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NY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0

Nov 12, 2020

51788_rns_2020-11-12_a5f4145a-b80e-472d-bb43-d42819b2acb9.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南洋染整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第三季 (股票代碼 1410)

公司地址:桃園市蘆竹區山腳里南山路 3 段 233 號 電 話:(03)324-2321

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目 錄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4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 5 ~ 6
四、 合併資產負債表 7 ~ 8
五、 合併綜合損益表 9 ~ 10
六、 合併權益變動表 11
七、 合併現金流量表 12
八、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3 ~ 53
(一) 公司沿革 13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3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3 ~ 15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5 ~ 24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4 ~ 25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5 ~ 41
1.現金及約當現金 25
2.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25 ~ 26
3.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6 ~ 27

4.應收票據及帳款 27 ~ 28
5.存貨 28 ~ 29
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0 ~ 31
7.租賃交易-承租人 31 ~ 32
8.租賃交易-出租人 32
9.投資性不動產 33 ~ 34
10.其他應付款 34
11.退休金 34 ~ 35
12.股本 35
13.資本公積 35
14.保留盈餘 36
15.營業收入 36 ~ 37
16.利息收入 37
17.其他收入 37
18.其他利益及損失 37 ~ 38
19.財務成本 38
20.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38 ~ 39
21.所得稅 39
22.每股盈餘 40 ~ 41
23.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41
24.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變動 41
(七) 關係人交易 41
(八) 質押之資產 42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2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42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42
(十二)其他 42 ~ 51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52
(十四)部門資訊 52 ~ 53

109 年 9 月 30 日 108 年 12 月 31 日 108 年 9 月 30 日

附註
% %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frac{1}{2}$
428,687
32 \$ 422,747 31 \$ 523,000 36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六(二)
流動 62,330 $\sqrt{5}$ 137,328 10 110,072 7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六(四) 7,925 13,500 $\mathbf{1}$ 13,710 1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四) 63,348 5 51,987 $\overline{4}$ 55,214 $\overline{4}$
1200 其他應收款 1,427 $\overline{\phantom{a}}$ $\overline{\phantom{0}}$ ¥
130X 存貨 六(五) 23,958 $\overline{2}$ 21,986 $\overline{2}$ 23,463 $\sqrt{2}$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5,354 5,142 3,052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593,029 44 652,690 48 728,511 50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六(三)
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15,172 $\mathbf{1}$ 19,619 $\mathbf{1}$ 19,428 $\overline{2}$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 六(二)及八
非流動 54,679 $\overline{4}$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六)及八 194,343 14 199,807 15 207,571 14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七) 2,055 1,020 $\blacksquare$ 1,237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六(九) 494,803 37 494,910 36 494,946 34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1,174 $\overline{\phantom{a}}$ 1,179 1,406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1,175 1,167 $\overline{\phantom{a}}$ 1,167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763,401 56 717,702 52 725,755 50
1XXX 資產總計 1,356,430 100 $\mathcal{S}$
1,370,392
100 $\frac{1}{2}$
1,454,266
100
$(b\ddot{a} + b)$ 百)

負債及權益 附註 109 年 9

$30$ E
%
108 年 12 月 31 日

$\%$ 108 年 9 月 30 日

$\%$
流動負債
2150 應付票據 $\$\,$ 2,965 ÷ $\sqrt$
4,020
÷. $\frac{1}{2}$
4,508
2170 應付帳款 15,186 $\mathbf{1}$ 11,033 $\mathbf{1}$ 8,981 1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十) 41,890 $\mathfrak{Z}$ 37,260 3 128,208 $\overline{9}$
2230 本期所得税負債 4,002 1 5,848 11,414 1
2280 租賃負債一流動 909 673 872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2,148 $\tilde{\phantom{a}}$ 747 $\tilde{\phantom{a}}$ 605 $\overline{\phantom{a}}$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67,100 5 59,581 $\overline{4}$ 154,588 11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六) 145,334 $11\,$ 145,334 11 145,334 10
2580 租賃負債一非流動 1,151 355 $\overline{\phantom{a}}$ 373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六(十一) 26,256 $\overline{2}$ 26,293 $\sqrt{2}$ 28,563 $\overline{2}$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172,741 13 171,982 13 174,270 12
2XXX 負債總計 239,841 18 231,563 17 328,858 23
權益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六(十二)
3110 普通股股本 630,000 46 630,000 46 630,000 43
資本公積 六(十三)
3200 資本公積 22,359 $\overline{c}$ 22,361 $\overline{c}$ 22,361 $\mathbf{1}$
保留盈餘 六(十四)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92,488 $\overline{7}$ 85,981 6 85,981 6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296,918 22 297,832 22 297,832 21
3350 未分配盈餘 44,871 $\mathfrak{Z}$ 71,022 5 57,687 $\overline{4}$
其他權益
3400 其他權益 $16,432$ )( $1)$ ( $14,959$ )( $1)$ ( $15,150$ )( 1)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1,070,204 79 1,092,237 80 1,078,711 74
36XX 非控制權益 四 $(\boldsymbol{\Xi})$ 46,385 $\mathbf{3}$ 46,592 $\mathfrak{Z}$ 46,697 $\overline{\mathbf{3}}$
3XXX 權益總計 1,116,589 82 1,138,829 83 1,125,408 77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九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356,430 $100 \,$ \$ 1,370,392 100 \$ 1,454,266 100

Б

グン
βX
(僅經核閱

30

查核。
目1
項目 附註 109年7月1日
9 月 30 日

%
108 年 7 月 1 日
9
30


%
109年1月1日

9 月

30 日
%
108 年 1 月 1 日

9

30 o

$\boxminus$
%
4000 營業收入 六(十五) \$103,312 100 \$ 98,187 100 \$ 303,010 100 \$298,503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五)
$( = + )$ $66,113)$ (64) $65,467$ ) (67) ( $195,329$ (65) ( $193,883$ )( 65)
5900 營業毛利 37,199 36 32,720 33 107,681 35 104,620 35
營業費用 六(二十)
6100 推銷費用 $\left($ $1,370$ )( $1)$ ( $845$ )( $1)$ ( $3,180$ )( $1)$ ( $2,875$ )( 1)
6200 管理費用 ( $12,894$ $($ 12( $13,558$ )( $13)$ ( $40,821$ )( $13)$ ( $44, 152$ ) ( 14)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left($ $1,703$ )( $2)$ ( $1,793$ )( $2)$ ( $5,042$ )( $2)$ ( $5,450$ )( 2)
645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150 500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15,967$ ) ( 15 0 $16,046$ ) ( $16)$ ( $49,043$ )( 16( $51,977$ )( 17)
6900 營業利益 21,232 21 16,674 17 58,638 19 52,643 18
营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十六) 1,566 -1 2,277 $\overline{2}$ 4,180 $\mathbf{1}$ 6,023 $\overline{2}$
7010 其他收入 六(十七) 789 1 678 $\mathbf{1}$ 980 $\overline{a}$ 92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十八) $\left($ $4,270$ )( 4) 4,464 5( $7,688$ )( 2) 7,288 3
7050 財務成本 六(十九) $\left($ 22) - ( 33) $-$ ( 83) $-$ ( 101)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1,937$ )( 2) 7,386 8 ( $2,611$ )( 1) 14,131 5
7900 税前淨利 19,295 19 24,060 25 56,027 18 66,774 23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二十一)( $4,530$ )( $5)$ ( $3,578$ )( $4)$ ( $12,374$ )( $4)$ ( $11,626$ )( 4)
8200 本期淨利 14,765 14 $\mathbb{S}$ 20,482 21
$\mathcal{S}$
43,653 14 55,148
\$
19
(續次頁)

公司
民國
(僅經核閱

30

- 9
十準則查核)
項目 附註 109年7月1日
至 9
月 30 日
$\%$
108 年 7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 109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六(三)
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
現評價損益 $($ \$ 367) $\overline{\phantom{a}}$ $\mathbb{S}$ 17 $-(\$ \ 1,392)$ \$ 386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
367) 17 $-$ ( 1,392) $\sim$ 386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六(三)
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未實
現評價損益淨額 44 42 $\overline{\phantom{a}}$ 81) $\bar{\sigma}$ 336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
項目總額 44 42 $\mathcal{L}(\mathcal{M})$ $\left($ 81) 336
8300 本期其他綜合利益(損失)之稅
後淨額 ( 323) S 59 $-(\$ \ 1,473)$ \$ 722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mathbb{S}$ 14,442 14 $\mathcal{S}$ 20,541 21 \$42,180 14 $\mathcal{S}$ 55,870 19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mathbb{S}$ 14,144 13 \$ 19,770 20 \$42,442 14 \$ 53,846 19
8620 非控制權益 621 $\mathbf{1}$ 712 1 1,211 $\overline{\phantom{a}}$ 1,302 $\overline{\phantom{a}}$
14,765 14 $\mathcal{S}$ 20,482 21 \$43,653 14 $\mathcal{P}$ 55,148 19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13,821 13 \$ 19,829 20 \$ 40,969 14 \$ 54,568 19
8720 非控制權益 621 $\mathbf{I}$ 712 $\frac{1}{2}$ 1,211 $\tilde{\Xi}$ 1,302 $\overline{\phantom{a}}$
$\mathcal{F}$ 14,442 14 \$ 20,541 21 \$ 42,180 14 \$ 55,870 19
每股盈餘 六(二十二)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0.22$ \$ $0.29$ \$ $0.67$ \$ 0.76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0.22$ \$ $0.29$ \$ 0.67 $\frac{1}{2}$ 0.76

南洋染整
民國 109 4
(僅經核)
最好東氣 公司及子公司
$\begin{picture}(40,10) \put(0,0){\line(1,0){10}} \put(10,0){\line(1,0){10}} \put(10,0){\line(1,0){10}} \put(10,0){\line(1,0){10}} \put(10,0){\line(1,0){10}} \put(10,0){\line(1,0){10}} \put(10,0){\line(1,0){10}} \put(10,0){\line(1,0){10}} \put(10,0){\line(1,0){10}} \put(10,0){\line(1,0){10}} \put(10,0){\line(1,0){10}} \put(10,0){\line(1$
單位:新台幣仟元



積保
註普通股股本動 認列對子公司 所有權權益變處分資產
數增

受赠資產
法定盈餘特別盈餘


積未分配盈餘損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償
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未實現
計非控制權益權
總 額
108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8年1月1日餘額
本期淨利 \$ 720,000 \$ $\sim$ 2,258
$\boldsymbol{\mathcal{F}}$
\$19,526 \$75,600 \$295,833 \$ 109,821 (S 15,872) $\mathbf{\$}$ 1,207,166 $\mathbf{s}$ 51,777 $\mathcal{S}$ 1,258,943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٠ 53,846 53,846 1,302 55,148
六(三) $722$ 722 ٠. 722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53,846 722 54,568 1,302 55,870
107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10,381 $\sim$ $\sqrt{ }$ 10,381) ×, ÷.
現金股利 2,347 2,347)
六(十四) $\sim$ 93,600) o. 93,600 Œ. 93,600)
依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令迴轉特別六(九)
盈餘公積
348) 348 $\sim$ $\overline{\phantom{a}}$
因受領贈與產生者 576 576 576
現金減資 $90,000$ ) $\overline{\phantom{a}}$ 90,000 $\blacksquare$ $90,000$ )
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 6,383) 6,383)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overline{\phantom{a}}$ $\overline{2}$
108年9月30日餘額 630,000 2,258
\$
\$20,102 \$85,981 \$297,832 $\mathcal{L}$ 57,687 $($ \$ 15,150) $\mathcal{S}$ 1,078,711 $\mathbf{\hat{S}}$ 46,697 $\mathbf{f}$ 1,125,408
1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9年1月1日餘額 $\mathbb{S}$ 630,000 \$2,258 \$20,102 \$ 85,981 \$297,832 \$ 71,022 $($ \$ 14,959 1,092,237 \$ 46,592 1,138,829
本期淨利 42,442 42,442 1,211 43,653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三) 1,473) 1,473 1,473)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42,442 1,473 40,969 1,211 42,180
108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6,507 $\sim$ $6,507$ ) $\sim$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914) 914 $\overline{\phantom{a}}$
現金股利 六(十四) $\overline{\phantom{a}}$ 63,000) 63,000 $63,000$ )
支付以前年度現金股利 2) 2) $\sim$ 2)
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 $1,418$ ) 1,418)
109年9月30日餘額 S 630,000 \$2,258 \$20,100 \$92,488 \$296,918 \$ 44,871 $($ \$ 16,432) \$ 1,070,204 $\mathbf{\hat{S}}$ 46,385 1,116,589

附註 109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 0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
調整項目
$\mathcal{S}$ 56,027 $\mathcal{S}$ 66,774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六(二十) 21,480 29,663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數
利息費用
$+ =$
六(十九)
83 500)
101
利息收入 六(十六) 4,180) 6,023)
股利收入
處分投資損失
六(十七)
六(十八)
773)
105
$\left($ 636)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 六(十八) $\overline{\phantom{a}}$ 4,807)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租金減讓利益
六(十八)
六(十八)
462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12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5,575
11,361)
1,958
9,749
其他應收款
存貨
1,427) 60
其他流動資產 1,972)
79)
6,662
354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1,055$ )
4,153
361)
7,294)
其他應付款 1,546 9,958)
其他流動負債
其他非流動負債
1,401
50)
431)
19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69,814 85,121
收取之利息
收取之股利
4,180
773
6,023
636
支付之利息 83) $\left($ 101)
支付之所得税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4,348)
60,336
14,106)
77,573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869 $\left($ 381)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left($ 54,679)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存出保證金增加
74,998
8)
41,244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二十三) $\left($ $13,397$ ) ( 12,095)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 762 5,345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0,545 34,113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存入保證金增加
13
存入保證金減少 805)
租賃本金償還
發放現金股利
六(七)
六(十四)
534)
$63,002$ )
644)
93,600)
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非控制權益
其他籌資活動
四(三) 1,418) 6,383)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64,941 578
100, 854)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5,940 10,832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22,747
428,687
$\$\,$ 512,168
523,000

南洋 染 整股 份 有限 公司 及 子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第 三 季 (僅 經核 閱 ,未 依 一 般公 認 審計 準 則查 核 )

單位 : 新台 幣 仟元 (除 特別 註 明者 外 )

一、 公司 沿 革

南洋 染 整股 份 有限 公司 (以 下 簡稱「 本 公司 」 )民 國 53 年 12 月 22 日 設立,並 自 民 國 62 年 10 月 18 日起 於 台灣 證 券交 易所 上 市。本 公 司及 子公 司 (以 下統 稱「 本 集團 」 )主 要經 營 業 務為 紡 織品 之 漂染 及樹 脂 加工 定 型整 理等 相 關業 務 及不 動產 等出 租 業務 , 與半 導體 封 裝及 測 試加 工業 務 。

二、 通過 財 務報 告 之日 期及 程 序

本合 併 財務 報 告已 於民 國 109 年 11 月 6 日 提 報董 事 會後 發 布。

  • 三、 新發 布 及修 訂 準則 及解 釋 之適 用
  • (一 )已 採 用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以 下 簡 稱 「 金 管 會 」 )認 可 之 新 發 布 、 修 正 後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之影 響

下表 彙 列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09 年 適 用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之 新發 布 、修 正及 修 訂之 準 則及 解釋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 理事會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重大性之定義」 民國10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業務之定義」 民國10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及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利率指標變革」 民國10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之修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 租金減讓」 民國109年6月1日(註) 註:金管會允許提前於民國109年1月1日適用。 除 下 列 所 述 者 外 ,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效 並 無重 大 影響 :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第 16 號 之 修正 「 新 型冠 狀 病毒 肺 炎相 關租 金 減讓 」

此 修 正 提 供 一 實 務 權 宜 作 法 , 承 租 人 在 符 合 下 列 所 有 條 件 下 之 新 型 冠 狀 病 毒肺 炎 相關 租 金減 讓,得 選 擇不 評 估其 是否 係 租賃 修 改,將 該租 金 減讓 導 致 之任 何 租賃 給 付變 動在 減 讓期 間 按變 動租 賃 給付 處 理:

  • 1.租 賃 給 付 之 變 動 導 致 租 賃 之 修 改 後 對 價 與 變 動 前 租 賃 之 對 價 幾 乎 相 同 或 較小 ;
  • 2.租 賃 給付 之 任何 減少 僅 影響 原 於民 國 110 年 6 月 30 日 以前 到 期之 給 付; 且
  • 3.該 租 賃之 其 他條 款及 條 件並 無 實質 變動 。
  • (二 )尚未 採 用金 管 會認 可之 新 發布 、 修正 後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之 影 響

下表 彙 列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10 年 適 用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之 新發 布 、修 正及 修 訂之 準 則及 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理事會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暫時豁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第9號之延長」 民國110年1月1日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三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納 入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準 則 之新 發 布、 修正 及 修訂 之 準則 及解 釋 :
國際會計準則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理事會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對觀念架構之索引」 民國111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待國際會計準則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理事會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之修正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負債之流動或非流動分類」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之修正「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達到預定 民國111年1月1日
使用狀態前之價款」
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之修正「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 民國111年1月1日
2018-2020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11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

理事會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第7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 號之第二階段修正「利率指標變革」 民國110年1月1日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四、 重大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編製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所 採 用之 主 要會 計政 策 說明 如 下。除 另有 說 明外,此 等政 策 在所 有 報導 期 間一 致地 適 用。

(一 )遵循 聲 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會計 準 則 第 34 號 「 期中 財 務報 導 」編 製。

  • (二 )編製 基 礎
  • 1.除 下 列重 要 項目 外,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係 按 歷史 成 本編 製:
    • (1)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 之透 過 其他 綜 合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
    • (2)按退 休 基金 資 產 減除 確 定福 利 義務 現值 之 淨額 認 列之 確定 福 利負 債 。
  • 2.編 製 符合 金 管會 認可 之 國際 財 務報 導準 則、國際 會 計準 則、解 釋 及解 釋 公 告 (以下 簡 稱 IFRSs)之財 務 報告 需 要使 用一 些 重要 會 計估 計,在應 用 本集 團 的 會 計 政 策 過 程 中 亦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其 判 斷 ,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 複 雜 性之 項 目,或 涉及 合 併財 務 報告 之 重大 假設 及 估計 之 項目,請詳 附 註五 說 明。
  • (三 )合併 基 礎
  • 1.合 併 財務 報 告編 製原 則

    • (1)本集 團 將所 有 子 公司 納 入合 併 財 務 報告 編 製之 個 體 。 子公 司 指受 本 集 團控 制 之個 體 , 當 本集 團 暴露 於 來 自 對該 個 體之 參 與 之 變動 報 酬或 對 該等 變 動報 酬 享 有 權利 , 且透 過 對 該 個體 之 權力 有 能 力 影響 該 等報 酬 時, 本 集團 即 控 制 該個 體 。子 公 司 自 本集 團 取得 控 制 之 日起 納 入合 併 財務 報 告, 於 喪失 控制 之 日起 終 止合 併。
    • (2)集團 內 公司 間 之 交易 、 餘額 及 未 實 現損 益 業已 銷 除 。 子公 司 之會 計 政 策已 作 必要 之 調整 ,與 本 集團 採 用之 政策 一 致。
  • (3)損益 及 其他 綜 合 損益 各 組成 部 分 歸 屬於 母 公司 業 主 及 非控 制 權益 ; 綜 合損 益 總額 亦 歸 屬 於母 公 司業 主 及 非 控制 權 益, 即 使 因 而導 致 非控 制 權益 發 生虧 損 餘額 。 投資公司 子公司

  • 2.列 入 合併 財 務報 告之 子 公司 :

名 稱 名 稱 業務性質 109年9月30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9月30日 說明 本公司 南岩半導體股份 有限公司 (南岩半導體) 專業通訊半導體 封裝及測試代工 82.09% 82.09% 82.09%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3.未 列 入合 併 財務 報告 之 子公 司 :無 。
  • 4.子 公 司會 計 期間 不同 之 調整 及 處理 方式 : 無。
  • 5.重 大 限制 : 無。
  • 6.對 本 集團 具 重大 性之 非 控制 權 益之 子公 司 :
6.對 本 集團 具 重大 性之 非 控制 權 益之 子公 司 : 本集 團 民 國 109 年 9 月 30 日、108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8 年 9 月 30 日 非控
制權 益 總額 分 別為 \$46,385、 \$46,592 及 \$46,697,下 列 為對 本集 團 具重 大
性之 非 控制 權 益之 資訊 :
非控制權益
109年9月30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9月30日
子公司 主要 持股 持股 持股
名 稱 營業場所 金額 百分比 金額 百分比 金額 百分比

資產 負 債表

109年9月30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9月30日 流動資產 260,724 \$ 249,454 \$ 251,818 \$ 非流動資產 111,797 117,843 125,393 流動負債 51,196) ( 34,459) ( 40,370) ( 非流動負債 62,360) ( 72,712) ( 76,132) ( 淨資產總額 258,965 \$ 260,126 \$ 260,709 \$ 南岩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南岩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綜合 損 益表
南岩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109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08年7月1日至9月30日
收入 \$ 59,401 \$ 52,762
稅前淨利 \$ 4,840 \$ 4,931
所得稅費用 ( 1,379) ( 955)
本期淨利 \$ 3,461 \$ 3,976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461 \$ 3,976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621 \$ 712
支付予非控制權益股利 \$ - \$ -
1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9月30日
收入 \$ 165,548 \$ 143,636
稅前淨利 \$ 9,202 \$ 9,170
所得稅費用 ( 2,443) ( 1,901)
本期淨利 \$ 6,759 \$ 7,269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6,759 \$ 7,269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1,211 \$ 1,302
支付予非控制權益股利 \$ 1,418 \$ 6,383
現金 流 量表
南岩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1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9月30日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27,982 \$ 28,454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37,570 ( 24,711)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8,100) ( 35,640)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47,452 ( 31,897)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40,291 169,761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87,743 \$ 137,864

(四 )外幣 換 算

本 集 團 內 每 一 個 體 之 財 務 報 告 所 列 之 項 目 , 均 係 以 該 個 體 營 運 所 處 主 要 經 濟環 境 之貨 幣( 即 功能 性 貨幣 )衡 量。本合 併 財務 報 告係 以本 公 司之 功 能性 貨幣 「 新台 幣 」作 為表 達 貨幣 列 報。

  • 1.外 幣 交 易 採 用 交 易 日 或 衡 量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 換 算 此 等 交易 產 生之 換 算差 額認 列 為當 期 損益 。
  • 2.外 幣 貨幣 性 資產 及負 債 餘額,按 資產 負債 表 日之 即 期匯 率評 價 調整,因 調 整而 產 生之 換 算差 額認 列 為當 期 損益 。

3.外 幣 非貨 幣 性資 產及 負 債餘 額,屬非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者,按初 始 交易 日 之 歷史 匯 率衡 量 。

4.所 有 其他 兌 換損 益在 損 益表 之「 其 他利 益 及損 失 」列 報。

  • (五 )資產 負 債區 分 流動 及非 流 動之 分 類標 準
  • 1.資 產 符合 下 列條 件之 一 者, 分 類為 流動 資 產:
    • (1)預期 將 於正 常 營 業週 期 中實 現 該資 產, 或 意圖 將 其出 售或 消 耗者 。
    • (2)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 而持 有 者。
    • (3)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 表日 後 十二 個 月內 將實 現 者。
    • (4)現金 或 約當 現 金 ,但 於 資產 負 債 表 日後 至 少十 二 個 月 交換 或 用以 清 償 負債 受 到限 制 者除 外。

本集 團 將所 有 不符 合上 述 條件 之 資產 分類 為 非流 動 。

  • 2.負 債 符合 下 列條 件之 一 者, 分 類為 流動 負 債:
  • (1)預期 將 於正 常 營 業週 期 中清 償 者。
  • (2)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 而持 有 者。
  • (3)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 表日 後 十二 個 月內 清償 者 。
  • (4)不能 無 條件 將 清 償期 限 遞延 至 資 產 負債 表 日後 至 少 十 二個 月 者。 負 債 之條 款 ,可 能 依 交 易對 方 之選 擇 , 以 發行 權 益工 具 而 導 致清 償 者, 不 影響 其 分類 。
  • 本集 團 將所 有 不符 合上 述 條件 之 負債 分類 為 非流 動 。
  • (六 )約當 現 金

約 當 現 金 係 指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 該 投 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甚 小 。 定 期 存 款 符 合 前 述 定 義 且 其 持 有 目 的 係 為 滿 足 營 運上 之 短期 現 金承 諾者 , 分類 為 約當 現金 。

  • (七 )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
  • 1.係 指 原 始 認 列 時 作 一 不 可 撤 銷 之 選 擇 , 將 非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的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列 報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或 同 時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債 務 工 具 投資 :
    • (1)在以 收 取合 約 現 金流 量 及出 售 為目 的之 經 營模 式 下持 有該 金 融資 產 。
    • (2)該金 融 資產 之 合 約條 款 產生 特 定 日 期之 現 金流 量 , 完 全為 支 付本 金 及 流通 在 外本 金 金額 之利 息 。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係 採 用交 易 日會 計。

  • 3.本 集 團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1)屬權 益 工具 之 公 允價 值 變動 認 列 於 其他 綜 合損 益 , 於 除列 時 ,先 前 認 列於 其 他綜 合 損 益 之累 積 利益 或 損 失 後續 不 得重 分 類 至 損益 , 轉列 至 保留 盈 餘項 下 。 當 收取 股 利之 權 利 確 立, 與 股利 有 關 之 經濟 效 益很 有 可能 流 入, 及 股利 金額 能 可靠 衡 量時 ,本 集 團於 損 益認 列股 利 收入 。
  • (2)屬債 務 工具 之 公 允價 值 變動 認 列 於 其他 綜 合損 益 , 於 除列 前 之減 損 損 失、 利 息收 入 及 外 幣兌 換 損益 認 列 於 損益 , 於除 列 時 , 先前 認 列於 其 他綜 合 損益 之 累積 利益 或 損失 將 自權 益重 分 類至 損 益。
  • (八 )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 1.係 指 同時 符 合下 列條 件 者:
    • (1)在以 收 取合 約 現 金流 量 為目 的 之經 營模 式 下持 有 該金 融資 產 。
    • (2)該金 融 資產 之 合 約條 款 產生 特 定 日 期之 現 金流 量 , 完 全為 支 付本 金 及 流通 在 外本 金 金額 之利 息 。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 易 日 會計 。
  • 3.本 集 團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程 序 於 流 通 期 間 內 認 列 利 息 收 入 , 及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並 於 除 列 時, 將 其利 益 或損 失認 列 於損 益 。
  • 4.本 集 團持 有 不符 合約 當 現金 之 定期 存款,因 持有 期 間短,折現 之 影響 不 重 大, 係 以投 資 金額 衡量 。
  • (九 )應收 帳 款及 票 據
  • 1.係 指 依 合 約 約 定 , 已 具 無 條 件 收 取 因 移 轉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換 得 對 價 金 額 權 利之 帳 款及 票 據。
  • 2.屬 未 付息 之 短期 應收 帳 款及 票 據,因 折現 之 影響 不 大,本 集團 係 以原 始 發 票金 額 衡量 。
  • (十 )金融 資 產減 損

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就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及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考 量 所 有 合 理 且 可 佐 證 之 資 訊 (包 括前 瞻 性者 )後,對 自原 始 認列 後 信用 風 險並 未 顯著 增加 者,按 12 個月 預期 信 用損 失 金額 衡量 備 抵損 失;對自 原始 認 列後 信 用風 險已 顯 著增 加 者, 按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金 額 衡 量 備 抵 損 失 ; 就 不 包 含 重 大 財 務 組 成 部 分 之應 收 帳款 , 按存 續期 間 預期 信 用損 失金 額 衡量 備 抵損 失。

(十 一 )金融 資 產之 除 列

本集 團 於符 合 下列 情況 之 一時 , 將除 列金 融 資產 :

1.收 取 來自 金 融資 產現 金 流量 之 合約 權利 失 效。

2.移 轉 收 取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 且 業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所 有 權 之幾 乎 所有 風 險及 報酬 。

3.移 轉 收取 金 融資 產現 金 流量 之 合約 權利,惟 未 保留 對 金 融資 產 之控 制。 (十 二 )存貨

存貨 按 成本 與 淨變 現價 值 孰低 者 衡量,成本 依 加權 平 均法 決定。製 成 品 及 在製 品 之成 本 包括 原料、直 接 人 工、其 他直 接 成本 及 生產 相關 之 製造 費 用 (按 正常 產 能分 攤 ),惟 不 包括 借 款成 本。比 較成 本 與淨 變現 價 值孰 低 時, 採 逐 項 比 較 法 ,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指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尚 須 投入 之 估計 成本 及 相關 變 動銷 售費 用 後之 餘 額。

  • (十 三 )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 1.不 動 產、 廠 房及 設備 係 以取 得 成本 為入 帳 基礎 。
  • 2.後 續 成 本 只 有 在 與 該 項 目 有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團 , 且 該 項 目 之 成 本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 才 包 括 在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或 認 列 為 一 項單 獨 資產。被 重置 部分 之 帳面 金 額應 除列。所 有其 他 維修 費用 於 發生 時認 列 為當 期 損益 。
  • 3.不 動 產、廠 房及 設備 之 後續 衡 量採 成本 模 式,除 土地 不提 折 舊外,其他 按估 計 耐用 年 限依 資產 類 型分 別 以餘 額遞 減 法或 直 線法 計提 折 舊。
  • 4.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對 各 項 資 產 之 殘 值 、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 進行 檢 視,若 殘 值及 耐用 年 限之 預 期值 與先 前 之估 計 不同 時,或 資 產所 含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預 期 消 耗 型 態 已 有 重 大 變 動 , 則 自 變 動 發 生 日 起 依國 際 會計 準 則 第 8 號「 會計 政 策、會 計估 計 變動 及 錯誤 」之 會 計 估計 變動 規 定處 理 。各 項資 產 之耐 用 年限 如下 :

房屋 及 建 築 2 年 ~52 年、機 器設 備 2 年 ~40 年、辦 公設 備 5 年 ~8 年 及 其 他設 備 2 年 ~15 年 。

  • (十 四 )承租 人 之租 賃 交易 -使用 權 資產 /租 賃 負 債
  • 1.租 賃 資 產 於 可 供 本 集 團 使 用 之 日 認 列 為 使 用 權 資 產 及 租 賃 負 債 。 當 租 賃 合 約 係 屬 短 期 租 賃 或 低 價 值 標 的 資 產 之 租 賃 時 , 將 租 賃 給 付 採 直 線 法於 租 賃期 間 認列 為費 用 。

  • 2.租 賃 負 債 於 租 賃 開 始 日 將 尚 未 支 付 之 租 賃 給 付 按 本 集 團 增 額 借 款 利 率 折現 後 之現 值 認列,租賃 給 付係 固 定給 付減 除 可收 取 之任 何租 賃 誘因。 後續 採 利息 法 按攤 銷後 成 本法 衡 量,於 租賃 期 間提 列 利息 費用。當 非屬 合約 修 改造 成 租賃 期間 或 租賃 給 付變 動時,將 重評 估 租賃 負債,並 將再 衡量 數 調整 使 用權 資產 。

  • 3.使 用 權 資 產 於 租 賃 開 始 日 按 成 本 認 列 , 成 本 係 租 賃 負 債 之 原 始 衡 量 金 額。後 續 採成 本 模式 衡量,於 使用 權 資產 之耐 用 年限 屆 滿時 或租 賃 期間 屆滿 時 兩者 之 較早 者,提 列 折舊 費 用。當租 賃 負債 重 評估 時,使 用 權資 產將 調 整租 賃 負債 之任 何 再衡 量 數。
  • 4.對 減 少 租 賃 範 圍 之 租 賃 修 改 , 承 租 人 將 減 少 使 用 權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以 反 映 租 賃 部 分 或 全 面 之 終 止 , 並 將 其 與 租 賃 負 債 再 衡 量 金 額 間 之 差 額 認列 於 損益 中 。
  • (十 五 )投資 性 不動 產

投資 性 不動 產 以取 得成 本 認列,後續 衡量 採 成本 模 式。除土 地 外,按 估計 耐用 年 限以 直 線法 提列 折 舊, 耐 用年 限 為 20~ 30 年 。

(十 六 )非金 融 資產 減 損

本集 團 於資 產 負債 表日 針 對有 減 損跡 象之 資 產,估 計其 可 回收 金 額,當 可 回收 金 額低 於 其帳 面價 值 時,則 認列 減 損損 失。可 回 收金 額 係指 一 項資 產 之公 允 價值 減 處分 成本 或 其使 用 價值,兩者 較 高者。當以 前 年度 已 認列 資 產減 損 之情 況 不存 在或 減 少時,則迴 轉 減損 損 失,惟 迴轉 減 損損 失 而增 加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情 況 下 減 除 折 舊 或 攤 銷後 之 帳面 金 額。

  • (十 七 )應付 帳 款及 票 據
  • 1.係 指 因 賒 購 原 物 料 、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發 生 之 債 務 及 因 營 業 與 非 因 營 業 而 發生 之 應付 票 據。
  • 2.屬 未 付息 之 短期 應付 帳 款及 票 據,因 折現 之 影響 不 大,本 集團 係 以原 始 發票 金 額衡 量 。
  • (十 八 )金融 負 債之 除 列

本集 團 於合 約 所載 之義 務 履行 、 取消 或到 期 時, 除 列金 融負 債 。

(十 九 )員工 福 利

1.短 期 員工 福 利

短期 員 工福 利 係以 預期 支 付之 非 折現 金額 衡 量,並 於相 關 服務 提 供時 認 列為 費 用。

  • 2.退 休 金
  • (1)確定 提 撥計 畫

對 於確 定 提 撥 計畫 , 係依 權 責 發 生基 礎 將應 提 撥 之 退休 基 金數 額 認 列 為當 期 之 退 休金 成 本。 預 付 提 撥金 於 可退 還 現 金 或減 少 未來 給 付 之範 圍 內認 列 為資 產。

  • (2)確定 福 利計 畫
  • A.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下 之 淨 義 務 係 以 員 工 當 期 或 過 去 服 務 所 賺 得 之 未 來福 利 金額 折 現計 算,並 以 資產 負 債 表日 之 確定 福 利義 務現 值 減 除計 畫 資產 之 公允 價值。確 定福 利 淨 義務 每 年由 精 算師 採用 預 計 單位 福 利法 計 算,折現 率 採政 府 公債 之殖 利 率,幣 別 與 期間 應 與 退休 給 付義 務 之幣 別與 預 計期 間 一致 。
  • B.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產 生 之 再 衡 量 數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並表 達 於保 留 盈餘 。
  • C.期 中 期 間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係 採 用 前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依 精 算 決 定 之退 休 金成 本 率,以年 初 至當 期 末為 基礎 計 算。若 該 結 束日 後 有 重大 市 場變 動 及重 大縮 減、清償 或 其 他重 大 一次 性 事項,則加 以 調整 , 並配 合 前述 政策 揭 露相 關 資訊 。
  • 3.離 職 福利

離 職 福 利 係 於 正 常 退 休 日 前 終 止 對 員 工 之 聘 僱 或 當 員 工 決 定 接 受 公 司 之福 利 邀約 以 換取 聘僱 之 終止 而 提供 之福 利。本 集 團係 於 不再 能 撤銷 離 職福 利 之要 約 或於 認列 相 關重 組 成本 之孰 早 者時 認 列費 用。不 預期 在 資 產負 債 表日 後 12 個 月全 部 清償 之 福利 應予 以 折現 。

4.員 工 酬勞 及 董監 酬勞

員工 酬 勞及 董 監事 酬勞 係 於具 法 律或 推定 義 務且 金 額可 合理 估 計時,認 列為 費 用及 負 債。嗣 後決 議 實際 配 發金 額與 估 列金 額 有差 異時,則 按 會 計估 計 變動 處 理。另 以股 票 發放 員 工酬 勞者,計 算 股數 之 基 礎為 董 事會 決議 日 前一 日 之收 盤價 。

(二 十 )所得 稅

  • 1.所 得 稅 費 用 包 含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 除 與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有 關 之 所 得 稅 分 別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外, 所 得稅 係 認列 於損 益 。
  • 2.本 集 團 依 據 營 運 及 產 生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家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計 算 當 期 所 得 稅 。 管 理 階 層 就 適 用 所 得 稅 相 關 法 規 定 期 評 估 所 得 稅 申 報 之 狀 況 , 並 在 適 用 情 況 下 根 據 預 期 須 向 稅 捐 機 關 支 付 之 稅 款 估 列 所 得 稅 負 債 。 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 之 所 得 稅,嗣 盈 餘產 生 年度 之次 年 度於 股 東會 通過 盈 餘分 派 案後,始就 實 際盈 餘之 分 派情 形 ,認 列未 分 配盈 餘 所得 稅費 用 。
  • 3.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法 , 按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課 稅 基 礎 與 其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帳 面 金 額 所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認 列 。 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 並 於 有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實 現或 遞 延所 得 稅負 債清 償 時預 期 適用 之稅 率 (及 稅法 )為 準。
  • 4.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用 以 抵 減 未 來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 並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重 評 估 未 認 列 及 已 認 列 之 遞 延 所 得 稅資 產 。
  • 5.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所 認 列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互 抵 且 有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且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由 同 一 稅 捐 機 關 課 徵 所 得 稅 之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 或 不 同 納 稅 主 體 產 生 但 各 主 體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同 時 實現 資 產及 清償 負 債時 , 始將 遞延 所 得稅 資 產及 負債 互 抵。
  • 6.期 中 期 間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以 估 計 之 年 度 平 均 有 效 稅 率 應 用 至 期 中 期 間 之 稅前 損 益計 算 之, 並配 合 前述 政 策揭 露相 關 資訊 。
  • (二 十一 )股本

普 通 股 分 類 為 權 益 。 直 接 歸 屬 於 發 行 新 股 或 認 股 權 之 增 額 成 本 以 扣 除 所得 稅 後之 淨 額於 權益 中 列為 價 款減 項。

(二 十二 )股利 分 配

分 派 予 本 公 司 股 東 之 股 利 於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股 利 時 於 財 務 報 告 認列 , 分派 現 金股 利認 列 為負 債 。

(二 十三 )收入 認 列

  • 1.產 品 銷售
  • (1)本集 團 銷貨 收 入 於產 品 控制 移 轉予 客戶 時 認列,即 當 產品 被 交付 客戶 時。當客 戶 依 據銷 售 合約 接 受產 品,或 有 客觀 證 據 證明 所 有 接受 標 準皆 已 滿足 時, 產 品交 付 方屬 發生 。
  • (2)產品 之 銷貨 收 入 以合 約 價格 認 列,銷貨 交 易之 收 款條 件通 常 為出 貨 後 30 至 90 天到 期,因 移 轉所 承 諾 之產 品 予客 戶 與客 戶付 款 間 之間 隔 未有 超 過一 年者,因 此本 集 團 並未 調 整交 易 價格 以反 映 貨 幣時 間 價值 。
  • (3)應收 帳 款於 產 品 交付 予 客戶 時 認列,因 自該 時 點起 本 集團 對 合約 價款 具 無條 件 權利 ,僅 須 時間 經 過即 可自 客 戶收 取 對價 。
  • 2.勞 務 收入

本集 團 勞務 收 入於 服務 提 供予 客 戶之 財務 報 導期 間 認列 為收 入 。

3.租 賃 收入

本 集 團 租 賃 收 入 係 營 業 租 賃 之 租 賃 收 益 扣 除 給 予 承 租 人 之 任 何 誘 因, 於 租賃 期 間內 按直 線 法攤 銷 認列 為當 期 損益 。

(二 十四 )營運 部 門

本 集 團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與 提 供 給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內 部 管 理 報 告 採 一 致 之 方 式報 導。主 要 營運 決 策者 負 責分 配 資源 予營 運 部門 並 評估 其績 效,經 辨 識本 集 團之 主 要營 運決 策 者為 董 事會 。

五、 重大 會 計判 斷 、估 計及 假 設不 確 定性 之主 要 來源

本 集 團 編 製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 管 理 階 層 已 運 用 其 判 斷 以 決 定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政 策 , 並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當 時 之 情 況 對 於 未 來 事 件 之 合 理 預 測 以 作 出 會 計 估 計 及假 設。所作 出 之重 大會 計 估計 與 假設 可能 與 實際 結 果存 有差 異,將考 量 歷史 經 驗 及 其 他 因 子 持 續 評 估 及 調 整 。 該 等 估 計 及 假 設 具 有 導 致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於下 個 財務 年 度重 大調 整 之風 險。請詳 下列 對 重大 會 計判 斷、估 計 與假 設 不確 定 性之 說 明:

(一 )會計 政 策採 用 之重 要判 斷

無。

(二 )重要 會 計估 計 及假 設

應收 票 據及 帳 款之 評價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之 估 計 減 損 係 考 量 所 有 合 理 且 可 佐 證 之 資 訊 (包 含 前 瞻 性 者 )後,按 存 續期 間 預期 信 用損 失 衡量 之,且 本 集團 定 期檢 視估 計 之合 理 性。 六、 重要 會 計項 目 之說 明

(一 )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之 估 計 減 損 係 考 量 所 有 合 理 且 可 佐 證 之 資 訊 (包 含 前 瞻 性
者 )後,按 存 續期 間 預期 信 用損 失 衡量 之,且 本 集團 定 期檢 視估 計 之合 理 性。
(一 )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109年9月30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9月30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226
\$
332
\$
271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180,141 85,881 115,465
定期存款 248,320 336,534 407,264
\$
428,687
\$
422,747
\$
523,000

1.本 集 團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集 團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散 信 用風 險,預 期 發生 違 約之 可 能性 甚低,因 此 按 十二 個 月預 期 信用 損 失金 額 衡量 備 抵損 失。本 集團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未有 提 列備 抵 損失 之情 形 。

(二 )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未有 提 列備 抵 損失 之情 形 。
2.本 集 團現 金 及約 當現 金 未有 提 供質 押之 情 形。
(二 )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109年9月30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9月30日
流動項目: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期存款 \$
62,330
\$
137,328
\$
110,072
非流動項目:
原始到期日超過一年以上之定期存款 \$
30,538
\$
-
\$
-
國外公司債 24,141 - -
\$
54,679
\$
-
\$
-
非流動項目:
\$
54,679
\$
-
\$
-
1.按 攤 銷後 成 本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認列 於損 益 之明 細 如下 :
109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08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利息收入 \$
1,566
\$ 2,276
1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利息收入 \$
4,136
\$ 5,943
2.在 不 考 慮 所 持 有 之 擔 保 品 或 其 他 信 用 增 強 之 情 況 下 , 最 能 代 表 本 集 團 持

2.在 不 考 慮 所 持 有 之 擔 保 品 或 其 他 信 用 增 強 之 情 況 下 , 最 能 代 表 本 集 團 持 有按 攤 銷後 成 本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民 國 109 年 9 月 30 日、108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8 年 9 月 30 日之 帳 面值 為 信用 風險 最 大暴 險 金額 。

4.相 關 按攤 銷 後成 本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信用 風 險資 訊 請詳 附註 十 二、 (二 )。 (三 )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 -非流 動

3.本 集 團 以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提 供 擔 保 之 資 訊 , 請 詳 附 註 八 之
說明 。
4.相 關 按攤 銷 後成 本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信用 風 險資 訊 請詳 附註 十 二、 (二 )。
(三 )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 -非流 動


109年9月30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9月30日
非流動項目:
債務工具
國外特別股
\$
-
\$
2,974
\$
2,974
評價調整
-
81
188
小計
-
3,055
3,162
權益工具
上市櫃公司股票
28,223
28,223
28,223
非上市、上櫃、興櫃股票
3,381
3,381
3,381
31,604
31,604
31,604
評價調整
(
16,432)
(
15,040)
(
15,338)
小計
15,172
16,564
16,266
合計
\$
15,172
\$
19,619
\$
19,428
  • 1.本 集 團 選 擇 將 屬 策 略 性 投 資 及 穩 定 收 取 股 利 之 投 資 分 類 為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益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該 等投 資 民國 109 年 9 月 30 日 、 108 年 12 月 31 日及 108 年 9 月 30 日 之 公允 價 值為 \$15,172、 \$19,619 及 \$19,428。
  • 2.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認 列 於 損 益 及 綜 合 損 益 之 明細 如 下:
109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08年7月1日至9月30日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權益工具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
公允價值變動 (\$ 367) \$ 17
認列於損益之股利收入
於本期期末仍持有者 \$ 644 \$ 504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債務工具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
公允價值變動 \$ 44 \$ 42
認列於損益之股利收入 \$ 45 \$ 44
1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權益工具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
公允價值變動
(\$ 1,392) \$
386
認列於損益之股利收入
於本期期末仍持有者
\$ 644 \$
504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債務工具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
公允價值變動
(\$ 81) \$
336
認列於損益之股利收入 \$ 129 \$
132
  • 3.本 集 團投 資 權益 及債 務 工具 之 對象 的信 用 品質 良 好。
  • 4.在 不 考 慮 所 持 有 之 擔 保 品 或 其 他 信 用 增 強 之 情 況 下 , 最 能 代 表 本 集 團 持 有透 過 其他 綜 合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民 國 109 年 9 月 30 日、 108 年 12 月 31 日及 108 年 9 月 30 日 之 帳面 值 為信 用 風險 最大 暴 險金 額。
  • 5.本 集 團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未 有 提 供 質 押 擔 保 之情 形 。
  • 6.相 關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信 用 風 險 資 訊 請 詳 附 註十 二 、 (二 )。
  • (四 )應收 票 據及 帳 款
之情 形 。
6.相 關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信 用 風 險 資 訊 請 詳 附
註十 二 、 (二 )。
(四 )應收 票 據及 帳 款
109年9月30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9月30日
應收票據 \$ 7,925 \$ 13,500 \$ 13,711
減:備抵損失 - - ( 1)
\$ 7,925 \$ 13,500 \$ 13,710
應收帳款 \$ 63,361 \$ 52,000 \$ 55,873
減:備抵損失 ( 13) ( 13) ( 659)
\$ 63,348 \$ 51,987 \$ 55,214

1.應 收 票據 及 帳款 之帳 齡 分析 如 下:

1.應 收 票據 及 帳款 之帳 齡 分析 如 下:
109年9月30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9月30日
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
未逾期 \$
62,430
\$
7,925
\$
49,813
\$
13,500
\$
51,938
\$
13,711
30天內 824 - 2,134 - 3,627 -
31-90天 5 - 53 - 308 -
91天以上 102 - - - - -
\$
63,361
\$
7,925
\$
52,000
\$
13,500
\$
55,873
\$
13,711

以上 係 以逾 期 天數 為基 準 進行 之 帳齡 分析 。

  • 2.民 國 109 年 9 月 30 日 、 108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8 年 9 月 30 日 之 應收 款 (含 應收 票 據 )餘額 皆為 客 戶合 約 所產 生, 另 民國 108 年 1 月 1 日客 戶 合 約之 應 收款 餘 額為 \$80,131。
  • 3.本 集 團應 收 票據 及帳 款 未有 提 供抵 質押 擔 保之 情 形。

(五 )存貨

3.本 集 團應 收 票據 及帳 款 未有 提 供抵 質押 擔 保之 情 形。
4.相 關 應收 票 據及 帳款 信 用風 險 資訊 請詳 附 註十 二 、 (二 )。
109年9月30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20,715
(\$ 138) \$
20,577
在製品 2,626 - 2,626
副產品 332 - 332
製成品 423 - 423
\$
24,096
(\$ 138) \$
23,958
108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19,331
(\$ 409) \$
18,922
材料 35 - 35
在製品 1,291 - 1,291
副產品 735 - 735
製成品 1,003 - 1,003
\$
22,395
(\$ 409) \$
21,986
108年9月30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21,502
(\$
981)
\$
20,521
材料 58 - 58
在製品 1,043 - 1,043
副產品 744 - 744
製成品 1,097 - 1,097
\$ 24,444
(\$
981)
\$
23,463
\$ 24,444
(\$
981)
\$
23,463
本集 團 當期 認 列為 費損 之 存貨 成 本:
109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08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已出售存貨成本 \$ 5,392
\$
2,651
存貨回升利益 ( 184)
(
230)
下腳收入 ( 288)
(
233)
勞務成本 61,158 63,243
租賃成本 35 36
\$ 66,113
\$
65,467
1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已出售存貨成本 \$ 14,103
\$
6,961
存貨(回升利益)跌價損失 ( 271) 656
下腳收入 ( 693)
(
572)
勞務成本 182,083 186,730
租賃成本 107 108
\$ 195,329
\$
193,883

本集 團 民國 109 年 及 108 年 7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暨民 國 109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因存 貨 去 化導 致 存貨 淨 變現 價值 回 升而 認 列為 銷貨 成 本減 少 。

(六 )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六 )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辦公設備 其他 合計
109年1月1日
成本-原始取得 \$
28,202
\$ 327,061 \$ 570,438 \$ 1,496 \$ 40,916 \$
968,113
成本-重估增值 12,828 11,789 918 - - 25,535
累計折舊 - ( 243,364) ( 515,938) ( 1,416) ( 33,123)
(
793,841)
\$
41,030
\$ 95,486 \$ 55,418 \$ 80 \$ 7,793 \$
199,807
109年
期初餘額 \$
41,030
\$ 95,486 \$ 55,418 \$ 80 \$ 7,793 \$
199,807
增添 - - 880 - 15,601 16,481
處分 - - ( 415) - ( 809)
(
1,224)
重分類 - - 4,978 - ( 4,978) -
折舊費用 - ( 3,277) ( 15,746) ( 80) ( 1,618)
(
20,721)
期末餘額 \$
41,030
\$ 92,209 \$ 45,115 \$ - \$ 15,989 \$
194,343
109年9月30日
成本-原始取得 \$
28,202
\$ 327,061 \$ 548,704 \$ 1,496 \$ 45,769 \$
951,232
成本-重估增值 12,828 11,789 918 - - 25,535
累計折舊 - ( 246,641) ( 504,507) ( 1,496) ( 29,780)
(
782,424)
\$
41,030
\$ 92,209 \$ 45,115 \$ - \$ 15,989 \$
194,343
108年1月1日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辦公設備 其他 合計
成本-原始取得 \$
28,202
\$ 327,061 \$ 578,687 \$ 1,496 \$ 40,821 \$
976,267
成本-重估增值 12,828 11,789 918 - - 25,535
累計折舊 - ( 238,542) ( 496,067) ( 1,224) ( 32,770)
(
768,603)
\$
41,030
\$ 100,308 \$ 83,538 \$ 272 \$ 8,051 \$
233,199
108年
期初餘額 \$
41,030
\$ 100,308 \$ 83,538 \$ 272 \$ 8,051 \$
233,199
增添 - - 190 - 3,085 3,275
重分類 - - 644 - ( 644) -
折舊費用 - ( 3,700) ( 22,958) ( 144) ( 2,101)
(
28,903)
期末餘額 \$
41,030
\$ 96,608 \$ 61,414 \$ 128 \$ 8,391 \$
207,571
108年9月30日
成本-原始取得
成本-重估增值
\$
28,202
12,828
\$ 327,061
11,789
\$ 571,991
918
\$ 1,496
-
\$ 40,819
-
\$
969,569
25,535
累計折舊 - ( 242,242) ( 511,495) ( 1,368) ( 32,428)
(
787,533)
\$
41,030
\$ 96,608 \$ 61,414 \$ 128 \$ 8,391 \$
207,571

1.本 集 團以 不 動產 、廠 房 及設 備 提供 擔保 之 資訊 , 請詳 附註 八 之說 明 。

  • 2.本 公 司土 地 (含 投 資性 不 動產 )分 別 以 民國 68 年 9 月 、 73 年 7 月 及 94 年 2 月 為 基準,折 舊 性 固定 資 產 (含投 資 性 不動 產 )分 別以 民 國 63 年及 69 年 12 月 31 日 為 基準,依法 辦 理資 產 重估 價,民 國 109 年 9 月 30 日、108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8 年 9 月 30 日之 重 估 增值 總 額皆 為 \$466,614,土 地 增值 稅準 備 (帳 列「 遞 延 所得 稅 負債」 )金 額 皆為 \$145,334。
  • 3.本 公 司為 加 強防 治污 染 設施,民 國 85 年 12 月 31 日向 蘇 簡秀 月 等人 簽 約 購 買 桃 園 市 蘆 竹 區 坑 子 外 段 山 腳 小 段 土 地 計 863 平 方 公 尺 , 總 成 本 約 \$21,080, 且 價款 已 全數 支 付。因 其 地 目屬 農 業用 地, 尚 無法 以 本公 司 名 義辦 理 過戶,故將 該 土地 之 所有 權 移轉 予本 公 司董 事 長名 下後,並 交 付 本 公司 監 察人 代 表本 公司 設 定土 地 抵押 權, 以 為保 全 措施 。

(七 )租賃 交 易- 承 租人

  • 1.本 集 團租 賃 之標 的資 產 包括 房 屋及 機器 設 備,租 賃合 約 之期 間 通常 介 於 1 到 2 年。租 賃 合約 是 採個 別 協商 並 包含 各種 不 同的 條 款及 條件,除 租 賃 之 資產 不 得用 作 借貸 擔保 外 ,未 有 加諸 其他 之 限制 。
  • 2.使 用 權資 產 之帳 面價 值 與認 列 之折 舊費 用 資訊 如 下:
1.本 集 團租 賃 之標 的資 產 包括 房 屋及 機器 設 備,租 賃合 約 之期 間 通常 介 於 1
到 2 年。租 賃 合約 是 採個 別 協商 並 包含 各種 不 同的 條 款及 條件,除 租 賃 之
資產 不 得用 作 借貸 擔保 外 ,未 有 加諸 其他 之 限制 。
2.使 用 權資 產 之帳 面價 值 與認 列 之折 舊費 用 資訊 如 下:
109年9月30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9月30日
帳面金額 帳面金額 帳面金額
房屋 \$
1,687
\$ 597 \$ 796
機器設備 368 423 441
\$
2,055
\$ 1,020 \$ 1,237
109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08年7月1日至9月30日
折舊費用 折舊費用
房屋 \$ 199 \$ 199
機器設備 19 19
\$ 218 \$ 218
1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9月30日
折舊費用 折舊費用
房屋 \$ 597 \$ 597
機器設備 55 55
\$ 652 \$ 652

3.民 國 109 年 7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暨 民國 109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使 用權 資 產之 增 添皆 為 \$1,687; 民國 108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暨 民國 108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未 發生 使 用 權資 產 增添 之 情形 。

4.與 租 賃合 約 有關 之損 益 項目 資 訊如 下:
109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08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3 \$ 6
屬短期租賃之費用 95 95
屬低價值資產租賃之費用 16 27
1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10 \$ 21
屬短期租賃之費用 284 284
屬低價值資產租賃之費用 51 67
5.本 集 團民 國 109 年及 108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租 賃 現金 流 出總 額 分別
  • 5.本 集 團民 國 109 年及 108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租 賃 現金 流 出總 額 分別 為 \$879 及 \$1,016。
  • 6.本 集 團採 用「 新 型冠 狀 病毒 肺 炎相 關之 租 金減 讓」之 實務 權 宜作 法,於 民 國 109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將租 金 減讓 所 產生 之 租賃 給付 變 動之 損 益 \$121 認 列 為其 他 利 益。

(八 )租賃 交 易- 出 租人

  • 1.本 集 團出 租 之標 的資 產 包括 土 地及 房屋,租賃 合 約之 期 間通 常 介 於 2 到 6 年,租賃 合 約 是採 個 別協 商 並包 含 各種 不同 的 條款 及 條件。為保 全 出租 資 產之 使 用情 況 ,通 常會 要 求承 租 人不 得將 租 賃資 產 用作 借貸 擔 保。
  • 2.本 集 團民 國 109 年及 108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暨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基 於 營業 租 賃合 約分 別 認列 \$9,044、\$9,038、\$27,147 及 \$27,140 之 租金 收 入, 其 中無 屬 變動 租賃 給 付。
  • 3.本 集 團以 營 業租 賃出 租 之租 賃 給付 之到 期 日分 析 如下 :
2.本 集 團民 國 109 年及 108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暨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基 於 營業 租 賃合 約分 別 認列 \$9,044、\$9,038、\$27,147
及 \$27,140 之 租金 收 入, 其 中無 屬 變動 租賃 給 付。
3.本 集 團以 營 業租 賃出 租 之租 賃 給付 之到 期 日分 析 如下 :
109年9月30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9月30日
不超過1年 \$
36,173
\$
36,135
\$
36,129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18,204 45,154 54,185
\$
54,377
\$
81,289
\$
90,314

(九 )投資 性 不動 產

109年1月1日
成本-原始取得
\$
74,048
\$
9,325
\$
83,373
成本-重估增值
420,247
20,832
441,079
累計折舊
-
(
29,542)
(
29,542)
\$
494,295
\$
615
\$
494,910
109年
期初餘額
\$
494,295
\$
615
\$
494,910
-
(
107)
(
折舊費用
\$
494,295
\$
508
\$
期末餘額
\$
74,048
\$
9,325
\$
420,247
20,832
-
(
29,649)
(
\$
494,295
\$
508
\$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合計
108年1月1日
成本-原始取得
\$
74,071
\$
9,325
\$
83,396
成本-重估增值
420,762
20,832
441,594
累計折舊
-
(
29,398)
(
\$
494,833
\$
759
\$
495,592
\$
494,833
\$
759
\$
(
538)
-
(
-
(
108)
(
\$
494,295
\$
651
\$
期末餘額
108年9月30日
成本-原始取得
\$
74,048
\$
9,325
\$
83,373
成本-重估增值
420,247
20,832
441,079
累計折舊
-
(
29,506)
(
29,506)
\$
494,295
\$
651
\$
494,946
(九 )投資 性 不動 產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合計
107)
494,803
109年9月30日
成本-原始取得 83,373
成本-重估增值 441,079
累計折舊 29,649)
494,803
29,398)
108年
期初餘額 495,592
處分 538)
折舊費用 108)
494,946
1.投 資 性不 動 產之 租金 收 入及 直 接營 運費 用 :
109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08年7月1日至9月30日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
9,017
\$
9,022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
不動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
35
\$
36
1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9月30日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
27,062
\$
27,067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
不動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
107
\$
108
2.本 集 團民 國 108 年第 三 季時 處 分部 份投 資 性不 動 產- 土地 , 其成 本 及重
  • 2.本 集 團民 國 108 年第 三 季時 處 分部 份投 資 性不 動 產- 土地 , 其成 本 及重 估增 值 分別 為 \$23 及 \$515,出 售 價款 為 \$5,345,處分 利 益 \$4,807,請 詳 附 註六 (十 八 ), 而該 筆土 地 之重 估 增值 於首 次 適 用 IFRSs 時已 提 列之 特 別 盈餘 公 積, 依 規定 迴轉 \$348。
  • 3.本 集 團持 有 之投 資性 不 動產 民 國 109 年 9 月 30 日 、 108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8 年 9 月 30 日之 公允 價 值分 別 為 \$2,637,490、\$2,445,045 及 \$1,445,493, 該 評 價 屬 第 三 等 級 公 允 價 值 , 係 依 類 似 不 動 產 買 賣 方 已 充 分 瞭 解 且 有 成 交意 願 之合 理 市場 價格 。
  • (十 )其他 應 付款
交意 願 之合 理 市場 價格 。
108年9月30日
90,000
14,977 13,886 13,976
3,186 102 -
4,400 3,700 4,000
635 2,098 -
18,692 17,474 20,232
\$ 41,890 \$ 37,260 \$ 128,208
\$ 109年9月30日
-
\$ 108年12月31日
-
108 年 9 月 30 日之 公允 價 值分 別 為 \$2,637,490、\$2,445,045 及 \$1,445,493,
該 評 價 屬 第 三 等 級 公 允 價 值 , 係 依 類 似 不 動 產 買 賣 方 已 充 分 瞭 解 且 有 成
\$
  • (十 一 )退休 金
  • 1.(1)本 集 團依 據「 勞動 基 準法 」之 規 定,訂 有 確 定福 利 之退 休 辦法,適 用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施 「 勞工 退 休金 條 例」 前 所有 正式 員 工之 服務 年 資,以 及於 實施「 勞工 退 休金 條例 」後選 擇 繼續 適用 勞 動 基 準法 員 工之 後 續服 務年 資。員 工 符合 退休 條 件者,退休 金之 支 付 係 根據 服 務年 資 及退 休 前 6 個月 之 平均 薪資 計 算,15 年以 內 (含 )的 服 務年 資 每 滿 1 年 給 予 2 個 基數 , 超 過 15 年之 服 務年 資 每 滿 1 年 給 予 1 個 基 數, 惟 累 積最 高 以 45 個基 數 為限 。 本集 團 按月 就薪 資 總 額之 一 定比 率 提撥 退休 基 金,以 勞工 退休 準 備金 監 督委 員會 之 名 義 專戶 儲 存於 台 灣銀 行。另 本集 團 於每 年年 度 終了 前,估 算前 項 勞 工

退休 準 備金 專 戶餘 額,若 該餘 額 不足 給付 次 一年 度 內預 估符 合 退 休 條件 之 勞工 依 前述 計算 之 退休 金 數額,本 集 團將 於 當年 度十 二 月 底 前一 次 提撥 其 差額 。

  • (2)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7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暨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本 集團 依 上述 退休 金 辦法 認 列之 退休 金 成 本分 別 為 \$249、 \$298、 \$846 及 \$1,683。
  • (3)本集 團 民 國 110 年度 預 計支 付 予退 休計 畫 之提 撥 金為 \$1,200。
  • 2.自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本 集團 依 據「勞 工 退休 金 條例 」,訂 有 確定 提 撥之 退 休辦 法,適 用於 本 國籍 之 員工。本 集 團 就員 工 選 擇適 用「 勞工 退 休金 條 例」 所 定之 勞工 退 休金 制 度部 分, 每 月按 薪 資之 6%提 繳 勞工 退 休 金 至 勞 保 局 員 工 個 人 帳 戶 , 員 工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依 員 工 個 人 之 退 休 金 專戶 及 累積 收 益之 金額 採 月退 休 金或 一次 退 休金 方 式領 取。民國 109 年 及 108 年 7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暨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本 集 團依 上 開 退休 金 辦法 認 列之 退休 金 成本 分 別為 \$920、\$ 971、 \$2,772 及 \$3,074。
  • 3.本 集 團依 照「 勞 動 基準 法」之 規定 提 列 委任 經 理人 退 休金 準備,民 國 109 年及 108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暨 民 國 109 年及 108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認 列之 退 休 金費 用 皆為 \$0,截 至民 國 109 年 9 月 30 日、108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8 年 9 月 30 日止 帳 列 應計 退 休金 負 債皆 為 \$11,550。

(十 二 )股本

  • 1.截 至 民 國 109 年 9 月 30 日 止,本 公 司額 定 資本 額 為 \$1,000,000,分 為 100,000 仟股 , 實 收資 本 額為 \$630,000, 每股 面 額新 台 幣 10 元 。本 公 司已 發 行股 份 之股 款均 已 收訖 。
  • 2.本 公 司為 提 升每 股盈 餘 及股 東 權益 報酬 率,民 國 108 年 6 月 14 日經 股 東會 決 議辦 理 現金 減資 退 還股 東 現金 股款, 金 額計 \$90,000。銷 除 股份 計 9,000 仟股 , 每 股面 額 新台 幣 10 元 ,減 資 比率 為 12.5%, 上述 現 金 減資 案 民國 108 年 8 月 21 日經 金 管會 核准 申 報生 效,並 經 董事 會 決議, 以民 國 108 年 8 月 28 日 為 減資 基 準日。 該減 資 案業 經 辦理 變更 登 記完 成。
  • (十 三 )資本 公 積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之 資本 公 積,除 得用 於彌 補 虧損 外,於 公司 無 累積 虧 損時,按 股 東原 有 股份 之比 例 發給 新 股或 現金。另 依 證 券交 易 法之 相 關規 定,以 上 開資 本 公積 撥 充資 本 時,每 年以 其 合計 數 不超 過 實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 十為 限。公司 非 於 盈 餘公 積 填補 資 本虧 損仍 有 不足 時 ,不 得以 資 本公 積 補充 之。

(十 四 )保留 盈 餘

  • 1.依 本 公司 章 程規 定,年 度總 決 算如 有盈 餘,除 依 法提 繳所 得 稅外,應先 彌補 以 往年 度 虧損,次 就其 餘 額 提撥 10%為 法 定盈 餘 公積,但 法定 盈 餘 公積 已 達資 本 總額 時,不 在 此限。次依 法令 或 主管 機 關規 定提 列 或迴 轉 特別 盈 餘公 積,如尚 有盈 餘 再加 計 前期 累積 未 分配 盈 餘,由 董事 會 視營 運需 要 酌情 保 留適 當盈 餘 後,並 擬 具分 派議 案,若以 發 行新 股方 式 為之 時, 應 提請 股 東會 決議 後 分派 之 。
  • 2.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外,不 得 使用 之,惟 發給 新 股或 現 金者,以 該 項 公積 超 過 實收 資 本額 百 分之 二 十五 之 部分 為限 。
  • 3.(1)本 公 司分 派 盈 餘時,依法 令 規定 須就 當 年度 資 產負 債表 日 之其 他 權 益項 目 借方 餘 額提 列特 別 盈餘 公 積始 得分 派, 嗣後 其 他 權益 項 目借 方餘 額 迴轉 時 ,迴 轉金 額 得列 入 可供 分派 盈 餘中 。
  • (2)首次 採 用 IFRSs 時,民 國 101 年 4 月 6 日 金管 證 發字 第 1010012865 號函 提 列之 特 別盈 餘公 積, 本 公司 於 嗣後 使 用、 處分 或 重分 類 相關 資產 時, 就 原提 列 特別 盈 餘公 積 之比 例予 以 迴轉 ,前 述 相關 資 產若 為投 資 性不 動 產時 ,屬 土地 部 分於 處 分或 重 分類 時 迴轉 ,屬 土地 以 外之 部 分, 則 於使 用期 間 逐期 迴 轉。
  • 4.本 公 司民 國 109 年度 及 108 年 度 認 列分 配 予業 主 之股 利為 \$63,000(每 股新 台 幣 1 元 )及 \$93,600(每股 新 台 幣 1.3 元 )。民 國 109 年 3 月 20 日 經董 事 會決 議 對民 國 108 年 度 之盈 餘 分派 每 股現 金 股利 新台 幣 1 元 , 股利 總 計 \$63,000。

(十 五 )營業 收 入

經董 事 會決 議 對民 國 108 年 度 之盈 餘 分派 每 股現 金 股利 新台 幣 1 元 ,
股利 總 計 \$63,000。
109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08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客戶合約之收入:
銷貨收入 \$
8,527
\$
4,122
勞務收入 85,741 85,027
其他:
租賃收入 9,044 9,038
\$
103,312
\$
98,187
1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客戶合約之收入:
銷貨收入 \$
19,553
\$
9,283
勞務收入
其他:
256,310 262,080
租賃收入 27,147 27,140
\$
303,010
\$
298,503
(十 六 )利息 收 入
109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08年7月1日至9月30日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566
\$
2,276
利息收入
銀行存款利息
- 1
\$
1,566
\$
2,277
1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9月30日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4,136
\$
5,943
利息收入
銀行存款利息
44 80
\$
4,180
\$
6,023
(十 七 )其他 收 入
109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08年7月1日至9月30日
股利收入 \$
689
\$
548
其他收入-其他 100
\$
789
130
\$
678
1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9月30日
股利收入
其他收入-其他
\$
773
207
\$
636
285
\$
980
\$
921
(十 八 )其他 利 益及 損 失
109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08年7月1日至9月30日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
淨外幣兌換損失
\$
-
(
3,959)
\$
4,807
(
245)
租金減讓利益 54 -
處分投資損失 (
105)
-
其他損失 (
260)
(
98)
(\$
4,270)
\$
4,464
1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9月30日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462) \$ -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 - 4,807
淨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 6,840) 2,747
租金減讓利益 121 -
處分投資損失 ( 105) -
其他損失 ( 402) ( 266)
(\$ 7,688) \$ 7,288
(十 九 )財務 成 本
109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08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利息費用:
押金設算息 \$ 19 \$ 27
租賃負債 3 6
\$ 22 \$ 33
1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利息費用:
押金設算息 \$ 73 \$ 80
租賃負債 10 21
\$ 83 \$ 101
(二 十 )費用 性 質之 額 外資 訊
功能別 109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08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屬於營業成 屬於營業費 屬於營業成 屬於營業費
性質別
本者
用者 合計 本者 用者 合計
\$ 83 \$ 101
功能別 109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08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屬於營業成 屬於營業費 屬於營業成 屬於營業費
性質別 本者 用者 合計 本者 用者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16,715
\$
7,281
\$
23,996
\$
16,581
\$
7,550
\$
24,131
勞健保費用 1,625 619 2,244 1,681 630 2,311
退休金費用 381 788 1,169 377 892 1,269
其他用人費用 52 358 410 78 359 437
折舊費用 5,699 1,074 6,773 8,051 1,325 9,376
功能別 1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屬於營業成 屬於營業費 屬於營業成 屬於營業費
性質別 本者 用者 合計 本者 用者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51,783
\$
23,587
\$
75,370
\$
52,740
\$
24,429
\$
77,169
勞健保費用 4,906 1,885 6,791 5,307 2,144 7,451
退休金費用 1,146 2,472 3,618 1,255 3,502 4,757
其他用人費用 148 1,048 1,196 227 1,090 1,317
折舊費用 18,080 3,400 21,480 25,737 3,926 29,663
  • 1.依 本 公司 章 程規 定,依 當年 度 獲利 狀況 扣 除累 積 盈虧 後,如 尚有 餘 額, 應提 撥 員工 酬 勞不 低 於 1%, 董監 事 酬 勞不 高 於 3%。
  • 2.本 公 司民 國 109 年及 108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暨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員 工酬 勞 估列 金 額分 別 為 \$260、 \$400、 \$2,160 及 \$1,900;董 監酬 勞估 列 金額 分 別為 \$140、\$200、\$840 及 \$1,100,前 述 金額 帳 列薪 資 費用 科目 。

經董 事 會決 議 之民 國 108 年 度 員 工酬 勞及 董 監酬 勞 金額 與民 國 108 年 度財 務 報告 認 列之 金額 一 致。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員 工 及 董 監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 詢。

(二 十一 )所得 稅

1.所 得 稅費 用

所得 稅 費用 組 成部 分:
109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08年7月1日至9月30日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
\$ 4,525 \$ 3,761
及迴轉 5 ( 183)
所得稅費用 \$ 4,530 \$ 3,578
1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9月30日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12,502 \$ 11,515
未分配盈餘加徵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
- 239
估數 ( 133) 1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
及迴轉 5 ( 129)
所得稅費用 \$ 12,374 \$ 11,626

(二 十二 )每股 盈 餘

109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
14,144
63,000 \$
0.22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 8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14,144
63,008
108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0.22
稅後金額 加權平均流通
在外股數(仟股)
每股盈餘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
19,770
69,000 \$
0.29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 15
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19,770
69,015 \$
0.29
1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稅後金額 加權平均流通
在外股數(仟股)
每股盈餘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
42,442
63,000 \$
0.67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 86
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42,442
63,086 \$
0.67
108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53,846
71,000 \$
0.76
稀釋每股盈餘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 111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53,846
71,111 \$
0.76

(二 十三 )現金 流 量補 充 資訊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僅有 部 分現 金 支付 之投 資 活動 :
1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9月30日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6,481 \$ 3,275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102 8,820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3,186) -
本期支付現金 \$ 13,397 \$ 12,095
(二 十四 )來自 籌 資活 動 之負 債之 變 動

(二 十四 )來自 籌 資活 動 之負 債之 變 動

七、 關係 人 交易

本集 團 民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來 自籌 資活 動 之負 債
之變 動 皆為 籌 資現 金流 量 之變 動 ,請 參閱 合 併現 金 流量 表。
主要 管 理階 層 薪酬 資訊
短期員工福利 109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1,660
108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2,131
短期員工福利 1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5,190
108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7,028

八、 質押 之 資產

帳面價值
資產項目 109年9月30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9月30日 擔保用途
土地 \$
11,322
\$
11,322
\$
11,322
銀行借款額度擔保
房屋及建築 8,708 9,310 9,530 銀行借款額度擔保
定期存款(註) 30,538 - - 天然氣用氣量保證金
\$
50,568
\$
20,632
\$
20,852

註: 帳 列按 攤 銷後 成本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非 流動 。

九、 重大 或 有負 債 及未 認列 之 合約 承 諾

  • (一 )或 有事 項
  • 無。
  • (二 )承 諾事 項
1.本 集 團向 上 海商 業銀 行 申請 融 資關 稅保 證 金, 額 度為 美 金 3,000 仟 元。
2.本 集 團為 取 得銀 行借 款 額度 , 由本 公司 提 供背 書 保證 金額 明 細如 下 :
公司名稱
背書保證對象
109年9月30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9月30日
本公司
南岩半導體
\$
43,650
\$
44,970
\$
46,560
(美金1,500仟元)
(美金1,500仟元)
(美金1,500仟元)
3.本 集 團承 租 人及 出租 人 之租 賃 合約 請詳 附 註六 (七 )及 (八 )。

3.本 集 團承 租 人及 出租 人 之租 賃 合約 請詳 附 註六 (七 )及 (八 )。 十、 重大 之 災害 損 失

無。

十一 、 重大 之 期後 事 項

無。

十二 、 其他

(一 )資本 管 理

本集 團 之資 本 管理 目標,係 為 保 障集 團 能繼 續 經營,維持 最 佳資 本 結構 以 降低 資 金成 本,並 為股 東 提供 報 酬。為了 維 持或 調 整資 本結 構,本 集 團可 能會 調 整支 付 予股 東之 股 利金 額、退 還 資本 予 股東,發行 新 股或 出 售資 產 以降 低 債務 。

(二 )金融 工 具

1.金 融 工具 之 種類

109年9月30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9月30日
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選擇指定之權益工具投資 \$
15,172
\$ 16,564 \$ 16,266
符合條件之債務工具投資 - 3,055 3,162
\$
15,172
\$ 19,619 \$ 19,428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428,687
\$ 422,747 \$ 523,00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金融資產 117,009 137,328 110,072
應收票據 7,925 13,500 13,710
應收帳款 63,348 51,987 55,214
其他應收款 1,427 - -
存出保證金 1,175 1,167 1,167
\$
619,571
\$ 626,729 \$ 703,163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金融負債
應付票據 \$
2,965
\$ 4,020 \$ 4,508
應付帳款 15,186 11,033 8,981
其他應付款 41,890 37,260 128,208
存入保證金 9,036 9,023 9,023
\$
69,077
\$ 61,336 \$ 150,720
租賃負債 \$
2,060
\$ 1,028 \$ 1,245
2.風 險 管理 政 策
  • 2.風 險 管理 政 策
  • (1)本 集 團 日 常 營 運 受 多 項 財 務 風 險 之 影 響 ,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包 括 匯 率 風險 及 價格 風 險 )、 信用 風 險及 流 動性 風險 。
  • (2)風險 管 理工 作 由 本集 團 財務 部 按照 董事 會 核准 之 政策 執行。本 集 團 財務 部 透過 與 集團 內各 營 運單 位 密切 合作,以 負責 辨 認、評估 與 規 避財 務 風險。董 事 會對 整 體風 險 管理 訂有 書 面原 則,亦 對特 定 範圍 與事 項 提供 書 面政 策,例 如匯 率 風險、信 用 風險、非 衍 生金 融 工具 之使 用 ,以 及 剩餘 流動 資 金之 投 資。

  • 3.重 大 財務 風 險之 性質 及 程度

  • (1)市場 風 險

匯率 風 險

A.本 集 團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本 集 團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新 台 幣 ),故 受匯 率波 動 之影 響,具 重 大匯 率 波動 影 響之 外幣 資 產及 負 債資 訊 如下 :

109年9月30日
(外幣:功能性貨幣) 外幣(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
(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8,362
29.10 \$
243,334
歐元:新台幣 34 34.15 1,161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477
29.10 \$
13,881
108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8,458
29.98 \$
253,571
歐元:新台幣 34 33.59 1,142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42
29.98 \$
1,259
108年9月30日
外幣(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
(新台幣)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8,315
31.04 \$
258,098
歐元:新台幣 34 33.95 1,154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87
31.04 \$
2,700
B.本 集 團貨 幣 性項 目因 匯 率波 動 具重 大影 響 民國 109 年 及 108 年 7

B.本 集 團貨 幣 性項 目因 匯 率波 動 具重 大影 響 民國 109 年 及 108 年 7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暨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認 列 全 部 兌 換 損 益 ( 含 已 實 現 及 未 實 現 ) 彙 總 金 額 分 別 為 (\$3,959)、 (\$245)、 (\$6,840)及 \$2,747。

C.本 集 團因 重 大匯 率波 動 影響 之 外幣 市場 風 險分 析 如下 :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暨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認 列 全 部 兌 換 損 益 ( 含 已 實 現 及 未 實 現 ) 彙 總 金 額 分 別 為
(\$3,959)、 (\$245)、 (\$6,840)及 \$2,747。
C.本 集 團因 重 大匯 率波 動 影響 之 外幣 市場 風 險分 析 如下 :
1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敏感度分析
(外幣:功能性貨幣)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2,433
\$
-
歐元:新台幣 1% 12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139
\$
-
108年1月1日至9月30日
敏感度分析
(外幣:功能性貨幣)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2,581
\$
-
歐元:新台幣 1% 12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27
\$
-

價格 風 險

  • A.本 集團 暴 露於 價 格風 險 的權 益 工具,係 所 持有 帳 列於 透過 其 他綜 合損 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量 之 金融 資 產,為管 理 權益 工 具投 資之 價 格 風險,本 集 團將 其 投資 組 合分 散,其 分散 之 方式 係 根據 本集 團 設 定之 限 額進 行 。
  • B.本 集 團主 要 投資 於國 內 外公 司 發行 之權 益 工具,此 等 權益 工 具之 價格 會 因該 投 資標 的未 來 價值 之 不確 定性 而 受影 響。若 該等 權 益 工具 價 格上 升 或下 跌 1%,而 其他 所 有 因素 維 持不 變 之情 況下,民 國 109 年及 108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對 其 他綜 合 損益 因分 類 為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之 利 益 或 損失 分 別增 加 或減 少 \$152 及 \$163。

(2)信用 風 險

  • A.本 集 團 之 信 用 風 險 係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義 務 而導 致 本集 團財 務 損失 之 風險,主要 來 自交 易 對 手無 法 清 償 按 收 款 條 件 支 付 之 應 收 帳 款 及 分 類 為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及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的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 B.本 集 團係 以 集團 角度 建 立信 用 風險 之管 理。依 內部 明 定之 授 信政 策,集 團 內各 營 運 個體 與 每一 新 客戶 於訂 定 付款 及 提出 交貨 之 條 款與 條 件前,須 對 其進 行 管理 及 信用 風險 分 析。內部 風 險控 管 係 透過 考 慮其 財 務狀 況、過往 經 驗及 其 他因 素,以 評估 客 戶之 信 用 品質。個 別 風險 之 限額 係 董事 會 依內 部或 外 部之 評 等而 制訂,並 定期 監 控信 用 額度 之使 用 。
  • C.本 集 團按 信 用風 險管 理 程序,當 合 約款 項 按約 定 之支 付條 款 逾期 超 過 180 天 , 視為 已發 生 違約 。
  • D.本 集 團採 用 IFRS 9 提供 以 下之 前 提 假設 , 當合 約 款項 按約 定 之 支付 條 款逾 期 超過 30 天 , 視為 金 融資 產自 原 始認 列 後信 用風 險 已顯 著 增加 。
  • E.當 發 行人 延 滯或 不償 付 利息 或 本金 時,本集 團 視為 債 務工 具 投資 已發 生 信用 減 損。
  • F.本 集 團 按 客 戶 類 型 之 特 性 將 對 客 戶 之 應 收 帳 款 採 用 簡 化 作 法 以 損失 率 法為 基 礎估 計預 期 信用 損 失。
  • G.本 集 團經 追 索程 序後,對 無 法合 理 預期 可 回收 金 融資 產之 金 額予 以沖 銷,惟本 集 團 仍會 持 續進 行 追索 之法 律 程序 以 保全 債權 之 權 利。

H.本 集 團 對 未 來 前 瞻 性 的 考 量 調 整 按 特 定 期 間 歷 史 及 現 時 資 訊 所 建立 之 損失 率,以 估計 應 收帳 款 及票 據的 備 抵損 失。惟 根據 上 述 之考 量 及資 訊,本 集團 不 預期 會 受損 失率 而 產生 任 何重 大應 收 帳 款及 票 據之 備 抵損 失。

I.本 集 團 採 簡 化 作 法 之 應 收 票 據 及 應 收 帳 款 備 抵 損 失 變 動 表 如 下 :

109年
------
I.本 集 團 採 簡 化 作 法 之 應 收 票 據 及 應 收 帳 款 備 抵 損 失 變 動 表 如 下 :
109年
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
1月1日及9月30日 \$ 13
\$
-
108年
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
1月1日 \$ 659
\$
501
減損損失迴轉 -
(
500)
9月30日 \$ 659
\$
1
\$
659
\$
1
9月30日
J.本 集 團 帳 列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及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量 之 債務 工 具投 資, 信 用風 險 評等 等級 資 訊如 下 :
109年9月30日
按存續期間
信用風險已
已信用減
按12個月
顯著增加者
損者
合計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
之定期存款
\$
62,330
\$
-
\$
-
\$
62,330
原始到期日超過一年
之定期存款
\$
30,538
\$
-
\$
-
\$
30,538
國外公司債
\$
24,141
\$
-
\$
-
\$
24,141
108年12月31日
按存續期間
信用風險已
已信用減
按12個月
顯著增加者
損者
合計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債務工具
\$
3,055
\$
-
\$
-
\$
3,05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
之定期存款
\$
137,328
\$
-
\$
-
\$
137,328
減損損失迴轉 - ( 500)
108年9月30日
按存續期間
信用風險已 已信用減
按12個月 顯著增加者 損者 合計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債務工具
\$
3,162
\$
-
\$
-
\$
3,162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
之定期存款 \$
110,072
\$
-
\$
-
\$
110,072

(3)流動 性 風險

A.各 營 運 個 體 所 持 有 之 剩 餘 現 金 , 在 超 過 營 運 資 金 之 管 理 所 需 時 , 將轉 撥 回集 團 財務 部。集 團 財務 部 則 將剩 餘 資金 投 資於 附息 之 活 期存 款、定 期存 款 及有 價 證券,其 所 選擇 之 工具 具 有適 當之 到 期 日或 足 夠流 動 性, 以因 應 上述 預 測並 提供 充 足之 調 度水 位。

期存 款、定 期存 款 及有 價 證券,其 所 選擇 之 工具 具 有適 當之 到 期
日或 足 夠流 動 性, 以因 應 上述 預 測並 提供 充 足之 調 度水 位。
B.下 表 係本 集 團之 非衍 生 金融 負 債按 相關 到 期日 予 以分 組,非衍 生
金 融 負 債 係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至 合 約 到 期 日 之 剩 餘 期 間 進 行 分
析。 下 表所 揭 露之 合約 現 金流 量 金額 係未 折 現之 金 額。
非衍生金融負債: 1年以下 1至2年內 2至5年內 5年以上
租賃負債
民國109年9月30日 \$
935
\$
935
\$
234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 \$
685
\$
78
\$
234
\$
59
民國108年9月30日 \$
887
\$
78
\$
234
\$
78
存入保證金
民國109年9月30日 \$
20
\$
9,010
\$
6
\$
-
民國108年12月31日 \$
20
\$
-
\$
9,003
\$
-
民國108年9月30日 \$
20
\$
-
\$
9,003
\$
-
除 上 列 所 述 外 , 本 集 團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均 於 未 來 一 年 內 到 期 。
  • (三 )公允 價 值資 訊
  • 1.為 衡 量 金 融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評 價 技 術 的 各 等 級 定 義 如 下:

    • 第 一 等 級 : 企 業 於 衡 量 日 可 取 得 之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未 經 調 整 )。 活 絡 市 場 係 指 有 充 分 頻 率 及 數 量 之 資 產 或 負 債交 易 發生,以 在 持 續基 礎 上提 供 定價 資訊 之 市場。本 集 團 投 資 之 上 市 櫃 股 票 投 資 及 國 外 特 別 股 股 票 的 公 允 價 值 皆 屬 之。
  • 第二 等 級:資 產 或負 債直 接 或間 接 之可 觀察 輸 入值,但 包括 於第 一 等級 之報 價 者除 外 。

  • 第三 等 級:資 產 或負 債之 不 可觀 察 輸入 值。本 集 團投 資 之無 活絡 市 場之 權益 工 具屬 之 。
  • 2.以 成 本衡 量 之投 資性 不 動產 的 公允 價值 資 訊請 詳 附註 六、 (九 )說 明 。
  • 3.非 以 公允 價 值衡 量之 金 融工 具 (包 含 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應 收票 據、應 收 帳款、其 他 應收 款、應 付票 據、應 付 帳 款及 其 他應 付 款 )的 帳面 金 額係 公 允價 值之 合 理近 似 值。
  • 4.以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及非 金 融工 具,本集 團 依 資產 及 負債 之 性質、特 性及 風 險及 公 允價 值等 級 之基 礎 分類 ,相 關 資訊 如 下:

(1)本集 團 依資 產 及 負債 之 性質 分 類, 相關 資 訊如 下 :

109年9月30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 \$
11,791
\$
-
\$
3,381
\$
15,172
108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 \$
13,183
\$
-
\$
3,381
\$
16,564
債務工具 \$
3,055
\$
-
\$
-
\$
3,055
108年9月30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 \$
12,885
\$
-
\$
3,381
\$
16,266
債務工具 \$
3,162
\$
-
\$
-
\$
3,162
  • (2)本集 團 用以 衡 量 公允 價 值所 使 用之 方法 及 假設 說 明如 下:
  • A.本 集 團採 用 收盤 價作 為 公允 價 值輸 入值 (即 第 一等 級 )者。
  • B.除 上 述有 活 絡市 場之 金 融工 具 外,其餘 金 融工 具 之公 允價 值 係以 評價 技 術取 得。透 過評 價 技術 所 取得 之公 允 價值 可 參照 其他 實 質 上條 件 及特 性 相似 之金 融 工具 之 現時 公允 價 值、現 金 流 量折 現 法 或以 其 他評 價 技術,包括 以 合併 資 產 負債 表 日可 取 得之 市場 資 訊 運用 模 型計 算 而得 。
  • C.評 價 模型 之 產出 係預 估 之概 算 值,而評 價 技術 可 能無 法反 映 本集 團持 有 金融 工 具及 非金 融 工具 之 所有 攸關 因 素。因 此 評 價模 型 之 預估 值 會適 當 地根 據額 外 之參 數 予以 調整,例 如模 型 風 險或 流 動 性風 險 等。根 據 本 集團 之 公允 價 值評 價模 型 管理 政 策及 相關 之 控 制程 序,管理 階 層 相信 為 允當 表 達合 併資 產 負債 表 中金 融工 具 及 非金 融 工具 之 公允 價值,評 價 調整 係 屬適 當 且必 要。在 評價 過 程 中所 使 用之 價 格資 訊及 參 數係 經 審慎 評估,且 適當 地 根 據目 前 市 場狀 況 調整 。
  • 5.民 國 109 年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無第 一 等級 與第 二 等級 間 之 任何 移 轉。
  • 6.民 國 109 年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無自 第 三等 級轉 入 及轉 出 之 情形 。
  • 7.本 集 團 對 於 公 允 價 值 歸 類 於 第 三 等 級 之 評 價 流 程 係 由 財 會 部 門 負 責 進 行 金 融 工 具 之 獨 立 公 允 價 值 驗 證 , 藉 獨 立 來 源 資 料 使 評 價 結 果 貼 近 市 場狀 態、確認 資 料 來源 係 獨立、可 靠、與其 他 資源 一 致以 及代 表 可執 行 價格,並 定期 校 準 評價 模 型、進 行 回 溯測 試、更新 評 價 模型 所 需輸 入值 及資 料 及其 他 任何 必要 之 公允 價 值調 整, 以 確保 評 價結 果係 屬 合理 。 109年9月30日 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值與
  • 8.有 關 屬 第 三 等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項 目 所 使 用 評 價 模 型 之 重 大 不 可 觀 察 輸 入值 之 量化 資 訊及 重大 不 可觀 察 輸入 值變 動 之敏 感 度分 析說 明 如下 :
及資 料 及其 他 任何 必要 之 公允 價 值調 整, 以 確保 評 價結 果係 屬 合理 。
8.有 關 屬 第 三 等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項 目 所 使 用 評 價 模 型 之 重 大 不 可 觀 察 輸
入值 之 量化 資 訊及 重大 不 可觀 察 輸入 值變 動 之敏 感 度分 析說 明 如下 :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輸入值 區間 公允價值關係
非衍生權益工具:
非上市上櫃 \$
3,381
可類比上市 本淨比乘數 0.98~3.42 乘數愈高,公允
公司股票 上櫃公司法 價值愈高;缺乏
缺乏市場流通性 20% 市場流通性折價
折價 愈高,公允價值
愈低
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值與
108年12月31日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輸入值 區間 公允價值關係
非衍生權益工具:
非上市上櫃 \$
3,381
可類比上市 本淨比乘數 1.18~3.41 乘數愈高,公允
公司股票 上櫃公司法 價值愈高;缺乏
缺乏市場流通性 20% 市場流通性折價
折價 愈高,公允價值
愈低
108年9月30日 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輸入值 區間 公允價值關係
非衍生權益工具:
非上市上櫃 \$
3,381
可類比上市 本淨比乘數 1.18~3.29 乘數愈高,公允
公司股票 上櫃公司法 價值愈高;缺乏
缺乏市場流通性 20% 市場流通性折價
折價 愈高,公允價值

愈低

9.本 集 團 經 審 慎 評 估 選 擇 採 用 之 評 價 模 型 及 評 價 參 數 , 惟 當 使 用 不 同 之 評 價 模 型 或 評 價 參 數 可 能 導 致 評 價 之 結 果 不 同 。 針 對 分 類 為 第 三 等 級 之金 融 資產 , 若評 價參 數 變動 , 則對 本期 其 他綜 合 損益 之影 響 如下 :

之金 融 資產 , 若評 價參 數 變動 , 則對 本期 其 他綜 合 損益 之影 響 如下 :
109年9月30日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輸入值
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金融資產
本淨比乘數、缺乏市
權益工具
±1%
\$
34
(\$
34)
場流通性折價
108年12月31日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輸入值
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金融資產
本淨比乘數、缺乏市
權益工具
±1%
\$
34
(\$
34)
場流通性折價
108年9月30日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輸入值
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金融資產
本淨比乘數、缺乏市
權益工具
±1%
\$
34
(\$
34)
場流通性折價

十三 、 附註 揭 露事 項

  • (一 )重大 交 易事 項 相關 資訊
  • 1.資 金 貸與 他 人: 無。
  • 2.為 他 人背 書 保證 :請 詳 附表 一 。
  • 3.期 末 持有 有 價證 券情 形 (不 包 含投 資子 公 司部 分): 請 詳附 表 二。
  •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之 二 十以 上 :無 。
  • 5.取 得 不動 產 之金 額達 新 台幣 三 億元 或實 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二 十 以上:無。
  • 6.處 分 不動 產 之金 額達 新 台幣 三 億元 或實 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二 十 以上:無。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無 。
  • 8.應 收 關係 人 款項 達新 台 幣一 億 元或 實收 資 本額 百 分之 二十 以 上: 無 。
  • 9.從 事 衍生 工 具交 易: 無 。
  • 10.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請 詳附 表 三。
  • (二 )轉投 資 事業 相 關資 訊

被投 資 公司 名 稱、 所在 地 區等 相 關資 訊(不 包 含大 陸 被 投資 公 司): 請詳 附表 四 。

  • (三 )大陸 投 資資 訊
  • 無。
  • (四 )主要 股 東資 訊

請詳 附 表五 。

十四 、 部門 資 訊

(一 )一般 性 資訊

本 集 團 係 以 行 業 別 銷 售 之 角 度 經 營 業 務 及 制 定 決 策 , 故 管 理 階 層 亦 依 此 一模 式 用以 辦 認應 報導 部 門。

1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染整部門 半導體部門 調整及沖銷
收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137,462
\$
165,548
\$
-
\$
303,010
部門間收入 11,132 - (
11,132)
-
收入合計 \$
148,594
\$
165,548
(\$
11,132)
\$
303,010
部門損益 \$
52,373
\$
9,202
(\$
5,548)
\$
56,027
部門總資產 \$
1,268,648
\$
372,521
(\$
284,739)
\$
1,356,430
部門總負債 \$
198,444
\$
113,556
(\$
72,159)
\$
239,841
108年1月1日至9月30日
染整部門 半導體部門 調整及沖銷
收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154,867
\$
143,636
\$
-
\$
298,503
部門間收入 11,175 - (
11,175)
-
收入合計 \$
166,042
\$
143,636
(\$
11,175)
\$
298,503
部門損益 \$
63,572
\$
9,170
(\$
5,968)
\$
66,774
108年1月1日至9月30日
染整部門 半導體部門 調整及沖銷
收入
部門間收入 11,175 - ( 11,175) -
收入合計 \$
166,042
\$
143,636
(\$ 11,175) \$ 298,503
部門損益 \$
63,572
\$
9,170
(\$ 5,968) \$ 66,774
部門總資產 \$
1,377,986
\$
377,211
(\$ 300,931) \$ 1,454,266
部門總負債 \$
299,276
\$
116,502
(\$ 86,920) \$ 328,858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1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業 本期最高背 期末背書 實際動支 以財產擔保 累計背書保證金 背書保證 屬母公司對 屬子公司對 屬對大陸地
編號 背書保證者 關係 背書保證限額 書保證限額 保證餘額 金額 之背書保證 額佔最近期財務 最高限額 子公司背書 母公司背書 區背書保證
(註1)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註2) (註3) (註4) (註5) (註6) 金額 報表淨值之比率 (註3) (註7) (註7) (註7) 備註
0 本公司 南岩半導體 2 \$
524,400
\$
45,338
\$
43,650
\$
-
\$
-
- \$ 1,070,204 Y N N -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7種,標示種類即可:

(1)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2)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3)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4)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7)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註3:應填列公司依為他人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所訂定對個別對象背書保證之限額及背書保證最高限額,並於備註欄說明背書保證個別對象及總限額之計算方法。

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訂定背書保證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當期之淨值;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當期之淨值49%。

註4:當年度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最高餘額。

註5:應填列董事會通過之金額。但董事會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十二條第八款授權董事長決行者,係指董事長決行之金額。

註6:應輸入被背書保證公司於使用背書保證餘額範圍內之實際動支金額。

註7:屬上市櫃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子公司對上市櫃母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大陸地區背書證者始須填列Y。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

民國109年9月30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備註
本公司 裕民航運(股)公司股票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280,000 \$
8,386
0.03 \$
8,386
本公司 新興航運(股)公司股票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224,025 3,405 0.04 3,405
本公司 永成環科(股)公司股票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338,037 3,381 0.35 3,381
本公司 台鳳(股)公司股票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5,042 - - -
本公司 UBS GRP FUNDING SWITZE 5% PERP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非流動
- 24,141 - 24,141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民國1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交易往來情形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
編號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之關係 科目 金額 交易條件 之比率
0 本公司 南岩半導體 1 租賃收入 \$ 11,132 依合約規定 4
0 本公司 南岩半導體 1 存入保證金 1,200 依合約規定 -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母公司填0。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子公司部分無須重複揭露; 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ㄧ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3: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項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項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0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本公司 南岩半導體 台灣 半導體封裝測試 \$ 164,191 \$ 164,191 16,253,549 82.09% \$ 213,640 \$
6,759
\$
5,914
子公司

主要股東資訊

民國109年9月30日

附表五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士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6,266,293 9.94%
何平 5,756,233 9.13%
何鈞 4,463,764 7.08%
台灣銀行受託保管全球通企業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3,919,250 6.22%
財團法人何士毅先生紀念文教基金會 3,836,217 6.08%
郭力銘 3,510,125 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