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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FOCUS Technologies Group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4

Nov 6, 2014

55361_rns_2014-11-06_494edb41-acd9-40cc-bfd9-30b63a6c441c.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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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核,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北京敏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有利于公司 在电子邮件及其安全网关相关业务领域战略布局。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北京敏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符合全体股东的利 益,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超募资 金收购北京敏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990 万元收购北京敏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独立董事:李军、陈武朝、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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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