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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FOCUS Technologies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ug 2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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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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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盟科技”或“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对绿盟科技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1 月 19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52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34 元,股款以 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788,84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 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17,060,700.00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771,779,3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0170000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计划
公司《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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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审议批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万元) |
|---|---|---|---|
| 1 | 智慧安全防护体系建设项目 | 70,584.68 | 39,488.41 |
| 2 | 安全数据科学平台建设项目 | 30,045.42 | 20,633.17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 合计 | 120,630.10 | 80,121.58 |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 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在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投资金额为 16,958.6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 1 | 智慧安全防护体系建设项目 | 39,488.41 | 10,943.90 |
| 2 | 安全数据科学平台建设项目 | 20,633.17 | 6,014.74 |
| 合计 | 60,121.58 | 16,958.63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 [2017]01700024 号《关于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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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
本次绿盟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 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同意绿盟科技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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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 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海林 玄虎成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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