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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FOCUS Technologies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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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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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69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码:2021-037 号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1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情况说明

(一)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

因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 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总数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 195 名调整为 192 名,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340.80 万股变更为 336.20 万股。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

因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78 元(含税)。公司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 9.03 元/股调整为 8.952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本次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人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限制 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进行调整。公司本次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 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因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 条件。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的激励对象人 数最终确定为 192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 336.2 万股;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 权益分配,公司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 格由 9.03 元/股调整为 8.952 元/股。

以上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及 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确定的授予日和授予对象 符合《管理办法》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计 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专业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 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 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