015年 | ||||||||||
| 副总经理 | 离任 | 男 | 52 | 08月11 |
12月30 | ||||||
| 日 | 日 | ||||||||||
| 2014年 | 2017年 | ||||||||||
| 董事 | 现任 | 男 | 47 | 02月21 |
08月05 | ||||||
| 日 | 日 | ||||||||||
| 杨志杰 | 800,000 | 3,000 |
0 |
0 |
803,000 |
||||||
| 2013年 | 2017年 | ||||||||||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7 | 02月03 |
08月05 | ||||||
| 日 | 日 | ||||||||||
| 2011年 | 2017年 | ||||||||||
| 董事 | 现任 | 女 | 42 | 08月11 |
08月05 | ||||||
| 日 | 日 | ||||||||||
| 陈艳 | 800,000 | 2,000 | 0 | 0 | 802,000 | ||||||
| 2015年 | 2017年 | ||||||||||
| 副总经理 | 现任 | 女 | 42 | 12月31 |
08月05 | ||||||
| 日 | 日 | ||||||||||
| 陈少凤 | 董事 | 现任 | 女 | 48 | 2011年 |
2017年 | 1,150,000 | 2,600 |
0 |
0 |
1,152,600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8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08月11 | 08月05 | ||||||||||
|---|---|---|---|---|---|---|---|---|---|---|---|
| 日 | 日 | ||||||||||
| 2011年 | 2017年 | ||||||||||
| 吴秀琴 | 董事 | 现任 | 女 | 51 | 08月11 |
08月05 | 0 | 0 |
0 |
0 |
0 |
| 日 | 日 | ||||||||||
| 2011年 | 2017年 | ||||||||||
| 马少勇 | 董事 | 现任 | 男 | 77 | 08月11 |
08月05 | 500,000 | 20,000 |
0 |
0 |
520,000 |
| 日 | 日 | ||||||||||
| 2014年 | 2017年 | ||||||||||
| 窦林平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6 | 08月06 |
08月05 | 0 | 0 |
0 |
0 |
0 |
| 日 | 日 | ||||||||||
| 2014年 | 2017年 | ||||||||||
| 王卓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38 | 08月06 |
08月05 | 0 | 0 |
0 |
0 |
0 |
| 日 | 日 | ||||||||||
| 2014年 | 2017年 | ||||||||||
| 李萍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48 | 08月06 |
08月05 | 0 | 0 |
0 |
0 |
0 |
| 日 | 日 | ||||||||||
| 2014年 | 2017年 | ||||||||||
| 邹玲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51 | 08月06 |
08月05 | 0 | 0 |
0 |
0 |
0 |
| 日 | 日 | ||||||||||
| 2014年 | 2017年 | ||||||||||
| 程源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6 | 08月06 |
08月05 | 0 | 0 |
0 |
0 |
0 |
| 日 | 日 | ||||||||||
| 2011年 | 2015年 | ||||||||||
| 易年丰 | 监事 | 离任 | 男 | 51 | 08月11 |
12月28 | 740,000 | 1,100 |
0 |
0 |
741,100 |
| 日 | 日 | ||||||||||
| 2015年 | 2017年 | ||||||||||
| 李付宁 | 监事 | 现任 | 男 | 44 | 12月29 |
08月05 | 160,000 | 0 |
100,000 |
0 |
60,000 |
| 日 | 日 | ||||||||||
| 2011年 | 2017年 | ||||||||||
| 闫利荣 | 监事 | 现任 | 男 | 42 | 08月11 |
08月05 | 390,000 | 1,000 |
0 |
0 |
391,000 |
| 日 | 日 | ||||||||||
| 2011年 | 2015年 | ||||||||||
| 李长明 | 监事 | 离任 | 男 | 50 | 08月11 |
08月04 | 740,000 | 0 |
0 |
0 |
740,000 |
| 日 | 日 | ||||||||||
| 2011年 | 2015年 | ||||||||||
| 崔彤 | 监事 | 离任 | 女 | 46 | 08月11 |
06月17 | 300,000 | 0 |
0 |
0 |
300,000 |
| 日 | 日 | ||||||||||
2011年 |
2017年 | ||||||||||
| 冯源 | 监事 | 现任 | 男 | 39 | 400,000 | 2,000 |
0 |
0 |
402,000 |
||
08月11 |
08月05 |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9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日 | 日 | ||||||||||
|---|---|---|---|---|---|---|---|---|---|---|---|
| 2011年 | 2015年 | ||||||||||
| 董事会秘 | |||||||||||
| 陈慧 | 离任 | 女 | 38 | 08月11 |
10月16 | 600,000 | 900 |
0 |
0 |
600,900 |
|
| 书 | |||||||||||
| 日 | 日 | ||||||||||
| 财务负责 | 2015年 | 2017年 | |||||||||
| 唐小芬 | 人兼董事 | 现任 | 女 | 43 | 10月23 |
08月05 | 200,000 | 0 |
0 |
0 |
200,000 |
| 会秘书 | 日 | 日 | |||||||||
| 291,494,0 | 291,812,6 |
||||||||||
| 合计 | -- | -- | -- | -- | -- | -- | 418,699 |
100,000 |
0 |
||
| 00 | 99 |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
| 2015年10月23 | ||||
| 李彩芬 | 财务负责人 | 解聘 | 因工作需要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 | |
| 日 | ||||
| 2015年12月30 | ||||
| 李彩芬 | 副总经理 | 解聘 | 因工作调整辞去副总经理职务 | |
| 日 | ||||
| 2015年12月30 | ||||
| 黄修乾 | 副总经理 | 解聘 | 因工作调整辞去副总经理职务 | |
| 日 | ||||
| 2015年12月28 | ||||
| 易年丰 | 监事 | 离任 | 因身体原因辞去监事职务 | |
| 日 | ||||
| 2015年08月04 | ||||
| 李长明 | 监事 | 离任 | 因身体原因辞去监事职务 | |
| 日 | ||||
| 2015年06月17 | ||||
| 崔彤 | 监事 | 离任 | 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 | |
| 日 | ||||
| 2015年10月16 | ||||
| 陈慧 | 董事会秘书 | 解聘 | 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 | |
| 日 | ||||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
周明杰,男,195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在湖南人造板厂、湖南省进出口总公司、招商 进出口公司、蛇口工业区轻纺投资开发公司任职;1995年8月创办公司,并担任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彩芬,女,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年7月至2001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在 职学习。曾在蛇口三洋LED厂、深圳蛇口开发科技公司、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1996年6月起在深圳市海洋王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办公室主任、财务总监、董事、董事会财务委员会主任委员、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现任公司 董事,海洋王东莞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及香港海洋王公司董事。
黄修乾,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曾在江西省化工实验厂、甘肃工业大学、中南工学院任 职;2000年3月起在深圳市海洋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资源管理部经理、知识/系统总监、质量经营部总监、管理优 化部总监、监事、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0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杨志杰,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在湖北荆襄化工集团子弟中学、湖北荆襄化工集 团物资公司任职;2001年6月起在深圳市海洋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销售工程师、服务部经理、服务中心主任、网 电事业部副总经理、网电事业部总经理、总经理特别助理、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以及照明工程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陈艳,女,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在重庆仪表材料研究所任职;2001年2月起在深圳 市海洋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销售秘书、销售部经理、销售支持部副总监、监事、人力资源部总监、总经理特别助 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陈少凤,女,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年7月至2001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在 职学习。曾在深圳蛇口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蛇口免税商场任职;1996年12月起在深圳市海洋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作,历任 出纳、会计主管、计划稽核部经理、订单完成部经理、制造与交付部副总监、供应链管理部总监、总经理特别助理、董事、 照明技术公司执行董事、照明技术公司总经理、照明技术公司法定代表人;现任公司董事。
马少勇,男,193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60年入伍,曾在大连海军工程学院学习并任教, 此后在海军装备部船舶修理部、海军后勤部舰工部、海军装备修理部工作,1993年退役。历任深圳市海洋王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顾问、董事;现任公司外部董事。
吴秀琴,女,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曾任华西铜管厂财务科长,江苏华西 村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现任公司外部董事及江苏华西集团公司副经理、财务科副科长、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江苏华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江阴华西印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窦林平,男,1959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78年9月至1982年7月就读于北京工业大学;1982 年7月至1985年3月任职于北京灯具厂;1985年3月至1992年12月任职于北京灯具研究所,曾任标准室主任、设计室主任、副 所长;1993年1月至2012年5月任职于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曾任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2012年6月至今任职 于中国照明学会,任常务理事、秘书长,兼任国家半导体照明技术评价联盟主席团主席,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 盟副主席;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卓,女,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6年9月至2001年7月,在北京工业大 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习;2001年8月至今,供职于中国照明电器协会,2007年12月,任常务理事,副秘书长,2014年12月起, 任常务副秘书长;2015年12月,任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萍,女,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1986 年9月至1992年7月任职于新疆第五建筑工程公司,任会计;1992年8月至1996年2月任职于新疆无线电一厂,任主办会计;1996 年3月至2012年9月任职于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经理、合伙人;2012年9月至今任职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及其前身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5月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任合伙人;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复大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邹玲,女,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86年7月于江西财经学 院(现江西财经大学)任教至今,曾任金融学院货币银行系副主任、主任。现为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江西省金融会 计学会常务理事,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程源,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博士生导师。1996年至2000年在清华 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攻读博士学位,2000年至今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教,现为清华大学中国创业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 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闫利荣,男,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金属材料与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工业工程硕士,工程师,2007 年荣获第七届深圳市南山区优秀青年称号。曾在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技术员、车间主管、厂长助理、制造 部经理;2003年10月起在深圳市海洋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质量卓越部经理、生产事业部总经理、制造与交付部高 级助理、供应链管理部副总监、品质保证部副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海洋王东莞公司监事。
李付宁,男,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在淮南印染厂、淮南绿洲商贸拓展公司、福建 漳浦绣品厂合肥办事处任职;2000 年 11 月起在深圳市海洋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上海办地区经理、上铁办主任、 市场助理、广铁服务中心主任、行业事业部副总经理、行业事业部总经理、总经理特别助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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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冯源,男,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在美的集团、格力集团(顺德)格力小家电有限公 司、佛山市普华盈创商贸有限公司任职;2007年6月起在深圳市海洋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管理学院学员、总经理 办公室副总监兼知识产权部经理、总经理办公室总监、总经理特别助理;现任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4人,其中周明杰、杨志杰、陈艳的简历见前述董事介绍。
唐小芬,女,1973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3月开始就职于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至今,历任会计、高级会计、主任会计、会计核算部经理、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高级助理;现任公 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在其他单位 | 在其他单位是否 | ||||
|---|---|---|---|---|---|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 担任的职务 | 领取报酬津贴 | ||||
| 2008年07月22 | |||||
| 李彩芬 | 香港海洋王公司 | 董事 | 否 | ||
| 日 | |||||
| 执行董事、法 | |||||
| 2013年06月08 | 2016年06月07 | ||||
| 李彩芬 | 海洋王东莞公司 | 定代表人、总 | 否 | ||
| 日 | 日 | ||||
| 经理 | |||||
| 执行董事、法 | |||||
| 2014年12月12 | 2017年12月11 | ||||
| 杨志杰 | 照明工程公司 | 定代表人、总 | 否 | ||
| 日 | 日 | ||||
| 经理 | |||||
| 副经理、财务 | 2005年01月05 | ||||
| 吴秀琴 | 江苏华西集团公司 | 是 | |||
| 科副科长 | 日 | ||||
| 2005年05月26 | |||||
| 吴秀琴 |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 日 | |||||
| 2009年10月18 | |||||
| 吴秀琴 | 江苏华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 日 | |||||
| 2006年01月25 | |||||
| 吴秀琴 | 江阴华西印务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否 | ||
| 日 | |||||
| 常务理事、秘 | 2012年06月01 | ||||
| 窦林平 | 中国照明学会 | 是 | |||
| 书长 | 日 | ||||
| 2014年07月01 | |||||
| 窦林平 | 国家半导体照明技术评价联盟 | 主席团主席 | 否 | ||
| 日 | |||||
| 2013年11月01 | |||||
| 窦林平 | 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 | 副主席 | 否 | ||
| 日 | |||||
| 2013年04月01 | |||||
| 窦林平 |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 日 | |||||
| 常务理事、常 | 2007年12月01 | ||||
| 王卓 | 中国照明电器协会 | 是 | |||
| 务副秘书长 | 日 |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2013年08月01 | |||||
|---|---|---|---|---|---|
| 王卓 | 中国照明电器行业职业标准起草专家组 | 秘书长 | 否 | ||
| 日 | |||||
| 2015年12月01 | |||||
| 王卓 | 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秘书长 | |||
| 日 | |||||
| 2012年09月01 | |||||
| 李萍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合伙人 | 是 | ||
| 日 | |||||
| 2010年06月01 | 2016年04月30 | ||||
| 李萍 |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 日 | 日 | ||||
| 2010年09月01 | 2016年09月01 | ||||
| 李萍 | 广州复大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 日 | 日 | ||||
| 2008年10月01 | |||||
| 邹玲 | 江西省金融会计学会 | 常务理事 | 否 | ||
| 日 | |||||
| 2003年11月01 | |||||
| 邹玲 | 江西财经大学 | 教授 | 是 | ||
| 日 | |||||
| 2011年09月01 | |||||
| 程源 | 清华大学中国创业研究中心 | 副主任 | 是 | ||
| 日 | |||||
| 2013年06月08 | 2016年06月07 | ||||
| 闫利荣 | 海洋王东莞公司 | 监事 | 否 | ||
| 日 | 日 | ||||
| 在其他单位任 | |||||
| 李彩芬女士、杨志杰先生、闫利荣先生的上述任职均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
| 职情况的说明 |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中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津贴标准确定其薪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其行政岗位及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管理制度领取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季支付;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固定工资按月支付,绩效奖金按年支付。2015年度报 酬已按时足额支付完毕。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 从公司获得的税 | 是否在公司关联 | |||||
|---|---|---|---|---|---|---|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
| 前报酬总额 | 方获取报酬 | |||||
| 周明杰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男 | 58 | 现任 |
38.88 | 否 |
| 杨志杰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男 | 47 | 现任 |
60.97 | 否 |
| 陈艳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女 | 42 | 现任 |
48.05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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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李彩芬 | 董事 | 女 | 51 | 现任 |
53.35 | 否 |
|---|---|---|---|---|---|---|
| 黄修乾 | 董事 | 男 | 52 | 现任 |
29.81 | 否 |
| 陈少凤 | 董事 | 女 | 48 | 现任 |
46.95 | 否 |
| 吴秀琴 | 董事 | 女 | 51 | 现任 |
0 | 否 |
| 马少勇 | 董事 | 男 | 77 | 现任 |
0 | 否 |
| 窦林平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现任 |
8 | 否 |
| 王卓 | 独立董事 | 女 | 38 | 现任 |
8 | 否 |
| 李萍 | 独立董事 | 女 | 48 | 现任 |
8 | 否 |
| 邹玲 | 独立董事 | 女 | 51 | 现任 |
8 | 否 |
| 程源 | 独立董事 | 男 | 46 | 现任 |
8 | 否 |
| 易年丰 | 监事 | 男 | 51 | 离任 |
37.79 | 否 |
| 李付宁 | 监事 | 男 | 44 | 现任 |
45.65 | 否 |
| 闫利荣 | 监事 | 男 | 42 | 现任 |
43.02 | 否 |
| 李长明 | 监事 | 男 | 50 | 离任 |
4.7 | 否 |
| 崔彤 | 监事 | 女 | 46 | 离任 |
40.89 | 否 |
| 冯源 | 监事 | 男 | 39 | 现任 |
34.58 | 否 |
| 陈慧 | 董事会秘书 | 女 | 38 | 离任 |
29.35 | 否 |
| 财务负责人兼董 | ||||||
| 唐小芬 | 女 | 43 | 现任 |
25.27 | 否 |
|
| 事会秘书 | ||||||
| 合计 | -- | -- | -- | -- | 579.26 | --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 、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32 |
|---|---|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517 |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2,682 |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2,682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2 |
| 专业构成 |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 生产人员 | 381 |
| 销售人员 | 1,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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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技术人员 | 293 |
|---|---|
| 财务人员 | 33 |
| 行政人员 | 172 |
| 合计 | 2,682 |
| 教育程度 |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博士 | 3 |
| 研究生 | 33 |
| 本科 | 996 |
| 大专 | 1,219 |
| 中专/高中(含技校) | 420 |
| 初中 | 11 |
| 合计 | 2,682 |
2 、薪酬政策
公司薪酬管理模式体现公司的战略导向和企业文化价值取向,并与公司阶段管理经营状况相适应。回报方式包括长期回 报与短期回报、货币回报与非货币回报。分配形式根据不同岗位价值创造的不同特点进行合理组合,基于历史数据及科学的 职位价值评估,根据业绩与贡献评价结果拉开收入差距,保证薪酬标准内部公平合理,高绩效者高回报。综合考虑公司不同 层级人员的利益分配格局,分体系、有计划的进行激励优化,重点实施主业务关键业绩员工的激励方案,加强激励对业绩的 牵引效果。
3 、培训计划
公司2015年重点推行了质量管理基础知识培训、各类体系/产品认证标准培训、TQM知识培训,以及各部门员工专业技 能培训。其中,员工出国研修(包括参加QC发表会)5批共50余人,后备干部培养班3批共170余人,学习形式以坐学行学相 结合,辅以课题式教育培养模式,全年职能系统培训共133余次,人均培训时数17.24小时,为公司的发展源源不断地输送各 类合适的人才。
4 、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38,000 |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456,16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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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 作。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东莞松山湖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等制度,并对《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进行了修订。截至报告期末,公 司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运行,相关机构和人员均依法履行相应职责。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 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充分行使其权利。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 会,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符合相关规定;股东大会提案审议符合 法定程序;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完整、保存完好,会议决议得以充分及时披露。
(二)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独立运作,公司拥有独立 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体系,完全具备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公司 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亦无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5名为独立董事。全体董事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履行其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 加强对公司经理层的聘任、激励、监督和约束。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规范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除战略 委员会外,其余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独立董事人数大于非独立董事人数。
(四)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监事认真 履行工作,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五)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在发展的同时,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股东、员工、顾客、供应 商、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均衡,以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六)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机 构投资者接待管理制度》的要求,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投资者来访和咨询,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平等地获得公司相关信息。公司不存 在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等情况。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6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
| 《2014年度股东大 | |||||
| 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 |||||
| 2014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0.01% | 2015年05月19日 |
2015年05月20日 | |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 | |||||
| 号:2015-019) | |||||
| 《2015年第一次临 | |||||
|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 |||||
| 2015年第一次临时 | |||||
| 临时股东大会 | 0.00% | 2015年09月16日 |
2015年09月17日 | 告》刊登于巨潮资讯 | |
| 股东大会 | |||||
| 网(公告编号: | |||||
| 2015-040) |
2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
| 本报告期应参加 | 以通讯方式参加 | 是否连续两次未 | ||||
| 独立董事姓名 | 现场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董事会次数 | 次数 | 亲自参加会议 | ||||
| 窦林平 | 6 | 2 |
4 |
0 |
0 |
否 |
| 王卓 | 6 | 3 |
3 |
0 |
0 |
否 |
| 李萍 | 6 | 3 |
3 |
0 |
0 |
否 |
| 邹玲 | 6 | 3 |
3 |
0 |
0 |
否 |
| 程源 | 6 | 2 |
4 |
0 |
0 |
否 |
|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2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7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2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关注公司运作的规 范性,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宝贵的专业性意见,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年度 利润分配、会计政策变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出具了独立、公正的独立董事意见,为完善公 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主要负责本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检查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财务状况 和财务报告程序,检查本公司风险及合规状况,负责本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并就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 准确性作出判断性报告。报告期内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等事项给予了合理的建议;对财务报 告等情况进行了审核。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公司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1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对本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报告期内共召开战略委员会1次,对公司2015-2017年总体战略进行了审议。
-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主要负责研究拟订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建议,研究和 拟订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办法与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薪酬办法与分配方案的建议并监督方案的实施,制订董事、监事津 贴标准预案。报告期内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对公司关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年度绩效考 核的意见进行了审议。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公司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公司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进行初步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报告期内共召开提名委员会2次,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财务负责人等议案进行 了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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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层层分解落实,明确责任,量化考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与 其收入直接挂钩。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 、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 、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16年04月20日 | 2016年04月20日 |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 ||
| 100.00% | ||
|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 | ||
| 100.00% | ||
|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
| 缺陷认定标准 |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 重大缺陷: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及信 | ||
| 息披露等方面发生重大违规事件;公司审 | ||
| 重大缺陷: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 | ||
| 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未能有效发挥监 | ||
| 或制度体系失效;信息系统的安全存在 | ||
| 督职能;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 | ||
| 重大隐患;内控评价重大缺陷未完成整 | ||
| 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其他三种意见审计报 | ||
| 改。 重要缺陷:公司一般业务缺乏制 | ||
| 定性标准 | 告。 重要缺陷: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 | |
| 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信息系统的安 | ||
| 编制不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披露要 | ||
| 全存在隐患;内控评价重要缺陷未完成 | ||
| 求,导致财务报表出现重要错报;公司以 | ||
| 整改。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 | ||
| 前年度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要错报需要 | ||
| 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
| 进行追溯调整。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 | ||
| 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
| 一般缺陷:经营收入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 |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 | |
| 定量标准 | 计报表经营收入的0.5%;利润总额潜在错 | 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5%。重要缺陷: |
| 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0.5%; | 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1%<直接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9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 | 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 | |
|---|---|---|
| 产总额的0.2%。重要缺陷:合并会计报表 | 的0.5%。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 | |
| 经营收入的0.5%<经营收入潜在错报金额 | 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1%。 | |
| ≤合并会计报表经营收入的1%;合并会计 | ||
| 报表利润总额的0.5%<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 ||
| 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1%;合并 | ||
| 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2%<资产总额潜在 | ||
| 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 ||
| 0.5%。重大缺陷:经营收入潜在错报金额> | ||
| 合并会计报表经营收入的1%;利润总额潜 | ||
| 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 ||
| 1.5%;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 | ||
| 表资产总额的0.5%。 |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 海洋王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 |
| 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 |
|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16年04月20日 |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 | 无保留意见 |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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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
|---|---|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16年04月19日 |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审计报告文号 | 中审亚太审字(2016)020464号 |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王增明、申宏波 |
| 审计报告正文 |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王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海洋王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 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 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 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海洋王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海洋王公司2015年12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增明 (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申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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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811,740,439.50 | 831,424,620.85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31,384,509.11 | 30,309,787.84 |
| 应收账款 | 286,912,105.83 | 364,068,511.10 |
| 预付款项 | 10,750,946.84 | 6,216,805.71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10,714,116.94 | 12,128,159.56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106,212,937.46 | 83,054,955.08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57,715,055.68 | 1,327,202,840.14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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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197,060,361.61 | 55,101,755.28 |
| 在建工程 | 195,945,961.88 | 293,110,727.40 |
|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 83,263,790.90 | 84,333,384.62 |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373,867.34 | 17,850,148.3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474,360.00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06,118,341.73 | 450,396,015.60 |
| 资产总计 | 1,763,833,397.41 | 1,777,598,855.74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拆入资金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4,985,000.00 | |
| 应付账款 | 53,123,594.92 | 57,106,244.33 |
| 预收款项 | 7,694,289.52 | 16,617,539.84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职工薪酬 | 88,470,803.69 | 82,432,887.36 |
| 应交税费 | 39,681,127.53 | 52,888,562.44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其他应付款 | 35,933,751.71 | 33,543,381.59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 229,888,567.37 | 242,588,615.56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负债合计 | 229,888,567.37 | 242,588,615.56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400,000,000.00 | 40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368,914,630.42 | 368,914,630.42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13,570.30 | -122,273.95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87,591,252.24 | 83,495,774.84 |
| 一般风险准备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4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未分配利润 | 677,452,517.68 | 682,722,108.87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33,944,830.04 | 1,535,010,240.18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33,944,830.04 | 1,535,010,240.1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763,833,397.41 | 1,777,598,855.74 |
法定代表人:周明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小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立裕
2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270,688,472.39 | 335,704,216.55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4,437,489.92 | 6,493,763.01 |
| 应收账款 | 51,529,685.75 | 75,598,111.72 |
| 预付款项 | 1,591,954.77 | 622,060.22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48,380,126.31 | 26,113,335.77 |
| 存货 | 24,358,239.05 | 11,598,695.22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流动资产合计 | 400,985,968.19 | 456,130,182.49 |
| 非流动资产: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646,750,545.09 | 646,750,545.09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12,920,287.41 | 13,728,078.02 |
| 在建工程 | 128,347,589.15 | 105,548,594.94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5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工程物资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 24,805,017.94 | 24,545,457.32 |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122,760.35 | 2,157,001.4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16,946,199.94 | 792,729,676.78 |
| 资产总计 | 1,217,932,168.13 | 1,248,859,859.27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4,985,000.00 | |
| 应付账款 | 35,795,710.71 | 47,590,774.07 |
| 预收款项 | 612,304.41 | 4,274,377.91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886,441.23 | 9,204,949.76 |
| 应交税费 | 10,968,363.53 | 6,246,400.41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7,826,622.02 | 10,240,404.87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 74,074,441.90 | 77,556,907.02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6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负债合计 | 74,074,441.90 | 77,556,907.02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400,000,000.00 | 40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377,884,934.00 | 377,884,934.00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86,437,279.23 | 82,341,801.83 |
| 未分配利润 | 279,535,513.00 | 311,076,216.42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43,857,726.23 | 1,171,302,952.2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217,932,168.13 | 1,248,859,859.27 |
3 、合并利润表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营业总收入 | 896,374,775.65 | 1,056,428,518.11 |
| 其中:营业收入 | 896,374,775.65 | 1,056,428,518.11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847,341,674.50 | 878,304,081.72 |
| 其中:营业成本 | 266,792,332.80 | 297,545,797.43 |
| 利息支出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7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2,436,307.70 | 15,552,601.90 |
| 销售费用 | 398,257,855.17 | 433,318,746.79 |
| 管理费用 | 183,303,510.92 | 140,056,267.30 |
| 财务费用 | -10,787,370.91 | -6,525,125.94 |
| 资产减值损失 | -2,660,961.18 | -1,644,205.76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
| 4,061,630.14 | ||
| 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 ||
| 的投资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3,094,731.29 | 178,124,436.39 |
| 加:营业外收入 | 29,249,474.81 | 22,272,580.70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96,130.63 | 268,973.70 |
| 减:营业外支出 | 425,907.19 | 500,292.38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320,535.53 | 308,572.75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1,918,298.91 | 199,896,724.71 |
| 减:所得税费用 | 14,692,412.70 | 28,267,905.44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7,225,886.21 | 171,628,819.2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7,225,886.21 | 171,628,819.27 |
| 少数股东损益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8,703.65 | 9,974.55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08,703.65 | 9,974.55 |
|
| 的税后净额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 ||
| 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 ||
|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8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 ||
|---|---|---|
| 有的份额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
| 108,703.65 | 9,974.55 |
|
| 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 ||
|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 ||
| 享有的份额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 ||
| 值变动损益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 ||
| 部分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08,703.65 | 9,974.55 |
| 6.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 ||
| 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7,334,589.86 | 171,638,793.8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 ||
| 67,334,589.86 | 171,638,793.82 |
|
| 总额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681 | 0.47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681 | 0.47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周明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小芬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立裕
4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一、营业收入 | 247,291,783.74 | 192,707,731.96 |
| 减:营业成本 | 124,527,561.09 | 99,632,349.57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162,687.41 | 1,850,068.39 |
| 销售费用 | 27,177,729.95 | 24,828,143.39 |
| 管理费用 | 56,272,408.55 | 38,880,711.35 |
| 财务费用 | -4,860,848.18 | -3,654,932.10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9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资产减值损失 | 393,703.08 | 268,401.42 |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
| 2,321,301.37 | 70,000,000.00 |
|
| 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 ||
| 业的投资收益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3,939,843.21 | 100,902,989.94 |
| 加:营业外收入 | 7,721,962.96 | 6,071,405.72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6,166.87 | 74,742.11 |
| 减:营业外支出 | 63,802.00 | 75,228.39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58,475.48 | 75,228.3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 ||
| 51,598,004.17 | 106,899,167.27 |
|
| 列) | ||
| 减:所得税费用 | 10,643,230.19 | 5,144,447.8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954,773.98 | 101,754,719.45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 ||
|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 ||
|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 ||
| 享有的份额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 ||
| 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 ||
|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中享有的份额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 ||
| 价值变动损益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 ||
|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 ||
| 效部分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6.其他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0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0,954,773.98 | 101,754,719.45 |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024 | 0.284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024 | 0.2840 |
5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18,868,824.29 | 1,281,076,541.8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 ||
| 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 ||
| 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7,190,126.92 | 15,224,818.2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181,795.75 | 39,342,030.9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95,240,746.96 | 1,335,643,391.0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02,808,066.41 | 331,392,144.1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 ||
| 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 ||
| 434,953,694.25 | 420,674,847.98 |
|
| 金 |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7,207,267.88 | 173,371,281.87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3,878,078.50 | 211,795,062.5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88,847,107.04 | 1,137,233,336.4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393,639.92 | 198,410,054.5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20,0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061,630.14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 965.00 | 279,484.15 |
|
|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24,062,595.14 | 279,484.1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 68,837,356.51 | 134,978,719.01 |
|
|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20,000,000.00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8,837,356.51 | 134,978,719.0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774,761.37 | -134,699,234.8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06,928,000.00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
| 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0.00 | 406,928,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 ||
| 68,400,000.00 | 60,000,000.00 |
|
| 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
| 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11,178.60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8,400,000.00 | 64,111,178.60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400,000.00 | 342,816,821.4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 ||
| 1,322,133.27 | 55,406.35 |
|
| 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458,988.18 | 406,583,047.4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30,883,776.52 | 424,300,729.0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05,424,788.34 | 830,883,776.52 |
6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11,503,568.76 | 276,038,070.9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7,607.85 | 8,978.6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858,796.39 | 245,772,130.2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1,379,973.00 | 521,819,179.7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6,392,125.18 | 104,667,364.20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 ||
| 42,249,546.40 | 24,928,282.48 |
|
| 金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8,393,791.36 | 23,804,752.6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945,012.02 | 118,443,157.1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8,980,474.96 | 271,843,556.4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399,498.04 | 249,975,623.2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0,0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321,301.37 | 70,0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 76,424.91 | ||
|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2,321,301.37 | 70,076,424.9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 26,528,745.55 | 57,535,490.97 |
|
|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60,000,000.00 | 398,041,568.50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 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6,528,745.55 | 455,577,059.4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207,444.18 | -385,500,634.5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06,928,000.0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6,928,000.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 ||
| 68,400,000.00 | 60,000,000.00 |
|
| 的现金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11,178.6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8,400,000.00 | 64,111,178.6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400,000.00 | 342,816,821.4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 ||
| 1,776.98 | 368.87 |
|
| 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0,206,169.16 | 207,292,179.0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5,704,216.55 | 128,412,037.5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5,498,047.39 | 335,704,216.55 |
7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 本期 | 本期 | 本期 | 本期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
| 所有者 | |||||||||||||
| 项目 | 其他权益工具 | 少数股 | |||||||||||
| 权益合 | |||||||||||||
| 股本 | 优先 | 永续 | 其他 | 资本公 | 减:库 | 其他综 | 专项储 | 盈余公 | 一般风 | 未分配 | 东权益 | ||
| 积 | 存股 | 合收益 | 备 | 积 | 险准备 | 利润 | 计 | ||||||
| 股 | 债 | ||||||||||||
| 400,00 | 1,535,0 | ||||||||||||
| 368,914 | -122,27 | 83,495, | 682,722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0,000. | 10,240. | |||||||||||
| ,630.42 | 3.95 | 774.84 | ,108.87 | ||||||||||
| 00 | 18 | ||||||||||||
| 加:会计政策 | |||||||||||||
| 变更 |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4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前期差 | |||||||||||||
|---|---|---|---|---|---|---|---|---|---|---|---|---|---|
| 错更正 | |||||||||||||
| 同一控 | |||||||||||||
| 制下企业合并 | |||||||||||||
| 其他 | |||||||||||||
| 400,00 | 1,535,0 | ||||||||||||
| 368,914 | -122,27 | 83,495, | 682,722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0,000. | 10,240. | |||||||||||
| ,630.42 | 3.95 | 774.84 | ,108.87 | ||||||||||
| 00 | 18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 | |||||||||||||
| 108,703 | 4,095,4 | -5,269,5 | -1,065,4 | ||||||||||
| 金额(减少以“-” | |||||||||||||
| .65 | 77.40 | 91.19 | 10.14 | ||||||||||
| 号填列) | |||||||||||||
| (一)综合收益总 | 108,703 | 67,225, | 67,334, | ||||||||||
| 额 | .65 | 886.21 | 589.86 | ||||||||||
| (二)所有者投入 | |||||||||||||
| 和减少资本 | |||||||||||||
| 1.股东投入的普 | |||||||||||||
| 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 | |||||||||||||
| 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 | |||||||||||||
| 所有者权益的金 | |||||||||||||
| 额 | |||||||||||||
| 4.其他 | |||||||||||||
| 4,095,4 | -72,495, | -68,400, | |||||||||||
| (三)利润分配 | |||||||||||||
| 77.40 | 477.40 | 000.00 | |||||||||||
| 4,095,4 | -4,095,4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77.40 | 77.40 | ||||||||||||
| 2.提取一般风险 | |||||||||||||
| 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 | -68,400, | -68,400, | |||||||||||
| 股东)的分配 | 000.00 | 000.00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 | |||||||||||||
| 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 | |||||||||||||
| 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 | |||||||||||||
| 资本(或股本) |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5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3.盈余公积弥补 | |||||||||||||
|---|---|---|---|---|---|---|---|---|---|---|---|---|---|
| 亏损 | |||||||||||||
| 4.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400,00 | 1,533,9 44,830. 04 |
||||||||||||
| 368,914 | -13,570. | 87,591, | 677,452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0,000. | ||||||||||||
| ,630.42 | 30 | 252.24 | ,517.68 | ||||||||||
| 00 |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 上期 | 上期 | 上期 | 上期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
| 所有者 | |||||||||||||
| 项目 | 其他权益工具 | 少数股 | |||||||||||
| 权益合 | |||||||||||||
| 股本 | 优先 | 永续 | 资本公 | 减:库 | 其他综 | 专项储 | 盈余公 | 一般风 | 未分配 | 东权益 | |||
| 其他 | 积 | 存股 | 合收益 | 备 | 积 | 险准备 | 利润 | 计 | |||||
| 股 | 债 | ||||||||||||
| 350,00 | 1,025,3 | ||||||||||||
| 20,873, | -132,24 | 73,320, | 581,268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0,000. | 29,877. | |||||||||||
| 061.92 | 8.50 | 302.89 | ,761.55 | ||||||||||
| 00 | 86 | ||||||||||||
| 加:会计政策 | |||||||||||||
| 变更 | |||||||||||||
| 前期差 | |||||||||||||
| 错更正 | |||||||||||||
| 同一控 | |||||||||||||
| 制下企业合并 | |||||||||||||
| 其他 | |||||||||||||
| 350,00 | 1,025,3 | ||||||||||||
| 20,873, | -132,24 | 73,320, | 581,268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0,000. | 29,877. | |||||||||||
| 061.92 | 8.50 | 302.89 | ,761.55 | ||||||||||
| 00 | 86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 | 50,000 | ||||||||||||
| 348,041 | 9,974.5 | 10,175, | 101,453 | 509,680 | |||||||||
| 金额(减少以“-” | ,000.0 | ||||||||||||
| ,568.50 | 5 | 471.95 | ,347.32 | ,362.32 | |||||||||
| 号填列) | 0 | ||||||||||||
| (一)综合收益总 | 9,974.5 | 171,628 | 171,638 | ||||||||||
| 额 | 5 | ,819.27 | ,793.82 | ||||||||||
| 50,000 | |||||||||||||
| (二)所有者投入 | 348,041 | 398,041 | |||||||||||
| ,000.0 | |||||||||||||
| 和减少资本 | ,568.50 | ,568.50 | |||||||||||
| 0 |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6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50,000 | |||||||||||||
|---|---|---|---|---|---|---|---|---|---|---|---|---|---|
| 1.股东投入的普 | 348,041 | 398,041 | |||||||||||
| ,000.0 | |||||||||||||
| 通股 | ,568.50 | ,568.50 | |||||||||||
| 0 | |||||||||||||
| 2.其他权益工具 | |||||||||||||
| 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 | |||||||||||||
| 所有者权益的金 | |||||||||||||
| 额 | |||||||||||||
| 4.其他 | |||||||||||||
| 10,175, | -70,175, | -60,000, | |||||||||||
| (三)利润分配 | |||||||||||||
| 471.95 | 471.95 | 000.00 | |||||||||||
| 10,175, | -10,175,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471.95 | 471.95 | ||||||||||||
| 2.提取一般风险 | |||||||||||||
| 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 | -60,000, | -60,000, | |||||||||||
| 股东)的分配 | 000.00 | 000.00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 | |||||||||||||
| 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 | |||||||||||||
| 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 | |||||||||||||
| 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 | |||||||||||||
| 亏损 | |||||||||||||
| 4.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400,00 | 1,535,0 | ||||||||||||
| 368,914 | -122,27 | 83,495, | 682,722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0,000. | 10,240. | |||||||||||
| ,630.42 | 3.95 | 774.84 | ,108.87 | ||||||||||
| 00 | 18 | ||||||||||||
8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期金额
单位:元
87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本期 | 本期 | ||||||||||
|---|---|---|---|---|---|---|---|---|---|---|---|
| 项目 | 其他权益工具 | 减:库存 | 其他综合 | 未分配 | 所有者权 |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股 | 收益 | 利润 | 益合计 | |||||
| 400,000, | 377,884,9 | 82,341,80 | 311,076 | 1,171,302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
| 000.00 | 34.00 | 1.83 | ,216.42 |
,952.25 |
|||||||
| 加:会计政策 | |||||||||||
| 变更 | |||||||||||
| 前期差 | |||||||||||
| 错更正 | |||||||||||
| 其他 | |||||||||||
| 400,000, | 377,884,9 | 82,341,80 | 311,076 | 1,171,302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
| 000.00 | 34.00 | 1.83 | ,216.42 |
,952.25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 | |||||||||||
| 4,095,477 | -31,540, | -27,445,2 | |||||||||
| 金额(减少以“-” | |||||||||||
| .40 | 703.42 |
26.02 |
|||||||||
| 号填列) | |||||||||||
| (一)综合收益总 | 40,954, | 40,954,77 | |||||||||
| 额 | 773.98 | 3.98 |
|||||||||
| (二)所有者投入 | |||||||||||
| 和减少资本 | |||||||||||
| 1.股东投入的普 | |||||||||||
| 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 | |||||||||||
| 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 | |||||||||||
| 所有者权益的金 | |||||||||||
| 额 | |||||||||||
| 4.其他 | |||||||||||
| 4,095,477 | -72,495, | -68,400,0 | |||||||||
| (三)利润分配 | |||||||||||
| .40 | 477.40 |
00.00 |
|||||||||
| 4,095,477 | -4,095,4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40 | 77.40 |
||||||||||
| 2.对所有者(或 | -68,400, | -68,400,0 | |||||||||
| 股东)的分配 | 000.00 | 00.00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 | |||||||||||
| 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 | |||||||||||
| 资本(或股本) |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8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2.盈余公积转增 | |||||||||||
|---|---|---|---|---|---|---|---|---|---|---|---|
| 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 | |||||||||||
| 亏损 | |||||||||||
| 4.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400,000, | 377,884,9 | 86,437,27 | 279,535 | 1,143,857 ,726.23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
| 000.00 | 34.00 | 9.23 | ,513.00 |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 上期 | 上期 | ||||||||||
|---|---|---|---|---|---|---|---|---|---|---|---|
| 项目 | 其他权益工具 | 减:库存 | 其他综合 | 未分配 | 所有者权 |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股 | 收益 | 利润 | 益合计 | |||||
| 350,000, | 29,843,36 | 72,166,32 | 279,496 | 731,506,6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
| 000.00 | 5.50 | 9.88 | ,968.92 |
64.30 |
|||||||
| 加:会计政策 | |||||||||||
| 变更 | |||||||||||
| 前期差 | |||||||||||
| 错更正 | |||||||||||
| 其他 | |||||||||||
| 350,000, | 29,843,36 | 72,166,32 | 279,496 | 731,506,6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
| 000.00 | 5.50 | 9.88 | ,968.92 |
64.30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 | |||||||||||
| 50,000,0 | 348,041,5 | 10,175,47 | 31,579, | 439,796,2 | |||||||
| 金额(减少以“-” | |||||||||||
| 00.00 | 68.50 | 1.95 | 247.50 |
87.95 |
|||||||
| 号填列) | |||||||||||
| (一)综合收益总 | 101,754 | 101,754,7 | |||||||||
| 额 | ,719.45 | 19.45 |
|||||||||
| (二)所有者投入 | 50,000,0 | 348,041,5 | 398,041,5 | ||||||||
| 和减少资本 | 00.00 | 68.50 | 68.50 | ||||||||
| 1.股东投入的普 | 50,000,0 | 348,041,5 | 398,041,5 | ||||||||
| 通股 | 00.00 | 68.50 | 68.50 | ||||||||
| 2.其他权益工具 | |||||||||||
| 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 | |||||||||||
| 所有者权益的金 |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9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额 | |||||||||||
|---|---|---|---|---|---|---|---|---|---|---|---|
| 4.其他 | |||||||||||
| 10,175,47 | -70,175, | -60,000,0 | |||||||||
| (三)利润分配 | |||||||||||
| 1.95 | 471.95 |
00.00 |
|||||||||
| 10,175,47 | -10,175,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1.95 | 471.95 |
||||||||||
| 2.对所有者(或 | -60,000, | -60,000,0 | |||||||||
| 股东)的分配 | 000.00 | 00.00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 | |||||||||||
| 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 | |||||||||||
| 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 | |||||||||||
| 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 | |||||||||||
| 亏损 | |||||||||||
| 4.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400,000, | 377,884,9 | 82,341,80 | 311,076 | 1,171,302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
| 000.00 | 34.00 | 1.83 | ,216.42 |
,952.25 |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组织形式、注册地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原深圳市海洋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原深圳市海洋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周明杰、徐素和江苏华西集团公司,公司于2008年11月6日 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份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
深圳市海洋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由周明杰、梁贵珍两位自然人共同出资,于1995年8月11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成立,领取了注册号为19236808-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周明杰、梁贵珍出资比 例分别为90%、10%。
2007年12月11日,经深圳市海洋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梁贵珍将其持有的公司10%股权转让给徐 素。2007年12月20日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8年3月8日,经深圳市海洋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徐素将其持有的公司6.75%股权转让给江苏华西集团 公司。2008年3月18日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8年10月10日经深圳市海洋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深圳市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首届股 东大会决议通过:原深圳市海洋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制公司,同时更名为深圳市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90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司;同意全体股东以其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所享有的净资产投入本公司,有限公司以经审计净资产中20,000万元折成股份公 司股本2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股东周明杰折合股份18,000万元,占总股本的90.00%;江苏华西集团公司折合股 份1,350万元,占总股本的6.75%;徐素折合股份650万元,占总股本的3.25%,其余9,326.15万元转入资本公积。
2009年9月30日,深圳市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2010年7月20日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 案》,同意以2010年经审计中期报告中的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向股东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7.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35,000 万股。转增后股东周明杰持股31,500万股,江苏华西集团公司持股2,362.5万股,徐素持股1,137.5万股;其持股比例分别为90%, 6.75%,3.25%。2010年7月28日已完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股份转让的议案》,同意股东周明杰将其所持公司9.6246%,共计3,368.60 万股股份转让给李彩芬等182位自然人,股份转让后各股东的持股情况为:股东周明杰持股28,131.4万股,江苏华西集团公司 持股2,362.5万股,徐素持股1,137.5万股,李彩芬等182位自然人持股3,368.6万股;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80.3744%,6.75%, 3.25%,9.6256%。(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登记时因保留四位小数位数的原因,李彩芬等182位自然人持股比例合计 9.6256%,周明杰持股比例80.3744%)。2011年6月23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公司2011年8月11日召开的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013年8月16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2014年4月10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14]1055 号文《关于核准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8.88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444,0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5,958,431.5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8,041,568.5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50,0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348,041,568.50 元,发行后公司 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400,000,000.00 元。2014年12月24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海王大厦A座22层
(二)经营范围
研制、生产灯具(生产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研发、生
- 产(分公司经营)、销售光源类、控制器产品;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进准字第[2001]0664号资格证书办)。 (三)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主营业务为专业从事特殊环境照明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产品涵盖固定照明设备、移动照明设备和便携 照明设备三大系列,包括200多种型号,广泛应用于电力、冶金、铁路、油田、石化、公安、消防、煤炭、部队、港口、场 馆、民航、船舶、机械制造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行业。
- (四)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19日决议批准报出。
本公司将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工业技术有限公司、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和海洋 王(香港)技术有限公司等四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 明。
根据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整体 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合并完成后,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经营,深圳市海洋王照明技术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取消。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 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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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无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 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 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本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 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 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通常 情况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发生在同一企业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合并,除此之外,一般不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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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 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如果被合并方在被合并以前,是最终控制方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所控制的,则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还应包含相关的商誉金额。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 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 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 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 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 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 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 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向处于同一最终控制之 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 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 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 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财务报 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等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不能重分类计入当期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 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 务性工具的交易费用,应当计人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 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本公司将其计入合并成 本。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该差额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商誉;在控股合并情况下,该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为商誉。 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本公司计入合并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在 吸收合并情况下,该差额计入合并当期母公司个别利润表;在控股合并情况下,该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合并利润表。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 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 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臵、 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母公司将其全部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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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财务
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以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1)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
(2)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
(3)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
-
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4)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利润表中净 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 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如果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需要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 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 期初余额,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非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余额。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 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余额。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 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 起一直存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 纳入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 利润表。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 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 存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 量表。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 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 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3、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1)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 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 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 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 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3)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 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 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 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 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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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 每一次处置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 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 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
④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 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 安排。
-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指从购入 日起不超过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发生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 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 2、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项目的折算方法、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 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相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 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票、基金等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 汇率折算,折算后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以下规定,将以外币表示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表示的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 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方法折算产生的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中单独列示。以外币表示的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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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 、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按照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将本公司拥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四类: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②持有至到期投资;③贷款和应收款项;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按照经济实质将承担的金融负债划分为两类: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 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其他金融负债。
-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
-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
-
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企
-
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终止确认条件。
-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
3、金融工具的计量方法
-
本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
-
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主要方法: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
当期损益。
-
(2)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
-
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
(4)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
-
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
(5)其他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
①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
-
照成本计量。
-
②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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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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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公司(转出方)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
-
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 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 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 5、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 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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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 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 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 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 公司公允价值计量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包括:
- (1)公允价值初始计量
本公司根据交易性质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等,判断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是否与其交易价格相等。其他相关会计准 则要求或者允许企业以公允价值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初始计量,且其交易价格与公允价值不相等的,公司将相关利得或损 失计入当期损益,但其他相关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 (2)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 量公允价值时,会充分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前情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公司在估值技术 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 入值。
(3)公允价值的层次划分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 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 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以上层次划分具体表现为: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 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 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 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7、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 (1)持有至到期投资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
失)现值(折现利率采用原实际利率),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2)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四(十一)。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 则按其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 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 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回升时,通过权益转回,不通过损益转回。但是,在活 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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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对于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判断其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的具体量化标准、成本的计算方法、期末公允 价值的确定方法,以及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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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 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 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1 、应收款项
(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单项金额在50万以上的应收款项。 |
|---|---|
|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 | |
| 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 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 | |
| 应收款项,按个别认定法进行减值测试 |
(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组合名称 |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
|---|---|
| 账龄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其他方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5.00% |
| 1-2年 | 10.00% | 10.00% |
| 2-3年 | 30.0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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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年以上 50.00% 5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 组合名称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0.00% | 0.00% |
(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 |
|---|---|
|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 | |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 备 | |
12 、存货
-
1、公司存货分类:产成品、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等。
-
2、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成本。
-
3、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
-
①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为: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
-
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用于生产的材料、在产品等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 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 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②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 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 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在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
-
5、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3 、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含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1. 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 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通常和惯用条款即可立即出售;2.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3.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 的转让协议;4.该项转让很可能在一年内完成。
14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后才能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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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 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 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
(1)本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附注四、(五)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2)除本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 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 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 关规定确定。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 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 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都可以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 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1)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 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比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确定。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 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 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与本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政 策及会计期间、以本公司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以本公 司取得投资时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进行调整,并且将本公 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被投资 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
在确认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 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如果被投资单位以后各期实现盈利的,在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 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的金额,依次恢复长期权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15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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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固定资产
(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其确认条件为与该 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计量基础为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月计 提折旧
( 2 )折旧方法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年 | 5% | 4.75%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8年 | 5% | 11.88-19.00% |
| 模具 | 年限平均法 | 5-8年 | 5% | 11.88-19.00% |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0年 | 5% | 9.50-23.75% |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8年 | 5% | 11.88-31.67% |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17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计价:自营工程按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施工费等计量;出包工程按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 安装工程按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行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的 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该项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 发生的必要支出转入固定资产,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 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8 、借款费用
19 、生物资产
20 、油气资产
21 、无形资产
(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无形资产在满足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情况下予以确认。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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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
-
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
2、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按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
-
生的其他支出进行计量。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按开发阶段所发生的支出总额进行计量,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 出不再调整。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
3、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
-
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按使用寿命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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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22 、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 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 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等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 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3 、长期待摊费用
24 、职工薪酬
(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 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公司在职工为公司提供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 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
(1)公司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
-
相关资产成本。
-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如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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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 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资产。资产上限是指公司可从设定受益计划退款或减少未来对设定受益计划缴存资金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
③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 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 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④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①公司不能单方 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②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 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 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是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后相关资 产成本。
25 、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固定资产弃置义务等或有事项相关 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 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按如下方法确定:
-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
-
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的,则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
-
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按照当前 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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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股份支付
2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28 、收入
- 1、销售商品
本公司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
①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
②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
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
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
2、提供劳务
-
①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
-
完工进度,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下列方法确定:
-
A.已完工作的测量;
-
B.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
C.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
②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
-
转劳务成本;
-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部分能够得到补偿的,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
-
生的劳务成本;
-
C.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
③公司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
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 提供劳务收入。
公司与其他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如果既包括销售商品又包括提供劳务,若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 量的,则分别核算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若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则全部作为 销售商品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
3、让渡资产使用权
-
①本公司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
A.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
B.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
②本公司分别按照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
A.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
B.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
4、本公司各类业务具体收入确认原则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固定照明设备销售(包括设备产品销售、照明施工工程和合同能源管理)、移动照明设备销售和
便携照明设备销售。各类业务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 (1)固定照明设备销售
发行人固定照明设备的销售和服务包括设备产品销售、照明施工工程和合同能源管理三类细分业务,具体收入确认如下:
- 1)设备产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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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设备产品发货至客户指定地点,经客户验收合格后开具发票,确认设备产品的销售收入,商品 成本按照加权平均法进行结转确认。
2)照明施工工程
本公司与客户签订照明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包括固定照明设备的销售和照明施工安装工程服务,其中固定照明设备由 本公司提供,照明工程的施工安装服务由本公司外包给具备施工资质的第三方完成。照明工程的施工安装周期较短,一般为
2-3个月。
本公司在照明工程经客户竣工验收合格后,对固定照明设备销售部分开具发票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商品成本按照加权平 均法进行结转确认;对施工安装服务部分开具发票确认施工安装劳务收入,劳务成本按照分包合同金额进行结转确认。
3)合同能源管理
本公司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利用自身产品和技术,通过建造或改造项目区域内照明工程,为客户节约能源,获得节能分成 来达到盈利目的;项目服务期通常为3-5年,在节能项目进行过程中,区域照明工程建造的节能设备由客户代为保管,本公 司为客户提供相关节能的服务,客户按一定的付款周期支付节能收益;在项目结束后,本公司无偿将照明设备所有权转移给 客户,不再另行收费。
节能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一般以3个月为结算周期,本公司在客户对项目节能效果进行验收确认后,按照双方确认 的当期节能收益,开具发票确认收入;本公司对节能项目下的照明设备作为异地存放的存货处理,并按照各期确认的节能分 享服务收入占合同金额的比例逐步进行成本结转。
(2)移动、便携照明设备销售
移动、便携照明设备销售收入确认参照四4、(1)、1)设备产品销售
29 、政府补助
( 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 损益。
( 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 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 税。
-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①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 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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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资产:
-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可能转回;
-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
C.本公司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
-
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③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 转回。
-
(2)递延所得税负债按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
-
延所得税负债不予确认:
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
A.商誉的初始确认;
-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
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
②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
-
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1 、租赁
(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3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3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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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其他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 按产品和原材料等销售收入为基础计算 | ||
| 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计缴。 | ||
| 增值税 | 本公司出口货物享受“免、抵、退”税政策, | 17% |
| 退税率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为5%、9%、 | ||
| 13%、15%、16%和17%。 | ||
| 营业税 | 工程安装劳务收入、节能分享服务收入 | 3%、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应缴纳流转税额 | 7% |
| 16.5%-25%(具体见下表存在不同企业所 |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
| 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 ||
| 房产税 | 按房产原值减除30%后余值 | 1.2% |
| 按应缴纳流转税额、地方教育费附加按 | ||
| 教育费附加 | 3%、2% | |
| 应缴纳流转税 |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 |
| 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25% |
| 深圳市海洋王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 25% |
| 海洋王(香港)技术有限公司 | 16.5% |
| 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本公司2013年重新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备案,根据2013年4月3日深圳市蛇口地方税务局【深圳市蛇口地方税务局 税务事项告知书深地税蛇备 [2013]第68号】的回复,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登记,本公司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2013年重新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备案,根据2013年4月17日深圳市蛇口国 家税务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税收优惠登记备案通知书深国税蛇减免备案[2013]34号】的回复,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登记。 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香港《税务条例》规定,子公司海洋王(香港)技术有限公司按16.50%计算缴纳利得税。
3 、其他
2015年享受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单位:元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07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项目 | 批准机关 | 批准文件 | 报告期间 退抵税金额 |
|---|---|---|---|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 深国税蛇退抵税[2015]0341号 | 795.02 |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 深国税蛇退抵税[2015]0445号 | 4,847.47 |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 深国税蛇退抵税[2015]0553号 | 2,165.04 |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 深国税蛇退抵税[2015]0962号 | 805.10 |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 深国税蛇退抵税[2015]1219号 | 6,439.60 |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 深国税蛇退抵税[2015]1454号 | 892.75 |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 深国税蛇退抵税[2015]1882号 | 46.20 |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 深国税蛇退抵税[2015]2151号 | 470.26 |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 深国税蛇退抵税[2015]2420号 | 14.88 |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 深国税蛇退抵税[2015]2528号 | 117.13 |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 深国税蛇退抵税[2015]2687号 | 680.54 |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 深国税蛇退抵税[2014]2693号 | 333.86 |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 深国税蛇退抵税[2015]0001号 | 1,615,210.34 |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 深国税蛇退抵税[2015]0285号 | 3,198,068.73 |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 深国税蛇退抵税[2015]0478号 | 1,421,713.28 |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 深国税蛇退抵税[2015]0551号 | 519,572.32 |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 深国税蛇退抵税[2015]1078号 | 604,403.14 |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 深国税蛇退抵税[2015]1191号 | 741,595.87 |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 深国税蛇退抵税[2015]1406号 | 863,254.48 |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 深国税蛇退抵税[2015]1507号 | 1,222,485.28 |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 深国税蛇退抵税[2015]1881号 | 750,255.01 |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 深国税蛇退抵税[2015]2060号 | 1,061,484.03 |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 深国税蛇退抵税[2015]2153号 | 1,131,866.21 |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 深国税蛇退抵税[2015]2439号 | 1,651,463.54 |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 深国税蛇退抵税[2015]2691号 | 2,282,399.03 |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 深国税蛇退抵税[2015]2666号 | 18,820.19 |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 深国税蛇退抵税[2015]0340号 | 32,852.70 |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 深国税蛇退抵税[2015]0479号 | 4,360.31 |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 深国税蛇退抵税[2015]0554号 | 2,081.40 |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 深国税蛇退抵税[2015]0929号 | 13,351.14 |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 深国税蛇退抵税[2015]1136号 | 12,568.30 |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 深国税蛇退抵税[2015]1378号 | 15,529.55 |
| 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 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 | 深国税蛇退抵税[2015]1500号 | 9,184.22 |
| 合计 | 17,190,126.92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08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单位: 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库存现金 | 1,717.54 | 13,821.50 |
| 银行存款 | 805,423,070.80 | 830,869,955.02 |
| 其他货币资金 | 6,315,651.16 | 540,844.33 |
| 合计 | 811,740,439.50 | 831,424,620.85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3,009,679.72 | 13,566,816.44 |
其他说明
期末,银行存款中无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其他货币资金为保函 及承兑保证金,其中6,315,651.16元被质押,其使用存在限制。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3 、衍生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银行承兑票据 | 20,173,771.36 | 21,413,039.68 |
| 商业承兑票据 | 8,336,540.28 | 8,896,748.16 |
| 电子票据 | 2,874,197.47 | |
| 合计 | 31,384,509.11 | 30,309,787.84 |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已质押金额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09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 银行承兑票据 | 40,463,187.31 | 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1,573,796.52 | 0.00 |
| 电子票据 | 1,793,416.40 | 0.00 |
| 合计 | 43,830,400.23 | 0.00 |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其他说明
5 、应收账款
(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类别 | ||||||||||
| 计提比 | 账面价值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例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 ||||||||||
| 305,082, | 18,170,4 |
286,912,1 | 385,190 | 21,122,34 |
364,068,51 |
|||||
|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 100.00% |
5.96% |
100.00% |
5.48% |
||||||
| 549.34 | 43.51 |
05.83 | ,857.71 |
6.61 |
1.10 |
|||||
| 应收账款 | ||||||||||
| 305,082, | 18,170,4 |
286,912,1 05.83 |
385,190 | 21,122,34 |
364,068,51 1.10 |
|||||
| 合计 | 100.00% |
5.96% |
100.00% |
5.48% |
||||||
| 549.34 | 43.51 |
,857.71 |
6.61 |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
|---|---|---|---|
| 账龄 |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分项 | |||
| 1年以内小计 | 273,424,797.24 | 13,671,239.88 |
5.00%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10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1至2年 | 26,380,853.14 | 2,638,085.32 |
10.00% |
|---|---|---|---|
| 2至3年 | 3,886,655.80 | 1,165,996.77 |
30.00% |
| 3年以上 | 1,390,243.08 | 695,121.54 |
50.00% |
| 合计 | 305,082,549.34 | 18,170,443.51 |
5.9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2,951,903.1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 项目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 单位: 元 | ||||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 |||||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
| 易产生 | |||||
单位: 元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 picture [467 x 9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1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6 、预付款项
(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 单位: 元 | 单位: 元 | 单位: 元 | 单位: 元 | |
|---|---|---|---|---|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龄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10,695,633.84 | 99.49% |
6,216,805.71 |
100.00% |
| 1至2年 | 55,313.00 | 0.51% |
||
| 合计 | 10,750,946.84 | -- |
6,216,805.71 | --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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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7 、应收利息
(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 2 )重要逾期利息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 | ||||
|---|---|---|---|---|
|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
| 依据 | ||||
其他说明:
8 、应收股利
( 1 )应收股利
单位: 元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1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 元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 | ||||
|---|---|---|---|---|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
| 依据 | ||||
其他说明:
9 、其他应收款
(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类别 | ||||||||||
| 计提比 | 账面价值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例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 21.41% |
|||||||||
| 13,633,6 | 2,919,57 |
10,714,11 | 14,756, | 2,628,637 |
12,128,159. |
|||||
|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 100.00% |
100.00% |
17.81% |
|||||||
| 96.29 | 9.35 |
6.94 | 796.99 |
.43 |
56 |
|||||
| 其他应收款 | ||||||||||
| 13,633,6 | 2,919,57 |
21.41% |
10,714,11 6.94 |
14,756, | 2,628,637 |
12,128,159. 56 |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7.81% |
|||||||
| 96.29 | 9.35 |
796.99 |
.43 |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
|---|---|---|---|
| 账龄 |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分项 | |||
| 1年以内小计 | 5,687,260.01 | 284,363.00 |
5.00% |
| 1至2年 | 2,541,749.65 | 254,174.97 |
10.00% |
| 2至3年 | 1,606,509.64 | 481,952.89 |
30.00% |
| 3年以上 | 3,798,176.99 | 1,899,088.49 |
50.00% |
| 合计 | 13,633,696.29 | 2,919,579.35 |
21.41%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1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290,941.92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易产生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押金 | 4,004,995.64 | 4,436,228.97 |
| 保证金 | 6,831,817.38 | 6,531,464.21 |
| 备用金 | 1,003,773.00 | 585,491.23 |
| 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 1,487,608.00 | 1,487,608.00 |
| 往来款 | 305,502.27 | 1,716,004.58 |
| 合计 | 13,633,696.29 | 14,756,796.99 |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 |||||
|---|---|---|---|---|---|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 东莞市财政局松山 | |||||
| 湖科技产业园区分 | 保证金 | 1,470,000.00 | 3年以上 |
10.78% | 735,000.00 |
|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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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东莞市财政局 | 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 1,048,863.00 | 2-3年 |
7.69% | 314,658.90 |
|---|---|---|---|---|---|
| 深圳华业纺织染有 | |||||
| 押金 | 536,856.00 | 3年以上 |
3.94% | 268,428.00 |
|
| 限公司 | |||||
| 武汉钢铁集团矿业 | |||||
| 保证金 | 500,000.00 | 3年以上 |
3.67% | 250,000.00 |
|
| 有限责任公司 | |||||
|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 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 438,745.00 | 3年以上 |
3.22% | 219,372.50 |
| 合计 | -- | 3,994,464.00 | -- |
29.30% | 1,787,459.40 |
(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元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 | ||||
|---|---|---|---|---|
|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
| 及依据 | ||||
(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东莞松山湖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截止2015年 12月31日,借款人数共计3人,借款余额为175,466.64元。
10 、存货
( 1 )存货分类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项目 |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34,170,575.41 | 34,170,575.41 | 30,832,748.91 |
30,832,748.91 | ||
| 在产品 | 1,161,376.14 | 1,161,376.14 | 1,118,483.25 |
1,118,483.25 | ||
| 库存商品 | 66,858,113.54 | 66,858,113.54 | 48,107,505.65 |
48,107,505.65 | ||
| 委托加工物资 | 1,650,417.45 | 1,650,417.45 | 2,093,141.40 |
2,093,141.40 | ||
| 低值易耗品 | 1,857,464.77 | 1,857,464.77 | 759,296.83 |
759,296.83 | ||
| 包装物 | 514,990.15 | 514,990.15 | 143,779.04 |
143,779.04 | ||
| 合计 | 106,212,937.46 | 106,212,937.46 | 83,054,955.08 |
83,054,955.08 |
( 2 )存货跌价准备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单位: 元
115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picture [480 x 4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 End of picture text -----
-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 picture [483 x 57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其他说明:
1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预计处置费用 预计处置时间
其他说明: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13 、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1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 2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合计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16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3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 | 在被投资 | ||||||
|---|---|---|---|---|---|---|---|---|---|---|
| 被投资单 | 本期现金 | |||||||||
| 单位持股 | ||||||||||
| 位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红利 | |
| 比例 | ||||||||||
( 4 )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单位: 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合计
- ( 5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单位: 元
| 可供出售权益工 | 公允价值相对于 | 持续下跌时间 | ||||
|---|---|---|---|---|---|---|
| 投资成本 | 期末公允价值 | 已计提减值金额 | 未计提减值原因 | |||
| 具项目 | 成本的下跌幅度 | (个月) | ||||
其他说明
15 、持有至到期投资
( 1 )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 单位: 元 | ||||||||||
|---|---|---|---|---|---|---|---|---|---|---|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2)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 单位: 元 | |||||||||
| 债券项目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 ( 3 )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其他说明
16 、长期应收款
- (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折现率区间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17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 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 3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7 、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 本期增减变动 | 本期增减变动 | 本期增减变动 | 本期增减变动 | 本期增减变动 | 本期增减变动 | 本期增减变动 | 本期增减变动 | ||||
|---|---|---|---|---|---|---|---|---|---|---|---|
| 被投资单 | 权益法下 | 宣告发放 | 减值准备 | ||||||||
| 期初余额 | 其他综合 | 其他权益 | 计提减值 | 期末余额 | |||||||
| 位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确认的投 | 现金股利 | 其他 | 期末余额 | |||||
| 收益调整 | 变动 | 准备 | |||||||||
| 资损益 | 或利润 | ||||||||||
| 一、合营企业 | |||||||||||
| 二、联营企业 | |||||||||||
| 其他说明 |
18 、投资性房地产
(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
(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
(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其他说明
19 、固定资产
-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 | 模具 | 合计 |
|---|---|---|---|---|---|---|
| 一、账面原值: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18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1.期初余额 | 56,156,057.48 | 11,009,983.95 |
7,314,481.40 |
29,719,834.80 |
48,184,099.32 |
152,384,456.95 |
|---|---|---|---|---|---|---|
| 2.本期增加金 | ||||||
| 145,809,430.56 | 1,449,628.13 |
2,940,293.13 | 3,252,022.70 |
153,451,374.52 |
||
| 额 | ||||||
| (1)购置 | 1,449,628.13 | 2,940,293.13 | 3,252,022.70 |
7,641,943.96 |
||
| (2)在建工 | ||||||
| 145,809,430.56 | 145,809,430.56 | |||||
| 程转入 | ||||||
| (3)企业合 | ||||||
| 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 | ||||||
| 370,359.00 | 263,633.28 |
1,685,491.20 |
2,062,616.05 |
2,010,856.99 |
6,392,956.52 |
|
| 额 | ||||||
| (1)处置或 | ||||||
| 263,633.28 | 1,685,491.20 |
2,062,616.05 |
2,010,856.99 |
6,392,956.52 |
||
| 报废 | ||||||
| (2)其 | ||||||
| 370,359.00 | 370,359.00 | |||||
| 他 | ||||||
| 4.期末余额 | 201,595,129.04 | 12,195,978.80 |
5,628,990.20 |
30,597,511.88 |
49,425,265.03 |
299,442,874.95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6,313,710.99 | 9,107,379.22 |
6,956,017.84 |
24,458,421.42 |
39,679,858.29 |
96,515,387.76 |
| 2.本期增加金 | ||||||
| 4,743,255.57 | 876,671.92 |
2,716.99 |
2,843,621.27 |
2,704,358.73 |
11,170,624.48 |
|
| 额 | ||||||
| (1)计提 | 4,743,255.57 | 876,671.92 |
2,716.99 |
2,843,621.27 |
2,704,358.73 |
11,170,624.48 |
| 3.本期减少金 | ||||||
| 351,841.05 | 250,451.62 |
1,601,216.64 |
1,956,989.36 |
1,910,314.14 |
6,070,812.81 |
|
| 额 | ||||||
| (1)处置或 | ||||||
| 250,451.62 | 1,601,216.64 |
1,956,989.36 |
1,910,314.14 |
5,718,971.76 |
||
| 报废 | ||||||
| (2)其 | ||||||
| 351,841.05 | 351,841.05 | |||||
| 他 | ||||||
| 4.期末余额 | 20,705,125.51 | 9,733,599.52 |
5,357,518.19 |
25,345,053.33 |
40,473,902.88 |
101,615,199.43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767,313.91 | 767,313.91 |
||||
| 2.本期增加金 | ||||||
| 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 | ||||||
| 额 |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19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1)处置或 | ||||||
|---|---|---|---|---|---|---|
| 报废 | ||||||
| 4.期末余额 | 767,313.91 | 767,313.91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 | ||||||
| 180,890,003.53 | 2,462,379.28 |
271,472.01 |
5,252,458.55 |
8,184,048.24 |
197,060,361.61 |
|
| 值 | ||||||
| 2.期初账面价 | ||||||
| 39,842,346.49 | 1,902,604.73 |
358,463.56 |
5,261,413.38 |
7,736,927.12 |
55,101,755.28 |
|
| 值 | ||||||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 单位: 元 | |||||
|---|---|---|---|---|---|
|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建筑物 145,809,430.56 尚在办理相关验收等手续 其他说明
20 、在建工程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项目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海洋王(东莞) | 68,723,001.97 | 68,723,001.97 | 188,686,761.70 |
188,686,761.70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20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照明科技有限公 | ||||||
|---|---|---|---|---|---|---|
| 司专业灯具及 | ||||||
| LED产品生产项 | ||||||
| 目 | ||||||
| 海洋王科技楼项 | ||||||
| 127,222,959.91 | 127,222,959.91 | 104,423,965.70 |
104,423,965.70 | |||
| 目 | ||||||
| 合计 | 195,945,961.88 | 195,945,961.88 | 293,110,727.40 |
293,110,727.40 |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 picture [480 x 30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本期转 工程累 其中:本
本期其 利息资 本期利
项目名 期初余 本期增 入固定 期末余 计投入 工程进 期利息 资金来
预算数 他减少 本化累 息资本
称 额 加金额 资产金 额 占预算 度 资本化 源
金额 计金额 化率
额 比例 金额
海洋王
(东莞)
照明科
技有限
550,000, 188,686, 25,845,6 145,809, 68,723,0
公司专 39.01%
000.00 761.70 70.83 430.56 01.97
业灯具
及 LED
产品生
产项目
海洋王
130,649, 104,423, 22,798,9 127,222,
科技楼 97.38% 其他
700.00 965.70 94.21 959.91
项目
680,649, 293,110, 48,644,6 145,809, 195,945,
合计 -- -- --
700.00 727.40 65.04 430.56 961.88
----- End of picture text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计提原因
其他说明
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专业灯具及LED产品生产项目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其他;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97,164,765.52元,降幅33.15%,主要系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专业灯具及 LED产品生产项目本期部分投入使用,结转至固定资产所致。
21 、工程物资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单位: 元
12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22 、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
(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 、无形资产
(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90,856,225.00 | 8,190,115.47 | 99,046,340.47 |
||
| 2.本期增加金 | |||||
| 1,313,776.03 | 1,313,776.03 |
||||
| 额 | |||||
| (1)购置 | 1,313,776.03 | 1,313,776.03 |
|||
| (2)内部研 | |||||
| 发 | |||||
| (3)企业合 | |||||
| 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2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4.期末余额 | 90,856,225.00 | 9,503,891.50 | 100,360,116.50 |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7,983,382.70 | 6,729,573.15 | 14,712,955.85 |
||
| 2.本期增加金 | |||||
| 1,817,124.50 | 2,383,369.75 | ||||
| 额 | |||||
| (1)计提 | 1,817,124.50 | 2,383,369.75 | |||
| 3.本期减少金 | |||||
| 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9,800,507.20 | 7,295,818.40 | 17,096,325.60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 | |||||
| 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 | |||||
| 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 | |||||
| 81,055,717.80 | 2,208,073.10 | 83,263,790.90 |
|||
| 值 | |||||
| 2.期初账面价 | |||||
| 82,872,842.30 | 1,460,542.32 | 84,333,384.62 |
|||
| 值 |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均为外购,无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2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 、开发支出
==> picture [483 x 19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27 、商誉
(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项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91 x 1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 2 )商誉减值准备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483 x 9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项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其他说明
----- End of picture text -----
28 、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项目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767,313.91 | 191,828.48 |
767,313.91 |
115,097.09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3,394,847.12 | 5,822,286.20 |
18,886,541.02 |
2,860,610.41 |
| 坏账准备 | 21,052,717.00 | 5,263,179.26 |
23,706,022.33 |
3,601,441.97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24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应付职工薪酬 | 20,218,252.24 | 5,054,563.05 |
66,523,437.88 |
9,981,468.51 |
|---|---|---|---|---|
| 其他 | 12,168,041.37 | 3,042,010.35 |
8,610,202.13 |
1,291,530.32 |
| 合计 | 77,601,171.64 | 19,373,867.34 |
118,493,517.27 |
17,850,148.30 |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项目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元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项目 | ||||
| 期末互抵金额 | 或负债期末余额 | 期初互抵金额 | 或负债期初余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373,867.34 | 17,850,148.30 |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其他说明: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预付购房款 | 10,474,360.00 | |
| 合计 | 10,474,360.00 |
其他说明: 公司购买新疆期房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25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1 、短期借款
(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借款利率 逾期时间 逾期利率
其他说明:
3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33 、衍生金融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4 、应付票据
单位: 元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银行承兑汇票 | 4,985,000.00 | |
| 合计 | 4,985,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
35 、应付账款
(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货款 | 53,123,594.92 | 57,106,244.33 |
| 合计 | 53,123,594.92 | 57,106,244.33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26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其他说明:
36 、预收款项
( 1 )预收款项列示
| 单位: 元 | 单位: 元 |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销售货款 | 7,694,289.52 | 16,617,539.84 |
| 合计 | 7,694,289.52 | 16,617,539.84 |
(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其他说明:
37 、应付职工薪酬
(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一、短期薪酬 | 82,346,297.36 | 401,569,324.01 |
395,457,257.44 |
88,458,363.93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 ||||
| 37,118,734.72 | 37,118,734.72 |
|||
| 存计划 | ||||
| 三、辞退福利 | 86,590.00 | 2,303,551.85 |
2,377,702.09 |
12,439.76 |
| 合计 | 82,432,887.36 | 440,991,610.58 |
434,953,694.25 |
88,470,803.69 |
( 2 )短期薪酬列示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单位: 元
127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1、工资、奖金、津贴和 | ||||
| 65,997,821.18 | 354,671,127.09 |
348,252,393.17 |
72,416,555.10 |
|
| 补贴 | ||||
| 2、职工福利费 | 27,608,405.76 | 27,608,405.76 |
||
| 3、社会保险费 | 8,150,661.07 | 8,150,661.07 |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924,466.15 | 5,924,466.15 |
||
| 工伤保险费 | 951,063.85 | 951,063.85 |
||
| 生育保险费 | 1,275,131.07 | 1,275,131.07 |
||
| 4、住房公积金 | 7,232,415.39 | 7,232,415.39 |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 ||||
| 15,909,449.48 | 57,707.01 | 15,851,742.47 |
||
| 经费 | ||||
| 6、短期带薪缺勤 | 439,026.70 | 3,906,714.70 |
4,155,675.04 |
190,066.36 |
| 合计 | 82,346,297.36 | 401,569,324.01 |
395,457,257.44 |
88,458,363.93 |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1、基本养老保险 | 35,412,001.37 | 35,412,001.37 |
||
| 2、失业保险费 | 1,706,733.35 | 1,706,733.35 |
||
| 合计 | 37,118,734.72 | 37,118,734.72 |
其他说明:
38 、应交税费
单位: 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增值税 | 22,931,830.92 | 29,050,218.51 |
| 企业所得税 | 11,240,994.64 | 17,698,444.96 |
| 个人所得税 | 2,062,013.46 | 2,399,370.82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80,999.57 | 2,170,330.38 |
| 教育费附加 | 1,129,285.41 | 1,550,235.99 |
| 土地使用费 | 264,009.28 | 19,961.78 |
| 房产税 | 471,994.25 | |
| 合计 | 39,681,127.53 | 52,888,562.44 |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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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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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应付利息
单位: 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 单位: 元 | |
|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40 、应付股利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 1 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41 、其他应付款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质保金 | 4,155,769.68 | 4,469,316.77 |
| 往来款 | 18,578,229.62 | 20,382,285.60 |
| 预提费用 | 12,033,418.31 | 8,610,202.13 |
| 其他 | 1,166,334.10 | 81,577.09 |
| 合计 | 35,933,751.71 | 33,543,381.59 |
(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单位: 元 |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4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单位: 元 |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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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4 、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 按面值计 溢折价摊 债券名称 面值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金额 期初余额 本期发行 本期偿还 期末余额 提利息 销 其他说明:
单位: 元
45 、长期借款
(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 、应付债券 ( 1 )应付债券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 元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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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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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元 期末 数量 账面价值 |
单位: 元 期末 数量 账面价值 |
|||||||
|---|---|---|---|---|---|---|---|---|
| 发行在外的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 金融工具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其他说明 |
47 、长期应付款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划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49 、专项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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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说明:
50 、预计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形成原因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 、递延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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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本期新增补助金 本期计入营业外 与资产相关/与收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额 收入金额 益相关
其他说明:
----- End of picture text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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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53 、股本
单位:元
本次变动增减(+、—)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其他说明:
----- End of picture text -----
54 、其他权益工具
-
(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
(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 元 发行在外的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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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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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 、资本公积
单位: 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61,732,718.81 | 361,732,718.81 | ||
| 其他资本公积 | 7,181,911.61 | 7,181,911.61 | ||
| 合计 | 368,914,630.42 | 368,914,630.4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6 、库存股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 、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元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
|---|---|---|---|---|---|---|---|
| 本期所得 | 减:前期计入 | 税后归属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减:所得税 | 税后归属 | 期末余额 | |||
| 税前发生 | 其他综合收益 | 于少数股 | |||||
| 费用 | 于母公司 | ||||||
| 额 | 当期转入损益 | 东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108,703.65 | -13,570.3 | |||||
| -122,273.95 | 108,703.65 |
||||||
| 合收益 | 0 | ||||||
| 108,703.65 | -13,570.3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22,273.95 | 108,703.65 |
|||||
| 0 | |||||||
| -122,273.95 | 108,703.65 | -13,570.3 0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08,703.65 |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 、专项储备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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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9 、盈余公积
单位: 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法定盈余公积 | 83,495,774.84 | 4,095,477.40 |
87,591,252.24 | |
| 合计 | 83,495,774.84 | 4,095,477.40 |
87,591,252.2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盈余公积增加系以母公司本期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
60 、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682,722,108.87 | 581,268,761.55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7,225,886.21 | 171,628,819.27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095,477.40 | 10,175,471.95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68,400,000.00 | 60,000,00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677,452,517.68 | 682,722,108.8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 项目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896,374,775.65 | 266,792,332.80 |
1,056,428,518.11 |
297,545,797.43 |
| 合计 | 896,374,775.65 | 266,792,332.80 |
1,056,428,518.11 |
297,545,797.43 |
62 、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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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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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税 | 148,589.00 | 142,694.40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167,835.93 | 8,988,749.67 |
| 教育费附加 | 5,119,882.77 | 6,421,157.83 |
| 合计 | 12,436,307.70 | 15,552,601.90 |
其他说明:
63 、销售费用
单位: 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工资薪酬 | 258,938,795.79 | 282,431,597.13 |
| 差旅费 | 32,161,541.28 | 38,933,610.13 |
| 市场推广费 | 23,666,561.95 | 23,774,658.06 |
| 房租水电管理费 | 26,118,347.44 | 25,322,905.87 |
| 运杂费 | 20,752,647.35 | 21,552,118.14 |
| 折旧摊销费 | 2,689,367.62 | 5,450,451.82 |
| 业务招待费 | 8,452,148.10 | 9,688,854.75 |
| 通讯费 | 5,179,311.55 | 6,058,935.68 |
| 办公费 | 3,857,148.47 | 4,164,535.28 |
| 其他 | 16,441,985.62 | 15,941,079.93 |
| 合计 | 398,257,855.17 | 433,318,746.79 |
其他说明:
64 、管理费用
单位: 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工资薪酬 | 82,281,124.36 | 40,907,248.91 |
| 研发费 | 57,187,071.49 | 59,725,360.67 |
| 折旧摊销 | 6,554,631.80 | 5,274,413.12 |
| 房租水电管理费 | 8,103,482.33 | 8,186,221.78 |
| 办公费 | 4,193,033.32 | 2,448,728.82 |
| 培训费 | 5,932,425.26 | 6,514,096.88 |
| 通讯费 | 1,986,691.72 | 2,079,540.21 |
| 税金 | 2,189,433.33 | 2,623,763.82 |
| 咨询服务费 | 1,800,178.93 | 1,460,93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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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劳动保护费 | 1,499,265.86 | 1,800,746.98 |
|---|---|---|
| 展会费 | 44,812.43 | 25,603.07 |
| 差旅费 | 2,085,587.78 | 1,887,124.73 |
| 业务招待费 | 2,228,178.87 | 2,154,253.82 |
| 其他 | 7,217,593.44 | 4,968,230.93 |
| 合计 | 183,303,510.92 | 140,056,267.30 |
其他说明:
65 、财务费用
单位: 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利息支出 | ||
| 减:利息收入 | 9,737,348.11 | 6,675,832.59 |
| 汇兑损失 | 866,901.36 | 4,010.40 |
| 减:汇兑收益 | 2,189,034.63 | 64,890.33 |
| 手续费及其他 | 272,110.47 | 211,586.58 |
| 合计 | -10,787,370.91 | -6,525,125.94 |
其他说明:
66 、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一、坏账损失 | -2,660,961.18 | -1,644,205.76 |
| 合计 | -2,660,961.18 | -1,644,205.76 |
其他说明:
6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68 、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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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 4,061,630.14 | |
|---|---|---|
| 合计 | 4,061,630.14 |
其他说明:
69 、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额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96,130.63 | 268,973.70 |
96,130.63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96,130.63 | 268,973.70 |
96,130.63 |
| 政府补助 | 11,731,000.00 | 7,673,000.00 |
11,731,000.00 |
| 赔款收入 | 165,549.81 | 165,549.81 | |
| 增值税退税 | 17,190,126.92 | 14,294,818.26 |
17,190,126.92 |
| 其他 | 66,667.45 | 35,788.74 |
66,667.45 |
| 合计 | 29,249,474.81 | 22,272,580.70 |
29,249,474.8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 补贴是否影 | 是否特殊补 | 本期发生金 | 上期发生金 | 与资产相关/ | ||||
|---|---|---|---|---|---|---|---|---|
|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
| 响当年盈亏 | 贴 | 额 | 额 | 与收益相关 | ||||
| 专利资助费 | 42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专利资助费 | 48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专利资助费 | 18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人才安居补 | ||||||||
| 1,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贴专项资金 | ||||||||
| 专利资助费 | 18,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专利资助费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专利资助费 | 3,237,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专利资助费 | 1,28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专利资助费 | 2,15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专利资助费 | 4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专利资助费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专利资助费 | 2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专利资助费 | 978,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专利资助费 | 507,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专利资助费 | 880,500.00 | 与收益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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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专利资助费 | 88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 专利资助费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人才安居补 | ||||||||
| 7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贴专项资金 | ||||||||
| 专利资助费 | 28,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专利资助费 | 1,239,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专利资助费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专利资助费 | 1,549,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专利资助费 | 83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企业信息化 | ||||||||
| 3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建设资助费 | ||||||||
| 人才安居补 | ||||||||
| 6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贴专项资金 | ||||||||
| 专利资助费 | 28,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11,731,000.0 | ||||||||
| 合计 | -- | -- | -- | -- | -- | 7,673,000.00 |
-- |
|
| 0 | ||||||||
其他说明:
70 、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额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20,535.53 | 308,572.75 |
320,535.53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20,535.53 | 308,572.75 |
320,535.53 |
| 对外捐赠 | 97,660.00 | 161,719.63 |
97,660.00 |
| 滞纳金 | 2,965.27 | 2,965.27 | |
| 其他 | 4,746.39 | 30,000.00 |
4,746.39 |
| 合计 | 425,907.19 | 500,292.38 |
其他说明:
71 、所得税费用
(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6,216,131.74 | 25,007,48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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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523,719.04 | 3,260,423.45 |
|---|---|---|
| 合计 | 14,692,412.70 | 28,267,905.44 |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 利润总额 | 81,918,298.91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0,479,574.72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850,543.09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249,946.04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 | |
| 313,327.11 | |
| 损的影响 | |
| 所得税费用 | 14,692,412.70 |
其他说明
72 、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57。
73 、现金流量表项目
(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利息收入 | 9,737,348.11 | 6,675,832.59 |
| 政府补助 | 11,731,000.00 | 7,673,000.00 |
| 往来款等 | 37,713,447.64 | 24,993,198.38 |
| 合计 | 59,181,795.75 | 39,342,030.9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付现管理费用 | 57,015,792.59 | 49,252,526.72 |
| 付现销售费用 | 127,058,150.73 | 137,348,708.45 |
| 往来款等 | 19,804,135.18 | 25,193,827.33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39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合计 203,878,078.50 211,795,062.5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 (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上市中介费 | 4,111,178.60 | |
| 合计 | 4,111,178.6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 净利润 | 67,225,886.21 | 171,628,819.27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660,961.18 | -1,644,205.76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 | ||
| 11,170,624.48 | 11,086,401.14 |
|
| 物资产折旧 |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40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无形资产摊销 | 2,383,369.75 | 2,696,957.98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 ||
| 224,404.90 | 39,599.05 |
|
|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322,133.27 | -55,406.35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061,630.14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23,719.04 | 3,260,423.45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157,982.38 | -6,858,454.68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 ||
| 70,720,031.85 | 45,578,916.56 |
|
| 列) |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 ||
| -12,604,251.26 | -24,487,948.23 |
|
| 列) | ||
| 其他 | -2,835,047.87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393,639.92 | 198,410,054.56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 ||
| -- | -- | |
| 动: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805,424,788.34 | 830,883,776.52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830,883,776.52 | 424,300,729.07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458,988.18 | 406,583,047.45 |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 金额 | |
|---|---|
| 其中: | -- |
| 其中: | -- |
| 其中: | -- |
其他说明:
(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 金额 | |
|---|---|
| 其中: | -- |
| 其中: | -- |
| 其中: | -- |
其他说明: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4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一、现金 | 805,424,788.34 | 830,883,776.52 |
| 其中:库存现金 | 1,717.54 | 13,821.50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805,423,070.80 | 830,869,955.02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05,424,788.34 | 830,883,776.52 |
其他说明:
75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76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
| 货币资金 | 6,315,651.16 | 质押 |
| 合计 | 6,315,651.16 | -- |
其他说明:
77 、外币货币性项目
(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 其中:美元 | 7,404,302.40 | 6.4936 |
48,080,578.07 |
| 欧元 | 3,103.75 | 7.0952 |
22,021.73 |
| 港币 | 6,658,001.18 | 0.83778 |
5,577,940.23 |
| 港币 | 59,882.00 | 0.83778 |
50,167.94 |
| 其他应收款 | |||
| 其中:港币 | 158,247.24 | 0.83778 |
132,576.37 |
其他说明: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 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适用 □ 不适用
14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海洋王(香港)技术有限公司其经营地为香港,记账本位币为港币。
78 、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79 、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 购买日至期 | 购买日至期 | |||||||
|---|---|---|---|---|---|---|---|---|
| 被购买方名 | 股权取得时 | 股权取得成 | 股权取得比 | 股权取得方 | 购买日的确 | |||
| 购买日 | 末被购买方 | 末被购买方 | ||||||
| 称 | 点 | 本 | 例 | 式 | 定依据 | |||
| 的收入 | 的净利润 | |||||||
其他说明:
(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 元
合并成本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 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购买日账面价值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4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 6 )其他说明
-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 合并当期期 | 合并当期期 | |||||||
|---|---|---|---|---|---|---|---|---|
| 企业合并中 | 构成同一控 | 比较期间被 | 比较期间被 | |||||
| 被合并方名 | 合并日的确 | 初至合并日 | 初至合并日 | |||||
| 取得的权益 | 制下企业合 | 合并日 | 合并方的收 | 合并方的净 | ||||
| 称 | 定依据 | 被合并方的 | 被合并方的 | |||||
| 比例 | 并的依据 | 入 | 利润 | |||||
| 收入 | 净利润 | |||||||
其他说明:
( 2 )合并成本
单位: 元
合并成本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 元
合并日 上期期末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 、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 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44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6 、其他
根据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整体 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合并完成后,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经营,深圳市海洋王照明技术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取消。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 持股比例 | 持股比例 | |||||
|---|---|---|---|---|---|---|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深圳市海洋王照 | ||||||
| 深圳 | 深圳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 明工程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海洋王工 | ||||||
| 深圳 | 深圳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 业技术有限公司 | ||||||
| 海洋王(东莞) | ||||||
| 照明科技有限公 | 东莞 | 东莞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 司 | ||||||
| 海洋王(香港) | ||||||
| 香港 | 香港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 技术有限公司 |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 | |||
|---|---|---|---|---|
| 比 | 益 | |||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例 | 损益 | 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余额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45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子公司 | 流动资 | 非流动 | 资产合 | 流动负 | 非流动 | 负债合 | 流动资 | 非流动 | 资产合 | 流动负 | 非流动 | 负债合 | ||||||
| 名称 | ||||||||||||||||||
| 产 | 资产 | 计 | 债 | 负债 | 计 | 产 | 资产 | 计 | 债 | 负债 | 计 | |||||||
| 单位: 元 |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子公司名称 | 综合收益总 | 经营活动现 | 综合收益总 额 |
经营活动现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 额 | 金流量 | 金流量 | ||||||||||||||||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 (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
(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3 、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持股比例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 | ||||
|---|---|---|---|---|---|---|
| 合营企业或联营 企业名称 |
||||||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营企业投资的会 | |||
| 直接 | 间接 | |||||
| 计处理方法 |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 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 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46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 (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 picture [483 x 11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End of picture text -----
其他说明
-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
(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 元
==> picture [480 x 5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认的损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失 享的净利润)
其他说明
----- End of picture text -----
-
(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
(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
| 经名 | 主经地 | 地 | 业 | ||
| 共同营称 | 要营 | 注册 | 务性质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47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说明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 、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 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 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
-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与应收款项有关。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
(1)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
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7.07%(2014年12月31
-
日:4.31%)源于前五大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
(2)其他应收款
-
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应收押金、保证金和往来款等,公司对此等款项与相关经济业务一并管理并持续监控,以确
-
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本公司的应收款项中尚未逾期和发生减值的金额,以及虽已逾期但未减值的金融资产的期限分析如下: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
|---|---|---|---|---|---|
| 未逾期未减值 | 已逾期未减值 | 合 计 |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
| 应收票据 | 31,384,509.11 | 31,384,509.11 | |||
| 小 计 | 31,384,509.11 | 31,384,509.11 | |||
| 项 目 | 期初余额 | ||||
| 未逾期未减值 | 已逾期未减值 | 合 计 |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
| 应收票据 | 30,309,787.84 | 30,309,787.84 | |||
| 小 计 | 30,309,787.84 | 30,309,787.84 |
2、流动风险
-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其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
-
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本公司本期无金融负债,本公司所承担的流动风险不重大。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48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为 外汇风险。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 元
| 期末公允价值 | 期末公允价值 | |||
|---|---|---|---|---|
| 项目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 | |||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量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 | ||||
| -- | -- | -- | -- | |
| 量 |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 、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 ||||
|---|---|---|---|---|---|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无母公司。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49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
其他说明:
①控制本公司的关联方
| 自然人姓名 | 关联关系 | 对本公司持股比例(%) | 对本公司表决权比例(%) |
|---|---|---|---|
| 周明杰和徐素 | 实际控制人 | 73.27 | 73.27 |
②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
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其他说明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其他说明
5 、关联交易情况
(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额度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上期发生额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50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2 )关联受托管理 / 承包及委托管理 / 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 元
| 委托方/出包方名 | 受托方/承包方名 | 受托/承包资产类 | 托管收益/承包收 | 本期确认的托管 | ||
|---|---|---|---|---|---|---|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
| 称 | 称 | 型 | 益定价依据 | 收益/承包收益 |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 元
| 委托方/出包方名 | 受托方/承包方名 | 委托/出包资产类 | 托管费/出包费定 | 本期确认的托管 | ||
|---|---|---|---|---|---|---|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
| 称 | 称 | 型 | 价依据 | 费/出包费 |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 元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 单位: 元 | ||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 单位: 元 | |||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 元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
| 拆入 | ||||
| 拆出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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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 8 )其他关联交易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 1 )应收项目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名 | |||||
| 项目称 | 关联方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2 )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7 、关联方承诺
8 、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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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 、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2 、或有事项
(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 、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 元
==> picture [480 x 3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
项目 内容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响数
----- End of picture text -----
2 、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 元
3 、销售退回
-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 1 )追溯重述法
单位: 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处理程序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 累积影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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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名称
( 2 )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批准程序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2 、债务重组
3 、资产置换
(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 2 )其他资产置换
4 、年金计划
5 、终止经营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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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所
项目 收入 费用 利润总额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有者的终止经营
利润
----- End of picture text -----
其他说明
6 、分部信息
(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
3) 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 元 项目 分部间抵销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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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 4 )其他说明
1)按经营分部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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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按产品分部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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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按地区分部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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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55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 、其他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类别 | ||||||||||
| 计提比 | 账面价值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例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 52,881,6 02.09 |
2.56% |
||||||||
1,351,91 |
51,529,68 | 76,659, | 1,061,472 |
75,598,111. |
||||||
|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 100.00% | 100.00% |
1.38% |
|||||||
6.34 |
5.75 | 584.28 |
.56 |
72 |
||||||
| 应收账款 | ||||||||||
| 52,881,6 02.09 |
1,351,91 |
2.56% |
51,529,68 5.75 |
76,659, | 1,061,472 |
75,598,111. 72 |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38% |
|||||||
6.34 |
584.28 |
.56 |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
|---|---|---|---|
| 账龄 |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分项 | |||
| 1年以内小计 | 24,155,709.38 | 1,207,785.48 |
5.00% |
| 1至2年 | 1,373,468.28 | 137,346.83 |
10.00% |
| 2至3年 | 22,613.42 | 6,784.03 |
30.00% |
| 合计 | 25,551,791.08 | 1,351,916.34 |
5.2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2,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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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picture [444 x 3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中无应收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款项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290,443.78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易产生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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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中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57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picture [450 x 8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其他应收款
(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类别 | ||||||||||
| 计提比 | 账面价值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例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 49,498,0 15.80 |
2.26% |
||||||||
1,117,88 |
48,380,12 | 27,127, | 1,014,630 |
26,113,335. |
||||||
|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 100.00% | 100.00% |
3.74% |
|||||||
9.49 |
6.31 | 965.96 |
.19 |
77 |
||||||
| 其他应收款 | ||||||||||
| 49,498,0 15.80 |
1,117,88 |
2.26% |
48,380,12 6.31 |
27,127, | 1,014,630 |
26,113,335. 77 |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3.74% |
|||||||
9.49 |
965.96 |
.19 |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
|---|---|---|---|
| 账龄 |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分项 | |||
| 1年以内小计 | 847,344.88 | 42,367.24 |
5.00% |
| 1至2年 | 330,274.50 | 33,027.45 |
10.00% |
| 2至3年 | 88,091.00 | 26,427.30 |
30.00% |
| 3年以上 | 2,032,135.00 | 1,016,067.50 |
50.00% |
| 合计 | 3,297,845.38 | 1,117,889.49 |
33.9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58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picture [443 x 3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03,259.3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 项目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 单位: 元 | |||||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 ||||||
|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
| 易产生 | ||||||
单位: 元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 押金 | 506,435.50 | 592,555.50 |
| 保证金 | 2,503,843.00 | 1,698,417.00 |
| 备用金 | 254,944.13 | 478,333.97 |
| 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 438,745.00 | 438,745.00 |
| 往来款 | 45,794,048.17 | 23,919,914.49 |
| 合计 | 49,498,015.80 | 27,127,965.96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59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 |||||
|---|---|---|---|---|---|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 海洋王(东莞)照明 | |||||
| 往来款 | 46,200,170.42 | 1年以内 |
93.34% | ||
| 科技有限公司 | |||||
| 东莞市财政局松山湖 | |||||
| 保证金 | 1,470,000.00 | 3年以上 |
2.97% | 735,000.00 |
|
| 科技产业园区分局 | |||||
|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 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 438,745.00 | 3年以上 |
0.89% | 219,372.50 |
| 深圳市海王城房地产 | |||||
| 押金 | 164,674.50 | 1-2年 |
0.33% | 16,467.45 |
|
|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 万联达制模制品(深 | |||||
| 押金 | 153,000.00 | 1-2年 |
0.31% | 15,300.00 |
|
| 圳)有限公司 | |||||
| 合计 | -- | 48,426,589.92 | -- |
97.84% | 986,139.95 |
(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元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 | ||||
|---|---|---|---|---|
|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
| 及依据 | ||||
(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应收关联方款项明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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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项目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646,750,545.09 | 646,750,545.09 | 646,750,545.09 |
646,750,545.09 |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60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合计 646,750,545.09 646,750,545.09 646,750,545.09 646,750,545.09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 本期计提减值准 | 减值准备期末余 | |||||
|---|---|---|---|---|---|---|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备 | 额 | |||||
| 深圳市海洋王照 | ||||||
| 100,500,000.00 | 184,305,576.59 |
284,805,576.59 | ||||
| 明工程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海洋王照 | ||||||
| 184,305,576.59 | 184,305,576.59 | |||||
| 明技术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海洋王工 | ||||||
| 1,060,000.00 | 1,060,000.00 | |||||
| 业技术有限公司 | ||||||
| 海洋王(香港)技 | ||||||
| 3,343,400.00 | 3,343,400.00 | |||||
| 术有限公司 | ||||||
| 海洋王(东莞)照 | ||||||
| 357,541,568.50 | 357,541,568.50 | |||||
| 明科技有限公司 | ||||||
| 合计 | 646,750,545.09 | 184,305,576.59 |
184,305,576.59 |
646,750,545.09 |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元
| 本期增减变动 | 本期增减变动 | 本期增减变动 | 本期增减变动 | 本期增减变动 | 本期增减变动 | 本期增减变动 | 本期增减变动 | ||||
|---|---|---|---|---|---|---|---|---|---|---|---|
| 权益法下 | 宣告发放 | 减值准备 | |||||||||
|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其他综合 | 其他权益 | 计提减值 | 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确认的投 | 现金股利 | 其他 | 期末余额 | ||||||
| 收益调整 | 变动 | 准备 | |||||||||
| 资损益 | 或利润 | ||||||||||
| 一、合营企业 | |||||||||||
| 二、联营企业 |
( 3 )其他说明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 项目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247,291,783.74 | 124,527,561.09 |
192,707,731.96 |
99,632,349.57 |
| 合计 | 247,291,783.74 | 124,527,561.09 |
192,707,731.96 |
99,632,349.57 |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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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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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资收益
单位: 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子公司分红款 | 70,000,000.00 | |
|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 2,321,301.37 | |
| 合计 | 2,321,301.37 | 70,000,000.00 |
6 、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24,404.9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 ||
|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 11,731,000.00 | 政府补助 |
|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 ||
|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 ||
|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 4,061,630.14 | 理财收益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316,972.52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4,718,826.74 | 公司本期应支付给员工的搬迁补助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96,587.79 | |
| 合计 | -837,041.19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 每股收益 | 每股收益 | ||
|---|---|---|---|
| 加益 | |||
| 报告期利润 | 权平均净资产收率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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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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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41% | 0.1681 |
0.1681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 |||
| 4.47% | 0.1702 |
0.1702 |
|
|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 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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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载有公司董事长签署的2015年年度报告正本。
-
2、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3、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4、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载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