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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FOCUS Technologies Group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Apr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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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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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69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码:2021-015 号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 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 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 形;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 划》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 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 定标准,其作为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征求员工意见,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 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 2021 年员工 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的情形。

(4)公司实施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 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 平,完善公司员工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 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 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 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核实《 202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 202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未参与本激励 计划。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日。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