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NSFOCUS Technologies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22, 2021

55361_rns_2021-04-22_f988ae19-a829-4767-913d-ed96dde81318.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〇二一年四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风险提示

  •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 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 2、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

  • 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 3、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

  • 认购资金不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 4、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 投资风险。

2

特别提示

1、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绿盟科技”或“公司”)2021年员 工持股计划(以下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 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 用和影响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参加本次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为不超过157人,其中董事(不 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4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绿盟科技A股普 通股股票。本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回购的绿盟科技A股普通股股票830.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04%。具 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 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 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1元/股。

8、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 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 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30%、20%, 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3

9、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 股票的表决权。

10、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成立管理 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并对持股 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11、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有关方式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 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2、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 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 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4

目 录

释 义 ......................................................................................................................... 6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 7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 7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 .............................................................. 7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股票来源、资金来源和购买价格 ............................... 9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 ................................................................... 11 六、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13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 14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18 九、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员工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 21 十、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 21 十一、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 22 十二、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 22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 23

5

释 义

在本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绿盟科技、本公司、公司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计划草案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持有人 出资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
标的股票 绿盟科技A股普通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披露指引第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
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章程》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6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第4号》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 在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 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 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第4号》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 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二)参加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2、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

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受公司聘任。

7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 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57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 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以上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 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分配比例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83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 份额为1.00元,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830万份。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 持有份额数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出资197.50万元,占员工持 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23.80%;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认购总金额不超过632.50万 元,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76.20%。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 定。

所获份额对应股
份数量(万股)
占员工持股计
划的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胡忠华 董事、总裁 120.00 14.46% 0.1503%
2 叶晓虎 董事、高级副总裁 54.00 6.51% 0.0676%
3 唐晓峰 首席财务官 14.50 1.75% 0.0182%
4 赵晓凡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9.00 1.08% 0.0113%
小计 197.50 23.80% 0.2474%
5 其他员工(153人) 632.50 76.20% 0.7922%
合计 830 100.00% 1.0396%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 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申报 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 购份额进行调整。

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 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出具法 律意见。

8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股票来源、资金来源和购买价格 (一)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8,300,0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 总额的1.04%。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 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 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 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已获得的股份)。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绿盟科技A股普通 股股票。

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后续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 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8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 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 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78)。

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81),于2021年2月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2021年2月4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截至2021年2月2日,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4,176,4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9%;最高 成交价为 17.00 元 / 股,最低成交价为 13.20 元 / 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359,961,178.19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 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的本公司股票。

9

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日期间,若公司发生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标的股票的价格做相应的调 整。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 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 贴、兜底等安排。

(四)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将通过非交 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受 让价格为1元/股。

公司为技术创新型企业,一直重视技术开拓、产品研发以及研发团队的建设。 多年来,公司培养、积累了一批高素质技术(业务)人员,为公司发展做出了巨 大贡献。当前公司多项产品和技术处于研发阶段,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稳定 对公司发展尤为重要。同时,公司所处的网络安全行业的发展也离不开高端人才 的支持。目前,网络安全行业人才竞争较为激烈,中高端人才紧缺。因此,留住 人才、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是公司面临的迫切问题。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人才培养和激励,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人才培养和激 励机制。公司自上市以来先后实施五期股权激励计划,分批次对公司中高层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进行激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公司基于实施股权 激励的经验总结,参考了历次员工股权激励的授予(行权)价格和激励效果,同 时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面临的日趋激烈的经营压力以及外部经济环境而作 出的。

公司基于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对2021年至2023年的业绩目标设定了严格 的公司业绩的考核要求和个人绩效考核条件,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 紧密捆绑在一起;在激励份额分配上,坚持激励份额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本员工 持股计划有利于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提高公司竞 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10

需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对参与对象合理的激励。以不损害公司利益为原则且充分考 虑激励效果的基础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1元/股,作为 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价格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和业绩考核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 则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 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 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 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 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5、上市公司应当至迟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 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 应对照《披露指引第4号》第九条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其合理性、合规性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 分三期解锁,锁定期最长36个月,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5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11

30%。

第三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20%。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 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 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合理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设定原则为激励与约束对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 买价格存在部分折价,因此锁定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50%、30%、 20%。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锁定期的设定可以在充分激励员工的同时, 对员工产生相应的约束,从而更有效的统一持有人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达 成公司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从而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计划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0 年营业收入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相比2020年营业收入的增长率 (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 业绩考核目标及解锁比例安排如下:

12

年度营业收入相比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 年度营业收入相比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 年度营业收入相比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 年度营业收入相比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
解锁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区间值(Ad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锁期 2021 20% 10% 5%
第二个解锁期 2022 44% 21% 10.25%
第三个解锁期 2023 72.8% 33.1% 15.76%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
年度营业收入相比2020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Am X=100%
Ad≦A<Am X=80%
An≦A<Ad X=50%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因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 回,择机出售后以原始出资金额返还持有人。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绩效 考核结果划分为O(Outstanding)、Q+(Qualified+)、Q(Qualified)、Q-(Qualified-) 和U(Unqualified)五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具体如下:

考核结果 OQ+ Q Q- U
解锁比例(Y) 100% 90% 50% 0

个人当期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当年计划解锁数量×公司层面业绩达成情 况对应解锁比例(X)×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对应解锁比例(Y)。

员工个人因绩效考核结果未能解锁的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管理委员会可 以将该部分股票权益转让给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应遵守单一持有人所持有员 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规定),由受让 人返还该员工对应原始出资额;或将该部分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出售, 收益归属于公司,公司返还该员工对应原始出资额。

六、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

13

管理委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董事会审议是否参与及具体参与方案。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采取自有资金方式设立,由公司 自行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 议设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监督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进行明确的约定,并采取充分的风险防 范和隔离措施。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内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一)持有人会议

1、公司员工在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即成为本计划的持有人,持有人 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利参加持有人 会议。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 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 行承担。

2、以下事项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

(3)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 管理委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

(4)审议和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5)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 (6)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权利;

  • (7)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 (8)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3、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者指定人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其后持 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 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 4、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3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

14

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 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的召开方式;

  • (3)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 (5)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6)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方式通知至少 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5、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

(1)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 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 方式为书面表决。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按其持有的份额享有表决权。

(3)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 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 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 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4)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如经出席持有人 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超过50%份额同意后则视为表决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约定需2/3 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5)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须按照公司《章程》 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人员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

6、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有人会议提 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3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 7、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提议召开持有人

15

会议。

(二)管理委员会

  • 1、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

  • 行使股东权利。管委会成员由全体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

2、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 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 的存续期。

  • 3、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 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员工持股计划的财

产;

(2)不得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 (3)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

  • 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 (4)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员工

  • 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员工持股计划利益。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 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5)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

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6)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 (7)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 (8)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16

(9)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 (10)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 (11)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 5、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持有人会议和召集、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6、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前1日

  • 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

  • 7、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

  • 自接到提议后3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8、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管理委员会 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 实行一人一票。

9、管理委员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委 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管 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10、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 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 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 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 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 投票权。

11、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理 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17

  • 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 5、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再融资事宜作出决

定;

  •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 8、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

  • 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 效。

(四)管理机构

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可以视实施情况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提供咨询、管理等 服务。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一)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或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作变更。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 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 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

18

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与分配

1、管理委员会应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日后15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 所持份额比例进行财产分配。

  • 2、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向持

  • 有人分配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现金。

3、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 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员工持股计划每个会计年度均可进行分配, 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持股计 划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五)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权利的情况及持有人对股份权益的占有、 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安排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实际出资份额享有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的资 产收益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愿放弃所持有股票的表决权。持有人通过员工持 股计划获得的对应股份享有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 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

2、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 或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外,持有人所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擅自退出、转让 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3、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4、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员工持股计 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 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 的授权,应于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 的授权,决定是否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的收益进行分配,如决定分配,由 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 配。

19

7、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 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员工持股计划每个会计年度均可进行分配, 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持股计 划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8、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 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暂不作另行分配,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 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决定是否进行分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 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

9、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持 有人会议确定。

1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 由管理委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董事会审议是否参与及具体参与方案。

(六)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出现离职、退休、身故或其他不再适合参加持股 计划等情形时,所持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

1、发生如下情形的,公司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 并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按照其自筹资金部分的原始出资金额与净值孰低 的金额强制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具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

  • (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 (3)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

  • (4)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 (5)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或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导致其不符合参与本次

  • 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

  • (6)持有人被降职、降级,导致其不符合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

  • 2、持有人所持权益不做变更的情形

  • (1)职务变更: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其持有的

  • 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 (2)丧失劳动能力:存续期内,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

20

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3)退休:存续期内,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其持有的 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4)身故:存续期内,持有人身故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继续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资格的限制。

(5)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员工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

若本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且依照本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 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 终止或延长。

十、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 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 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 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假设公司于2021年6月将标的股票8,300,000股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锁定期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按照前款约定的比例出售所持标的股票。经预测算, 假设单位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以最近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18.01元/股作为 参照,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14,118.30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锁定期内,按每 次解除限售比例分摊,则预计2021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 下:

单位:万元

股份支付费用合计 2021 2022 2023 2024
14,118.30 5,902.23 6,000.28 1,823.61 392.18

说明: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员工持股计划费用的

21

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 向作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十一、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 1、董事会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2、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 公司已与员工进行沟通。

  • 3、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 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 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 4、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时,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 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本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摘要、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等。

  • 5、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相关股东大会

  • 现场会议召开的两个交易日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 6、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在召开

  • 关于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前公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员工持股计划 涉及相关董事、股东的,相关董事、股东应当回避表决。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半数以上通过后(其中涉及关联股东的应当回避表决),员工持股计划即可 以实施。

  • 8、公司应在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或将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的2

  • 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比例等情况。

  • 9、其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十二、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 票的表决权,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将与公司第一大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性,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第 一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无

22

其他员工持股计划。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 续在公司服务的权力,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 关系仍按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 2、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

  • 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员工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而需缴纳 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补贴、兜

  • 底等安排。

  •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 生效。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