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NTC — Annual Report 2016
Nov 10, 2016
52061_rns_2016-11-10_7fee755f-afb0-43da-af82-3173eaa86bb0.pdf
Annual Repor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
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內附會計師查核報告)
公司地址:桃園市龜山區文化里復興三路669號 電 話: (03)328-1688
$\mathbf{B}$ 錄
| 項 | 目 | 頁 次 |
|---|---|---|
| 一、封 而 |
1 | |
| 二、目 錄 |
$\overline{2}$ | |
| 三、聲明書 | $\overline{3}$ | |
|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 $\overline{4}$ | |
|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 5 | |
|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 6 | |
|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 7 | |
|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 8 | |
| 九、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
| (一)公司沿革 | 9 | |
|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9 | |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9 - 11$ | |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12 - 22$ | |
|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22 - 23$ | |
|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23 - 48$ | |
| (七)關係人交易 | $48 - 51$ | |
| (八)質押之資產 | 51 | |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51 - 52$ | |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52 |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53 | |
| $(+) =$ 其 他 |
53 |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
|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53 - 55$ | |
|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55 | |
| 3.大陸投資資訊 | 56 | |
| (十四)部門資訊 | $56 - 58$ |
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自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 「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 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 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 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 差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要侯建業群合會計師事務所 KPMG
台北市11049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49, Taiwan (R.O.C.)
Telephone 電話 + 886 (2) 8101 6666 傳真 + 886 (2) 8101 6667 Fax 網址 kpmg.com/tw Internet
會計師查核報告
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查核意見
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南亞科技集團)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捐益 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 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 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南亞科技集團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 况,與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與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 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 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南亞科技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 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 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南亞科技集團民國一〇五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 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鍵查核事 項如下:
一、收入認列
收入認列係財務報告使用者所關切的事項,南亞科技集團之銷售對象有不同交易條件 , 意即風險及報酬在不同的時間點移轉, 因此, 收入是否已適當截止為本會計師執行南亞 科技集團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 報告附註四(十五)。
$K$ PNAG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測試銷貨及收款作業循環之相關人 工控制,並針對銷售系統資料與總帳分錄進行核對及調節,選定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段期 間核對各項憑證,以評估收入認列截止之合理性。
二、存貨之評估
南亞科技集團係每月依據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提列存貨跌價損失,因此,存貨之評 估為本會計師執行南亞科技集團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有關存貨評價之 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及相關揭露資訊,請分別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八) 、五 $(-)$ 及六 $(\pm)$ 。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瞭解管理階層所採用淨變現價值基 礎,並執行抽樣程序以評估存貨淨變現價值之合理性。
其他事項
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 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 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 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 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包括評估南亞科技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 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南亞科技集團或停止營業, 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南亞科技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 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 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 1.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南亞科技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KPMG
-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南亞科技集團 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太會計 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 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杳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 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南亞科技集團不再 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5.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6.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南亞科技集團民國一〇五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 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 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腰弯障 師: 計 會 李蓉芽
證券主管機關 在管證審字第1040007866號 核准簽證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30104860號 民國 一○六年三月九 日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sim$ 104.12.31 氱 섺 $ \mathscr{E} $ 105.12.31 徽 쉐 |
w 3,306,000 s |
$\mathbf{\hat{c}}$ 1,384,780 5,443,555 |
175,430 165,183 |
$\mathfrak{a}$ 2,498,237 $\tilde{\phantom{a}}$ 3,991,544 |
$\frac{5}{26}$ 26,646,915 $\Xi$ 13,993,373 |
524,244 $\overline{c}$ 2,138,229 |
500,000 P 7,786,000 |
193,993 192,023 |
$\overline{34}$ 35,229,599 25 33,709,907 |
$\mathbf{z}$ 12,685,000 $\Xi$ 15,174,000 |
7,558 1,631,924 |
273,923 265,093 |
755,860 453,513 |
199,722 97,558 |
$\mathbf{r}$ 13,922,063 $\mathbf{r}$ 17,622,088 |
47 49,151,662 $\overline{37}$ 51,331,995 |
$\boldsymbol{z}$ 24,285,658 $20\,$ 27,485,658 |
∞ 7,812,701 $\infty$ 11,523,007 |
1,077,812 $\mathfrak{g}$ 2,791,929 |
4,570 | $\overline{z}$ 21,913,621 27 36,296,086 |
(4,570) $\circ$ 7,789,101 |
(347,53) (347, 533) |
53 54,737,689 $\mathbb{G}$ 85,542,818 |
116,686 102,329 |
53 54,854,375 $\mathfrak{S}$ 85,645,147 |
휇 104,006,037 $\frac{100}{1}$ 136,977,142 |
||||
|---|---|---|---|---|---|---|---|---|---|---|---|---|---|---|---|---|---|---|---|---|---|---|---|---|---|---|---|---|---|---|---|---|
| 干公司 | 月三十一日 | 负债及權益 流動負債: |
短期借款(附註六(九)) | 應付票據及帳款 |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七) |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十一)) |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附註六(十一)及七)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十)及八) | 其他流動負債 | 流動負債合計 | 非流動負債: |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及八) |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三)) | 長期應付租賃款(附註六(十一)及七) | 净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二))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負債總計 | 椎益(附註六)+三)(十四)): | 普通股股本 | 資本公務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務 | 累積盈餘 | 其他權益 | 庫藏股票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 非控制權益 | 權益總計 | 负债及權益總計 | |
| 合在其上里体表 3 |
いみりい | 2100 | 2170 | 2180 | 2200 | 2220 | 2230 | 2322 | 2399 | 2540 | 2570 | 2613 | 2640 | 2670 | 3110 | 3200 | 3310 | 3320 | 3350 | 3400 | 3500 | 36xx | ||||||||||
| 地位有限公 | $\overline{\mathbf{g}}$ | খ | E | n | ۰ | $\sim$ | $\overline{17}$ | 92,930 | 9,340 | 181,280 | $\mathfrak{L}$ | 48 | $\mathfrak{c}$ | 83 | $\frac{1}{2}$ | |||||||||||||||||
| 南亞科 | 변 이 |
104.12.31 簗 섺 |
3,103,705 | 5,442,511 | 1,486,388 | 263,588 | 5,949,340 | 1,577,089 | 17,822,621 | 32,833,967 | 49,763,526 | 406,193 | 876,064 | 1,632,343 | 387,773 | 86,183,416 | 104,006,037 $\parallel$ |
|||||||||||||||
| 民國 | X | N | 4 | 19 | $30^{\circ}$ | $50^{\circ}$ | $\overline{\mathbf{z}}$ | $\frac{1}{2}$ | ||||||||||||||||||||||||
| 105.12.31 氯 쉐 |
9,101,632 G9 |
2,000,360 | 5,768,718 | 1,973,908 | 4,849,492 | 1,517,576 | 25,211,686 | 40,950,942 | 67,917,337 | 272,185 | 876,312 | 1,353,253 | 395,427 | 111,765,456 | 8 136,977,142 | |||||||||||||||||
| 流動資產: 犔 |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 |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四)) |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四)(八))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六(四)(八)及七) | 存货(附註六(五)) | 其他流動資產 | 流動資產合計 | 非流動資產: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三)) |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非流動(附註六(三))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六)及七)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七)、七及八) | 無形資產 |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三)) | 長期應收租賃款(附註六(八)及七) |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六(一)及八)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資產總計 | ||||||||||||
| 1100 | 1125 | 1170 | 1200 | 1210 | 1310 | 1470 | 1523 | 1543 | 1546 | 1551 | 1600 | 1780 | 1840 | 1935 | 1990 |
(销弹舰领用合併财務报告附註)
經理人:李培瑛 10 分
【法 $\sim 5$ ~
調整
會計主管:郭鴻淇
珊瑚
董事長:吴嘉昭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額 金 |
$\overline{\frac{9}{6}}$ | 合 額 |
$\overline{\%}$ | |||
| 4000 | 營業收入(附註七) | \$ | 41,632,505 | 100 | 43,875,905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六(五)(十二)(十五)(十七)及七) | 28,781,412 | 69 | 26,567,909 | 61 | |
|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附註六(十二)(十五)(十七)及七): |
12,851,093 | 31 | 17,307,996 | 39 | ||
| 6100 | 推銷費用 | 753,417 | 2 | 660,729 | 2 | |
| 6200 | 管理費用 | 1,067,372 | 3 | 1,206,219 | 3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2,478,069 | 6 | 1,953,662 | $\overline{4}$ | |
| 營業費用合計 | 4,298,858 | 11 | 3,820,610 | 9 | ||
|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三)(六)(七)(十八)): |
8,552,235 | 20 | 13.487,386 | 30 | ||
| 7010 | 其他收入 | 252,405 | 1 | 229,651 | 1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17,786,474 | 43 | 415,895 | -1 | |
| 7050 | 財務成本 | (705, 321) | (2) | (860, 427) | (2) | |
| 7060 |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 (160,063) | $\omega_{\rm{max}}$ | 4,404,923 | 10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17,173,495 | 42 | 4,190,042 | 10 | ||
| 7900 | 税前淨利 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三)) |
25,725,730 | 62 | 17,677,428 | 40 | |
| 7950 | 本期淨利 | 1,997,145 | $\overline{5}$ 57 |
506,028 | $\perp$ | |
| 其他綜合損益: | 23,728,585 | 17,171,400 | 39 | |||
| 8300 8310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130,091 | (132, 255) | ||||
| 8311 8320 |
確定福利計書之再衡量數 | (29, 776) | (2,835) | |||
| 8349 |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六(十三)) |
(22, 115) | $\sim$ | 22,484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 78,200 | $\blacksquare$ | (112,606)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 (5,258) | 11,928 | |||
| 8362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 9,401,275 | 23 | (22, 437) | ||
| 8399 |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六(十三)) | (1,602,346) | (4)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 7,793,671 | 19 | (10, 509) | |||
| 8300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7,871,871 | 19 | $(123, 115)$ $\Box$ | $\sim$ $-$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1,600,456 | 76 | 17,048,285 | 39 | |
| 本期淨利歸屬於: | ||||||
| 8610 | 母公司業主 | \$ | 23,721,277 | 57 | 17, 141, 167 | 39 |
| 8620 | 非控制權益 | 7,308 | $\sim$ | 30,233 | ||
| S | 23,728,585 | 57 | 17,171,400 | 39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 ||||||
| 8710 | 母公司業主 | \$ | 31,593,148 | 76 | 17,018,052 | 39 |
| 8720 | 非控制權益 | 7,308 | $\bullet$ | 30,233 | $\sim$ | |
| 31,600,456 | 76 | 17,048,285 | 39 | |||
| 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六))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 | 8.67 | 7.07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 | 8.64 | 7.02 |

會計主管:郭鴻淇

| 干公司 | ш ١ $\overline{+}$ 비 백 ١l |
|---|---|
| ۷ŧ | |
| 南亞科 | ○五年及 Í 民國 |
採用權益法認列子公司及關聯企業變動數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變動數 現金增資保留予員工認購之酬勞成本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認列本公司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認列子公司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民國-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 認列子公司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認列本公司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 員工執行認股權發行新股 民國一〇四年一月一日餘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本期综合损益總額 普通股現金股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综合損益總額 普通股現金股利 盈餘指撥及分配: 盈餘指撥及分配: 非控制權益增加 非控制權益减少 本期淨利 本期淨利 現金增資


會計主管:郭鴻淇
곾
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外表大量表 民國一〇五年及· 海里 十月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252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税前淨利 | \$ 25,725,730 |
17,677,428 |
| 調整項目: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費用 | 5,900,734 | 5,669,957 |
| 攤銷費用 | 134,008 | 129,408 |
| 呆帳費用提列數 | 16,012 | |
| 利息費用 | 705,321 | 860,427 |
| 利息收入 | (246, 635) | (226,050) |
| 股利收入 | (2,770) | (3,601) |
|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 295,029 | 493,805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 160,063 | (4,404,923) |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7,809 | 1,745 |
| 處分投資利益 | (20,069,979) | |
|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190,620 | |
|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1,158,201 | 4,204 |
| 未實現外幣兌換利益 | (170,079) | (40, 223) |
| 金融負債折價攤銷 | 6,000 | 5,000 |
|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 (11,915,666) | 2,489,749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 (310, 623) | 682,725 |
| 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 | (348,002) | 12,548 |
| 存貨減少(增加) | 1,096,227 | (800, 933) |
|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 78,882 | (707, 583) |
| 應付帳款及票據增加(減少) | 838,437 | (90, 925) |
|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 1,822,056 | (29, 897) |
| 淨確定福利負債減少 | (194, 278) | (10,958) |
| 其他非流動負債減少 | (2,860) | (15, 773)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2,979,839 | (960, 796)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16,789,903 | 19,206,381 |
| 收取之利息 | 242,952 | 227,576 |
| 收取之股利 | 2,770 | 3,601 |
| 支付之利息 | (699, 628) | (882, 399) |
| 支付之所得稅 | (389,988) | (32,918)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15,946,009 | 18,522,241 |

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作現金近世表(績) ●三相と「日本キー月三十一日 民國一〇五年及一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05年度 |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mathbf{\hat{S}}$ | (41, 562, 001) | ||
|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 8,114,519 | |||
| 取得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 (181, 280) | |||
|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9,340) | |||
|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47,751,373 | |||
| 購置固定資產 | (22, 335, 748) | (3,841,842) | ||
| 出售設備價款 | 653 | 2,928 | ||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733) | |||
| 取得無形資產 | (111, 196) | |||
| 應收租賃款減少 | 429,330 | 429,330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 | (7,280) | (1, 563)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7,609,887) | (3,712,963)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舉借短期借款 | 24,148,900 | 3,606,000 | ||
| 償還短期借款 | (27, 454, 900) | (300,000) | ||
| 舉借長期借款 | 11,000,000 | 500,000 | ||
| 償還長期借款 | (1,261,000) | (3,700,000) | ||
|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減少 | (12,785,669) | (14, 487, 626) | ||
| 長期應付租賃款減少 | (8,327) | (7, 853) | ||
| 現金增資 | 11,675,000 | |||
| 員工執行認股權 | 393,633 | |||
| 非控制權益變動 | (22, 550) | 7,300 | ||
| 發放現金股利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7,695,984) | (4,852,022) | ||
|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2,404,530) | (18, 840, 568)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 66,335 5,997,927 |
(132,860) (4,164,150)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3,103,705 | 7,267,855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S | 9,101,632 | 3,103,705 | |

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八十四年三月四日奉經濟部核准設 立,註冊地址為桃園市龜山區文化里復興三路669號。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併稱「合併公 司」)主要營業項目為半導體之研究開發、設計與製造、銷售業務及其機器設備、原材料 之買賣進出口業務。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〇六年三月九日經董事會通過發佈。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尚未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民國一〇五年七月十八日金管證審字 第1050026834號令,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應自民國一○六年起全面採用經金管會認可並 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以下稱理事會)於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前發布,並 於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財務報告。相關新發布、修正 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 $+$ $+$ $+$
| 埋 争 曾 贺 仰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及國際會 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例外規定」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處 理」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 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 產性植物」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 2014年7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 – 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 2014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 切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 之持續適用」 |
2014年1月1日 |
理事會發布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 2010-2012及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4年7月1日 |
| 2012-2014年國際財務報導年度改善 | 2016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 2014年1月1日 |
適用上述新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不致對合併財務報告造成重大變動。 (二)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下表彙列理事會已發布及修訂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準則及解釋。截至本合併 財務報告發布日止,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及第十五號業經金管會通過自一〇 七年一月一日生效外,金管會尚未發布其他準則生效日。
| 理事會發布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 2018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尚待理事會決 定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 2018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 2019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及衡 量」 |
2018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 闡釋」 |
2018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 2017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因未實現損失所產生遞延所得稅 資產之認列 |
201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保險合約」之修正(適用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保險合 約」) |
2018年1月1日 |
| 2014-2016年國際財務報導年度改善: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 201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及國 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
2018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及預收付對價」 | 2018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 2018年1月1日 |
對合併公司可能攸關者如下:
| 發布日 2014.5.28 2016.4.12 |
新發布或修訂準則 Г.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 客户合约之收入」 |
主要修訂內容 新準則以單一分析模型按五個步驟決 定企業認列收入之方法、時點及金額 ,將取代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 收入 , 及國際會計準則第11號「建造 合約」以及其他收入相關的解釋。 |
|---|---|---|
| 2013.11.19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 | 2016.4.12發布修正規定闡明下列項目 :辨認履約義務、主理人及代理人之 考量、智慧財產之授權及過渡處理。 新準則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 |
| 2014.7.24 | 金融工具」 | 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主要修正 如下: •分類及衡量:金融資產係按合約現 金流量之特性及企業管理資產之經 營模式判斷,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 衡量、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另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其歸因於信用風險 之公允價值變動數係認列於其他綜 合損益。 |
| • 減損:新預期損失模式取代現行已 發生損失模式。 •避險會計:採用更多原則基礎法之 規定,使避險會計更貼近風險管理 ,包括修正達成、繼續及停止採用 避險會計之規定,並使更多類型之 暴險可符合被避險項目之條件等。 |
||
| 2016.1.13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 租賃」 |
新準則將租賃之會計處理修正如下: • 承租人所簽訂符合租賃定義之所有 合約均應於資產負債表認列使用權 資產及租賃負債。租賃期間內租賃 費用則係以使用權資產折舊金額加 計租賃負債之利息攤提金額衡量。 ・出租人所簽訂符合租賃定義之合約 |
| 則應分類為營業租賃及融資租賃, 其會計處理與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 租賃」類似。 |
合併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下列會計政策已一致適用於 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
)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 告(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1)依公允價值衡量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及
(2)確定福利負債,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合併公司係以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合併財務報 告係以合併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以 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三)合併基礎
1.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主體包含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
自取得子公司控制力之日起,開始將其財務報告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直至不 再具有控制力之日為止。歸屬於子公司非控制權益之損益應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亦然。
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 權益交易處理。非控制權益之調整數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公允價值之差額,係直 接認列於權益且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列入本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包含:
| 川付版催日分几 | |||||
|---|---|---|---|---|---|
| 投資公司名稱 | 子公司名稱 | 業務性質 | 105.12.31 | 104.12.31 | 說明 |
| 本公司 | 南亞科技美國公司 | 半導體產品銷售 | $100.00 \%$ | $100.00 \%$ | |
| 本公司 | 南亞科技德拉瓦公司 | 半導體產品設計 | $100.00 \%$ | $100.00 \%$ | |
| 本公司 | 南亞科技香港公司 | 半導體產品銷售 | $100.00 \%$ | $100.00 \%$ | |
| 本公司 | 南亞科技日本公司 | 半導體產品銷售 | $100.00\%$ | $100.00 \%$ | |
| 本公司 | 培仁股份有限公司 | 企業投資 | $100.00\%$ | $100.00 \%$ | |
| 本公司 | 補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產品設計銷售 | 53.57 % | 55.26 % | |
| 本公司 | 勝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電子零組件製造銷售 | $\%$ $\blacksquare$ |
$100.00 \%$ | '註) |
$ac \pm int \pm \pm \lambda$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
|---|---|---|---|---|---|
| 投資公司名稱 | 子公司名稱 | 業務性質 | 105.12.31 | 104.12.31 | 說明 |
| 南亞科技香港公司 | 南亞科技德國公司 | 半導體產品鋪售 | $100.00 \%$ | 100.00% | |
| 南亞科技香港公司 | 南亞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半導體產品銷售 | $100.00 \%$ | 100.00 % |
註:勝普電子已於民國一〇五年十一月八日辦理清算完結,故終止編入合併財務報告。
3.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
- (四)外 幣
-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報導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 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其兌換損益係指期初以功能性貨幣計價之攤銷後成 本,調整當期之有效利息及付款後之金額,與依外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按報導日 匯率換算金額間之差異。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重新換算為 功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除非貨幣性之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換算所產生之外幣兌換差異認列於其他綜 合捐益外,其餘係認列為捐益。
2.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 報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 構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 司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 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 見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 一部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五)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 非流動資產:
1.預期於合併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用以交換、清償負債或 受有其他限制者。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 非流動負債:
- 1.預期將於合併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 4.合併公司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之 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 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 足短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七)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係於合併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1.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及放款及應收款。
(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此類金融資產係指定為備供出售或非屬其他類別之非衍生金融資產。原始 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按公允價值衡 量,除減損損失、按有效利率法計算之利息收入、股利收入及貨幣性金融資產 外幣兌換損益認列於損益外,其餘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 累積於權益項下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於除列時,將權益項下之利 益或損失累計金額重分類至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 及支出。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此類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 益投資,則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列報於「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合併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2)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金額之金融 資產,包括應收款項及其他應收款。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 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惟短 期應收款項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 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利息收入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3)金融資產減損
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每個報導日評估減捐。當有客 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件,致使該資產之估 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捐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捐。
金融資產減損之客觀證據包括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如 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 性大增,及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等。此外,備供出售 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其成本時,亦屬客觀之減損證據
針對應收帳款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以組合基礎評估減損。應收款組 合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合併公司過去收款經驗、該組合超過平均授信期間 之延遲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 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 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之相似資產市場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該減 損損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帳 款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 帳戶。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 動認列於損益。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與 損失金額將重分類為損益。
當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時,若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且該減 少客觀地連結至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予以迴轉認列 於損益,惟該投資於減損迴轉日之帳面金額不得大於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應有 之攤銷後成本。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原先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迴轉並認列為損益。任 何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其他 權益項目之項下。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若能客觀地連結至減 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後發生之事項,則予以迴轉並認列為損益。
應收帳款之呆帳損失係列報於推銷費用,其回升係認列於營業外收入之其 他利益,應收帳款以外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及回升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 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4)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 且該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 列。
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總額加計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一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之 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 失。
當非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合併公司以移轉日各部分之相對公允價 值為基礎,將該金融資產之原帳面金額分攤至因持續參與而持續認列之部分及 除列之部分。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帳面金額與因除列部分所收取之對價加計已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中分攤予除列部分之總和間之差額係 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已認列於其 他綜合捐益之累計利益或捐失,係依其相對公允價值分攤予持續認列部分與除 列部分。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 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合併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 。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與金融負債相關之利息及損失或利益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 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2)其他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包括長短 期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 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未資本化為資產成 本之利息費用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財務成本。
(3)金融負債之除列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捐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4)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合併公司有法定權利進行互抵及有意圖以淨額交 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貨
(八)存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 所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製成品及在製 品存貨之成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
净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 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九)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合併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力但未達控制能力者 。合併公司持有被投資公司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之表決權時,即假設具有重大 影響力。
合併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在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 成本認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 辨認之商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合併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力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力之日止,於進行 與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調整後,合併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 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金額。
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已在合併公司對該被投資 公司之權益範圍內予以消除。未實現損失之消除方法與未實現利益相同,但僅限於 未有減損證據之情況下所產生。
當合併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 時,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 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認列及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成本減除累計折舊與累 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資產之支出。自建資產成本包 含原料及直接人工、任何其他使資產達預計用途之可使用狀態的直接可歸屬成本 、拆卸與移除該項目及復原所在地點之成本,以及符合要件資產資本化之借款成 本。此外,成本亦包含因外幣計價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採購,屬現金流量避險
有效而自權益轉入之部分,為整合相關設備功能而購入之軟體亦資本化為該設備 之一部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損益,係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帳面金額與處 分價款之差額決定,並以淨額認列於損益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2.後續成本
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後續支出所預期產生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 入合併公司,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則該支出認列為該項目帳面金額之一部分, 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予以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日常維修成本於發生 時認列為損益。
3.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按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計算,並依資產之各 别重大組成部分評估,若一組成部分之耐用年限不同於資產之其他部分,則此組 成部分應單獨提列折舊。折舊之提列認列為損益。
租賃資產之折舊若可合理確認合併公司將於租賃期間屆滿時取得所有權,則 依其耐用年限提列;其餘租賃資產係依租賃期間及其耐用年限兩者較短者提列。
土地無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 (1)房屋及建築 25年
- $5 \sim$ 16年 (2)機器設備
- (3)其他設備 $3 - 154$
合併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係若預期值 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於必要時適當調整,該變動按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
$(+-)$ 租 賃
1.出租人
融資租賃下所持有之資產,以租賃投資淨額之金額表達為應收租賃款。因協 商與安排營業租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包含於租賃投資淨額內。租賃投資淨 額基於能反映在各期間有固定報酬率之型熊分攤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融資收益。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列為收益。因協商與安排營業 租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加計至租賃資產之帳面金額,並按直線基礎於租賃 期間認列為費用。為達成租賃安排而提供予承租人之誘因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 直線法認列為租金收入之減少。
或有租賃給付於租賃調整確定時,認列為當期收入。
2.承租人
依租賃條件,當合併公司承擔了幾乎所有之所有權風險與報酬者,分類為融 資租賃。原始認列時,該租賃資產依公允價值及最低租賃給付現值孰低衡量,續 後,則依該資產相關之會計政策處理。
其他租賃係屬營業租賃,該等租賃資產未認列於合併公司之資產自債表。
營業租賃之租金給付(不包括保險及維護等服務成本)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 認列為費用。由出租人提供為達成租賃安排之誘因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 認列為租金支出之減少。
融資租賃之最低租賃給付依比例分攤於財務成本及降低尚未支付之負債。財 務成本則依負債餘額按固定之期間利率分攤於各租賃期間。
或有租賃給付於租賃調整確定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十二)無形資產
合併公司取得其他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衡量之。後續支 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的未來經濟效益時,方可將其資本化。所有其他支出於 發生時認列於損益。
攤銷時係以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金額為可攤銷金額,無形資產自達可供使用狀 態起,於耐用年限期間以直線法攤銷。各項無形資產耐用年限依合約期限而定,每 年至少於財務年度結束日時檢視無形資產之殘值、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若有變動 ,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十三)非金融資產減損
針對存貨及遞延所得稅資產以外之非金融資產,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 否發生減損,並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若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 回收金額,則合併公司估計該項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以評估減損。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 高者。於評估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係以稅前折現率折算至現值,該折現 率應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對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特定風險之評估。個 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將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 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整減少至可回收金額,並認列減損損失。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於 當期損益。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日重新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於以 前年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若用以決定可回收金額之估計有任 何改變,則迴轉減損損失,以增加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至其可回收 金額,惟不超過若以前年度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未認列減捐捐失之情況下, 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十四)庫藏股票
合併公司收回已發行之股票,依買回時所支付之對價(包括可直接歸屬成本), 以稅後淨額認列為「庫藏股票」,作為權益之減項。處分庫藏股票之處分價格高於 帳面金額,其差額列為「資本公積一庫藏股票交易」;處分價格低於帳面金額,其 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借記保留盈餘 。庫藏股票之帳面金額採加權平均並依收回原因分別計算。
庫藏股票註銷時,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一股票發行溢價」與「股本」, 其帳面金額如高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 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沖抵保留盈餘;其帳面金額低於面值與股票發行 溢價之合計數者,則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十五)收入認列
正常活動中銷售商品所產生之收入,係考量退回、商業折扣及數量折扣後,按 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收入係俟具說服力之證據存在(通常為已簽訂銷售 協議)、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買方、價款很有可能收回、相關成本與可 能之商品退回能可靠估計、不持續參與商品之管理及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加以認 列。若折扣很有可能發生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則於銷售認列時予以認列作為收入 之減項。
風險及報酬移轉之時點係視銷售合約個別條款而定。外銷交易主要採起運點交 貨,風險及報酬係依銷售合約之交易條件移予買方,另合併公司已採全球貨物移動 險,對所有風險及報酬皆已移轉;對於內銷交易,風險及報酬則通常於商品送達客 戶倉庫驗收時移轉。
(十六)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勞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 員工福利費用。
2.確定福利計書
非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福利計畫為確定福利計畫。合併公司在確定福利退 休金計畫下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 來福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任何計畫資產的公允價值均予以減除。折現率係以 到期日與合併公司淨義務期限接近,且計價幣別與預期支付福利金相同之政府公 債之市場殖利率於財務報導日之利率為主。
企業淨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合併公 司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未來得以從該計書退還之資金或減少未來對該計書之提 撥等方式所可獲得經濟效益現值之總額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應考量任何適 用於合併公司任何計畫之最低資金提撥需求。一項效益若能在計畫期間內或計畫 負債清償時實現,對合併公司而言,即具有經濟效益。
當計書內容之福利改善,因員工過去服務使福利增加之部分,相關費用立即 認列為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包含(1)精算損益;(2)計書資產報酬,但不 包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及(3)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 動,但不包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 )再衡量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下。合併公司將確定福利計書之再衡量數認列 於保留盈餘。
合併公司於縮減或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書之縮減或清償捐益。縮減 或清償損益包括任何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及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3.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以未折現之基礎衡量,且於提供相關服務時認列為費用
(十七)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给與員工之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以給與日之公允價值,於員工達到可無條件取得 報酬之期間內,認列酬勞成本並增加相對權益。認列之酬勞成本係隨預期符合服務 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予以調整;而最終認列之金額係以既得日符合服 務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為基礎衡量。
有關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之非既得條件,已反映於股份基礎給付給與日公允價值 之衡量,且預期與實際結果間之差異無須作核實調整。 (十八)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 合損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 率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的調整。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 差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 稅所得 (損失)者。
2.因投資子公司產生,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並以報導日之法定 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合併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 抵: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 之一有關;
- (1)同一納稅主體;或
-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 得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 , 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在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 報導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
(十九)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列示歸屬於合併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合併 公司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合併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 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合併公司普通股權益持 有人之損益及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 後計算之。合併公司之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給與員工認股權。
(二十)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合併 公司內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 結果均定期由合併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 量其績效。各營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 、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 。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 予以認列。
對於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中,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次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之相關資 訊如下:
(一)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合併公司評估報導日存貨因正常損 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 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因產業快速變遷而產 生重大變動。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5.12.31 | 104.12.31 | |||
|---|---|---|---|---|
|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 150 |
171 | ||
| 活期存款 | 2,327,842 | 2,952,040 | ||
| 約當現金: | ||||
| 定期存款 | 5,829,667 | |||
| 商業本票 | 694,473 | |||
| 附買回債券 | 249,500 | 151,494 | ||
| \$ 9,101,632 |
3,103,705 |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十九),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銀行存款中,因借款授信合約 及進口貨物擔保不得動用金額分別為376,630千元及376,883千元,因進口貨物之擔保 、經濟部研發計畫之補助款專戶及借款授信合約不得動用,業已依其性質轉列其他 非流動資產。
(二)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明細如下:
| 105.12.31 | 104.12.31 | |
|---|---|---|
| 國內貨幣市場基金 | \$ 2,000,360 |
|
| 國外私募股票 | 40,882,664 | |
| 國內上市公司股票 | 68,278 | 92,930 |
| 42,951,302 S |
92,930 | |
| 流動 | 2,000,360 | |
| 非流動 | 40,950,942 S |
92,930 |
$\lambda$
والمستمر والمرور
2.敏感度分析一權益價格風險:
如報導日權益證券價格變動(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且假設其他變動因素 不變),對綜合損益項目之影響如下: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其他綜合損 | 其他綜合損 | |
| 報導日證券價格 | 益稅後金額 | 益稅後金額 |
| 上漲1% | 340,009 | 929 |
| 下跌1% | (340,009) | (929) |
(三)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無活絡市場債務工具投資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四年八月購Memoright (Cayman) Co., LTD所發行之二年期 零息可轉換公司債為美金6,000千元,因嵌入之轉換權與主契約債券之經濟特性及風 險非緊密關聯,故予以分離處理。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管理階層評估該 轉換公司債,有客觀證據顯示,無法回收其未來現金流量,提列減損損失190,620千 元。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轉換權連結非上市櫃特別股 帳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分別為0千元及9,340千元,零息公司債帳列無 活絡市場債務工具投資一非流動分別為0千元及181.280千元。
(四)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 105.12.31 | 104.12.31 | ||
|---|---|---|---|
| 應收帳款 | 5,778,002 | 5,451,688 | |
| 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 1,973,908 | 1,749,976 | |
| 減:備抵呆帳 | (9,284) | (9,177) | |
| ъ | 7,742,626 | 7,192,487 |
合併公司應收帳款淨額及其他應收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 未逾期 | 已逾期但未减损之應收款項 | |||||
|---|---|---|---|---|---|---|
| 且未減損 | 逾30天内 | 逾31~60天 | 逾61天以上 | 合 | 計 | |
| 105.12.31 | 7,722,187 | 12,843 | 334 | 7.262 | 7,742,626 | |
| 104.12.31 | 7,154,949 | 37,538 | $\overline{\phantom{a}}$ | 7, 192, 487 |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應收帳款備抵 呆帳變動表如下:
| 群組評估 | |
|---|---|
| 之減損損失 | |
| 105年1月1日餘額 | \$ 9,177 |
| 外幣換算損益 | 107 |
| 105年12月31日餘額 | 9,284 |
| 104年1月1日餘額 | \$ 8,889 |
| 外幣換算損益 | 288 |
| 104年12月31日餘額 | 9,177 |
(五)存 貨
| 214,271 |
|---|
| 2,723,567 |
| 2,998,347 |
| 13,155 |
| 5,949,340 |
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度認列為銷貨成本及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為 $28,288,402$ 千元及26,564,595千元。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因存貨沖減至淨變 現價值認列存貨跌價損失分別為908千元及3,314千元,並已列報為銷貨成本。 (六)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合併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 105.12.31 | 104. 4.12.31 |
|
|---|---|---|
| 關聯企 業 |
œ $\overline{\phantom{a}}$ ιD |
32,833,967 |
1.關聯企業
$\ddot{\cdot}$
對合併公司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其相關資訊如下:
| 主要營業 | |
|---|---|
| 坦化 /八刁 |
| 物川ノ公可 | ||||
|---|---|---|---|---|
| 關聯企業 | 與合併公司間 | 註冊之 | 所有權權益及表決權之比例 | |
| 稱 | 關係之性質 | 家 國 |
105.12.31 | 104.12.31 |
| 華亞科技股 | 主要業務為經營半導體 | 台灣 | $\frac{0}{n}$ | 24.34 % |
| 份有限公司 | 製造與銷售業務。 |
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台灣美光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灣美光)與華 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亞科)完成股份轉換,合併公司原持有華亞科股 份1,596,502千股,於民國一○五年十二月六日股份轉換基準日,以每股30元出售 , 扣除交易成本之處分價款為47,751,373千元, 並認列處分利益20,069,979千元, 沖減資本公積5,063,746千元。
合併公司之投資關聯企業具有公開報價者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列示如下:
| 105.12.31 | 104.12.31 | |
|---|---|---|
| 帳面價值 | - | 32,833,967 |
| 公允價值 | $\sim$ | 44,622,229 |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105年度 104年度 合併公司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4,404,923 $(160, 063)$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累計折舊 及減損變動明細如下:
| 地 Ŧ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其他設備 | 在建工程 | 總 計 |
||
|---|---|---|---|---|---|---|---|
| 成本: | |||||||
|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 \$ | 1,013,924 | 4,197,540 | 124,544,160 | 1,428,002 | 1,275,203 | 132,458,829 |
| 增 添 |
537,393 | 42,923 | 24,642,370 | 25,222,686 | |||
| 處 分 |
(214, 985) | (29, 674) | (244, 659) | ||||
| 重 類 分 |
352,775 | (9, 477) | (343, 298)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22 | (4,057) | (270) | (4,305) | |||
|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 s | 1,013,924 | 4,197,562 | 125,215,286 | 1,431,504 | 25,574,275 | 157,432,551 |
|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 \$ | 1,013,924 | 4,197,965 | 117,669,279 | 1,548,558 | 4,079,353 | 128,509,079 |
| 增 添 |
83 | 3,977,383 | 17,063 | 271,280 | 4,265,809 | ||
| 處 分 |
(572) | (195, 366) | (121, 651) | (317, 589) | |||
| 重 類 分 |
3,090,899 | (15, 469) | (3,075,430)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64 | 1,965 | (499) | 1,530 | |||
|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 1,013,924 | 4,197,540 | 124,544,160 | 1,428,002 | 1,275,203 | 132,458,829 |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 \$ | 1,290,719 | 80,274,330 | 1,130,254 | 82,695,303 | ||
| 本年度折舊 | 160,161 | 5,689,668 | 50,905 | 5,900,734 | |||
| 減損損失 | 1,157,024 | 1,177 | 1,158,201 | ||||
| 處 分 |
(205,982) | (30, 173) | (236, 155) | ||||
| 重 分 類 |
10,117 | (10, 117)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6) | (3, 542) | 679 | (2,869) | |||
|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 S | 1,450,874 | 86,921,615 | 1,142,725 | 89,515,214 | ||
|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 \$ | 1,131,077 | 75,006,135 | 1,195,940 | 77,333,152 | ||
| 本年度折舊 | 160,182 | 5,447,674 | 62,101 | 5,669,957 | |||
| 減損損失 | 4,204 | 4,204 | |||||
| 分 處 |
(572) | (194, 076) | (117,998) | (312, 646) | |||
| 重 分 類 |
14,843 | (14, 843)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32 | (246) | 850 | 636 | |||
|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 1,290,719 | 80,274,330 | 1,130,254 | 82,695,303 | |||
| 帳面價值: | |||||||
| 民國105年12月31日 | 1,013,924 | 2,746,688 | 38,293,671 | 288,779 | 25,574,275 | 67,917,337 | |
| 民國104年12月31日 | \$ | 1,013,924 | 2,906,821 | 44,269,830 | 297,748 | 1,275,203 | 49,763,526 |
1.減損損失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對於不符合未來製程所需之設備,預 期未來可回收金額將低於帳面價值,故分別認列減損損失1,158,201千元及4.204千 元。
2.租賃資產
合併公司租賃資產,請詳附註六(十一)融資租賃負債說明。 3.建造中之設備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利息資本化金額 | 39,109 | 33,587 |
| 利息資本化利率 | $1.92\% \sim 2.09\%$ $2.10\% \sim 2.32\%$ |
4.擔 保
於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作為長期借款及融資額度擔保 之明細,請詳附註八。
(八)長期應收租賃款
- 1.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八日與華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亞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增修簽訂租賃合約,出租座落於桃園市龜山區華亞段地號348、348-1及348-3號之土地、建築物及附屬機器設備予華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租約期間追溯自民 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租約期間自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一百零七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止;另民國一百零八年起,華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擁有續租選擇權 ,期間為每五年一次,華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權利決定是否續租;另在民國一 百一十三年一月一日起;華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得以美金50,000千元購買該全部 租賃物(含土地、建築物及附屬機器設備)之選擇權。華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 國九十八年度不用支付上述租賃物租金,自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至一百零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每年土地租金美金1.990千元及建築物及附屬機器設備租金美 金13,010千元;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至一百一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每 年土地租金美金1,990千元及建築物及附屬機器設備租金美金8,010千元;民國一百 一十三年起,每年土地租金美金1,990千元及建築物及附屬機器設備租金美金10千 元。建築物及附屬機器設備因租賃開始時按各期租金所計算總額,達租賃資產公 平市價90%以上及租賃期間達剩餘耐用年數四分之三以上適用資本租賃,土地則 適用營業租賃。
- 2.出租建築物及附屬機器設備,隱含利率為10.56%,租賃期間開始日之應收租賃款 總額為5,185,620千元,出租資產轉出之成本為2,656,223千元,差額列為未實現利 息收入計2,529,397千元。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未實現利息收入已攤提為 利息收入分別為177,867千元及202,759千元。
合併公司應收租賃款明細如下:
| 105.12.31 | 104.12.31 | |||||
|---|---|---|---|---|---|---|
| 租賃投 資總額 |
未賺得 資 融 收益 |
應收最低 租賃給付 值 現 |
租賃投 資總額 |
未赚得 資 融 收 益 |
應收最低 租賃給付 值 現 |
|
| 一年內 | 429,330 \$ |
150,240 | 279,090 | 429,330 | 177,867 | 251,463 |
| 一年至五年 | 1,222,320 | 352,504 | 869,816 | 1,387,320 | 444,864 | 942,456 |
| 五年以上 | 528,660 | 45,223 | 483,437 | 792,990 | 103.103 | 689,887 |
| 計 小 |
2,180,310 S |
547,967 | 1,632,343 | 2,609,640 | 725,834 | 1,883,806 |
| 流 動 |
\$ | 279,090 | 251,463 | |||
| 非流動 | 1,353,253 | 1,632,343 | ||||
| S | 1,632,343 | 1,883,806 |
(九)短期借款
| 104.12.31 |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3,306,000 |
| 利率區間 | $1.15\%$ ~1.6% |
| 到期日 | $105.2.5 \sim 105.2.12$ |
(十)長期借款
| 105.12.31 | ||||||
|---|---|---|---|---|---|---|
| 幣別 | 利率區間 | 到期年度 | 額 金 |
|||
| 擔保銀行借款 | 新台幣 | $1.7895\% \sim 2.1668\%$ | $108 - 110$ | \$22,960,000 | ||
|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 (7,786,000) | |||||
| 計 今 |
\$15,174,000 | |||||
| 尚未使用額度 | 1,300,000 |
| 104.12.31 | |||||
|---|---|---|---|---|---|
| 幣別 | 利率區間 | 到期年度 | 額 金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新台幣 | $1.271\% \sim 2.014\%$ | $105 - 106$ | 1,200,000 | |
| 擔保銀行借款 | 新台幣 | 2.3270% | 108 | 11,985,000 | |
|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 (500,000) | ||||
| 合 計 |
\$12,685,000 | ||||
| 尚未使用額度 | 100,000 |
1.擔保銀行借款
(1)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二月十八日與合作金庫銀行等十五家聯貸銀行(以下簡稱 「聯合授信銀行團」)簽約洽借額度120億元貸款合約,並於民國一〇五年三月 三十日申請第一次撥款,撥款金額為80億元,利率依各次動用日或調息基準日 前二個銀行營業日中華民國銀行公會網站公告之「台北金融業拆款定盤利率 (TAIBOR), 頁面所報之三個月或六個月定盤利率, 再依稅後純益率調整利率加 碼,自首次動用日起算滿三十六個月之日為第一期還本日,以後每六個月為一 期,各分五期,平均攤還本金。
前述借款合約規定之財務比率應以經管理銀行認可之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 閲之借款人第二季及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書為計算基礎,自民國一〇五年開始每 半年由管理銀行核計一次,並於額度管理銀行認為必要時隨時檢覈。借款人倘 於受檢日無法符合下述任一項財務比率約定,則應於受檢日起六個月內以現金 增資或其他方式改善調整之,若調整後之財務比率符合下述約定,則不視為違 約情事。其財務比率規定如下:
負債比率:負債總額除以淨值總額(有形淨值+其他應付關係人款項屬資金 融通性質者)之比率,不得高於200%。
有形淨值加其他應付關係人款項屬資金融通性質者,各年度不得低於新台 幣伍佰億元。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底之各項財務比率限制及規定均符合聯貸合約規定
(2)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三年一月二日與台灣銀行等十四家聯貸銀行(以下簡稱「聯合 授信銀行團 |)簽約洽借額度120億元貸款合約,並於民國一○三年一月二十八 日、七月二十八日及十月二十七日,申請撥款金額分別為64億元、36.5億元及 19.5億元,借款期間五年,寬限期限為撥款後三十六個月,利率依各次動用日或 調息基準日前二個銀行營業日路透90天期之短期市場均價利率,再依稅後純益 率調整利率加碼,於寬限期滿之日為第一期還本日,以後每六個月為一期,分 五期平均償還。依合約規定,自本授信首次動用日起滿二個月之日起,借款人 應隨時維持資金專戶內之餘額不得低於當時授信餘額之3%。
前述借款合約規定之財務比率應以經管理銀行認可之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 閲之借款人第二季及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書為計算基礎,自一◯二年底開始每半 年由管理銀行核計一次,並於管理銀行認為必要時隨時核計。倘若違反本項前 述任何財務比率與規定時,借款人得於交付管理銀行財務報告書起三個月內向 管理銀行及聯合授信銀行團申請豁免,經由多數聯合授信銀行、管理銀行、及 借款人以書面同意前述違反財務比率與規定之事項,倘經多數聯合授信銀行之 決議,則該等違約情事即經豁免,其財務比率規定如下:
- (f)其他應付關係人款項屬資金融通性質者,不得低於新台幣參佰伍拾億元。另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四年七月與聯合授信銀行團簽訂增補合約同意刪除該項 財務比率限制。
- ②負債比率:負債總額除以淨值總額(有形淨值+其他應付關係人款項屬資金融 通性質者)之比率,不得高於200%。
- 3有形淨值加其他應付關係人款項屬資金融通性質者,一○二年度不得低於新 臺幣肆佰伍拾億元,自一〇三年度起,各年度不得低於新臺幣伍佰億元。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底及一〇四年底之各項財務比率限制及規定均符合聯 貸合約規定。
2.銀行借款之擔保品
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 (十一)融資租賃負債
- 1.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與關聯企業一華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訂長期租賃合約, 承租之租賃標的物座落於桃園市龜山區文化里復興三路667號之部分房地(会附屬 設備),期間自簽約日至民國一百二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含自動延長租約期間) 止,共354個月。每月租金為建築物(含附屬設備)2,058千元及土地310千元,建築 物因租賃開始時按各期租金所計算之現值總額,達租賃資產公平價值90%以上而 適用資本租賃,土地則適用營業租賃。
- 2.承租建築物適用資本租賃,隱含利率5.88%,租賃期間開始日之應付租賃款總額及 租賃資產之公平價值均為345.637千元。
- 3.承租土地適用營業租賃,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認列之租金支出均為3.719 千元已全數支付。
| 104.12.31 | ||||||
|---|---|---|---|---|---|---|
| 未來最 | 最低租 | 未來最 | 最低租 | |||
| 低租金 | 金給付 | 低租金 | 金給付 | |||
| 给 付 |
息 利 |
值 現 |
付 粭 |
利 息 |
值 現 |
|
| 一年內 | \$ 24,698 |
15,868 | 8,830 | 24,698 | 16,371 | 8,327 |
| 一年至五年 | 98,792 | 57,807 | 40,985 | 98,792 | 60,142 | 38,650 |
| 五年以上 | 321,071 | 96,963 | 224,108 | 345,770 | 110,497 | 235,273 |
| 444,561 S |
170,638 | 273,923 | 469,260 | 187,010 | 282,250 | |
| 流 動 |
\$ | 8,830 | 8,327 | |||
| 非流動 | 265,093 | 273,923 | ||||
| \$ | 273,923 | 282,250 |
(十二)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書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 105.12.31 | 104.12.31 | ||
|---|---|---|---|
| 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 | S | 898.602 | 1,189,853 |
|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445,089) | (433,993) | |
| 淨確定福利淨負債 | 453,513 | 755,860 |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 準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 平均薪資計算。
(1)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 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 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 算之收益。
截至報導日,本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445,089千元。 勞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 勞動基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 S | 1,189,853 | 1,052,002 | ||
|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 23,623 | 26,559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 |||||
| 一因財務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 (133, 559) | 134,821 | |||
| 計畫支付之福利 | (181, 315) | (23, 529) | |||
|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898,602 | 1,189,853 |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 | 433,993 | 417,439 |
| 利息收入 | 6,565 | 8,417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 |||
| 一計畫資產報酬(不含當期利息) | (3, 468) | 2,566 | |
|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 13,882 | 13,565 | |
|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 (5,883) | (7,994) | |
|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S | 445,089 | 433,993 |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當期服務成本 | \$ | 5,822 | 5,587 |
|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淨利息 | 17,801 | 20,972 | |
| 計畫資產預計報酬 | (6, 565) | (8, 417) | |
| 17,058 | 18,142 | ||
| 營業成本 | \$ | 11,685 | 12,672 |
| 營業費用 | 5,373 | 5,470 | |
| \$ | 17,058 | 18,142 |
(5)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1月1日累積餘額 | 50,363 | (59, 408) | |
| 本期認列 | (107, 976) | 109,771 | |
| 12月31日累積餘額 | S | (57,613) | 50,363 |
(6)精算假設
| 105.12.31 | 104.12.31 | |
|---|---|---|
| 折現率 | $1.25\%$ | $1.50 \%$ |
| 未來薪資增加 | 2.50 % | 2.50 % |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〇五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 撥金額為15,498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21年。
(7)敏感度分析
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 定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 |||
|---|---|---|---|
| 105年12月31日 | 增加金額 | 減少金額 | |
| 折現率(變動0.25%) | 41,329 | (39,181) | |
| 未來薪資增加(變動1%) | 177,222 | (146, 032) | |
| 104年12月31日 | |||
| 折現率率(變動0.25%) | 58,570 | (55,386) | |
| 未來薪資增加(變動1%) | 250,793 | (204, 793) |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 淨確定福利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書
合併公司屬台灣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 月工資6%之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合併 公司提撥固定金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合併公司屬國外公司係採確定提撥計畫,依當地法律規定提撥適當金額之退 休金至當地政府指定專戶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 分別為119,442千元及112,567千元。
(十三)所得稅
1.合併公司之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 105年度 | 105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 | 1,997,640 | 505,678 |
| 遞延所得稅(利益)費用 | (495) | 350 |
| 所得稅費用 | 1.997.145 | 506,028 |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度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的所得稅(費用 )利益明細如下: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22, 115) | 22,484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1,602,346 | - |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之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 如下: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稅前淨利計算之所得稅額 | 4,391,313 \$ |
3,021,954 |
| 外國轄區稅率差異影響數 | 14,482 | 3,428 |
| 符合五年免税所得之税額 | (685, 630) | |
| 研發投抵減少數 | (120, 308) | |
| 永久性差異 | 5,838 | (764,006) |
| 未認列暫時性差異之變動 | (2,333) | |
|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當期課稅利益 | (4,395,000) | (1, 563, 741) |
| 所得基本稅額 | 1,335,947 | |
| 前期高估 | 915 | 14,248 |
| 未分配盈餘加徵10% | 765,266 | 484,766 |
| 其他 | (1,308) | (2,658) |
| 合 計 |
1,997,145 S |
506,028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合併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944 | 500 | ||
| 虧損扣抵 | 13,061,158 | 17,885,328 | ||
| 13,062,102 | 17,885,828 |
課稅損失係依所得稅法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虧損得自當 年度之純益扣除,再行核課所得稅。該等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 合併公司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
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尚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 產之課稅損失,其扣除期限如下:
| 虧損年度 | 尚未扣除之虧損 | 得扣除之最後年度 |
|---|---|---|
| 民國98年度(核定數) | 608,443 S |
民國108年度 |
| 民國99年度(核定數) | 12,439,512 | 民國109年度 |
| 民國100年度(核定數) | 30, 344, 487 | 民國110年度 |
| 民國101年度(核定數) | 29,717,148 | 民國111年度 |
| 民國102年度(核定數) | 3,712,699 | 民國112年度 |
| 民國103年度(申報數) | 8,055 | 民國113年度 |
| 76,830,344 |
(2)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 虧損扣抵 | 其 他 |
合 計 |
||
|---|---|---|---|---|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 777,903 | 98,161 | 876,064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68,255 | (45, 782) | 22,473 | |
| 借記其他綜合損益 | (22,115) | (22,115)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 ||||
| 兌換差額 | (110) | (110) | ||
| 民國105年12月31日 | S | 846,158 | 30,154 | 876,312 |
| 民國104年1月1日 | \$ | 846,762 | (114) | 846,648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68, 859) | 75,791 | 6,932 | |
| 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 22,484 | 22,484 | ||
| 民國104年12月31日 | \$ | 777,903 | 98,161 | 876,064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 未實現 |
現 未實 |
| 評價損失 | 兌換利益 | 其 | 他 | 合 | 計 | ||
|---|---|---|---|---|---|---|---|
| 民國105年1月1日 | S | 6,897 | 661 | 7,558 | |||
| 借記損益表 | 22,017 | (39) | 21,978 | ||||
| 借記其他綜合損益 | 1,602,346 | 1,602,346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 |||||||
| 换算之兒換差額 | 42 | 42 | |||||
| 民國105年12月31日 | S | 1,602,346 | 28,914 | 664 | 1,631,924 |
| 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 未實現 評價損失 |
未實現 兌換利益 |
其 | 他 | 合 | 찱 | ||
|---|---|---|---|---|---|---|---|
| 民國104年1月1日 | $\blacksquare$ | 59 | 217 | 276 | |||
| 貸記損益表 | 6,838 | 444 | 7,282 | ||||
| 民國104年12月31日 | S | - | 6,897 | 661 | 7,558 |
3.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〇三年度。 4.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如下:
| 105.12.31 | 104.12.31 | |||
|---|---|---|---|---|
| 屬民國八十六年度以前之未分配盈餘 | - | $\overline{\phantom{0}}$ | ||
| 屬民國八十七年度以後之未分配盈餘 | 36,296,086 | 21,913,621 | ||
| 36,296,086 | 21,913,621 | |||
|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240,380 | 39,847 |
對中華民國居住者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105年度(預計) 104年度(實際) $6.41\%$ $1.83%$
前述兩稅合一相關資訊係依據財政部民國一〇二年十月十七日台財稅第 10204562810號函規定處理之金額。
(十四)資本及其他權益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均為 300,000,000千元,每股面額10元,均為30,000,000千股。前述額定股本總額均為普通 股, 實收股本分別為27,485,658千元及24,285,658千元。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 收取。
1.普通股之發行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一月十四日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共計320,000千股,每 股認購價格為36.5元,實收股款為11.675,000千元,所有發行股份之股款均以收取 ,且相關法定登記程序已辦理完竣。
本公司民國一〇四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購權而發行新股 4千股及 19.034千股,分別每股81.9元及55元溢價發行,總金額分別為328千元及1,046.870 千元,所有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且相關法定登記程序已辦理完竣。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一年三月二十二日及十月二十四日分別經董事會通過辦理 私募現金增資分別為3,800,000千股減資後380,319千股及5,294,118千股減資後 529,856千股發行新股,該項增資案均業經主管機關核准,以每股1.7元折價發行, 並已辦妥變更登記。前述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後已屆滿3年,符合證券交易法第 43之8條要件,業經民國一〇五年三月十五日董事會通過補辦公開發行暨上市程序 ,已依相關規定取得主管機關核准,並完成私募普通股上市及變更登記。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流通在外股數調節表如下:
(以千股表達)
| 通 쁍 |
股 |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1月1日期初餘額 | 2,428,566 | 2,409,528 |
| 員工認股權執行 | 19,038 | |
| 現金增資 | 320,000 | |
| 12月31日期末餘額 | 2,748,566 | 2,428,566 |
2.資本公積
| 105.12.31 | 104.12.31 |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子公司及關聯企業股權淨值之\$ 變動數 |
5,061,605 | |
| 股份基礎給付 | 1,667,461 | 1,372,476 |
| 發行股票溢價 | 9,852,246 | 1,377,246 |
| 其 他 |
3,300 | 1,374 |
| S | 11,523,007 | 7,812,701 |
依民國一〇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 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 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 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 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每年度總決算稅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 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 時,不在此限;並於必要時依相關法令提列特別盈餘公積,當年度如尚有盈餘, 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股東股利分配案,提請股東常會決 議分配股東股利或依業務需要酌予保留盈餘。
本公司產業發展屬高科技資本密集產業,正值產業成長階段,配合公司長 期財務規劃,依照本公司資金預算,做適當之股利分派,其中股票股利之發放 不得超過當年度全部股利之百分之五十。
(1)法定盈餘公積
依民國一〇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 為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 , 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 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 五之部分為限。
(2)特別盈餘公積
依金管會民國一〇一年四月六日金管證審字第1010012865號令規定,合併 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與上段 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餘額之差額,自當期損益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 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公積不得 分派。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3)$ 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二十二日及一〇四年六月十日經股東會決 議民國一〇四年度及一〇三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股利之金額如下
| 104年度 | ||
|---|---|---|
|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 配股率(元) | 額 |
| 現 金 |
\$ 2.80 |
7,695,984 |
| 103年度 | ||
|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 配股率(元) | 額 |
| 現 金 |
\$ 2.00 |
4,853,396 |
4.庫藏股
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情形如下:
股數單位:千股
| 105.12.31 | 104.12.31 | |
|---|---|---|
| 期初暨期末股數 | 687 | 687 |
| 期末金額 | 347,533 | 347,533 |
| 每股帳面價值 | 505.46 | 505.46 |
| 每股市價(元) | 48.30 | 45.70 |
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之子公司培仁股份 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之股票均尚未出售。
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於未轉讓前,不得享有 股東權利。
5.其他權益(稅後淨額)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兒換差額 |
供 售 備 出 融 商 品 金 未實現(損)益 |
|
|---|---|---|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11, 588) |
7,018 |
| 换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 ||
| 本公司 | (5,258)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
| 本公司 | 7,798,929 | |
|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 (16, 846) | 7,805,947 |
| 民國104年1月1日 | \$ (23,516) |
29,455 |
| 换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 ||
| 本公司 | 11,928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
| 子公司 | (22, 437) | |
|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 (11,588) | 7,018 |
(十五)股份基礎給付
合併公司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計有下列五項股份基礎給付交 易:
| 第七次 員工認股證 |
第八次 員工認股證 |
第九次 員工認股證 |
子公司101年度 員工認股證 |
現金增資 保留員工認購 |
|
|---|---|---|---|---|---|
| 给奥 - 8 |
100.3.21 | 105.5.10 | 105.8.11 | 101.4.5 | 104.12.22 |
| 給與數量 | 70.000 | 97.500 | 2.500 | 600 | 32,000 |
| 合約期間 | 8年 | 8年 | 8年 | 8年 | |
| 既得條件 | 层滿時二年按一定 | 居滿時二年按一定 | 屈滿時二年按一定 | 屆滿時二年按一定 | 立即既得 |
| 時程及比例 | 時程及比例 | 時程及比例 | 時程及比例 |
1. 給與日公允價值之衡量參數
合併公司採用Black-Scholes選擇權評價模式估計給與日員工認股選擇權之公 允價值,假設資訊及公允價值彙總如下:
| 第七次 員工認股權 |
第八次 員工認股權 |
第九次 員工認股權 |
子公司101年度 員工認股權 |
現金増資 保留員工認購 |
||||||
|---|---|---|---|---|---|---|---|---|---|---|
| 股利率 | $\hat{\phantom{a}}$ | $\frac{0}{2}$ | $\frac{0}{n}$ | $\overline{\phantom{a}}$ | $\frac{0}{2}$ | $\frac{0}{6}$ | $\frac{0}{0}$ | |||
| 預期價格波動性 | 53.79 % | 55.47 % | 45.80 % | 62.10 % | 64.00 % | |||||
| 無風險利率 | $0.9307\%$ | 0.5728% | 0.529% | 1.0300% | 0.74% | |||||
| 每單位認股選擇權公平價值(元) | 5.91 | 18.77 | 15.3 | 5.375 | 15.30 |
預期波動率以加權平均歷史波動率為基礎,並調整因公開可得資訊而預期之 變動;認股權存續期間依合併公司各該發行辦法規定;預期股利及無風險利率以 政府公債為基礎。
2.員工認股權計畫之相關資訊
上述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詳細資訊如下:
母公司:
(以千單位表達)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加權平均履 約價格(元) |
認股權 量 數 |
加權平均履 約價格(元) |
認股權 量 數 |
||
| 1月1日流通在外 | \$ 42.79 |
71,846 | 46.98 | 83,965 | |
| 本期給與 | 35.33 | 100,000 | |||
| 本期執行 | 53.12 | (7,155) | |||
| 本期沒收 | 46.02 | (1, 865) | 73.44 | (1,081) | |
| 本期逾期失效 | 46.02 | (7, 951) | 73.44 | (3,883) | |
| 12月31日流通在外 | 36.37 | 162,030 | 42.79 | 71,846 | |
| 12月31日可執行 | 38.00 | 62,887 | 42.79 | 71,846 |
子公司:
(以千單位表達)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加權平均履 | 認股權 量 |
加權平均履 | 認股權 量 |
||
| 約價格(元) | 數 | 約價格(元) | 數 | ||
| 1月1日流通在外 | \$ 10.00 |
170 | 10.00 | 600 | |
| 本期執行 | 10.00 | (155) | 10.00 | (430) | |
| 本期沒收 | 10.00 | (5) | |||
| 12月31日流通在外 | 10.00 | 10 | 10.00 | 170 | |
| 12月31日可執行 | 10.00 | 10 | 10.00 | 20 |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流通在外之認股權資訊如 $F$ :
| 105.12.31 | 104.12.31 | |
|---|---|---|
| 執行價格區間(元) | $10.00 \rightarrow 38.00$ | $10.5 - 81.9$ |
| 剩餘合約期間(年) | $2.22 - 7.61$ | $1.46 - 4.25$ |
3.員工酬勞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因股份基礎給付所產生之費用及負債 如下: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因員工認股權憑證所產生之費用 | 295,029 | 4,206 | |
| 因現金增資提撥予員工認購所產生之費用 | - | 489.599 | |
| S | 295,029 | 493,805 |
(十六)每股盈餘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23,721,277 | 17, 141, 167 |
|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基本) | 2,736,512 | 2,423,879 |
| 基本每股盈餘(元) | 8.67 | 7.07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本期淨利 | 23,721,277 | 17,141,167 |
|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基本) | 2,736,512 | 2,423,879 |
| 員工認股權發行之影響 | 8,064 | 16,251 |
|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 | 2,744,576 | 2,440,130 |
| 稀釋每股盈餘 (元) | 8.64 | 7.02 |
(十七)員工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按當年度扣除員工酬勞前之稅前淨利提 百分之一至百分之十二為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前項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 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418.481千元及634.408千元 ,係以本公司截至該期間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酬勞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所訂定之 員工酬勞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該段期間之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相關資訊 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提高員工酬勞,差異數分別為41,866千元及36,620千元,致員 工酬勞之實際配發金額與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認列金額不同, 其差異數分別調整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之損益。
(十八)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其他利益及損失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 \$ (372,899) |
228,514 |
| 處分採權益法之投資之利益 | 20,069,979 | |
|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1,158,201) | (4,204) |
|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190,620)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7,893) | (1,745) |
| 其他 | (553, 892) | 193,330 |
| 17,786,474 S |
415,895 |
2.財務成本
其明細如下: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銀行借款 | \$ 407,958 |
357,608 |
| 減:利息資本化 | (39,109) | (33, 587) |
| 對合併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借款利息 | 118,444 | 168,093 |
| 其他關係人借款利息 | 201,227 | 350,955 |
| 應付租賃款 | 16,371 | 16,845 |
| 其他 | 430 | 513 |
| 705,321 | 860,427 |
(十九)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合併公司之客戶集中在廣大之高科技產業客戶群,為減低應收帳款信用風 險,合併公司持續地評估客戶之財務狀況,必要時會要求對方提供擔保或保證 。合併公司仍定期評估應收帳款回收之可能性並提列備抵呆帳,而呆帳損失總 在管理階層預期之內。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應收帳款餘額中分別有53.60%及39.37%係分別各由六家及四家客戶組成,使合 併公司有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情形。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 帳面金額 | 슴 約 現金流量 |
6個月 以内 |
6-12個月 | $1 - 2 + 1$ | $2 - 5 +$ | 超過5年 | |
|---|---|---|---|---|---|---|---|
| 105年12月31日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擔保銀行借款 | \$ 22,960,000 |
24, 154, 581 | 5,656,595 | 2,613,300 | 10,965,450 | 4,919,136 | |
| 對合併公司具重大影響力 | 8,000,000 | 8,116,112 | $\blacksquare$ | 8,116,112 | |||
| 之個體借款 | |||||||
| 其他關係人借款 | 4,742,272 | 4,811,269 | 4,811,269 | ۰ | |||
| 融資租賃負債 | 273,923 | 444,561 | 12,349 | 12,349 | 24,698 | 74,093 | 321,072 |
| 應付票據及帳款(包含關係人) | 5,608,738 | 5,608,738 | 5,608,738 | ||||
| 41,584,933 | 43,135,261 | 11,277,682 | 15,553,030 | 10,990,148 | 4,993,229 | 321,072 | |
| 帳面金額 | 合 約 現金流量 |
6個月 以内 |
6-12個月 | $1 - 2 + 1$ | $2 - 5 +$ | 超過5年 | |
|---|---|---|---|---|---|---|---|
| 104年12月31日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擔保銀行借款 | \$ 11,985,000 |
12,572,251 | 137,707 | 137,707 | 5,001,359 | 7,295,478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4,506,000 | 4,559,195 | 3,829,486 | 9,178 | 712,156 | 8,375 | |
| 對合併公司具重大影響力 | 8,800,000 | 8,939,150 | 8,939,150 | ||||
| 之個體借款借款 | |||||||
| 其他關係人借款 | 16,727,941 | 16,992,737 | 16,992,737 | ۰ | ۰ | ||
| 融資租賃負債 | 282,250 | 469,260 | 12,349 | 12,349 | 24,698 | 74,094 | 345,770 |
| 應付票據及帳款(包含關係人) | 1,560,210 | 1,560,210 | 1,560,210 | ||||
| 43,861,401 S. |
45,092,803 | 5,539,752 | 26,091,121 | 5,738,213 | 7,377,947 | 345,770 |
合併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 會有顯著不同。
3.匯率風險
(1)匯率風險之暴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 新台幣 |
|---|
| 7,107,735 |
| 704,554 |
| 16,253 |
| 3,047,958 |
| 42,701 |
| 39,570 |
(2)敏感性分析
合併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 、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於民國一〇五年及 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歐元、及日圓貶值1%,而其他 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分別 增加84,431千元及46,983千元,雨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4.利率分析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 動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 。合併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1%,此亦 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五年 度及一〇四年度之淨利將分別減少357,023千元及420,189千元,主因係合併公司之 浮動變動利率借款之利率變動。
5.公允價值資訊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列示如下:
105 12 31
| 公允價值 |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帳面金額 | 第一級 | 第二级 | 第三級 | 合 計 |
| 國內貨幣市場基金 | 2,000,360 \$ |
2,000,360 | 2,000,360 | ||
| 國外私募股票 | 40,882,664 | 40,882,664 | 40,882,664 | ||
| 國內上市公司股票 | 68,278 | 68,278 | 68,278 | ||
| 計 小 |
\$42,951,302 | 40,950,942 | 2,000,360 | 42,951,302 | |
| 放款及應收款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9,101,654 \$ |
||||
| 應收帳款淨額 | 5,768,718 | ||||
| 其他應收款 | 1,694,818 | ||||
| 應收租賃款(含一年內到期者) | 1,632,343 | ||||
| 小 計 |
\$18,197,533 | ||||
| 計 合 |
\$61,148,835 | 40,950,942 | $-2,000,360$ | 42,951,302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 | 5,608,738 S.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 17,976,087 | ||||
|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者) | 22,960,000 | ||||
| 應付租賃款(含一年內到期者) | 273,923 | ||||
| 小 計 |
\$46,818,748 |
| 104.12.31 | |||||
|---|---|---|---|---|---|
| 公允價值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帳面金額 | 第一级 | 第二級 | 第三级 | 計 合 |
| 國內上市股票 | S 92,930 |
92,930 | 92,930 | ||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9,340 | 12,320 | 12,320 | ||
| 小 計 |
102,270 SS. |
92,930 | 12,320 | 105,250 | |
| 放款及應收款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3,103,705 S. |
||||
| 應收帳款淨額 | 5,442,511 | ||||
| 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 1,498,513 | ||||
|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 181,280 | 190,123 | 190,123 | ||
| 應收租賃款(含一年內到期者) | 1,883,806 | ||||
| 計 小 |
\$12,212,085 | 92,930 | 202,443 | 295,373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短期借款 | \$ 3,306,000 |
||||
| 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 | 1,560,210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 29,136,825 | ||||
|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者) | 13,185,000 | ||||
| 應付租賃款(含一年內到期者) | 282,250 | ||||
| 小 計 |
\$47,470,285 |
(2)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合併公司估計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工具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2.1)無活絡市場債務工具投資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若有成交或造市者之報價資料者,則以最近成交價格及報價資料作為 評估公允價值之基礎。若無市場價值可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 採用評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為現金流量之折現值估計公允價值。
(3)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持有之金融工具如屬無活絡市場者,其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如 下:無活絡市場債務工具投資及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使用二元樹可轉債評 價模型及二元樹模型評價歐式買權契約估算公允價值,其主要假設係採用同產 業公司波動率評估法。
(4)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等級 並無任何移轉之情事。
(二十)財務風險管理
- 根 要
合併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 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3)$ 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合併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合併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 目標、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合併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董事會全權負責成立及監督合併公司之風險管理架構,並以負責發展及控管 合併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第。
合併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之建置係為辨認及分析合併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 設定適當風險限額及控制,並監督風險及風險限額之遵循。風險管理政策及系統 係定期覆核以反映市場情況及合併公司運作之變化。合併公司透過訓練、管理準 則及作業程序,以發展有紀律且具建設性之控制環境,使所有員工了解其角色及 義務。
合併公司之董事會監督管理階層如何監控合併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之遵 循,及覆核合併公司對於所面臨風險之相關風險管理架構之適當性。內部稽核人 員協助合併公司董事會扮演監督角色。該等人員進行定期及例外覆核風險管理控 制及程序,並將覆核結果報告予董事會。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合併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 財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合併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1)$ 應收帳款
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暴險主要受每一客戶個別狀況影響。惟管理階層亦考 量合併公司客戶基礎之統計資料,包括客戶所屬產業及國家之違約風險,因這 些因素可能會影響信用風險。
合併公司已建立授信政策,依該政策合併公司在給予標準之付款及運送條 件及條款前,須針對每一新客戶個別分析其信用評等。合併公司之覆核包含, 若可得時,外部之評等,及在某些情況下,銀行之照會。採購限額依個別客戶 建立,係代表無須經管理階層核准之最大未收金額。此限額經定期覆核。未符 合集團基準信用評等之客戶僅得以預收基礎與合併公司進行交易。
合併公司設置有備抵呆帳帳戶以反映對應收帳款及投資已發生損失之估計 。備抵帳戶主要組成部分包含了與個別重大暴險相關之特定損失組成部分,及 為了相似資產群組之已發生但尚未辨認之損失所建立之組合損失組成部分。組 合損失備抵帳戶係根據相似金融資產之歷史付款統計資料決定。
$(2)$ 投 音
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合併公司財務部門衡量並監控 。由於合併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資等級及以 上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 險。
- 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合併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償金融負債,未能 履行相關義務之風險。合併公司管理流動性之方法係盡可能確保合併公司在一般 及具壓力之情況下,皆有足夠之流動資金以支應到期之負債,而不致發生不可接 受之捐失或使合併公司之聲譽遭受到捐害之風險。
合併公司使用作業基礎成本制以估計其產品及服務之成本,以協助合併公司 監控現金流量需求及最適之投資現金報酬。一般而言,合併公司確保有足夠之現 金以支應六十天之預期營運支出需求,包括金融義務之履行,但排除極端情況下 無法合理預期的潛在影響,如;自然災害。另外,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十二月 三十一日未使用之借款額度共計161.82億元。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合 併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 險之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合併公司為管理市場風險,從事衍生工具交易,並因此產生金融負債。所有 交易之執行均遵循董事會之指引。
$(1)$ 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非以各該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採購及借款 交易所產生之匯率風險。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以新台幣為主、亦有美金、日 幣及歐元。該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新台幣、美金、日幣及歐元。
借款利息係以借款本金幣別計價。一般而言,借款幣別係與合併公司營運 產生之現金流量之幣別相同,主要係新台幣。
(2)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之借款係採浮動利率政策,且合併公司浮動利率之長期負債,為 規避利率波動風險,總管理處財務部將經審慎評估金融市場情勢,於利率處於 相對低檔時與數家國際知名銀行簽訂利率交換合約,承作利率皆較預估融資成 本低。
(3)其他市價風險
合併公司除了為支應預期之耗用及銷售需求外,並未簽訂商品合約;該等 商品合約非採淨額交割。
(廿一)資本管理
董事會之政策係維持健全之資本基礎,以維繫投資人、債權人及市場之信心以 及支持未來營運之發展。資本包含合併公司之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非控制 權益。
為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合併公司可能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減資退還股東 股款、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以清償負債。合併公司與同業相同,係以負債資本比率 為基礎控管資本,報導日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 105.12.31 | 104.12.31 | |
|---|---|---|
| 負債總額 | \$ 51,331,995 |
49, 151, 662 |
|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 (9,101,654) | (3,103,705) |
| 淨負債 | 42,230,341 | 46,047,957 |
| 權益總額 | 85,645,147 | 54,854,375 |
| 負債資本比率 | 49.31 % | 83.95 % |
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資本管理之方式並未改變。
七、關係人交易
(一)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為合併公司之最終控制者。
(二)主要管理階層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包括: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ď | 53,550 | 55,603 |
| 股份基礎給付 | 7 764 | 234 | |
| 61,319 | 55,837 |
$\mathbf{L} = \mathbf{L}$
(三)其他關係人交易
- 銷售商品予關係人
| 銷 | 貨 | 應收帳款 |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105.12.31 | 104.12.31 | ||
| 關聯企業 | .269 | 3,476 | $\overline{\phantom{0}}$ | - | |
| 其他關係人 | - | (3, 120) | $\qquad \qquad \blacksquare$ | - | |
| ۰D | 1,269 | 356 | $\blacksquare$ | $\blacksquare$ |
註: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四年度,對其他關係人產生銷貨及銷貨退回分別為57千元及3,177元
合併公司銷售予關聯企業及其他關係人之銷貨條件則與一般銷售價格無顯著 不同,其次月15日前。
2.向關係人購買商品
$\sim$
| 進 | 貨 | 應付帳款 |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105.12.31 | 104.12.31 | ||
| 關聯企業 | \$ | $\blacksquare$ | (1,504) | - | |
| 對合併公司具重大影 響力之個體 |
322,084 | 103,560 | 17,626 | 9,314 | |
| 其他關係人 | 965,636 | 946,623 | 147,557 | 166,116 | |
| S | 1,287,720 | 1,048,679 | 165,183 | 175,430 |
註:合併公司民國一〇四年度,對關聯企業因移轉價格調整進貨價格,產生進貨折讓。
合併公司對上述公司之進貨價格與合併公司向一般廠商之進貨價格無顯著不 同。其付款期限為一至二個月,與一般廠商並無顯著不同。
3.委外加工及其他應付款
| 交易金額 | 其他應付關係人款 |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105.12.31 | 104.12.31 | |
| 關聯企業 | ۰ | 200 | - | |
| 其他關係人 | 5.654,012 | 6,149,891 | 931,862 | 1,012,250 |
| $$-.5,654,012$ | 6,150,091 | 931,862 | 1,012,271 |
合併公司對上述關係人之付款期間為月結60天內付款。
4.合併公司對關係人提供電力、圳水設備使用及代墊費用等所產生之其他應收關係 人款項如下:
| 央他愿收 | ||
|---|---|---|
| 105.12.31 | 104.12.31 | |
| 業 關聯企 |
$\blacksquare$ ъD |
12,125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應付關係人款
5.向關係人借款
| 105.12.31 | 104.12.31 | |
|---|---|---|
| 對合併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 | 8,000,000 | 8,800,000 |
| 其他關係人 | 4,742,272 | 16,727,941 |
| 12,742,272 | 25,527,941 |
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付關係人往來利息分別為 25,239千元及34,347千元,列於其他應付款一關係人項下,對關係人之利息費用, 請詳附註六(十八)。
- 6.財產交易
- (1)合併公司出售土地及機器設備予關聯企業,因順流交易認列之未實現利益轉列 採權益法之投資,機器設備依其效益年限逐年認列,民國一〇四年度認列已實 現處分資產利得為270千元,民國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實現處分資產利得 轉列採權益法之投資減項為101,138千元。
- (2)合併公司分別於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向其他關係人購買機器設備,購 買價款分別為1,009,498千元及85,473千元,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尚未支付之設備款分別為295,485千元及64,029千元,帳列其他應 付款項一關係人項下。
- (3)合併公司於民國一〇四年度出售設備予關聯企業,出售價款為695千元,處分利 益為695千元,截至民國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該款項業已收訖。
- 7.租 賃
(1)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簽訂之長期租賃合約,請詳附註六(八)及六(十一)。 (2)合併公司租金支出如下: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對合併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 | 200.951 | 164,114 |
| 其他關係人 | $\overline{\phantom{a}}$ | 79,348 |
| 200,951 | 243,462 |
8.與關係人其他重要契約
- (1)本公司與關聯企業一華亞科技簽訂服務合約,服務內容包括工廠管理,人力資 源管理,財務管理,採購管理及工程管理等服務,主要收費係採實際提供服務 為標準,合約期間自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十五日至雙方協議終止。
- (2)本公司之子公司Nanya Technology Corporation, U.S.A.於民國一〇三年十一月六 日與關聯企業一華亞科技(股)公司之子公司Inotera Memories.Inc..USA簽訂服務 合約(ConsultingAgreement), 合約約定Nanya Technology Corporation, U.S.A. 對 Inotera Memories,Inc.,U.S.A.提供人力資源及會計帳務等服務,合約期間自民國 一〇三年十一月六日起至任一當事人依合約所定事由通知終止本合約,本公司 之子公司Nanya Technology Corporation, U.S.A.,已於民國一〇六年二月七日與華 亞科技(股)公司之子公司對Inotera Memories.Inc..U.S.A. 答訂經營合約(Agreement for Termination of Consulting Agreement), 雙方協議自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起終止。
- (3)本公司前經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與關聯企業一華亞科技(股)公司簽署一租賃 合約(LeaseAgreement)做為總部辦公室使用,承租期間至民國一二三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止;現於民國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與關聯企業一華亞科技(股)公司簽 訂租賃合約終止協議(Agreement for Termination of Lease Agreement), 雙方協議 原租賃合約提前於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終止,惟於租賃合約終止前, 本公司仍得向華亞科技(股)公司提出租賃合約之展延,展延日以民國一〇六年 九月三十日為限。
八、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 資產名稱 | 質押擔保標的 | 105.12.31 | 104.12.31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銀行借款 | 34,402,371 | 17,092,977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進口貨物/銀行借款/補 S | 376.630 | 376,883 |
| 助計畫專款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1.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銀行提供關稅貨物稅記帳保證金額為 624,700千元及585,000千元。
- 2.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已開立而未使用之信用狀金額 分別為2,031,545千元及22,829千元。
(二)或有負債:
- 1.民國九十一年中,本公司與本公司之子公司南亞科技美國公司因於美國銷售動態 隨機存取記憶體產品,遭指稱涉及聯合操控市場價格而違反美國反托拉斯法相關 法規,與其他世界主要之記憶體大廠同被列為共同被告,目前於美國聯邦法院及 州法院訴訟中。本公司已委請律師全力配合處理相關案件,以確保本公司之權益
- 2.民國九十九年中,本公司遭巴西司法部指稱涉及國際壟斷行為而影響巴西DRAM 市場,與其他國際大廠及個人同列為調查對象。本公司已委請律師全力配合處理 相關案件,以確保本公司之權益。
- 3.美國North Star Innovations Inc.公司於民國一○四年十一月向美國德拉瓦州地方法 院控告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南亞科技美國公司侵害該公司專利。合併公司已 委請律師全力配合處理相關案件,以確保合併公司之權益。
- 4.美國PLL Technologies Inc.公司於民國一○五年二月向美國德拉瓦州地方法院控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南亞科技美國公司及南亞科技德拉瓦公司侵害該公司專 利。合併公司已委請律師全力配合處理相關案件,以確保合併公司之權益。
- 5.美國Lone Star Silicon Innovations LLC.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十月向美國東德州地方 法院控告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南亞科技美國公司及南亞科技德拉瓦公司侵害 該公司專利。合併公司已委請律師全力配合處理相關案件,以確保合併公司之權 益。
- 6.台灣美光與華亞科完成股份轉換,本公司與美商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係 公司原合資合約隨同終止,雙方協議簽署合作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 (1)在合資合約共同經營期間,特定華亞科環安及廠務系統等之預估改善費用約 5,403萬美元,本公司分擔50%,預估為2,701.5萬美元(約新台幣8.5億元),業已 估列入帳,表列其他應付款,屆時將依實際發生金額分攤。
- (2)未來兩年內至五年內,若發生有環安及廠務相關事項,於股份轉換基準日前已 存在,且違反法令,所引起之罰款、改善成本及停工減產損失,本公司將分攤 $50\%$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 能 別 功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質 性 別 |
屬於營業 本者 成 |
屬於營業 者 用 費 |
計 숌 |
屬於營業 成本者 |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
計 승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薪資費用 | 2,419,354 | 1,544,579 | 3,963,933 | 2,497,646 | 1,543,897 | 4,041,543 |
| 勞健保費用 | 139,346 | 105,337 | 244,683 | 136,765 | 95,252 | 232,017 |
| 退休金費用 | 82,268 | 54,232 | 136,500 | 80,186 | 50,523 | 130,709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57,480 | 20,537 | 78,017 | 46,693 | 16,034 | 62,727 |
| 折舊費用 | 5,845,612 | 55,122 | 5,900,734 | 5,597,498 | 72,459 | 5,669,957 |
| 攤銷費用 | 134,008 | 134,008 | 129,408 | 129,408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〇五年度合併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 持有之 | 有價證券 | 與有價證券 | 期中最高持股 | ||||||
|---|---|---|---|---|---|---|---|---|---|
| 公司 | 種類及名稱 | 發行人之關係 | 帳列科目 | 股 對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公允價值 | 或出資情形 | 備註 |
| 有限公司 | 培仁股份 南亞電路板股份公司股票 | 其他關係人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2.770 | 68,278 | $0.43 \%$ | 68,278 | ||
| 本公司 | 元大萬泰貨幣市場基金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133,262 | 2,000,360 | % $\blacksquare$ |
2,000,360 | $\mathbf{0}$ | ||
| 本公司 | Micron Technology, Inc.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57.780 | 40,882,664 | $5.02 \%$ | 40,882,664 | $\mathfrak{o}_{\mathcal{L}}$ | ||
| 本公司 | Memoright (Cavman) Co., LTD |
無活絡市場債務工具投資及以 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۰ | $\frac{9}{6}$ | ٥,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 ۰. the contract of the contract of the ٠ |
|
|---|---|
| 買、賣 | 有價證券 | 帳列 | 交易 | 期初 | ∼ | 出 | 期末 | |||||||
|---|---|---|---|---|---|---|---|---|---|---|---|---|---|---|
| 之公司 | 種類及 z 痛 |
科目 | 對象 | 開係 | 股數 (千草位股) |
金額 | 股數 (千單位股) |
金額 | 股數 (千草位股) |
售價 | 帳面 成本 |
爽分 損益 |
股數 (千單位股) |
金額 |
| 鑽貨幣市場 黄產一流動 | 本公司 兆豐國際寶 備供出售金融 | $\sim$ | 145,397 | 1,802,937 | 145,397 | 1,806,528 | 1,802,937 | 3,591 | ۰ | |||||
| 本公司 | 基金 幣市場基金 資產一流動 |
台新1699貨 偿供出售金融 | 134,723 | 1.801.027 | 134.723 | 1.803.405 | 1,801,027 | 2,378 | ||||||
| 本公司 | 幣市場基金 資產-流動 | 元大萬泰貨 偶供出售金融 | . | 133,611 | 2,000,000 | 133.611 | 2,001,762 | 2,000,000 | 1.762 | |||||
| 幣市場基金 資產一流動 | 本公司 元大萬泰貨 備供出售金融 | ۰ | 133,262 | 2,000,000 | 133,262 | 2,000,360 |
| 買、賣 | 有價證券 | 帳列 | 交易 | 期初 | 買入 | 责出 | 期末 | |||||||
|---|---|---|---|---|---|---|---|---|---|---|---|---|---|---|
| 之公司 | 種類及 糕 |
科目 | 對象 | 開係 | 股数 (千草位殷) |
金額 | 殿數 (千草位股) |
金額 | 股數 (千草位股) |
售價 | 帳面 成本 |
處分 損益 |
股數 (千里位股) |
金額 |
| 本公司 | 幣市場基金 資產-流動 | 華頓平安貨 備供出售金融 | $\sim$ | $\overline{\phantom{0}}$ | $\cdot$ | 87,562 | 1,000,000 | 87,562 | 1,000,359 | 1,000,000 | 359 | $\overline{\phantom{a}}$ | ||
| 本公司 | 場基金專戶 資產一流動 | 日盛貨幣市 備供出售金融 | 34,160 | 500,413 | 34,160 | 501,004 | 500,413 | 591 | ||||||
| 本公司 | 臀市場基金 資產-流動 | 群益安穗貨 備供出售金融 | 62,699 | 1,000,527 | 62,699 | 1,001,461 | 1,000,527 | 934 | ||||||
| 本公司 | Micro Technology. Inc. |
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一非流動 |
57,780 | 31,457,097 | 57,780 | 40,882,664 | ||||||||
| 本公司 | 份有限公司, 投資 | 華亞科技股 採用權益法之 台灣美光半 | 導體股份有 限公司 |
1,587,484 | 31,519,339 | 1,587,484 | 27,681,537 | 19,942.974 | ||||||
| 培仁股 份有限 公司 |
份有限公司 | 華亞科技股 採用權益法之 台灣美光半 投資 |
導體股份有 限公司 |
9,018 | 186,023 | 9,018 | 270,547 | 143,542 | 127,005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 進(銷)貨 | 交易情形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
|---|---|---|---|---|---|---|---|---|---|---|---|
| 交易對象 | 鬫 傣 |
進 | 全 額 |
佔總進 (銷)貨 |
授信 | 單價 | 授信期間 | 餘 額 |
佔總應收 | 備註 | |
| 之公司 | 稀 名 |
(横) 貨 |
之比率 | 期間 | (付)票據、帳 款之比率 |
||||||
| 本公司 | 南亞科技美國公司 | 母子公司 | (銷貨) | (1,539,141) | $(3.75)\%$ | 0/A 60天~90天 |
391,932 | $\%$ 6.53 |
註 | ||
| 本公司 | 南亞科技香港公司 | 母子公司 | (銷貨) | (193,905) | % | 0/A 60天~90天 |
65.547 | 1.09 % |
註 | ||
| 本公司 | 南亞科技日本公司 | 母子公司 | (銷貨) | (2,729,284) | $(6.65)\%$ | 0/A 180天 |
450,181 | % 7.50 |
註 | ||
| 本公司 | 南亞科技德國公司 | 母子公司 | (銷貨) | (1,756,311) | $(4.28)\%$ | 0/A 60天~90天 |
401.181 | 6.69 % |
註 | ||
| 本公司 | 補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母子公司 | (銷貨) | (739, 470) | $(1.80)\%$ | 0/A 60天~100天 |
139,696 | 2.33 % |
註 | ||
| 本公司 | 台塑勝高公司 | 其他關係人 | 進貨 | 942,790 | 11.55 % | 0/A 60天 |
(147, 136) | 2.64 $\frac{0}{2}$ |
|||
| 本公司 | 南亞塑膠公司 | 對本公司具重大 影響力之個體 |
進貨 | 322,084 | 3.95 % | 次月15日 前付款 |
(17,626) | 0.32 % |
(註):此項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 帳列應收款項 | 交易對象 | 鹿收關係人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應收關係人款項 | 提列備抵 | |||
|---|---|---|---|---|---|---|---|---|
| 司 之 公 |
稱 | 傣 м |
款項餘額 | 週轉率 | 全 額 |
處理方式 | 期後收回金額 | 呆帳金額 |
| 本公司 | 南亞科技美國公司 | 母子公司 | 391.932 | 5.82 | $\overline{\phantom{0}}$ | 458.130 | ||
| 本公司 | 南亞科技日本公司 | 母子公司 | 450,181 | 4.79 | $\overline{\phantom{0}}$ | 178,496 | $\blacksquare$ | |
| 本公司 | 南亞科技德國公司 | 母子公司 | 401,181 | 4.86 | $\overline{\phantom{0}}$ | 173.491 | ||
| 本公司 | 補丁科技股份公司 | 母子公司 | 139,696 | 5.76 | $\overline{\phantom{a}}$ | 113,985 | $\overline{\phantom{0}}$ |
(註):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10.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 與交易 | 交易往來情形 | ||||||||
|---|---|---|---|---|---|---|---|---|---|
| 编號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之 ᆺ M 僬 |
科目 | 金 額 |
交易條件 | 佔合併總營業收入 或德資產之比率 |
||
| 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亞科技美國公司 | 銷貨 | 1,539,141 比照一般條件 | 3.70% | |||||
| $\Omega$ | $\boldsymbol{\mu}$ | 南亞科技德國公司 | 銷貨 | 1,756,311 比照一般條件 | 4.22% | ||||
| $\theta$ | 南亞科技日本公司 | 銷貨 | 2,729,284 比照一般條件 | $6.56\%$ | |||||
| $\theta$ | $^{\prime\prime}$ | 補丁科技公司 | 铺貨 | 739,470 比照一般條件 | 1.78% | ||||
| $\Omega$ | $^{\prime\prime}$ | 南亞科技德國公司 | 應收帳款 | 401.181 比照一般條件 | 0.29 % | ||||
| $\theta$ | $^{\prime\prime}$ | 南亞科技日本公司 | 應收帳款 | 450,181 比照一般條件 | 0.33% |
註一、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代表母公司。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 1.母公司對子公司。
- 2.子公司對母公司。
- 3.子公司對子公司。
- 註三、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僅揭露銷售及應收帳款之資料,其相對之 進貨及應付帳款不再贅述。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〇五年度合併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 (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投資公司 | 被投資公司 | 所在 | 主要管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期中最高持股 | 被投資公司 | 本期認列之 | ||||
|---|---|---|---|---|---|---|---|---|---|---|---|---|
| 稱 z. |
稱 z. |
地區 | 業項目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數 | 比率 | 帳面金額 | 或出資情形 | 本期損益 | 投資損益 | 備註 |
| 本公司 | 南亞科技美國公司 | 美國 | 經營半導體產品 | 20,392 | 20,392 | $\overline{2}$ | 100.00 % | 118,065 | 100.00 % | 1,620 | 1,620 | (註) |
| 之銷售業務 | ||||||||||||
| 本公司 | 南亞科技德拉瓦公司 | 美國 | 半導體產品設計 | 36,005 | 36,005 | $\overline{\phantom{a}}$ | 100.00 % | 131,142 | 100.00 % | 10,494 | 10.494 | (11) |
| 本公司 | 培仁股份有限公司 | 台北市 | 一般進出口貿易 | 175,348 | 175,348 | 480 | 100.00 % | 100.00 % | 114,627 | 114,627 | (11) | |
| 業務 | ||||||||||||
| 本公司 | 南亞科技香港公司 | 香港 | 經營半導體產品 | 66,271 | 66,271 | 20 | 100.00 % | 38,914 | 100,00 % | 8,441 | 8,441 | $(\pm)$ |
| 之銷售業務 | ||||||||||||
| 本公司 | 南亞科技日本公司 | 日本 | 經營半導體產品 | 20,161 | 20,161 | 100.00 % | 144,674 | 100.00 % | (40, 402) | (40, 402) | $(\pm)$ | |
| 之銷售業務 | ||||||||||||
| 本公司 | 華亞科技股份公司 | 桃園市 | 電子零組件製造 | ÷ | 24,631,379 | $\%$ | 24.30 % | (656, 497) | (159, 166) | $(\pm 1)$ | ||
| 躺售 | ||||||||||||
| 本公司 | 補丁科技股份公司 | 新竹市 | 經營半導體產品 | 21,246 | 21,246 | 7,918 | 53.57 % | 73,415 | 55.26 % | 16,188 | 8,192 | (ii) |
| 設計 | ||||||||||||
| 本公司 | 勝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桃園市 | 電子零組件製造 | ٠ | 2,591,000 | % | 100.00 % | (65) | $(65)$ (#1 $\cdot$ 2) | ||||
| 倒售 | ||||||||||||
| 南亞科技香 | 南亞科技德國公司 | 徳国 | 一般進出口貿易 | 30,056 | 30,056 | 100.00% | 58,050 | 100.00 % | 4,637 | 4,637 | (註) | |
| 港公司 | 業務 | |||||||||||
| 培仁股份有 | 華亞科技股份公司 | 桃園市 | 電子零組件製造 | 143,966 | $\frac{9}{6}$ | 0.14% | (656, 497) | (897) | $(\pm 1)$ | |||
| 限公司 | 销售 |
(註):此項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註1):已於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與台灣美光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完成股份轉換,相關揭露資訊請詳 附註六(六)。
(註2)已於民國一〇五年十一月清算完結並完成變更登記。
(三)大陸投資資訊: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 大陸被投資 | 主要營業 | 收 | 投資 | 本期期初自 | 本期匯出或 | 本期期末自 被投資公司 本公司直接 期中最高持股 | 本期認 | 期末投 | 截至本期 | ||||
|---|---|---|---|---|---|---|---|---|---|---|---|---|---|
| 台灣匯出累 | 收回投資金額 | 台灣匯出累! | 或間接投資 | 列投資 | 音帳面 | 止已匯回 | |||||||
| 公司名称 | 菅本箱 | 積投資金額 | 雕出 | 收回 | 積投資金額 | 本期捐益 | 之持股比例 | 或出音情形 | 揖 | 投資收益! | |||
| 南亞科科技(深圳 經營半導體產 | 31,795 | - | 31.795 | 31,795 | 2,203 | 100.00% | 100.00% | 2.203 | 21,992 | ||||
| 1)有限公司 | 品之銷售業務 | (USD985) | (USD985) |
2.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投資金額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 31.795 | 31,795 | 51,325,691 |
| (USD985) | (USD985) |
註一:透過南亞科技香港公司轉投資。
註二: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美元對新台幣元匯率為USD1:NTD32.279
註三:係為淨值百分之六十。
- 重大交易事項:
合併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於編 製合併報告時業已沖銷),請詳「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以及「母子公司間業務 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之說明。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合併公司係屬經營半導體製造銷售之單一產業,依營運決策者所使用之資訊以 地區別為管理架構分別管理,分為二個應報導部門:製造部門及日本部門。製造部 門係製造半導體產品,銷售予國內外系統商、通路商、代理商及日本部門。日本部 門係從事半導體產品之銷售。
(二)應報導部門損益、部門資產、部門負債及其衡量基礎與調節之資訊
合併公司之應報導部門係地區別事業單位,依營運決策者所使用之資訊以地區 別為管理架構分別管理,大多數之事業單位係分別取得,並保留取得當時之管理團 隊。
合併公司未分攤所得稅費用(利益)至應報導部門。報導之金額與營運決策者使 用之報告一致。
每一營運部門之會計政策皆與附註四所述之重要會計政策彙總相同。合併公司 營運部門損益係以稅前損益(不包括非經常發生之損益)衡量,並作為評估績效之基 礎。合併公司將部門間之銷售及移轉,視為與第三人間之交易,以現時市價衡量。
|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資訊及調節如下: | ||
|---|---|---|
| ------------------ | -- | -- |
| 105年度 | ||||||
|---|---|---|---|---|---|---|
| 收 $\lambda$ : |
日本部門 | 製造部門 | 其他部門 | 整 調 及銷除 |
計 合 |
|
|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 | 2,848,001 | 34,060,735 | 4,723,769 | 41,632,505 | |
| 部門間收入 | 2,373 | 6,962,387 | 389,045 | (7,353,805) | ||
| 收入總計 | 2,850,374 | 41,023,122 | 5,112,814 | (7,353,805) | 41,632,505 | |
| 利息費用 | S | 697,639 | 7,682 | 705,321 | ||
| 折舊與攤銷 | 2,438 | 6,023,243 | 9,061 | 6,034,742 | ||
|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 ||||||
| 損益之份額 | (159, 166) | (897) | (160, 063) | |||
| 其他重大非現金項目: | ||||||
|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1,158,201) | (1,158,201) | ||||
|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190,620) | (190, 620) | ||||
| 應報導部門損益 | S | (40,350) | 25,694,809 | 176,789 | (105,518) | 25,725,730 |
| 非流動資產資本支出 | 4,256 | 67,886,857 | 26,520 | (296) | 67,917,337 | |
| 應報導部門資產 | \$ | 599,033 | 136,709,336 | 1,758,911 | (2,090,138) | 136,977,142 |
| 應報導部門負債 | S | 453,227 | 51,166,518 | 1,378,046 | (1,665,796) | 51,331,995 |
| 104年度 | ||||||
|---|---|---|---|---|---|---|
| 入: 收 |
日本部門 | 製造部門 | 其他部門 | 整 調 及銷除 |
計 合 |
|
|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 | 3,166,034 | 35,439,802 | 5,270,069 | 43,875,905 | |
| 部門間收入 | 7,682,075 | 370,443 | (8,052,518) | |||
| 收入總計 | 3,166,034 | 43,121,877 | 5,640,512 | (8,052,518) | 43,875,905 | |
| 利息費用 | $\mathbf{\hat{S}}$ | 851,732 | 8,695 | 860,427 | ||
| 折舊與攤銷 | 1,454 | 5,789,618 | 8,293 | 5,799,365 | ||
|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 ||||||
| 損益之份額 | 4,475,243 | 24,873 | (95, 193) | 4,404,923 | ||
| 其他重大非現金項目: | ||||||
| 減損損失 | (4,204) | (4,204) | ||||
| 應報導部門損益 | S | 26,157 | 17,619,097 | 130,948 | (98, 774) | 17,677,428 |
| 資 產: |
||||||
| 採權益法之投資 | \$ | 33,219,278 | 186,023 | (571, 334) | 32,833,967 | |
| 非流動資產資本支出 | 6,050 | 49,722,671 | 34,805 | 49,763,526 | ||
| 應報導部門資產 | \$ | 882,900 | 103,550,296 | 1,620,261 | (2,047,420) | 104,006,037 |
| 應報導部門負債 | S | 701,548 | 48,776,856 | 1,261,340 | (1,588,082) | 49,151,662 |
(三)產品別及勞務別資訊
合併公司來自外部客戶收入資訊如下:
| 產品及勞務名稱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 | 41,479,436 | 43,727,648 |
| 其 他 |
153,069 | 148,257 |
| 計 合 |
41,632,505 | 43,875,905 |
(四)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地區別資訊如下,其中收入係依據客戶所在地理位置為基礎歸類,而 非流動資產則依據資產所在地理位置歸類。
| 地區別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
| 臺 灣 |
\$ 19,441,066 |
18,834,167 |
| 美 國 |
380,212 | 644,466 |
| 本 日 |
1,455,913 | 1,183,890 |
| 大 陸 |
16,964,115 | 18,777,614 |
| 其他國家 | 3,391,199 | 4,435,768 |
| 計 合 |
41,632,505 S |
43,875,905 |
| 地區別 非流動資產: |
105.12.31 | 104.12.31 |
| 臺 灣 |
\$ 68,166,671 |
50,139,084 |
| 其他國家 | 22,851 | 30,635 |
| 計 合 |
\$ 68,189,522 |
50,169,719 |
非流動資產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無形資產,惟不包含金融工具及遞延所 得稅資產之非流動資產。
(五)主要客户資訊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KINGSTONE TECHNOLOGY CO, LTD | 4,740,333 | 7,745,598 |
台灣省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台省財證字第 1060085 號 員 姓 名: (1) 陳秀蘭 會 (2) 李慈慧 事務所名稱: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لمم 事務所地址: 台北市信義路五段七號六十八樓 事務所電話: (02)81016666 事務所統一編號: 04016004 $\xi$ (1) 台省會證字第四三四三號 委託人統一編號: 89390656 $rac{1}{\pi}$ 會員證書字號: (2) 台省會證字第二九二七號 $\ddot{\cdot}$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 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lambda$ Ţ 一〇五年度 (自民國一〇五年 一 月 一 日至 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存 簽
會
印
鑑
$(1)$
存
會
$\rm Ep$
鑑
$\equiv$
$\binom{7}{ }$
日
名
式
$\bigcirc$
簽
$\ddot{\mathcal{X}}$
式
$\left(\frac{1}{2}\right)$
理事長:
華
中
唯考蘭
本辽慧
$\sqrt{a}$
國
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