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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0

Nov 12, 2020

51788_rns_2020-11-12_5f1054d9-edf2-40f3-85f6-699f751b5f22.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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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染整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第二季 (股票代碼 1410)

公司地址:桃園市蘆竹區山腳里南山路 3 段 233 號 電 話:(03)324-2321

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目 錄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4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 5
四、 合併資產負債表 6 ~ 7
五、 合併綜合損益表 8 ~ 9
六、 合併權益變動表 10
七、 合併現金流量表 11
八、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2 ~ 51
(一) 公司沿革 12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2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2 ~ 13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3 ~ 23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3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3 ~ 39
1.現金及約當現金 23
2.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24
3.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4 ~ 25

4.應收票據及帳款 26
5.存貨 26 ~ 27
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8 ~ 29
7.租賃交易-承租人 29 ~ 30
8.租賃交易-出租人 30
9.投資性不動產 31 ~ 32
10.其他應付款 32
11.退休金 32 ~ 33
12.股本 33
13.資本公積 33
14.保留盈餘 33 ~ 34
15.營業收入 34
16.利息收入 35
17.其他收入 35
18.其他利益及損失 35
19.財務成本 36
20.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36 ~ 37
21.所得稅 37
22.每股盈餘 38 ~ 39
23.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39
24.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變動 39
(七) 關係人交易 39
(八)
質押之資產
40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0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40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40
(十二)其他 40 ~ 49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50
(十四)部門資訊 50 ~ 51



會計師 徐聖忠 $rac{1}{2}$ to
李運鞭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10034097號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 (88)台財證(六)第95577號
B


附註 109 年 6 月 30 日

% % 108 年 12 月 31 日 108 年 6 月 30 日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408,769
$29$ \$ 422,747 $31 \quad$ 558,615 36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 六(二)
流動 195,328 14 137,328 10 141,514 9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六(四) 15,983 $\mathbf{1}$ 13,500 $\mathbf{1}$ 22,746 $\sqrt{2}$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四) 53,737 $\overline{4}$ 51,987 $\overline{4}$ 47,612 $\mathfrak{Z}$
1200 其他應收款 815 ä, $\blacksquare$ $\overline{4}$
130X 存貨 六(五) 22,708 $\overline{c}$ 21,986 $\sqrt{2}$ 26,185 $\mathbf{2}$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5,813 5,142 $\overline{\phantom{a}}$ 3,030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703,153 50 652,690 48 799,706 52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六(三)
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18,469 $\mathbf{1}$ 19,619 $\mathbf{1}$ 18,988 $\mathbf{1}$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六)及八 198,484 14 199,807 15 216,693 14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七) 585 $\overline{\phantom{a}}$ 1,020 1,455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六(九) 494,838 35 494,910 36 495,520 33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1,179 $\overline{a}$ 1,179 1,390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1,167 1,167 1,547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714,722 50 717,702 52 735,593 48
1XXX 資產總計 1,417,875 100 1,370,392
\$
100 1,535,299
$\$\$
100
(續次頁)

負債及權益 附註 109
年 6

$30$ E
$\%$
108 年 12 月

$31$ 日
$\%$
108 年 6

月 30 日
%
流動負債
2150 應付票據 $$\mathbb{S}$$ 4,187 $\overline{a}$ $\sqrt{5}$
4,020
$\overline{a}$ $\frac{1}{2}$
3,097
2170 應付帳款 15,662 1 11,033 1 15,984 $\mathbf{1}$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十) 114,995 $8\,$ 37,260 3 136,743 $\boldsymbol{9}$
2230 本期所得税負債 7,835 $\mathbf{1}$ 5,848 $\frac{1}{2}$ 7,770 $\mathbf{1}$
2280 租賃負債一流動 273 $\overline{\phantom{m}}$ 673 ÷ 868 $\overline{\phantom{a}}$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815 $\overline{\phantom{a}}$ 747 $\overline{\phantom{a}}$ 1,313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143,767 10 59,581 $\overline{4}$ 165,775 11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六) 145,334 10 145,334 11 145,501 9
2580 租賃負債一非流動 319 $\overline{\phantom{a}}$ 355 $\overline{\phantom{a}}$ 592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六(十一) 26,306 $\overline{c}$ 26,293 $\overline{c}$ 28,566 $\overline{c}$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171,959 12 171,982 13 174,659 11
2XXX 負債總計 315,726 22 231,563 17 340,434 22
權益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六(十二)
3110 普通股股本 630,000 $45\,$ 630,000 46 720,000 47
資本公積 六(十三)
3200 資本公積 22,361 $\mathbf{1}$ 22,361 $\sqrt{2}$ 22,360 $\mathbf{1}$
保留盈餘 六(十四)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92,488 7 85,981 6 85,981 6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296,918 21 297,832 22 298,180 19
3350 未分配盈餘 30,727 $\overline{c}$ 71,022 5 37,569 $\mathfrak{Z}$
其他權益
3400 其他權益 $16, 109$ )( $14,959$ ( 1)
$1)$ (
$15,209$ ( 1)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1,056,385 75 1,092,237 80 1,148,881 75
36XX 非控制權益 四 $(\boldsymbol{\Xi})$ 45,764 3 46,592 3 45,984 $\overline{\mathbf{3}}$
3XXX 權益總計 1,102,149 78 1,138,829 83 1,194,865 78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九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frac{1}{2}$ 1,417,875 100 \$ 1,370,392 100 \$ 1,535,299 100


F



F
至 6
30
(僅經核閱 計準則查核)
項目 附註
109 年 4 月 1 日
6 月 30 日
$\%$
108 年 4 月 1 日
30

6 月


$\%$
109 年 1 月 1 日
6 月 30


%
108 年 1 月 1 日
6
月 30

$\%$
4000 營業收入 六(十五) \$102,435 100 \$103,976 100 \$199,698 100 \$200,316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五)
$(\pm +)$ $66,691$ )( 65( $66,300$ )( $64)$ ( $129,216$ )( $65$ )( $128,416$ ) ( 64)
5900 營業毛利 35,744 35 37,676 36 70,482 35 71,900 36
營業費用 六(二十)及
$+ =$
6100 推銷費用 $\overline{(\ }$ $927$ )( $1)$ ( $1,153$ )( $1)$ ( 1,810( $1)$ ( $2,030$ )( 1)
6200 管理費用 $\left($ $13,037$ ) ( 13( $14,300$ ) ( $14)$ ( $27,927$ )( $14)$ ( $30,594$ )( 15)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left($ $1,692$ )( $1)$ ( $1,765$ )( $1)$ ( $3,339$ )( $1)$ ( $3,657$ )( 2)
645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100 $\overline{\phantom{a}}$ 350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15,656$ ( $15$ ) ( $17,118$ )( 16( $33,076$ )( 16( $35,931$ )( 18)
6900 營業利益 20,088 20 20,558 20 37,406 19 35,969 18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十六) 853 1 1,712 2 2,614 2 3,746 $\overline{c}$
7010 其他收入 六(十七) 113 128 $\sim$ 191 ٠ 243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十八) $\left($ $4,889$ )( 5) 2,063 2( $3,418$ )( 2) 2,824 $\mathbf{1}$
7050 財務成本 六(十九) 30) $-$ ( 33) $-$ ( 61) - ( 68)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3,953$ )( 4) 3,870 4( 674) $\tilde{\phantom{a}}$ 6,745 $\mathfrak{Z}$
7900 税前淨利 16,135 16 24,428 24 36,732 19 42,714 21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ニ十一)( $4,048$ )( $4)$ ( $4,813$ )( $5)$ ( $7,844$ $($ $4)$ ( $8,048$ )( 4)
8200 本期淨利 12,087 12 \$19,615 19
$\mathbb{S}$
28,888 15
\$
34,666 17


$\frac{1}{2}$
(僅經核閱 至6月
30

+準則查核)
項目 附註 109 年 4 月 1 日
月 30
至 6

$\%$
108 年 4 月 1 日 109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 至 6 月 30 日
$\%$
108年1月1日
6
月 30 日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六(三)
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
現評價損益 $\mathbb{S}$ 2,369 2 $\mathcal{S}$ 759 $1$ (\$ 1,025)( 1) \$ 369 1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
2,369 $\overline{2}$ 759 1(1,025)(1) 369 $\mathbf{I}$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六(三)
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未實
現評價損益淨額 33 20 $-$ ( 125) 294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
項目總額 33 20 $-$ ( 125) $\overline{\phantom{a}}$ 294
8300 本期其他綜合利益(損失)之稅
後淨額 S 2,402 2 $\mathcal{P}$ 779 $1($ \$ $1,150)$ ( 1) \$ 663 $\mathbf{1}$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4,489 14 $\mathcal{S}$ 20,394 20 \$27,738 14 \$35,329 18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mathbb{S}$ 12,161 12 \$ 19,519 19 \$ 28,298 15 \$ 34,076 17
8620 非控制權益 74) 96 590 590
$\frac{1}{2}$ 12,087 12 \$19,615 19 $\frac{1}{2}$ 28,888 15 \$34,666 17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14,563$ 14 \$ 20,298 20 \$ 27,148 14 \$ 34,739 18
8720 非控制權益 74) 96 590 590 $\sim$
\$ 14,489 14 \$ 20,394 20 \$ 27,738 14 \$ 35,329 18
每股盈餘 六(二十二)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0.19$ \$ $0.27$ \$ $0.45$ \$ 0.47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0.19$ \$ $0.27$ \$ $0.45$ \$ 0.47

南洋染整
民國 109
(僅經核閱
$\overline{10}$
最好事氣
141
及 108
大体
及子公司
11 王和仁十五 6 月 30 日
TAG 14 1 年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テ




積保
註普通股股本動 認列對子公司 所有權權益變處分資產
數增
益受赠資產公 法定盈餘特別盈餘
積公
積未分配盈餘損 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未實現
益總 計非控制權益權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1月1日餘額 720,000
$\mathbb{S}$
\$
2,258
\$19,526 \$75,600 \$295,833 109,821
$\mathcal{S}$
15,872)
(
\$ 1,207,166 \$ 51,777 $\mathcal{S}$ 1,258,943
本期淨利 34,076 $\overline{a}$ 34,076 590 34,666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三) $\overline{\phantom{a}}$ 663 663 $\overline{\phantom{a}}$ 663
本期综合損益總額 34,076 663 34,739 590 35,329
107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0,381 $\Delta \tau$ 10,381) $\sim$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2,347 2,347) $\omega$
現金股利 六(十四) 93,600) 93,600 93,600)
因受領贈與產生者 576 576 $\sim$ 576
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 $\sim$ $\sim$ 6,383 6,383
108年6月30日餘額 720,000
S.
2,258
\$
\$20,102 \$85,981 \$298,180 37,569 15,209)
$($ \$
$\mathbf{\hat{s}}$ 1,148,881 45,984 1,194,865
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9年1月1日餘額 630,000
$\mathbb{S}$
2,258
$\frac{1}{2}$
\$20,102 \$ 85,981 \$297,832 71,022
\$
14,959)
(
-S 1,092,237 $\mathcal{S}$ 46,592 1,138,829
本期淨利 28,298 28,298 590 28,888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三) $\sim$ $1,150$ ) 1,150 ÷. 1,150
本期综合損益總額
108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28,298 $1,150$ ) 27,148 590 27,738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6,507 $\overline{\phantom{a}}$ $6,507$ )
$\sqrt{ }$
$\sim$
現金股利 六(十四) 914)
$\sim$
914
$63,000$ )
63,000 $\sim$
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 $\omega$
$1,418$ )
$63,000$ )
1,418
109年6月30日餘額 630,000
S
\$2,258 \$20,102 \$92,488 \$296,918 30,727
\$
$16,109$ )
$($ \$
\$ 1,056,385 45,764 1,102,149

附註 109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 $\$\$ 36,732 \$ 42,714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六(二十) 14,707 20,287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數 $+ = (=)$ 350)
利息費用 六(十九) 61 68
利息收入 六(十六) ( $2,614)$ ( 3,746)
股利收入 六(十七) 84) ( 88)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六(十八) 462
租金減讓利益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六(十八) 67)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 $2,483$ ) ( 7,228)
應收帳款 1,750) 17,351
其他應收款 815) 56
存貨 722) 3,940
其他流動資產 537) 37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 167 $\left($ 1,772)
應付帳款 4,629 $\left($ 291)
其他應付款 2,611 14,242)
其他流動負債
其他非流動負債
68 277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50,365 189)
57,163
收取之利息 2,614 3,746
收取之股利 84 88
支付之利息 61) $\sqrt{ }$ 68)
支付之所得税 5,991) 13,988)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47,011 46,941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58,000$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二十三) $3,396$ ) ( 9,802
9,26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762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380)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60,634 162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存入保證金增加 13
存入保證金減少 803)
租賃本金償還 六(七) 368) 429)
其他籌資活動 $\overline{\phantom{a}}$ 576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355) 656)
46,447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3,978)
422,747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08,769 \$ 512,168
558,615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9年1月1日
重大性之定義」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業務之定義」 民國109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及國際財務報 民國109年1月1日
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利率指標變革」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之修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租金 民國109年6月1日
減讓 」
除下列所述者外,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財務
绩效並無重大影響: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之修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租金減讓」
  • 1.租 賃 給 付 之 變 動 導 致 租 賃 之 修 改 後 對 價 與 變 動 前 租 賃 之 對 價 幾 乎 相 同 或 較小 ;
  • 2.租 賃 給付 之 任何 減少 僅 影響 原 於民 國 110 年 6 月 30 日 以前 到 期之 給 付; 且
  • 3.該 租 賃之 其 他條 款及 條 件並 無 實質 變動 。

(二)尚未 採 用金 管 會認 可之 新 發布 、 修正 後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之 影 響

無。

(三)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納 入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準 則 之新 發 布、 修正 及 修訂 之 準則 及解 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暫時豁免適用國際財務報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
民國110年1月1日
導準則第9號之延長」
「對觀念架構之索引」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
民國111年1月1日
「投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會決定
「保險合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
民國112年1月1日
「保險合約」之修正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負債之流動或非流動分類」
民國112年1月1日
「不動產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之修正
、廠房及設備
:達到預
民國111年1月1日
定使用狀態前之價款」
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之修正
「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
民國111年1月1日
本」
2018-2020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11年1月1日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四、 重大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編 製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所 採 用 之 主 要 會 計 政 策 說 明 如 下 。 除 另 有 說 明 外 , 此 等 政 策在 所 有報 導 期間 一致 地 適用 。

(一)遵循 聲 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會計 準 則 第 34 號 「 期中 財 務報 導 」編 製。

(二)編製 基 礎

1.除 下 列重 要 項目 外,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係 按 歷史 成 本編 製:

(1)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 之透 過 其他 綜 合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

  • (2)按退 休 基金 資 產 減除 確 定福 利 義務 現值 之 淨額 認 列之 確定 福 利負 債 。
  • 2.編 製 符合 金 管會 認可 之 國際 財 務報 導準 則、國際 會 計準 則、解 釋 及解 釋 公 告(以下 簡 稱 IFRSs)之財 務 報告 需 要使 用一 些 重要 會 計估 計,在應 用 本集 團 的 會 計 政 策 過 程 中 亦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其 判 斷 ,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 複 雜 性之 項 目,或 涉及 合 併財 務 報告 之 重大 假設 及 估計 之 項目,請詳 附 註五 說 明。

(三)合併 基 礎

  • 1.合 併 財務 報 告 編 製原 則
  • (1)本集 團 將所 有 子 公司 納 入合 併 財 務 報告 編 製之 個 體 。 子公 司 指受 本 集 團控 制 之個 體 , 當 本集 團 暴露 於 來 自 對該 個 體之 參 與 之 變動 報 酬或 對 該等 變 動報 酬 享 有 權利 , 且透 過 對 該 個體 之 權力 有 能 力 影響 該 等報 酬 時, 本 集團 即 控 制 該個 體 。子 公 司 自 本集 團 取得 控 制 之 日起 納 入合 併 財務 報 告, 於 喪失 控制 之 日起 終 止合 併。
  • (2)集團 內 公司 間 之 交易 、 餘額 及 未 實 現損 益 業已 銷 除 。 子公 司 之會 計 政 策已 作 必要 之 調整 ,與 本 集團 採 用之 政策 一 致。
  • (3)損益 及 其他 綜 合 損益 各 組成 部 分 歸 屬於 母 公司 業 主 及 非控 制 權益 ; 綜 合損 益 總額 亦 歸 屬 於母 公 司業 主 及 非 控制 權 益, 即 使 因 而導 致 非控 制 權益 發 生虧 損 餘額 。
  • 2.列 入 合併 財 務報 告之 子 公司 :
投資公司 子公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業務性質 109年6月30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6月30日 說明
本公司 南岩半導體股份
有限公司
(南岩半導體)
專業通訊半導體
封裝及測試代工
82.09% 82.09% 82.09% -

3.未 列 入合 併 財務 報告 之 子公 司 :無 。

  • 4.子 公 司會 計 期間 不同 之 調整 及 處理 方式 : 無。
  • 5.重 大 限制 : 無。

6.對 本 集團 具 重大 性之 非 控制 權 益之 子公 司 :

本集 團 民 國 109 年 6 月 30 日、108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8 年 6 月 30 日 非控 制權 益 總額 分 別為 \$45,764、\$46,592 及 \$45,984,下 列 為對 本集 團 具重 大 性之 非 控制 權 益之 資訊 :

非控制權益
109年6月30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6月30日
子公司 主要 持股 持股 持股

營業場所 金額 百分比 金額 百分比 金額 百分比
南岩半導體 台灣 \$ 45,764 17.91% \$ 46,592 17.91% \$ 45,984 17.91%

子公 司 彙總 性 財務 資訊 :

資產 負 債表

南岩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109年6月30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6月30日
流動資產 \$ 270,448 \$ 249,454 \$ 274,945
非流動資產 116,682 117,843 134,616
流動負債 ( 65,800) ( 34,459) ( 72,931)
非流動負債 ( 65,826) ( 72,712) ( 79,899)
淨資產總額 \$ 255,504 \$ 260,126 \$ 256,731

綜合 損 益表

南岩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109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
收入 \$ 54,194 \$ 43,777
稅前淨利 (\$ 14) \$ 870
所得稅費用 ( 398) ( 328)
本期淨利 (\$ 412) \$ 542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412) \$ 542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74) \$ 96
支付予非控制權益股利 \$ 1,418 \$ 6,383
南岩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收入 \$ 106,147 \$ 90,874
稅前淨利 \$ 4,362 \$ 4,239
所得稅費用 ( 1,064) ( 946)
本期淨利 \$ 3,298 \$ 3,293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298 \$ 3,293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590 \$ 590
支付予非控制權益股利 \$ 1,418 \$ 6,383

現金 流 量表

南岩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20,800 \$
16,714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 62,061) 25,960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6,772)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 48,033) 42,674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40,291 169,761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92,258 \$
212,435

(四)外幣 換 算

本 集 團 內 每 一 個 體 之 財 務 報 告 所 列 之 項 目 , 均 係 以 該 個 體 營 運 所 處 主 要 經 濟環 境 之貨 幣( 即 功能 性 貨幣 )衡 量。本合 併 財務 報 告係 以本 公 司 之 功 能性 貨幣 「 新台 幣 」作 為表 達 貨幣 列 報。

  • 1.外 幣 交 易 採 用 交 易 日 或 衡 量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 換 算 此 等 交易 產 生之 換 算差 額認 列 為當 期 損益 。
  • 2.外 幣 貨幣 性 資產 及負 債 餘額,按 資產 負債 表 日之 即 期匯 率評 價 調整,因 調 整而 產 生之 換 算差 額認 列 為當 期 損益 。
  • 3.外 幣 非貨 幣 性資 產及 負 債餘 額,屬非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者,按初 始 交易 日 之 歷史 匯 率衡 量 。

4.所 有 其他 兌 換損 益在 損 益表 之「 其 他利 益 及損失」列 報。

(五)資產 負 債區 分 流動 及非 流 動之 分 類標 準

  • 1.資 產 符合 下 列條 件之 一 者, 分 類為 流動 資 產:
  • (1)預期 將 於正 常 營 業週 期 中實 現 該資 產, 或 意圖 將 其出 售或 消 耗者 。
  • (2)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 而持 有 者。
  • (3)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 表日 後 十二 個 月內 將 實 現 者。

(4)現金 或 約當 現 金 ,但 於 資產 負 債 表 日後 至 少十 二 個 月 交換 或 用以 清 償 負債 受 到限 制 者除 外。

本集 團 將所 有 不符 合上 述 條件 之 資產 分類 為 非流 動 。

  • 2.負 債 符合 下 列條 件之 一 者, 分 類為 流動 負 債:
  • (1)預期 將 於正 常 營 業週 期 中清 償 者。
  • (2)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 (3)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 表日 後 十二 個 月內 清償 者 。
  • (4)不能 無 條件 將 清 償期 限 遞延 至 資 產 負債 表 日後 至 少 十 二個 月 者。 負 債 之條 款 ,可 能 依 交 易對 方 之選 擇 , 以 發行 權 益工 具 而 導 致清 償 者, 不 影響 其 分類 。

本集 團 將所 有 不符 合上 述 條件 之 負債 分類 為 非流 動 。

(六)約當 現 金

約 當 現 金 係 指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 該 投 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甚 小 。 定 期 存 款 符 合 前 述 定 義 且 其 持 有 目 的 係 為 滿 足 營 運上 之 短期 現 金承 諾者 , 分類 為 約當 現金 。

  • (七)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
  • 1.係 指 原 始 認 列 時 作 一 不 可 撤 銷 之 選 擇 , 將 非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的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列 報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或 同 時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債 務 工 具 投資 :
    • (1)在以 收 取合 約 現 金流 量 及出 售 為目 的之 經 營模 式 下持 有該 金 融資 產 。
    • (2)該金 融 資產 之 合 約條 款 產生 特 定 日 期之 現 金流 量 , 完 全為 支 付本 金 及 流通 在 外本 金 金額 之利 息 。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係 採 用交 易 日會 計。
  • 3.本 集 團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1)屬權 益 工具 之 公 允價 值 變動 認 列 於 其他 綜 合損 益 , 於 除列 時 ,先 前 認 列於 其 他綜 合 損 益 之累 積 利益 或 損 失 後續 不 得重 分 類 至 損益 , 轉列 至 保留 盈 餘項 下 。 當 收取 股 利之 權 利 確 立, 與 股利 有 關 之 經濟 效 益很 有 可能 流 入, 及 股利 金額 能 可靠 衡 量時 ,本 集 團於 損 益認 列股 利 收入 。
    • (2)屬債 務 工具 之 公 允價 值 變動 認 列 於 其他 綜 合損 益 , 於 除列 前 之減 損 損 失、 利 息收 入 及 外 幣兌 換 損益 認 列 於 損益 , 於除 列 時 , 先前 認 列於 其 他綜 合 損益 之 累積 利益 或 損失 將 自權 益重 分 類至 損 益。

(八)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 金 融 資產

  • 1.係 指 同時 符 合下 列條 件 者:
  • (1)在以 收 取合 約 現 金流 量 為目 的 之經 營模 式 下持 有 該金 融資 產 。
  • (2)該金 融 資產 之 合 約條 款 產生 特 定 日 期之 現 金流 量 , 完 全為 支 付本 金 及 流通 在 外本 金 金額 之利 息 。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 易 日 會計 。
  • 3.本 集 團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程 序 於 流 通 期 間 內 認 列 利 息 收 入 , 及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並 於 除 列 時, 將 其利 益 或損 失認 列 於損 益 。
  • 4.本 集 團持 有 不符 合約 當 現金 之 定期 存款,因 持有 期 間短,折現 之 影響 不 重 大, 係 以投 資 金額 衡量 。

(九)應收 帳 款及 票 據

  • 1.係 指 依 合 約 約 定 , 已 具 無 條 件 收 取 因 移 轉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換 得 對 價 金 額 權 利之 帳 款及 票 據。
  • 2.屬 未 付息 之 短期 應收 帳 款及 票 據,因 折現 之 影響 不 大,本 集團 係 以原 始 發 票金 額 衡量 。

(十)金融 資 產減 損

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就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及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考 量 所 有 合 理 且 可 佐 證 之 資 訊 (包 括前 瞻 性者 )後,對 自原 始 認列 後 信用 風 險並 未 顯著 增加 者,按 12 個月 預期 信 用損 失 金額 衡量 備 抵損 失;對自 原始 認 列後 信 用風 險已 顯 著增 加 者, 按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金 額 衡 量 備 抵 損 失 ; 就 不 包 含 重 大 財 務 組 成 部 分 之應 收 帳款 , 按存 續期 間 預期 信 用損 失金 額 衡量 備 抵損 失。

(十 一)金融 資 產之 除 列

本集 團 於符 合 下列 情況 之 一時 , 將除 列金 融 資產 :

  • 1.收 取 來自 金 融資 產現 金 流量 之 合約 權利 失 效。
  • 2.移 轉 收 取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 且 業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所 有 權 之幾 乎 所有 風 險及 報酬 。
  • 3.移 轉 收取 金 融資 產現 金 流量 之 合約 權利,惟 未 保留 對 金 融資 產 之控 制。

(十 二)存貨

存貨 按 成本 與 淨變 現價 值 孰低 者 衡 量,成本 依 加權 平 均法 決定。製 成 品 及 在製 品 之成 本 包括 原料、直 接 人 工、其 他直 接 成本 及 生產 相關 之 製造 費 用 (按 正常 產 能分 攤 ),惟 不 包括 借 款成 本。比 較成 本 與淨 變現 價 值孰 低 時, 採 逐 項 比 較 法 ,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指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尚 須 投入 之 估計 成本 及 相關 變 動銷 售費 用 後之 餘 額。

(十 三)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 1.不 動 產、 廠 房及 設備 係 以取 得 成本 為入 帳 基礎 。
  • 2.後 續 成 本 只 有 在 與 該 項 目 有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團 , 且 該 項 目 之 成 本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 才 包 括 在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或 認 列 為 一 項單 獨 資產。被 重置 部分 之 帳面 金 額應 除列。所 有其 他 維修 費用 於 發生 時認 列 為當 期 損益 。
  • 3.不 動 產、廠 房及 設備 之 後續 衡 量採 成本 模 式,除 土地 不提 折 舊外,其他 按估 計 耐用 年 限 依 資產 類 型分 別 以餘 額遞 減 法或 直 線法 計提 折 舊。
  • 4.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對 各 項 資 產 之 殘 值 、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 進行 檢 視,若 殘 值及 耐用 年 限之 預 期值 與先 前 之估 計 不同 時,或 資 產所 含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預 期 消 耗 型 態 已 有 重 大 變 動 , 則 自 變 動 發 生 日 起 依國 際 會計 準 則 第 8 號「 會計 政 策、會 計估 計 變動 及 錯誤 」之 會 計 估計 變動 規 定處 理 。 各 項資 產 之耐 用 年限 如下 :

房屋 及 建 築 2 年~52 年、機 器設 備 2 年 ~40 年、辦 公設 備 5 年~8 年及其 他設 備 2 年 ~15 年 。

  • (十 四)承租 人 之租 賃 交易 -使用 權 資產 /租賃負債
  • 1.租 賃 資 產 於 可 供 本 集 團 使 用 之 日 認 列 為 使 用 權 資 產 及 租 賃 負 債 。 當 租 賃 合 約 係 屬 短 期 租 賃 或 低 價 值 標 的 資 產 之 租 賃 時 , 將 租 賃 給 付 採 直 線 法於 租 賃期 間 認列 為費 用 。
  • 2.租 賃 負 債 於 租 賃 開 始 日 將 尚 未 支 付 之 租 賃 給 付 按 本 集 團 增 額 借 款 利 率 折現 後 之現 值 認列,租賃 給 付 係 固 定給 付減 除 可收 取 之任 何租 賃 誘因。 後續 採 利息 法 按攤 銷後 成 本法 衡 量,於 租賃 期 間提 列 利息 費用。當 非屬 合約 修 改造 成 租賃 期間 或 租賃 給 付變 動時,將 重評 估 租賃 負債,並 將再 衡量 數 調整 使 用權 資產 。
  • 3.使 用 權 資 產 於 租 賃 開 始 日 按 成 本 認 列 , 成 本 係 租 賃 負 債 之 原 始 衡 量 金 額。後 續 採成 本 模式 衡量,於 使 用 權 資產 之耐 用 年限 屆 滿時 或租 賃 期間 屆滿 時 兩者 之 較早 者,提 列 折舊 費 用。當租 賃 負債 重 評估 時,使 用 權資 產將 調 整租 賃 負債 之任 何 再衡 量 數。

  • 4.對 減 少 租 賃 範 圍 之 租 賃 修 改 , 承 租 人 將 減 少 使 用 權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以 反 映 租 賃 部 分 或 全 面 之 終 止 , 並 將 其 與 租 賃 負 債 再 衡 量 金 額 間 之 差 額 認列 於 損益 中 。

  • (十 五)投資 性 不動 產

投資 性 不動 產 以取 得成 本 認 列,後續 衡量 採 成本 模 式。除土 地 外,按 估計 耐用 年 限以 直 線法 提 列 折 舊, 耐 用年 限 為 20~30 年 。

(十 六)非金 融 資產 減 損

本集 團 於資 產 負債 表日 針 對有 減 損跡 象之 資 產,估 計其 可 回收 金 額,當 可 回收 金 額低 於 其帳 面價 值 時,則 認列 減 損損 失。可 回 收金 額 係指 一 項資 產 之公 允 價值 減 處分 成本 或 其使 用 價值,兩者 較 高者。當以 前 年度 已 認列 資 產減 損 之情 況 不存 在 或減少時,則迴 轉 減損 損 失,惟 迴轉 減 損損 失 而增 加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情 況 下 減 除 折 舊 或 攤 銷後 之 帳面 金 額 。

  • (十 七)應付 帳 款及 票 據
  • 1.係 指 因 賒 購 原 物 料 、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發 生 之 債 務 及 因 營 業 與 非 因 營 業 而 發生 之 應付 票 據。
  • 2.屬 未 付息 之 短期 應付 帳 款及 票 據,因 折現 之 影響 不 大,本 集團 係 以原 始 發票 金 額衡 量 。

(十 八)金融 負 債之 除 列

本集 團 於合 約 所載 之義 務 履行 、 取消 或到 期 時, 除 列金 融負 債 。 (十 九)員工 福 利

1.短 期 員工 福 利

短期 員 工福 利 係以 預期 支 付之 非 折現 金額 衡 量,並 於相 關 服務 提 供時 認 列為 費 用。

2.退 休 金

(1)確定 提 撥計 畫

對 於確 定 提 撥 計畫 , 係依 權 責 發 生基 礎 將應 提 撥 之 退休 基 金數 額 認 列 為當 期 之 退 休金 成 本。 預 付 提 撥金 於 可退 還 現 金 或減 少 未來 給 付 之範 圍 內認 列 為資 產。

  • (2)確定 福 利計 畫
  • A.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下 之 淨 義 務 係 以 員 工 當 期 或 過 去 服 務 所 賺 得 之 未 來福 利 金額 折 現計 算,並 以 資產 負 債 表日 之 確定 福 利義 務現 值 減

除計 畫 資產 之 公允 價值。確 定福 利 淨 義務 每 年由 精 算師 採用 預 計 單位 福 利法 計 算,折現 率 採政 府 公債 之殖 利 率,幣 別 與 期間 應 與 退休 給 付義 務 之幣 別與 預 計期 間 一致 。

  • B.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產 生 之 再 衡 量 數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並表 達 於保 留 盈餘 。
  • C.期 中 期 間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係 採 用 前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依 精 算 決 定 之退 休 金成 本 率,以年 初 至當 期 末為 基礎 計 算。若 該 結 束日 後 有 重大 市 場變 動 及重 大縮 減、清償 或 其 他重 大 一次 性 事項,則加 以 調整 , 並配 合 前述 政策 揭 露相 關 資訊 。
  • 3.離 職 福利

離 職 福 利 係 於 正 常 退 休 日 前 終 止 對 員 工 之 聘 僱 或 當 員 工 決 定 接 受 公 司 之福 利 邀約 以 換取 聘僱 之 終止 而 提供 之福 利。本 集 團係 於 不 再 能 撤銷 離 職福 利 之要 約 或於 認列 相 關重 組 成本 之孰 早 者時 認 列費 用。不 預期 在 資 產負 債 表日 後 12 個 月全 部 清償 之 福利 應予 以 折現 。

4.員 工 酬勞 及 董監 酬勞

員工 酬 勞及 董 監 事 酬勞 係 於具 法 律或 推定 義 務且 金 額可 合理 估 計時,認 列為 費 用及 負 債。嗣 後決 議 實際 配 發金 額與 估 列金 額 有差 異時,則 按 會 計估 計 變動 處 理。另 以股 票 發放 員 工酬 勞者,計 算 股數 之 基 礎為 董 事會 決議 日 前一 日 之收 盤價 。

(二 十)所得 稅

  • 1.所 得 稅 費 用 包 含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 除 與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有 關 之 所 得 稅 分 別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外, 所 得稅 係 認 列 於損 益 。
  • 2.本 集 團 依 據 營 運 及 產 生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家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計 算 當 期 所 得 稅 。 管 理 階 層 就 適 用 所 得 稅 相 關 法 規 定 期 評 估 所 得 稅 申 報 之 狀 況 , 並 在 適 用 情 況 下 根 據 預 期 須 向 稅 捐 機 關 支 付 之 稅 款 估 列 所 得 稅 負 債 。 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 之 所 得 稅,嗣 盈 餘產 生 年度 之次年度於 股 東會 通過 盈 餘分 派 案後,始就 實 際盈 餘之 分 派情 形 ,認 列未 分 配盈 餘 所得 稅費 用 。
  • 3.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法 , 按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課 稅 基 礎 與 其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帳 面 金 額 所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認 列 。 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 並 於 有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實 現或 遞 延所 得 稅負 債清 償 時預 期 適用 之稅 率 (及 稅法 )為 準。

  • 4.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用 以 抵 減 未 來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 並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重 評 估 未 認 列 及 已 認 列 之 遞 延 所 得 稅資 產 。

  • 5.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所 認 列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互 抵 且 有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且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由 同 一 稅 捐 機 關 課 徵 所 得 稅 之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 或 不 同 納 稅 主 體 產 生 但 各 主 體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同 時 實現 資 產及 清償 負 債時 , 始將 遞延 所 得稅 資 產及 負債 互 抵。
  • 6.期 中 期 間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以 估 計 之 年 度 平 均 有 效 稅 率 應 用 至 期 中 期 間 之 稅前 損 益計 算 之, 並配 合 前述 政 策揭 露相 關 資訊 。
  • (二 十一 )股本

普 通 股 分 類 為 權 益 。 直 接 歸 屬 於 發 行 新 股 或 認 股 權 之 增 額 成 本 以 扣 除 所得 稅 後之 淨 額於 權益 中 列為 價 款減 項。

(二 十二 )股利 分 配

分 派 予 本 公 司 股 東 之 股 利 於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股 利 時 於 財 務 報 告 認列 , 分派 現 金股 利認 列 為負 債 。

(二 十三 )收入 認 列

1.產 品 銷售

  • (1)本集 團 銷貨 收 入 於產 品 控制 移 轉予 客戶 時 認列,即 當 產品 被 交付 客戶 時。當客 戶 依 據銷 售 合約 接 受產 品,或 有 客觀 證 據 證明 所 有 接受 標 準皆 已 滿足 時, 產 品交 付 方屬 發生 。
  • (2)產品 之 銷貨 收 入 以合 約 價格 認 列,銷貨 交 易之 收 款條 件通 常 為出 貨 後 30 至 90 天到 期,因 移 轉所 承 諾 之產 品 予客 戶 與客 戶付 款 間 之間 隔 未有 超 過一 年者,因 此本 集 團 並未 調 整交 易 價格 以反 映 貨 幣時 間 價值 。
  • (3)應收 帳 款於 產 品 交 付 予 客戶 時 認列,因 自該 時 點起 本 集團 對 合約 價款 具 無條 件 權利 , 僅 須 時間 經 過即 可自 客 戶收 取 對價 。
  • 2.勞 務 收入

本集 團 勞務 收 入於 服務 提 供予 客 戶之 財務 報 導期 間 認列 為收 入 。 3.租 賃 收入

本 集 團 租 賃 收 入 係 營 業 租 賃 之 租 賃 收 益 扣 除 給 予 承 租 人 之 任 何 誘 因, 於 租賃 期 間內 按直 線 法攤 銷 認列 為當 期 損益 。

(二 十四 )營運 部 門

本 集 團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與 提 供 給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內 部 管 理 報 告 採 一 致 之 方 式報 導。主 要 營運 決 策者 負 責分 配 資源 予營 運 部門 並 評估 其績 效,經 辨 識本 集 團之 主 要營 運決 策 者為 董 事會 。

五、 重大 會 計判 斷 、估 計及 假 設不 確 定性 之主 要 來源

本 集 團 編 製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 管 理 階 層 已 運 用 其 判 斷 以 決 定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政 策 , 並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當 時 之 情 況 對 於 未 來 事 件 之 合 理 預 測 以 作 出 會 計 估 計 及假 設。所作 出 之重 大會 計 估計 與 假設 可能 與 實際 結 果存 有差 異,將考 量 歷史 經 驗 及 其 他 因 子 持 續 評 估 及 調 整 。 該 等 估 計 及 假 設 具 有 導 致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於下 個 財務 年 度重 大調 整 之風 險。請詳 下列 對 重大 會 計判 斷、估 計 與假 設 不確 定 性之 說 明:

(一)會計 政 策採 用 之重 要判 斷

無。

(二)重要 會 計估 計 及假 設

應收 票 據及 帳 款之 評價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之 估 計 減 損 係 考 量 所 有 合 理 且 可 佐 證 之 資 訊 (包 含 前 瞻 性 者)後,按 存 續期 間 預期 信 用損 失 衡量 之,且 本 集團 定 期檢 視估 計 之合 理 性。

六、 重要 會 計項目之說 明

(一)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109年6月30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6月30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287
\$
332
\$
202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137,482 85,881 83,683
定期存款 271,000 336,534 474,730
\$
408,769
\$
422,747
\$
558,615

1.本 集 團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集 團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散 信 用風 險,預 期 發生 違 約之 可 能性 甚低,因 此 按 十二 個 月預 期 信用 損 失金 額 衡量 備 抵損 失。本 集團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未有 提 列備 抵 損失 之情 形 。

2.本 集 團現 金 及約 當現 金 未有 提 供質 押之 情 形 。

(二)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流 動

109年6月30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6月30日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期存款 \$
195,328
\$ 137,328 \$
141,514
1.按 攤 銷後 成 本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認列 於損 益 之明 細 如下 :
109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利息收入 \$ 809 \$ 1,633
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利息收入 \$ 2,570 \$ 3,667

2.本集團按 攤 銷後 成本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未 有 提供 質 押之 情形 。

3.相 關 按攤 銷 後成 本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信用 風 險資 訊 請詳 附註 十 二、 (二 )。 (三)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 -非流 動

109年6月30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6月30日
非流動項目
:
債務工具
國外特別股 \$ 2,974 \$
2,974
\$
2,974
評價調整 ( 44) 81 146
小計 2,930 3,055 3,120
權益工具
上市櫃公司股票 28,223 28,223 28,223
非上市、上櫃、興櫃股票 3,381 3,381 3,000
31,604 31,604 31,223
評價調整 ( 16,065)
(
15,040) (
15,355)
小計 15,539 16,564 15,868
合計 \$ 18,469 \$
19,619
\$
18,988

1.本 集 團 選 擇 將 屬 策 略 性 投 資 及 穩 定 收 取 股 利 之 投 資 分 類 為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益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該 等投 資 民國 109 年 6 月 30 日 、108 年 12 月 31 日及 108 年 6 月 30 日 之 公允 價 值為 \$18,469、\$19,619 及 \$18,988。

2.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認 列 於 損 益 及 綜 合 損 益 之 明細 如 下:

109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權益工具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
公允價值變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
2,369
\$
759
衡量之債務工具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
公允價值變動 \$
33
\$
20
認列於損益之股利收入
於本期期末仍持有者 \$
41
\$
45
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權益工具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
公允價值變動 (\$
1,025)
\$
369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債務工具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
公允價值變動 (\$
125)
\$
294
認列於損益之股利收入
  • 3.本集團投 資 權益 及債 務 工具 之 對象 的信 用 品質 良 好。
  • 4.在 不 考 慮 所 持 有 之 擔 保 品 或 其 他 信 用 增 強 之 情 況 下 , 最 能 代 表 本 集 團 持 有透 過 其他 綜 合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民 國 109 年 6 月 30 日、 108 年 12 月 31 日及 108 年 6 月 30 日 之 帳面 值 為信 用 風險 最大 暴 險金 額。
  • 5.本 集 團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未 有 提 供 質 押 擔 保 之情 形 。
  • 6.相 關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信 用 風 險 資 訊 請 詳 附 註十 二 、(二)。

(四)應收 票 據及 帳 款

109年6月30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6月30日
應收票據 \$ 15,983 \$ 13,500 \$ 22,897
減:備抵損失 - - ( 151)
\$ 15,983 \$ 13,500 \$ 22,746
應收帳款 \$ 53,750 \$ 52,000 \$ 48,271
減:備抵損失 ( 13) ( 13) ( 659)
\$ 53,737 \$ 51,987 \$ 47,612

1.應 收 票據 及 帳款 之帳 齡 分析 如 下:

109年6月30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6月30日
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
未逾期 \$ 51,713 \$ 15,983 \$ 49,813 \$ 13,500 \$ 45,135 \$ 22,897
30天內 1,934 - 2,134 - 2,567 -
31-90天 103 - 53 - 569 -
\$ 53,750 \$ 15,983 \$ 52,000 \$ 13,500 \$ 48,271 \$ 22,897

以上 係 以逾 期 天數 為基 準 進行 之 帳齡 分析 。

  • 2.民 國 109 年 6 月 30 日 、 108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8 年 6 月 30 日 之 應收 款 (含 應收 票 據)餘額 均為 客 戶合 約 所產 生, 另 民國 108 年 1 月 1 日客 戶 合 約之 應 收款 餘 額為 \$80,131。
  • 3.本 集 團應 收 票據 及帳 款 未有 提 供抵 質押 擔 保之 情 形。

4.相 關 應收 票 據及 帳款 信 用風 險 資訊 請詳 附 註十 二 、 (二 )。

(五)存貨

109年6月30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21,399
(\$
322)
\$
21,077
在製品 770 - 770
副產品 126 - 126
製成品 735 - 735
\$
23,030
(\$
322)
\$
22,708
108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19,331
(\$
409)
\$
18,922
材料 35 - 35
在製品 1,291 - 1,291
副產品 735 - 735
製成品 1,003 - 1,003
\$
22,395
(\$
409)
\$
21,986
108年6月30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24,052
(\$ 1,211) \$
22,841
材料 22 - 22
在製品 722 - 722
副產品 734 - 734
製成品 1,866 - 1,866
\$
27,396
(\$ 1,211) \$
26,185

本集 團 當期 認 列為 費損 之 存貨 成 本:

109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已出售存貨成本 \$ 5,097 \$ 2,227
存貨(回升利益)跌價損失 ( 55) 826
下腳收入 ( 145) ( 133)
勞務成本 61,758 63,344
租賃成本 36 36
\$ 66,691 \$ 66,300
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已出售存貨成本 \$ 8,711 \$ 4,310
存貨(回升利益)跌價損失 ( 87) 886
下腳收入 ( 405) ( 339)
勞務成本 120,925 123,487
租賃成本 72 72
\$ 129,216 \$ 128,416

本集 團 民國 109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因 存 貨去 化 導致 存貨 淨 變現 價 值回 升而 認 列為 銷 貨成 本減 少 。

(六)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辦公設備 其他 合計
109年1月1日
成本-原始取得 \$
28,202
\$ 327,061 \$ 570,438 \$
1,496
\$ 40,916 \$
968,113
成本-重估增值 12,828 11,789 918 - - 25,535
累計折舊 - ( 243,364) ( 515,938) ( 1,416) ( 33,123) ( 793,841)
\$
41,030
\$ 95,486 \$ 55,418 \$
80
\$ 7,793 \$
199,807
109年
期初餘額 \$
41,030
\$ 95,486 \$ 55,418 \$
80
\$ 7,793 \$
199,807
增添 - - 669 - 13,433 14,102
處分 - - ( 415) - ( 809) ( 1,224)
折舊費用 - ( 2,190) ( 10,766) ( 80) ( 1,165) ( 14,201)
期末餘額 \$
41,030
\$ 93,296 \$ 44,906 \$
-
\$ 19,252 \$
198,484
109年6月30日
成本-原始取得 \$
28,202
\$ 327,061 \$ 554,135 \$
1,496
\$ 48,579 \$
959,473
成本-重估增值 12,828 11,789 918 - - 25,535
累計折舊 - ( 245,554) ( 510,147) ( 1,496) ( 29,327) ( 786,524)
\$
41,030
\$ 93,296 \$ 44,906 \$
-
\$ 19,252 \$
198,484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辦公設備 其他 合計
108年1月1日
成本-原始取得 \$
28,202
\$ 327,061 \$ 578,687 \$
1,496
\$ 40,821 \$
976,267
成本-重估增值 12,828 11,789 918 - - 25,535
累計折舊 - ( 238,542) ( 496,067) ( 1,224) ( 32,770) ( 768,603)
\$
41,030
\$ 100,308 \$ 83,538 \$
272
\$ 8,051 \$
233,199
108年
期初餘額 \$
41,030
\$ 100,308 \$ 83,538 \$
272
\$ 8,051 \$
233,199
增添 - - 190 - 3,085 3,275
重分類 - - 644 - ( 644) -
折舊費用 - ( 2,526) ( 15,774) ( 96) ( 1,385) ( 19,781)
期末餘額 \$
41,030
\$ 97,782 \$ 68,598 \$
176
\$ 9,107 \$
216,693
108年6月30日
成本-原始取得 \$
28,202
\$ 327,061 \$ 575,260 \$
1,496
\$ 40,819 \$
972,838
成本-重估增值 12,828 11,789 918 - - 25,535
累計折舊 - ( 241,068) ( 507,580) ( 1,320) ( 31,712) ( 781,680)
\$
41,030
\$ 97,782 \$ 68,598 \$
176
\$ 9,107 \$
216,693

1.本集團以 不 動產 、廠 房 及設 備 提供 擔保 之 資訊 , 請詳 附註 八 之說 明 。

  • 2.本 公 司土 地(含 投 資性 不 動產 )分 別 以 民國 68 年 9 月 、73 年 7 月 及 94 年 2 月 為 基準,折 舊 性 固定 資 產 (含投 資 性 不動 產 )分 別以 民 國 63 年及 69 年 12 月 31 日 為 基準,依法 辦 理資 產 重估 價,民 國 109 年 6 月 30 日、108 年 12 月 31 日及 108 年 6 月 30 日 之重 估 增值 總 額分 別 為 \$466,614、\$466,614 及 \$467,129, 土 地 增 值 稅 準 備 (帳 列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金 額 分 別 為 \$145,334、 \$145,334 及 \$145,501。
  • 3.本 公 司為 加 強防 治污 染 設施,民 國 85 年 12 月 31 日向 蘇 簡秀 月 等人 簽 約 購買桃園 市 蘆 竹 區 坑子外段 山腳小段 土 地 計 863 平 方 公 尺 , 總 成 本 約 \$21,080, 且 價款 已 全數 支 付。因 其 地 目屬 農 業用 地, 尚 無法 以 本公 司 名 義辦 理 過戶,故將 該 土地 之 所有 權 移轉 予本 公 司董 事 長名 下後,並 交 付 本 公司 監 察人 代 表本 公司 設 定土 地 抵押 權, 以 為保 全 措施 。
  • (七)租賃 交 易- 承 租人
  • 1.本 集 團租 賃 之標 的資 產 包括 房 屋及 機器 設 備,租 賃合 約 之期 間 通常 介 於 1 到 2 年。租 賃 合約 是 採個 別 協商 並 包含 各種 不 同的 條 款及 條件,除 租 賃 之 資產 不 得用 作 借貸 擔保 外 ,未 有 加諸 其他 之 限制 。
  • 2.使 用 權資 產 之帳 面價 值 與認 列 之折 舊費 用 資訊 如 下:
109年6月30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6月30日
帳面金額 帳面金額 帳面金額
房屋 \$ 199 \$ 597 \$ 995
機器設備 386 423 460
\$ 585 \$ 1,020 \$ 1,455
109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
折舊費用 折舊費用
房屋 \$ 199 \$ 199
機器設備 18 18
\$ 217 \$ 217
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折舊費用 折舊費用
房屋 \$ 398 \$ 398
機器設備 36 36
\$ 434 \$ 434

3.民 國 109 年及 108 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暨民 國 109 年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未 發 生使 用 權資 產 增添 之情 形 。

4.與 租 賃合 約 有關 之損 益 項目 資 訊如 下:

109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3
\$
7
屬短期租賃之費用 94
94
屬低價值資產租賃之費用 17
22
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7
\$
15
屬短期租賃之費用 189 189
  • 5.本 集 團民 國 109 年及 108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租 賃 現金 流 出總 額 分別 為\$599 及\$673。
  • 6.本 集 團採 用「 新 型冠 狀 病毒 肺 炎相 關之 租 金減 讓」之 實務 權 宜作 法,於 民 國 109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將租 金 減讓 所 產生 之 租賃 給付 變 動之 損 益 \$67 認 列為 其 他利 益 。

(八)租賃 交 易- 出 租人

  • 1.本 集 團出 租 之標 的資 產 包括 土 地及 房屋,租賃 合 約之 期 間通 常 介 於 2 到 6 年,租賃 合 約 是採 個 別協 商 並包 含 各種 不同 的 條款 及 條件。為保 全 出租 資 產之 使 用情 況 ,通 常會 要 求承 租 人不 得將 租 賃資 產 用作 借貸 擔 保。
  • 2.本集團民 國 109 年及 108 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暨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基 於 營業 租 賃合 約 分 別 認列 \$9,051、\$9,048、\$18,103 及\$18,102 之 租金 收 入, 其 中無 屬 變動 租賃 給 付 。
  • 3.本 集 團以 營 業租 賃出 租 之租 賃 給付 之到 期 日分 析 如下 :
109年6月30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6月30日
不超過1年 \$
36,179
\$
36,135
\$
36,169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27,246 45,154 63,276
\$
63,425
\$
81,289
\$
99,445

(九)投資 性 不動 產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合計
109年1月1日
成本-原始取得 \$
74,048
\$ 9,325 \$ 83,373
成本-重估增值 420,247 20,832 441,079
累計折舊 - ( 29,542) ( 29,542)
\$
494,295
\$ 615 \$ 494,910
109年
期初餘額 \$
494,295
\$ 615 \$ 494,910
折舊費用 - ( 72) ( 72)
期末餘額 \$
494,295
\$ 543 \$ 494,838
109年6月30日
成本-原始取得 \$
74,048
\$ 9,325 \$ 83,373
成本-重估增值 420,247 20,832 441,079
累計折舊 - ( 29,614) ( 29,614)
\$
494,295
\$ 543 \$ 494,838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合計
108年1月1日
成本-原始取得 \$
74,071
\$ 9,325 \$ 83,396
成本-重估增值 420,762 20,832 441,594
累計折舊 - ( 29,398) ( 29,398)
\$
494,833
\$ 759 \$ 495,592
108年
期初餘額 \$
494,833
\$ 759 \$ 495,592
折舊費用 - ( 72) ( 72)
期末餘額 \$
494,833
\$ 687 \$ 495,520
108年6月30日
成本-原始取得 \$
74,071
\$ 9,325 \$ 83,396
成本-重估增值 420,762 20,832 441,594
累計折舊 - ( 29,470) ( 29,470)
\$
494,833
\$ 687 \$ 495,520

1.投 資 性不 動 產之 租 金 收 入及 直 接營 運費 用 :

109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
9,023
\$
9,023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
不動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
36
\$
36
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
18,045
\$
18,045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
不動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
72
\$
72

2.本 集 團持 有 之投 資性 不 動產 民國 109 年 6 月 30 日 、108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8 年 6 月 30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分 別 為 \$2,490,023 、 \$2,445,045 及 \$2,283,368,該評 價 屬第 三 等級 公 允價 值,係依 類 似 不動 產 買賣 方 已充 分 瞭解 且 有成 交 意願 之合 理 市場 價 格。

(十)其他 應 付款

109年6月30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6月30日
應付現金股利 \$
64,418
\$
-
\$
99,983
應付薪資 12,558 13,886 11,953
應付設備款 10,808 102 2,835
應付員工及董監酬勞 7,300 3,700 3,400
應付營業稅 1,347 2,098 -
其他 18,564 17,474 18,572
\$
114,995
\$
37,260
\$
136,743
  • (十 一)退休 金
  • 1.(1)本 集 團依 據「 勞動 基 準法 」之 規 定,訂 有 確 定福 利 之退 休 辦法,適 用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施 「 勞工 退 休金 條 例」 前 所有 正式 員 工之 服務 年 資,以 及於 實施「 勞工 退 休金 條例 」後選 擇 繼續 適用 勞 動 基 準法 員 工之 後 續服 務年 資。員 工 符合 退休 條 件者,退休 金之 支 付 係 根據 服 務年 資 及退 休 前 6 個月 之 平均 薪資 計 算,15 年以 內(含)的 服 務年 資 每 滿 1 年給予 2 個 基數 , 超 過 15 年之 服 務年 資 每 滿 1 年 給 予 1 個 基 數, 惟 累 積最 高 以 45 個基 數 為限 。 本集 團 按月 就薪 資 總 額之 一 定比 率 提撥 退休 基 金,以 勞工 退休 準 備金 監 督委 員會 之 名 義 專戶 儲 存於 台 灣銀 行。另 本集 團 於每 年年 度 終了 前,估 算前 項 勞 工 退休 準 備金 專 戶餘 額,若 該餘 額 不足 給付 次 一年 度 內預 估符 合 退 休 條件 之 勞工 依 前述 計算 之 退休 金 數額,本 集 團將 於 當年 度十 二 月 底 前一 次 提撥 其 差額 。

  • (2)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暨 民 國 109 年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本 集 團 依上 述退 休 金辦 法 認列 之退 休 金成 本分 別 為\$299、\$597、\$597 及 \$1,385。

  • (3)本集 團 民 國 110 年度 預 計支 付 予退 休計 畫 之提 撥 金為 \$1,200。
  • 2.自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本 集團 依 據「勞 工 退休 金 條例 」,訂 有 確定 提 撥之 退 休辦 法,適 用於 本 國籍 之 員工。本集團 就員 工 選 擇適 用「 勞工 退 休金 條 例」 所 定之 勞工 退 休金 制 度部 分, 每 月按 薪 資之 6%提 繳 勞工 退 休 金 至 勞 保 局 員 工 個 人 帳 戶 , 員 工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依 員 工 個 人 之 退 休 金 專戶 及 累積 收 益之 金額 採 月退 休 金或 一次 退 休金 方 式領 取。民國 109 年 及 108 年 4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暨民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本集團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本分別為 \$923、 \$ 1,039、 \$1,852 及 \$2,103。
  • 3.本集團依 照「 勞 動 基準 法」之 規定 提 列 委任 經 理人 退 休金 準備,民 國 109 年及 108 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暨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認 列之 退 休 金費 用 皆為 \$0,截 至民 國 109 年 6 月 30 日、108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8 年 6 月 30 日止 帳 列 應計 退 休金 負 債 皆 為\$11,550。
  • (十 二)股本
  • 1.截 至 民 國 109 年 6 月 30 日 止,本 公 司額 定 資本 額 為 \$1,000,000,分 為 100,000 仟股 , 實 收資 本 額為 \$630,000, 每股 面 額新台幣 10 元 。本 公 司已 發 行股 份 之股 款均 已 收訖 。
  • 2.本 公 司為 提 升每 股盈 餘 及股 東 權益 報酬 率,民 國 108 年 6 月 14 日經 股 東會 決 議辦 理 現金 減資 退 還股 東 現金 股款, 金 額計 \$90,000。銷 除 股份 計 9,000 仟股 , 每 股面 額 新台 幣 10 元 ,減 資 比率 為 12.5%, 上述 現 金 減資 案 民國 108 年 8 月 21 日經 金 管會 核准 申 報生 效,並 經 董事 會 決議, 以民 國 108 年 8 月 28 日 為 減資 基 準日。 該減 資 案業 經 辦理 變更 登 記完 成。
  • (十 三)資本 公 積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之 資本 公 積,除 得用 於彌 補 虧損 外,於 公司 無 累積 虧 損時,按 股 東原 有 股份 之比 例 發給 新 股或 現金。另 依 證 券交 易 法之 相 關規 定,以 上 開資 本 公積 撥 充資 本 時,每 年以 其 合計 數 不超 過 實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 十為 限。公司 非 於 盈 餘公 積 填補 資 本虧 損仍 有 不足 時 ,不 得以 資 本公 積 補充 之。

  • (十 四)保留 盈 餘
  • 1.依 本 公司 章 程規 定,年 度總 決 算如 有盈 餘,除 依 法 提 繳所 得 稅外,應先 彌補 以 往年 度 虧損,次 就其 餘 額 提撥 10%為 法 定盈 餘 公積,但 法定 盈 餘

公積 已 達資 本 總額 時,不 在 此限。次依 法令 或 主管 機 關規 定提 列 或迴 轉 特別 盈 餘公 積,如尚 有盈 餘 再加 計 前期 累積 未 分配 盈 餘,由 董事 會 視營 運需 要 酌情 保 留適 當盈 餘 後,並 擬 具分 派議 案,若以 發 行新 股方 式 為之 時, 應 提請 股 東會 決議 後 分派 之 。

  • 2.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外,不 得 使用 之,惟 發給 新 股或 現 金者,以 該 項 公積 超 過 實收 資 本額 百 分之 二 十五 之 部分 為限 。
  • 3.(1)本 公 司分 派 盈 餘時,依法 令 規定 須就 當 年度 資 產負 債表 日 之其 他 權 益項 目 借方 餘 額提 列特 別 盈餘 公 積始 得分 派, 嗣後 其 他 權益 項 目借 方餘 額 迴轉 時 ,迴 轉 金 額 得列 入 可供 分派 盈 餘中 。
  • (2)首次 採 用 IFRSs 時,民 國 101 年 4 月 6 日 金管 證 發字 第 1010012865 號函 提 列之 特 別盈 餘公 積, 本 公司 於 嗣後 使 用、 處分 或 重分 類 相關 資產 時, 就 原提 列 特別 盈 餘公 積 之比 例予 以 迴轉 ,前 述 相關 資 產若 為投 資 性不 動 產時 ,屬 土地 部 分於 處 分或 重 分類 時 迴轉 ,屬 土地 以 外之 部 分, 則 於使 用期 間 逐期 迴 轉。
  • 4.本 公 司民 國 109 年度 及 108 年 度 認 列分 配 予業 主 之股 利為 \$63,000(每 股新 台 幣 1 元)及\$93,600(每股 新 台 幣 1.3 元)。民 國 109 年 3 月 20 日 經董 事 會決 議 對民 國 108 年 度 之盈 餘 分派 每 股現 金 股利 新台 幣 1 元 , 股利 總 計\$63,000。

(十 五)營業 收 入

109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客戶合約之收入:
銷貨收入 \$
6,435
\$
2,697
勞務收入 86,949 92,231
其他:
租賃收入 9,051 9,048
\$
102,435
\$
103,976
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客戶合約之收入:
銷貨收入 \$
11,026
\$
5,161
勞務收入 170,569 177,053
其他:
租賃收入 18,103 18,102
\$
199,698
\$
200,316

(十 六)利息 收 入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809
1,633
利息收入
銀行存款利息
44
79
\$
\$
853
1,712
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2,570
3,667
利息收入
銀行存款利息
44
79
\$
\$
2,614
3,746
(十 七)其他 收 入
109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
\$
\$
股利收入
41
45
其他收入-其他
72
83
\$
\$
113
128
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
股利收入
84
88
其他收入-其他
107
155
\$
\$
191
243
(十 八)其他 利 益及 損 失
109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
淨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
4,885)
\$
2,130
租金減讓利益
67
-
(
71)
(
其他損失
(\$
4,889)
\$
2,063
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462)
\$
-
淨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
2,881)
2,992
租金減讓利益
67
-
(
142)
(
168)
其他損失
109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
67)
(\$
3,418)
\$
2,824

(十 九)財務 成 本

109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利息費用
:
押金設算息 \$ 27 \$ 26
租賃負債 3 7
\$ 30 \$ 33
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利息費用
:
押金設算息 \$ 54 \$ 53
租賃負債 7 15
\$ 61 \$ 68

(二 十)費用 性 質之 額 外資 訊

功能別 109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屬於營業成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性質別 本者 費用者 合計 成本者 費用者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18,016 \$ 7,620 \$ 25,636 \$ 17,315 \$ 7,583 \$ 24,898
勞健保費用 1,636 558 2,194 1,786 703 2,489
退休金費用 384 838 1,222 430 1,206 1,636
其他用人費用 41 352 393 84 376 460
折舊費用 5,907 1,104 7,011 8,593 1,240 9,833
功能別 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屬於營業成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性質別 本者 費用者 合計 成本者 費用者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35,068 \$ 16,306 \$ 51,374 \$ 36,159 \$ 16,879 \$ 53,038
勞健保費用 3,281 1,266 4,547 3,626 1,514 5,140
退休金費用 765 1,684 2,449 878 2,610 3,488
其他用人費用 96 690 786 149 731 880

1.依 本 公司 章 程規 定,依 當年 度 獲利 狀況 扣 除累 積 盈虧 後,如 尚有 餘 額, 應提 撥 員工 酬 勞不 低 於 1%, 董監 事 酬 勞不 高 於 3%。

2.本公司民 國 109 年及 108 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暨 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員工 酬 勞估 列 金 額 分別為\$1,100、\$600、\$1,900 及\$1,500;董 監酬 勞估 列 金額 分 別為 \$400、\$300、\$700 及 \$900,前述 金 額帳 列 薪資 費 用科 目。

經董 事 會決 議 之民 國 108 年 度 員 工酬 勞及 董 監酬 勞 金額 與民 國 108 年 度財 務 報告 認 列之 金額 一 致。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員 工 及 董 監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 詢。

(二 十一 )所得 稅

1.所 得 稅費 用

所得 稅 費用 組 成部 分:

109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4,181 \$
4,540
未分配盈餘加徵 - 239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
估數 ( 133) 1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
及迴轉 - 33
所得稅費用 \$ 4,048 \$
4,813
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7,977 \$
7,754
未分配盈餘加徵 - 239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
估數 ( 133) 1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
及迴轉 - 54
所得稅費用 \$ 7,844 \$
8,048

2.本 集 團之 營 利事 業所 得 稅均 業 經稅 捐稽 徵 機關 核 定至 民 國 107 年度。

(二 十二 )每股 盈 餘

109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12,161
63,000 \$
0.19
稀釋每股盈餘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 33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12,161
63,033 \$
0.19
1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19,519
72,000 \$
0.27
稀釋每股盈餘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 22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19,519
72,022 \$
0.27
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28,298
63,000 \$
0.45
稀釋每股盈餘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 87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28,298
63,087 \$
0.45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
34,076
72,000 \$
0.47
稀釋每股盈餘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 112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34,076
72,112 \$
0.47

(二 十三 )現金 流 量補 充 資訊

1.僅 有 部分 現 金支 付之 投 資活 動 :

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4,102 \$ 3,275
:期初應付設備款
102 8,820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10,808) ( 2,835)
本期支付現金 \$ 3,396 \$ 9,260

2.不 影 響現 金 流量 之籌 資 活動 :

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已宣告未發放之現金股利 \$
64,418
\$
99,983

(二 十四 )來自 籌 資活 動 之負 債之 變 動

本集 團 民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來 自籌 資活 動 之負 債 之變 動 皆為 籌 資現 金流 量 之變 動 ,請 參閱 合 併現 金 流量 表。

七、 關係 人 交易

主要 管 理階 層 薪酬 資訊

109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
短期員工福利 \$ 1,746 \$ 2,196
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短期員工福利 \$ 3,530 \$ 4,897

八、 質押 之 資產

帳面價值
資產項目 109年6月30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6月30日 擔保用途
土地 \$
11,322
\$
11,322
\$
11,322
銀行借款額度擔保
房屋及建築 8,905 9,310 9,782 銀行借款額度擔保
\$
20,227
\$
20,632
\$
21,104

九、 重大 或 有負 債 及未 認列 之 合約 承 諾

(一)或 有事 項

無。

(二)承 諾事 項

1.本 集 團向 上 海商 業銀 行 申請 融 資關 稅保 證 金, 額 度為 美 金 3,000 仟 元。

2.本 集 團為 取 得銀 行借 款 額度 , 由本 公司 提 供背 書 保證 金額 明 細如 下 :

公司名稱 背書保證對象 109年6月30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6月30日
本公司 南岩半導體 \$
44,445
\$
44,970
\$
46,590
(美金1,500仟元) (美金1,500仟元) (美金1,500仟元)

3.本 集 團承 租 人及 出租 人 之租 賃 合約 請詳 附 註六 (七 )及 (八)。 十、 重大 之 災害 損 失

無。

十一 、 重大 之 期後 事 項

無。

十二 、 其他

(一)資本 管 理

本集 團 之資 本 管理 目標,係 為 保 障集 團 能繼 續 經營,維持 最 佳資 本 結構 以 降低 資 金成 本,並 為股 東 提供 報 酬。為了 維 持或 調 整資 本結 構,本 集 團可 能會 調 整支 付 予股 東之 股 利金 額、退 還 資本 予 股東,發行 新 股或 出 售資 產 以降 低 債務 。

(二)金融 工 具

1.金 融 工具 之 種類

109年6月30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6月30日
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選擇指定之權益工具投資 \$
15,539
\$
16,564
\$
15,868
符合條件之債務工具投資 2,930 3,055 3,120
\$
18,469
\$
19,619
\$
18,988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408,769
\$
422,747
\$
558,61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金融資產 195,328 137,328 141,514
應收票據 15,983 13,500 22,746
應收帳款 53,737 51,987 47,612
其他應收款 815 - 4
存出保證金 1,167 1,167 1,167
\$
675,799
\$
626,729
\$
771,658
108年6月30日 108年12月31日 108年6月30日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金融負債
應付票據 \$
4,187
\$
4,020
\$
3,097
應付帳款 15,662 11,033 15,984
其他應付款 114,995 37,260 136,743
存入保證金 9,036 9,023 9,026
\$
143,880
\$
61,336
\$
164,850
租賃負債 \$
592
\$
1,028
\$
1,460
  • 2.風 險 管理 政 策
  • (1)本 集 團 日 常 營 運 受 多 項 財 務 風 險 之 影 響 ,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包 括 匯 率 風險 及 價格 風 險 )、 信用 風 險及 流 動性 風險 。
  • (2)風險 管 理工 作 由 本集 團 財務 部 按照 董事 會 核准 之 政策 執行。本 集 團 財務 部 透過 與 集團 內各 營 運單 位 密切 合作,以 負責 辨 認、評估 與 規 避財 務 風險。董 事 會對 整 體風 險 管理 訂有 書 面原 則,亦 對特 定 範圍 與事 項 提供 書 面政 策,例 如匯 率 風險、信 用 風險、非 衍 生金 融 工具 之使 用 ,以 及 剩餘 流動 資 金之 投 資。

  • 3.重 大 財務 風 險之 性質 及 程度

  • (1)市場 風 險

匯率 風 險

A.本集團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本 集 團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新 台 幣),故 受匯 率波 動 之影 響,具 重 大匯 率 波動 影 響之 外幣 資 產及 負 債資 訊 如下 :

109年6月30日
外幣(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
(新台幣)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8,691
29.63 \$ 257,514
歐元:新台幣 34 33.27 1,131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642
29.63 \$ 19,022
108年12月31日
外幣(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
(新台幣)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8,458
29.98 \$ 253,571
歐元:新台幣 34 33.59 1,142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42
29.98 \$ 1,259
108年6月30日
外幣(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
(新台幣)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9,034
31.06 \$ 280,596
歐元:新台幣 37 35.38 1,309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70
31.06 \$ 2,174

B.本 集 團貨 幣 性項 目因 匯 率波 動 具重 大影 響 民國 109 年 及 108 年 4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暨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認 列 全 部 兌 換 損 益 ( 含 已 實 現 及 未 實 現 ) 彙 總 金 額 分 別 為 (\$4,885)、 \$2,130、(\$2,881)及\$2,992。

C.本 集 團因 重 大匯 率波 動 影響 之 外幣 市場 風 險分 析 如下 :

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敏感度分析
(外幣:功能性貨幣)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2,575
\$
-
歐元:新台幣 1% 11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190
\$
-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敏感度分析
(外幣:功能性貨幣)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2,806
\$
-
歐元:新台幣 1% 13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22
\$
-

價格 風 險

  • A.本 集團 暴 露於 價 格風 險 的權 益 工具,係 所 持有 帳 列於 透過 其 他綜 合損 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量 之 金融 資 產,為管 理 權益 工 具投 資之 價 格 風險,本 集 團將 其 投資 組 合分 散,其 分散 之 方式 係 根據 本集 團 設 定之 限 額進 行 。
  • B.本 集 團主 要 投資 於 國 內 外公 司 發行 之權 益 工具,此 等 權益 工 具之 價格 會 因該 投 資標 的未 來 價值 之 不確 定性 而 受影 響。若 該等 權 益 工具 價 格上 升 或下 跌 1%,而 其他 所 有 因素 維 持不 變 之情 況下,民 國 109 年及 108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對 其 他綜 合 損益 因分 類 為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之 利 益 或 損失 分 別增 加 或減 少 \$155 及\$159。

(2)信用 風 險

  • A.本 集 團 之 信 用 風 險 係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義 務 而導 致 本集 團財 務 損失 之 風險,主要 來 自交 易 對 手無 法 清 償 按 收 款 條 件 支 付 之 應 收 帳 款 及 分 類 為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及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的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 B.本 集 團係 以 集團 角度 建 立信 用 風險 之管 理。依 內部 明 定之 授 信政 策,集 團 內各 營 運 個體 與 每一 新 客戶 於訂 定 付款 及 提出 交貨 之 條 款與 條 件前,須 對 其進 行 管理 及 信用 風險 分 析。內部 風 險控 管 係 透過 考 慮其 財 務狀 況、過往 經 驗及 其 他因 素,以 評估 客 戶之 信 用 品質。個 別 風險 之 限額 係 董事 會 依內 部或 外 部之 評 等 而 制訂,並 定期 監 控信 用 額度 之使 用 。
  • C.本 集 團按 信 用風 險管 理 程序,當 合 約款 項 按約 定 之支 付條 款 逾期 超 過 180 天 , 視為 已發 生 違約 。
  • D.本 集 團採 用 IFRS 9 提供 以 下之 前 提 假設 , 當合 約 款項 按約 定 之 支付 條 款逾 期 超過 30 天 , 視為 金 融資 產自 原 始認 列 後信 用風 險 已顯 著 增加 。
  • E.當 發 行人 延 滯或 不償 付 利息 或 本金 時,本 集 團 視為 債 務工 具 投資 已發 生 信用 減 損。
  • F.本 集 團 按 客 戶 類 型 之 特 性 將 對 客 戶 之 應 收 帳 款 採 用 簡 化 作 法 以 損失 率 法為 基 礎估 計預 期 信用 損 失。
  • G.本 集 團經 追 索程 序後,對 無 法合 理 預期 可 回收 金 融資 產之 金 額予 以沖 銷,惟本 集 團 仍會 持 續進 行 追索 之法 律 程序 以 保全 債權 之 權 利。

H.本 集 團 對 未 來 前 瞻 性 的 考 量 調 整 按 特 定 期 間 歷 史 及 現 時 資 訊 所 建立 之 損失 率,以 估計 應 收帳 款 及票 據的 備 抵損 失。惟 根據 上 述 之考 量 及資 訊,本 集團 不 預期 會 受損 失率 而 產生 任 何重 大應 收 帳 款及 票 據之 備 抵損 失。

I.本 集 團 採 簡 化 作 法 之 應 收 票 據 及 應 收 帳 款 備 抵 損 失 變 動 表 如 下 :

109年
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
1月1日及6月30日 \$
13
\$ -
108年
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
1月1日 \$
659
\$ 501
減損損失迴轉 - ( 350)
6月30日 \$
659
\$ 151

J.本集團 帳 列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及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量 之 債務 工 具投 資, 信 用風 險 評等 等級 資 訊如 下 :

109年6月30日
按存續期間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按12個月 信用風險已 已信用減
顯著增加者
損者 合計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債務工具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
\$
2,930
\$
-
\$
-
\$
2,930
融資產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
之定期存款
\$
195,328
\$
-
\$
-
\$
195,328
108年12月31日
按存續期間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按12個月 信用風險已 已信用減
顯著增加者
損者 合計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債務工具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
\$
3,055
\$
-
\$
-
\$
3,055
融資產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
之定期存款
\$
137,328
\$
-
\$
-
\$
137,328
108年6月30日
按存續期間
按12個月 信用風險已 已信用減
顯著增加者
損者 合計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債務工具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
\$
3,120
\$
-
\$
-
\$
3,120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
之定期存款
\$
141,514
\$
-
\$
-
\$
141,514

(3)流動 性 風險

A.各 營 運 個 體 所 持 有 之 剩 餘 現 金 , 在 超 過 營 運 資 金 之 管 理 所 需 時 , 將轉 撥 回集 團 財務 部。集 團 財務 部 則 將剩 餘 資 金 投 資於 附息 之 活 期存 款、定 期存 款 及有 價 證券,其 所 選擇 之 工具 具 有適 當之 到 期 日或 足 夠流 動 性, 以因 應 上述 預 測並 提供 充 足之 調 度水 位。

B.下 表 係本 集 團之 非衍 生 金融 負 債按 相關 到 期日 予 以分 組,非衍 生 金 融 負 債 係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至 合 約 到 期 日 之 剩 餘 期 間 進 行 分 析。 下 表所 揭 露之 合約 現 金流 量 金額 係未 折 現之 金 額。

非衍生金融負債: 1年以下 1至2年內 2至5年內 5年以上
租賃負債
民國109年6月30日 \$ \$ \$ \$
280 78 234 20
民國108年12月31日 \$ \$ \$ \$
685 78 234 59
民國108年6月30日 \$ \$ \$ \$
887 280 234 98
存入保證金
民國109年6月30日 \$ \$ \$ \$
20 9,010 6 -
民國108年12月31日 \$ \$ \$ \$
20 - 9,003 -
民國108年6月30日 \$ \$ \$ \$
20 - 9,006 -

除上列所述外,本集團之非衍生金融負債 均 於 未 來 一 年 內 到 期 。

  • (三)公允 價 值資 訊
  • 1.為 衡 量 金 融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評 價 技 術 的 各 等 級 定 義 如 下:

    • 第 一 等 級 : 企 業 於 衡 量 日 可 取 得 之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未 經 調 整 )。 活 絡 市 場 係 指 有 充 分 頻 率 及 數 量 之 資 產 或 負 債交 易 發生,以 在 持 續基 礎 上提 供 定價 資訊 之 市場。本 集 團 投 資 之 上 市 櫃 股 票 投 資 及 國 外 特 別 股 股 票 的 公 允 價 值 皆 屬 之。
  • 第二 等 級:資 產 或負 債直 接 或間 接 之可 觀察 輸 入值,但 包括 於第 一 等級 之報 價 者除 外 。

  • 第三 等 級:資 產 或負 債之 不 可觀 察 輸入 值。本 集 團投 資 之無 活絡 市 場之 權益 工 具屬 之 。
  • 2.以 成 本衡 量 之投 資性 不 動產 的 公允 價值 資 訊請 詳 附註 六、 (九 )說 明 。
  • 3.非 以 公允 價 值衡 量之 金 融工 具 (包 含 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應收 票 據、應 收 帳款 、其 他 應收 款 、應 付票 據、 應 付 帳款 及 其他 應 付款 )的帳 面 金額 係 公允 價 值之 合 理近 似值 。
  • 4.以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及非 金 融工 具,本集 團 依 資產 及 負債 之 性質、特 性及 風 險及 公 允價 值等 級 之基 礎 分類 ,相 關 資訊 如 下:

(1)本集 團 依資 產 及 負債 之 性質 分 類, 相關 資 訊如 下 :

109年6月30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 \$
12,158
\$
-
\$
3,381
\$
15,539
債務工具 \$
2,930
\$
-
\$
-
\$
2,930
108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 \$
13,183
\$
-
\$
3,381
\$
16,564
債務工具 \$
3,055
\$
-
\$
-
\$
3,055
108年6月30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 \$
12,868
\$
-
\$
3,000
\$
15,868
債務工具 \$
3,120
\$
-
\$
-
\$
3,120
  • (2)本集 團 用以 衡 量 公允 價 值所 使 用之 方法 及 假設 說 明如 下:
  • A.本 集 團採 用 收盤 價作 為 公允 價 值輸 入值 (即 第 一等 級)者。
  • B.除 上 述有 活 絡市 場之 金 融工 具 外,其餘 金 融工 具 之公 允價 值 係以 評價 技 術取 得。透 過評 價 技術 所 取得 之公 允 價值 可 參照 其他 實 質 上條 件 及特 性 相似 之金 融 工具 之 現時 公允 價 值、現 金 流 量折 現 法 或以 其 他評 價 技術,包括 以 合併 資 產 負債 表 日可 取 得之 市場 資 訊 運用 模 型計 算 而得 。
  • C.評 價 模型 之 產出 係預 估 之概 算 值,而評 價 技術 可 能無 法反 映 本集 團持 有 金融 工 具及 非金 融 工具 之 所有 攸關 因 素。因 此 評 價模 型 之 預估 值 會適 當 地根 據額 外 之參 數 予以 調整,例 如模 型 風 險或 流 動 性風 險 等。根 據 本 集團 之 公允 價 值評 價模 型 管理 政 策及 相關 之 控 制程 序,管理 階 層 相信 為 允當 表 達合 併資 產 負 債 表 中金 融工 具 及 非金 融 工具 之 公允 價值,評 價 調整 係 屬適 當 且必 要。在 評價 過 程 中所 使 用之 價 格資 訊及 參 數係 經 審慎 評估,且 適當 地 根 據目 前 市 場狀 況 調整 。
  • 5.民 國 109 年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無第 一 等級 與第 二 等級 間 之 任何 移 轉。
  • 6.民 國 109 年及 108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無自 第 三等 級轉 入 及轉 出 之 情形 。
  • 7.本 集 團 對 於 公 允 價 值 歸 類 於 第 三 等 級 之 評 價 流 程 係 由 財 會 部 門 負 責 進 行 金 融 工 具 之 獨 立 公 允 價 值 驗 證 , 藉 獨 立 來 源 資 料 使 評 價 結 果 貼 近 市 場狀 態、確認 資 料 來源 係 獨立、可 靠、與其 他 資源 一 致以 及代 表 可執 行 價格,並 定期 校 準 評價 模 型、進 行 回 溯測 試、更新 評 價 模型 所 需輸 入值 及資 料 及其 他 任何 必要 之 公允 價 值調 整, 以 確保 評 價結 果係 屬 合理 。
  • 8.有 關 屬 第 三 等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項 目 所 使 用 評 價 模 型 之 重 大 不 可 觀 察 輸 入值 之 量化 資 訊及 重大 不 可觀 察 輸入 值變 動 之敏 感 度分 析說 明 如下 :
109年6月30日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值
區間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關係
非衍生權益工具:
非上市上櫃 \$ 3,381 可類比上市 本淨比乘數 1~3.08 乘數愈高,公允
公司股票 上櫃公司法 價值愈高;缺乏
缺乏市場流通性 20% 市場流通性折價
折價 愈高,公允價值
愈低
108年12月31日 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輸入值 區間 公允價值關係
非衍生權益工具:
非上市上櫃
公司股票
\$ 3,381 可類比上市
上櫃公司法
本淨比乘數 1.18~3.41 乘數愈高,公允
價值愈高;缺乏
缺乏市場流通性
折價
20% 市場流通性折價
愈高,公允價值
愈低
108年6月30日 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值與
非衍生權益工具: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輸入值 區間 公允價值關係
非上市上櫃
公司股票
\$ 3,000 可類比上市
上櫃公司法
本淨比乘數 1.17~3.18 乘數愈高,公允
價值愈高;缺乏
缺乏市場流通性
折價
20% 市場流通性折價
愈高,公允價值

9.本 集 團 經 審 慎 評 估 選 擇 採 用 之 評 價 模 型 及 評 價 參 數 , 惟 當 使 用 不 同 之 評 價 模 型 或 評 價 參 數 可 能 導 致 評 價 之 結 果 不 同 。 針 對 分 類 為 第 三 等 級 之金 融 資產 , 若評 價參 數 變動 , 則對 本期 其 他綜 合 損益 之影 響 如下 :

愈低

109年6月30日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輸入值 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
本淨比乘數、缺乏市
場流通性折價
±1% \$
34
(\$ 34)
108年12月31日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輸入值 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
本淨比乘數、缺乏市
場流通性折價
±1% \$
34
(\$ 34)
108年6月30日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輸入值 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 本淨比乘數、缺乏市
場流通性折價
±1% \$
30
(\$ 30)

十三 、 附註 揭 露事 項

  • (一)重大 交 易事 項 相關 資訊
  • 1.資 金 貸與 他 人: 無。
  • 2.為 他 人背 書 保證 :請 詳 附表 一 。
  • 3.期 末 持有 有 價證 券情 形 (不 包 含投 資子 公 司部 分): 請 詳附 表 二。
  •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之 二 十以 上 :無 。
  • 5.取 得 不動 產 之金 額達 新 台幣 三 億元 或實 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二 十 以上:無。
  • 6.處 分 不動 產 之金 額達 新 台幣 三 億元 或實 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二 十 以上:無。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無 。
  • 8.應 收 關係 人 款項 達新 台 幣一 億 元或 實收 資 本額 百 分之 二十 以 上: 無 。
  • 9.從 事 衍生 工 具交 易: 無 。
  • 10.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請 詳附 表 三。
  • (二)轉投 資 事業 相 關資 訊

被投 資 公司 名 稱、 所在 地 區等 相 關資 訊(不 包 含大 陸 被 投資 公 司): 請詳 附表 四 。

  • (三)大陸 投 資資 訊
  • 無。
  • (四)主要 股 東資 訊

請詳 附 表五 。

十四 、 部門 資 訊

(一)一般 性 資訊

本 集 團 係 以 行 業 別 銷 售 之 角 度 經 營 業 務 及 制 定 決 策 , 故 管 理 階 層 亦 依 此 一模 式 用以 辦 認應 報導 部 門。

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染整部門 半導體部門 調整及沖銷
收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 \$ \$
93,551 106,147 - 199,698
部門間收入 7,422 - (
7,422)
-
收入合計 \$ \$ (\$ \$
100,973 106,147 7,422) 199,698
部門損益 \$ \$ (\$ \$
35,078 4,362 2,708) 36,732
部門總資產 \$ \$ (\$ \$
1,322,532 387,130 291,787) 1,417,875
部門總負債 \$ \$ (\$ \$
266,148 131,626 82,048) 315,726
1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染整部門 半導體部門 調整及沖銷
收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109,442
\$
90,874
\$ - \$ 200,316
部門間收入 7,458 - ( 7,458) -
收入合計 \$
116,900
\$
90,874
(\$ 7,458) \$ 200,316
部門損益 \$
41,178
\$
4,239
(\$ 2,703) \$ 42,714
部門總資產 \$
1,455,118
\$
409,561
(\$ 329,380) \$ 1,535,299
部門總負債 \$
306,237
\$
152,830
(\$ 118,633) \$ 340,434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業 本期最高背 期末背書 實際動支 以財產擔保 累計背書保證金 背書保證 屬母公司對 屬子公司對 屬對大陸地
編號 背書保證者 關係 背書保證限額 書保證限額 保證餘額 金額 之背書保證 額佔最近期財務 最高限額 子公司背書 母公司背書 區背書保證
(註1)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註2) (註3) (註4) (註5) (註6) 金額 報表淨值之比率 (註3) (註7) (註7) (註7) 備註
0 本公司 南岩半導體 2 \$
517,629
\$
45,338
\$
44,445
\$
-
\$
-
- \$ 1,056,385 Y N N -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7種,標示種類即可:

(1)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2)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3)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4)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7)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註3:應填列公司依為他人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所訂定對個別對象背書保證之限額及背書保證最高限額,並於備註欄說明背書保證個別對象及總限額之計算方法。

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訂定背書保證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當期之淨值;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當期之淨值49%。

註4:當年度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最高餘額。

註5:應填列董事會通過之金額。但董事會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十二條第八款授權董事長決行者,係指董事長決行之金額。

註6:應輸入被背書保證公司於使用背書保證餘額範圍內之實際動支金額。

註7:屬上市櫃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子公司對上市櫃母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大陸地區背書證者始須填列Y。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

民國109年6月30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備註
本公司 裕民航運(股)公司股票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280,000 \$ 8,764 0.03 \$
8,764
本公司 新興航運(股)公司股票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224,025 3,394 0.04 3,394
本公司 PRUDENTIAL FIN 5.7500%12/15/52 SERIES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3,920 2,930 - 2,930
本公司 永成環科(股)公司股票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338,037 3,381 0.35 3,381
本公司 台鳳(股)公司股票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5,042 - - -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民國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交易往來情形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
編號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之關係 科目 金額 交易條件 之比率
0 本公司 南岩半導體 1 租賃收入 \$
7,422
依合約規定 4
0 本公司 南岩半導體 1 存入保證金 1,200 依合約規定 -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母公司填0。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子公司部分無須重複揭露; 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ㄧ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3: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項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項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本公司 南岩半導體 台灣 半導體封裝測試 \$ 164,191 \$ 164,191 16,253,549 82.09% \$ 210,691 \$
3,298
\$
2,966
子公司

主要股東資訊

民國109年6月30日

附表五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士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6,266,293 9.94%
何平 5,756,233 9.13%
何鈞 4,463,764 7.08%
台灣銀行受託保管全球通企業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3,919,250 6.22%
財團法人何士毅先生紀念文教基金會 3,836,217 6.08%
郭力銘 3,588,125 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